DB22/T 5055-2021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22/T 5055-2021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5055-2021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4-29
实施日期
2021-04-29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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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esignstandardforgreenbuildings

DB22/T5055-2021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2021·长春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告

第575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2项吉林省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标

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依次为:DB22/T5055

—2021、DB22/T5056—202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一

星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标准》DB22/JT167—2017《预拌

砂浆技术规程》DB22/T1024—2011同时废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04月29日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吉林省工

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

建标〔2020〕1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

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和吉林省相关标准,结合我省的气候、资

源、建筑业发展等具体情况,对《一星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标准》

DB22/JT167-2017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平面

设计;5建筑设计;6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7给排水与暖通设计;

8电气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

5045-2020新构建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即安全耐久、健康舒

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重新制定各专业的设

计要求。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

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

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

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Email:jljsbz@126.com),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绿翔绿色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雪岭惠群衣建全张子夏

徐凯翟冰丁军凯崔永生

赵玉芹王云松李志国赵研宏

王熙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毅陶乐然赵英鹏赫双龄

邵子平林海杜奎亮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总平面设计...................................................................................7

4.1安全耐久................................................................................7

4.2生活便利................................................................................8

4.3环境宜居...............................................................................10

5建筑设计......................................................................................18

5.1安全耐久...............................................................................18

5.2健康舒适...............................................................................20

5.3资源节约...............................................................................23

6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25

6.1安全耐久...............................................................................25

6.2资源节约...............................................................................26

7给排水与暖通设计......................................................................28

7.1安全耐久...............................................................................28

7.2健康舒适...............................................................................28

7.3资源节约...............................................................................31

7.4环境宜居...............................................................................33

8电气设计......................................................................................35

8.1安全耐久...............................................................................35

8.2健康舒适...............................................................................36

8.3生活便利...............................................................................36

8.4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资源节约...............................................................................37

附录A吉林省地区园林绿化常用植物.........................................40

附录B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50

附录C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提纲.................................51

本标准用词说明................................................................................72

引用标准名录....................................................................................73

附:条文说明....................................................................................77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

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绿色建

筑的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绿色民用建筑的设计。

1.0.3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同

时,体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

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基本的综合性

能。

1.0.4绿色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1

2术语

2.0.1绿色建筑设计greenbuildingdesign

在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

上,实现建筑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

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

2.0.2建筑全寿命期buildingfulllifespan

建筑物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

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

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

2.0.3公共绿地publicgreenlanduse

为居住区配套建设、可供居民游憩或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园绿

地。

2.0.4居住街坊neighborhoodblock

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

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居住人口规模在1000~3000人(约300

套~1000套住宅,用地面积2hm2~4hm2)并配套建有便民服务设施。

2.0.5室外热环境规定性设计outdoorthermalenvironmentstandard

design

居住区热环境按通风、遮阳、渗透与蒸发、绿地与规定性指标

要求进行的设计。

2.0.6室外热环境评价性设计outdoorthermalenvironment

performanceevaluation

当居住区热环境设计不能满足规定性设计要求时,通过优化调

整通风、遮阳、渗透与蒸发、绿地与设计方案,使居住区热环境的

设计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设计。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2.0.7平均热岛强度averageheatislandintensity

2

居住区逐时空气温度与同时刻当地典型气象日空气干球温度

的差值的平均值(℃)。

2.0.8透水面积比率penetrationarearatio

在广场、人行道、游憩场、停车场等特定场地范围内,渗透性

地面面积占该场地面积的比率(%)。

2.0.9年径流总量控制率annualrunoffvolumecaptureratio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

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3

3基本规定

3.0.1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

性,合理利用场地条件,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

建筑规模、空间尺度、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3.0.2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

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

3.0.3基本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对于一星

级、二星级和三星级的绿色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

符合现行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5045的要求。

3.0.4绿色建筑设计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设计对象。设计对象

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

设计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首先应使该栋建

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指标符合标准和规划的要求。

3.0.5绿色建筑的初步设计,应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应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

2工程概况;

3工程的绿色目标与主要策略;

4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

方面的设计说明。

3.0.6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说明中均应有绿色建筑

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含以下内容: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设计依据;

2工程概况;

4

3工程的绿色目标与主要策略;

4本标准要求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

环境宜居等各项的主要设计内容。

各专业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提纲见本标准附录C。

3.0.7绿色建筑设计宜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

新。

3.0.8绿色建筑设计在提交评价资料时除应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

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的文件:

1项目区位图、含场地地形图的规划条件附图;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场地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当工程所在地区有土壤氡浓度

普查报告时,可不提供);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场地电磁辐射报告;

6场地周边的公交站点的示意图并标明人行入口距公共交通

站点的距离;(可在总平面图中标注)

7场地无障碍设计文件(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图中应体现

步行系统和坡道的详图);

8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9居住区热环境计算报告;

10景观设计文件;

11海绵城市设计文件;

12场地声环境检测报告或室外声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当环

评报告中有场地声环境的各项指标时,可不提供)

13室内空气质量预评估报告(土建装修一体化项目);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4室内背景噪声计算报告、建筑构件隔声性能计算报告;

15节能计算报告书;

5

16结露检查计算书、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受潮验算报告;

17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比例计算书(有装饰性构件

项目);

18结构规则性计算书;

19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及功率密度计算书。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6

4总平面设计

4.1安全耐久

4.1.1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

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

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明确场地选址附近是否有以下威胁或者危险源,如场地

附近有下列某种或某些危险源,应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断

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

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火、爆、有毒物质

等(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甲、乙类工业厂房或仓库等);

2项目场地的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划》GB/T50805的规定;

3抗震防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

准》GB50413的要求;

4项目场地土壤中氡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并应提供土壤中氡

浓度检测报告;

5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的规定,并应提供场地电磁辐射报告;

6场地周边的加油站、加气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

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中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甲、

乙类厂房或仓库等危险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GB50016中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

7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供的场地及周边的危险源采取

7

相应的措施。

4.1.2室外地面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岀入口及平台应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应不低于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d、

Bw级;

2建筑室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

3建筑坡道、台阶踏步防滑等级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

等级提高一级,并应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4.2生活便利

4.2.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

的无障碍步行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应与城市道路、场地内道路、建筑

主要出入口、场地内的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等相连通并连续,其路

线应保证轮椅无障碍通行要求,当场地存在高差时,应以无障碍坡

道相连接;

2场地中的缘石坡道、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

道、门、楼梯、台阶、扶手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的要求;

3应合理设置通用的无障碍标志和信息系统;

4以上内容应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图中体现。

4.2.2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

点的专用接驳车。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应在总平面图中标注场地周边的公共交通站点或轨道交通

站的位置,及场地人行入口距公共交通站点的距离。

8

2交通站点的位置应以场地周边的城市交通图或城市公交站

点规划图为依据。

4.2.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设计应满足下列

要求:

1在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场)中,应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和

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总平面图(或地下停车场平面图)中标注;

2电动汽车停车位宜选取停车场中集中停车区域设置;地面

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出入便利的区域,不宜设置在靠近

主要出入口和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地下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

置在靠近地面层区域,不宜设置在主要交通流线附近;

3应预留充电设施条件,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应符合

国家现行相应标准的规定;

4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

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若设有多个停车场和车库,宜每处设置不少于

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5公共建筑的基地内总停车数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

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

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6无障碍停车位应设置在通行方便、行走距离最短的位置;

7无障碍停车位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且坡度不应大于

1:50,并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

8无障碍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通道,方便使

用者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

4.2.4自行车停车场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行车停车场应满足自行车的停放需求,宜在地面设置,

并与非机动车交通网络衔接,并应在总平面图中体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2自行车停车场宜设置在居住街坊出入口处;

3自行车停车场可与机动车停车场结合设置,但进出通道应

9

分开设置;

4自行车的单个停车位面积宜取1.5㎡~1.8㎡。

4.3环境宜居

4.3.1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

标准。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说明项目所在的气候区及城区常住人口规模;

2应说明项目的建筑类型,住宅建筑应注明是新区建设或旧

区改造;

3应说明场地内不同建筑的日照标准时数,如住宅、老年人

居住建筑、托幼建筑、中小学校等;

4应列出项目及周边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日照标准时数;

5应提供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4.3.2室外热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设计应满足下

列要求:

1居住区室外热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居住热

环境设计标准》JGJ286的要求;

2平均热岛强度计算报告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

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449-2018附录A的要求;

3居住区热环境计算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如按规定性设计,应包含迎风面积比、遮阳覆盖率、渗

透与蒸发指标、绿化等;

2)如按评价性设计,应包含平均迎风面积比、遮阳覆盖率、

逐时湿球黑球温度和平均热岛强度;

4处于居住区规划范围以外的项目及公共建筑,应符合其城

乡规划的要求;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5住宅与其他功能复合的综合性建筑,应按住宅建筑对待;

6以上内容应在景观设计说明中体现。

10

4.3.3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选择绿化

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

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

化方式。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绿地率和公共绿地、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指标应符合项

目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

准》GB50180的要求;

2绿化设计应符合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果

及绿化维护的要求;

3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应吉林省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

不应选择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植物。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不

宜小于60%,常用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不宜小于80%,植物

选择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

4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

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5居住区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平方米,灌木量不宜

少于10株/100平方米,人行道应种植可形成连续遮荫的乔木,其

间距不宜大于6m;

6当居住区内设有大面积地下停车库,且地下停车库顶板上

设有绿化及活动场地时,其覆土深度应满足园林绿化的要求,宜为

0.3m~1.5m;

7以上内容应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

中体现。

4.3.4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效组织雨

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大于10h㎡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

专项设计。

1场地的雨水排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11

表4.3.4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

场地名称最小坡度最大坡度

停车场0.33.0

运动场0.35.0

儿童游戏场0.32.5

栽植绿地0.5依地质

草地1.033

注:停车场停车方向地面坡度不宜小于0.5%。

2)场地内道路标高宜适当高于周边市政道路,道路最大道

路纵坡不应大于6%,最小道路纵坡不应小于0.3%,道

路路缘石标高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100mm,对于下沉

式绿地段的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

50mm,路缘石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豁口;

3)在绿地内应考虑雨水排放,雨水溢流口的标高宜高于绿

地标高50mm,大面积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或增强型雨

水花园;

4)建筑室内地坪标高宜高于小区内部道路300mm~600mm。

2场地雨水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内硬地面的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顶面标

高宜低于地面10~20mm;

2)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且最大间

距不宜超过40m;

3)雨水口周边可利用植物对径流污染进行削减;雨水收集

宜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成品雨水口;雨水口内应设

截污挂篮;

4)雨水收集系统中设有集中式雨水弃流装置时,各雨水口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至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3场地雨水下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1)绿地雨水应就地入渗;

2)人行、非机动车通行的硬质地面、广场等宜采用透水地

面;

3)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设有渗排设施时,地下建筑顶

面覆土可作为渗透层;

4)除地面入渗外,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

于3m,并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不产生影响。

4新建建筑与居住区应设置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可

包括雨水桶、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和下沉式绿地、管道调蓄系

统、雨水调蓄池、雨水调蓄模块等,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屋面雨水可通过断接雨水立管底部设置的雨水桶进

行雨水收集调蓄;

2)在雨水管渠沿线附近的下沉式绿地、天然池塘、人工景

观水体,可作为雨水径流峰值流量调蓄设施。有景观水

体的小区,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水体应低于

周边道路和广场,同时应配备使汇水区内雨水引入水体

的设施。景观水体的规模应根据降水规律、水面蒸发量、

径流控制率、雨水回用量等,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

定。

3)雨水调蓄池可釆用室外地理式高分子聚合材料模块蓄水

池、硅砂砌块水池、钢混预制模块拼装水池等;

4)蓄水模块作为雨水储存设施时,应考虑周边荷载的影响,

其竖向荷载能力和侧向荷载能力应大于上层铺装和道路

荷载与施工要求。

5透水铺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内公共地面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

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透水铺装;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2)非机动车道可选用透水沥青路面、透水性混凝土、透水

砖等;人行道、游步道可选用透水砖、碎石路面、汀步

13

等;露天停车场可选用嵌草砖、透水砖等;广场、庭院

可选用透水砖等;

3)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应不

小于600mm,并应设置排水层;

4)新建建筑与居住区场地透水铺装比例不宜低于40%;

5)旧区改建项目场地透水铺装比例不宜低于20%;

6)透水铺装的设计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中

体现。

6下沉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居住区下沉式绿地率不宜低于50%;

2)下沉式绿地的标高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应不少于

100mm;

3)下沉式绿地的设计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

中体现。

7绿地中雨水调畜设施用地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与居住区的绿地中调蓄设施用地比例不宜低于30%;

2)建筑与居住区若仅采用下沉式绿地,则绿地中调蓄设施

用地比例即为下沉式绿地率。

3)绿地中雨水调畜设施用地比例应在景观设计说明中体现。

8场地占地面积大于10h㎡的项目,应提供雨水控制利用专

项设计文件,小于10h㎡的项目可不做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但

也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编制场地雨水控制

利用方案。(具体设计见水暖专业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4.3.5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设计应满足

下列要求:

1公共建筑的标识系统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

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

的要求,住宅建筑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可以参照执行;

2标识系统各类标识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识,且图

14

形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2~6、9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要求》GB/T

20501.1、2的规定;

3边长3mm~10mm的印刷品公共信息图形标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0001.1

的规定;

4标识应具有高辨识度,建筑及场地的标识应沿通行路径布

置;

5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群的场地主出入口处应设置总平面布置

图;

6建筑及场地的标识布置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中体现。

4.3.6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明确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建筑或设施:

餐饮、娱乐类建筑、垃圾运转站及其他易产生烟、气、尘、噪

声的建筑或设施;

2本项目会产生哪些新的污染源;

3对污染源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废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的规

定;

2)废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的规定;

3)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清运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3.7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

与周围景观协调。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

类及其评价标准》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CJJ/T102的规定;

2对垃圾收集站(点)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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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的

要求;

3对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

4在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应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布置图、

相关设计说明及设备材料表。

4.3.8场地内的环境噪声值应不大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内的环境噪声值昼间不应大于65dB(A)、夜间不应

大于55dB(A);

2场地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

应采用隔声和降噪措施;

3建筑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城市次干道之间宜

设置绿化隔声带;

4对道路噪声可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建筑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之间可设置声屏障,

声屏障高于路面不应小于2.5m;

2)可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布置在临近道路一侧,以形

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3)加强受噪声房屋外墙和外窗的隔声性能。

4.3.9建筑设计应避免产生光污染,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反

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的规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设计应说明项目是否采用玻璃幕墙;

2玻璃幕墙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3的玻璃;

3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的建筑物20m

以下及一般路段10m以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

于0.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6的玻璃;

4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段处设置玻璃幕墙时,应采用可见光

16

反射比不大于0.16的玻璃;

5玻璃幕墙和金属幕墙的外表面,不宜使用可见光反射比大

于0.3的镜面和高光泽材料;

6道路两侧玻璃幕墙不宜设计成凹形弧面。

4.3.10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室外吸烟区应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

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

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

2室外吸烟区宜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座椅和带烟头

收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

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3室外吸烟区应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施工图中体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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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设计

5.1安全耐久

5.1.1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

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围护结构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可靠;

2设计图中应有完整的围护结构设计大样,明确材料、构件、

部品及连接与构造做法;

3应说明门窗、幕墙的性能参数要求;

4建筑外墙、建筑外保温系统的安全、耐久、防水和防护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外

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要求;

5屋面防水、耐久和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

术规范》GB50345的要求;

6幕墙、门窗安全、耐久、防水和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

业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JG/T138、《吊挂式玻璃幕墙用吊

夹》JG13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塑料

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等现行标准中设计和施工的规定;

7对于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

准》GB50352的要求。

5.1.2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遮阳、外墙挑台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

修与维护条件。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遮阳、外墙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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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等外部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

51368、《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技术标准》GB/T51231等的相关规定;

2屋面太阳能设施的基础、室外空调机位等外部设施均采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与主体结构统一设计;

3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的外部设施构件均预设埋件,预埋

件的参数要求见结构设计,确保其安全性与耐久性;

4空调板、太阳能板等室外安装位置均应预留操作空间。

5.1.3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外门窗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

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的要求;

2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

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的要求;

3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

和等级。

5.1.4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

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

工程技术规范》JGJ298的规定;

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和顶棚的防

水和防潮措施及技术参数;

3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楼地面15mm,并应设

排水坡坡向地漏,宜设门槛等挡水设施;

4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

层材料。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5.1.5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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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且应保持畅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内的安全疏散和防灾避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的要求;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包含建筑防火设计专篇。

5.1.6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

求:

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

导则》GB2894的要求;

2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的要求;

3设计说明中应明确设置哪些安全引导指示标志和安全警

示标志。

5.1.7室内地面应设置防滑措施。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室内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

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

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d、Bw级;

2建筑室内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

级;

3室内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

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5.2健康舒适

5.2.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

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GB/T18883的有

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岀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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