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55-2021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22/T 505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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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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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esignstandardforgreenbuildings
DB22/T5055-2021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1年04月29日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2021·长春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告
第575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2项吉林省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标
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依次为:DB22/T5055
—2021、DB22/T5056—2021,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一
星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标准》DB22/JT167—2017《预拌
砂浆技术规程》DB22/T1024—2011同时废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04月29日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吉林省工
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
建标〔2020〕1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
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和吉林省相关标准,结合我省的气候、资
源、建筑业发展等具体情况,对《一星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标准》
DB22/JT167-2017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平面
设计;5建筑设计;6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7给排水与暖通设计;
8电气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
5045-2020新构建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即安全耐久、健康舒
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重新制定各专业的设
计要求。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
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
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
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Email:jljsbz@126.com),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工程学院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绿翔绿色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雪岭惠群衣建全张子夏
徐凯翟冰丁军凯崔永生
赵玉芹王云松李志国赵研宏
王熙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毅陶乐然赵英鹏赫双龄
邵子平林海杜奎亮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总平面设计...................................................................................7
4.1安全耐久................................................................................7
4.2生活便利................................................................................8
4.3环境宜居...............................................................................10
5建筑设计......................................................................................18
5.1安全耐久...............................................................................18
5.2健康舒适...............................................................................20
5.3资源节约...............................................................................23
6结构设计与建筑材料..................................................................25
6.1安全耐久...............................................................................25
6.2资源节约...............................................................................26
7给排水与暖通设计......................................................................28
7.1安全耐久...............................................................................28
7.2健康舒适...............................................................................28
7.3资源节约...............................................................................31
7.4环境宜居...............................................................................33
8电气设计......................................................................................35
8.1安全耐久...............................................................................35
8.2健康舒适...............................................................................36
8.3生活便利...............................................................................36
8.4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资源节约...............................................................................37
附录A吉林省地区园林绿化常用植物.........................................40
附录B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控制雨量.........................50
附录C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提纲.................................51
本标准用词说明................................................................................72
引用标准名录....................................................................................73
附:条文说明....................................................................................77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
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绿色建
筑的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绿色民用建筑的设计。
1.0.3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同
时,体现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
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基本的综合性
能。
1.0.4绿色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1
2术语
2.0.1绿色建筑设计greenbuildingdesign
在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
上,实现建筑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
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
2.0.2建筑全寿命期buildingfulllifespan
建筑物从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的获取,
建筑材料与构配件的加工制造,现场施工与安装,建筑的运行和维
护,以及建筑最终的拆除与处置。
2.0.3公共绿地publicgreenlanduse
为居住区配套建设、可供居民游憩或开展体育活动的公园绿
地。
2.0.4居住街坊neighborhoodblock
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
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居住人口规模在1000~3000人(约300
套~1000套住宅,用地面积2hm2~4hm2)并配套建有便民服务设施。
2.0.5室外热环境规定性设计outdoorthermalenvironmentstandard
design
居住区热环境按通风、遮阳、渗透与蒸发、绿地与规定性指标
要求进行的设计。
2.0.6室外热环境评价性设计outdoorthermalenvironment
performanceevaluation
当居住区热环境设计不能满足规定性设计要求时,通过优化调
整通风、遮阳、渗透与蒸发、绿地与设计方案,使居住区热环境的
设计指标符合规定要求的设计。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2.0.7平均热岛强度averageheatislandintensity
2
居住区逐时空气温度与同时刻当地典型气象日空气干球温度
的差值的平均值(℃)。
2.0.8透水面积比率penetrationarearatio
在广场、人行道、游憩场、停车场等特定场地范围内,渗透性
地面面积占该场地面积的比率(%)。
2.0.9年径流总量控制率annualrunoffvolumecaptureratio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
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3
3基本规定
3.0.1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
性,合理利用场地条件,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
建筑规模、空间尺度、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3.0.2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
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
3.0.3基本级绿色民用建筑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对于一星
级、二星级和三星级的绿色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
符合现行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5045的要求。
3.0.4绿色建筑设计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设计对象。设计对象
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
设计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首先应使该栋建
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指标符合标准和规划的要求。
3.0.5绿色建筑的初步设计,应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
计专篇应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
2工程概况;
3工程的绿色目标与主要策略;
4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
方面的设计说明。
3.0.6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说明中均应有绿色建筑
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含以下内容: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设计依据;
2工程概况;
4
3工程的绿色目标与主要策略;
4本标准要求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
环境宜居等各项的主要设计内容。
各专业施工图绿色民用建筑设计专篇提纲见本标准附录C。
3.0.7绿色建筑设计宜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
新。
3.0.8绿色建筑设计在提交评价资料时除应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
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的文件:
1项目区位图、含场地地形图的规划条件附图;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场地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当工程所在地区有土壤氡浓度
普查报告时,可不提供);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场地电磁辐射报告;
6场地周边的公交站点的示意图并标明人行入口距公共交通
站点的距离;(可在总平面图中标注)
7场地无障碍设计文件(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图中应体现
步行系统和坡道的详图);
8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9居住区热环境计算报告;
10景观设计文件;
11海绵城市设计文件;
12场地声环境检测报告或室外声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当环
评报告中有场地声环境的各项指标时,可不提供)
13室内空气质量预评估报告(土建装修一体化项目);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4室内背景噪声计算报告、建筑构件隔声性能计算报告;
15节能计算报告书;
5
16结露检查计算书、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受潮验算报告;
17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比例计算书(有装饰性构件
项目);
18结构规则性计算书;
19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及功率密度计算书。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6
4总平面设计
4.1安全耐久
4.1.1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
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
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明确场地选址附近是否有以下威胁或者危险源,如场地
附近有下列某种或某些危险源,应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断
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
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火、爆、有毒物质
等(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甲、乙类工业厂房或仓库等);
2项目场地的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划》GB/T50805的规定;
3抗震防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
准》GB50413的要求;
4项目场地土壤中氡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并应提供土壤中氡
浓度检测报告;
5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的规定,并应提供场地电磁辐射报告;
6场地周边的加油站、加气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
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中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甲、
乙类厂房或仓库等危险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GB50016中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
7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供的场地及周边的危险源采取
7
相应的措施。
4.1.2室外地面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岀入口及平台应设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应不低于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d、
Bw级;
2建筑室外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
3建筑坡道、台阶踏步防滑等级应达到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
等级提高一级,并应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4.2生活便利
4.2.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
的无障碍步行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应与城市道路、场地内道路、建筑
主要出入口、场地内的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等相连通并连续,其路
线应保证轮椅无障碍通行要求,当场地存在高差时,应以无障碍坡
道相连接;
2场地中的缘石坡道、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通
道、门、楼梯、台阶、扶手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的要求;
3应合理设置通用的无障碍标志和信息系统;
4以上内容应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图中体现。
4.2.2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或
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
点的专用接驳车。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应在总平面图中标注场地周边的公共交通站点或轨道交通
站的位置,及场地人行入口距公共交通站点的距离。
8
2交通站点的位置应以场地周边的城市交通图或城市公交站
点规划图为依据。
4.2.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
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设计应满足下列
要求:
1在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场)中,应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和
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总平面图(或地下停车场平面图)中标注;
2电动汽车停车位宜选取停车场中集中停车区域设置;地面
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出入便利的区域,不宜设置在靠近
主要出入口和公共活动场所附近;地下停车场电动汽车停车位宜设
置在靠近地面层区域,不宜设置在主要交通流线附近;
3应预留充电设施条件,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应符合
国家现行相应标准的规定;
4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
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若设有多个停车场和车库,宜每处设置不少于
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5公共建筑的基地内总停车数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
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
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6无障碍停车位应设置在通行方便、行走距离最短的位置;
7无障碍停车位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且坡度不应大于
1:50,并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
8无障碍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通道,方便使
用者直接进入人行道和到达无障碍出入口。
4.2.4自行车停车场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行车停车场应满足自行车的停放需求,宜在地面设置,
并与非机动车交通网络衔接,并应在总平面图中体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2自行车停车场宜设置在居住街坊出入口处;
3自行车停车场可与机动车停车场结合设置,但进出通道应
9
分开设置;
4自行车的单个停车位面积宜取1.5㎡~1.8㎡。
4.3环境宜居
4.3.1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
标准。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说明项目所在的气候区及城区常住人口规模;
2应说明项目的建筑类型,住宅建筑应注明是新区建设或旧
区改造;
3应说明场地内不同建筑的日照标准时数,如住宅、老年人
居住建筑、托幼建筑、中小学校等;
4应列出项目及周边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日照标准时数;
5应提供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4.3.2室外热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设计应满足下
列要求:
1居住区室外热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居住热
环境设计标准》JGJ286的要求;
2平均热岛强度计算报告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绿
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449-2018附录A的要求;
3居住区热环境计算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如按规定性设计,应包含迎风面积比、遮阳覆盖率、渗
透与蒸发指标、绿化等;
2)如按评价性设计,应包含平均迎风面积比、遮阳覆盖率、
逐时湿球黑球温度和平均热岛强度;
4处于居住区规划范围以外的项目及公共建筑,应符合其城
乡规划的要求;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5住宅与其他功能复合的综合性建筑,应按住宅建筑对待;
6以上内容应在景观设计说明中体现。
10
4.3.3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应合理选择绿化
方式,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且应无毒害、易维护,种
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并应采用复层绿
化方式。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绿地率和公共绿地、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指标应符合项
目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
准》GB50180的要求;
2绿化设计应符合场地使用功能、绿化安全间距、绿化效果
及绿化维护的要求;
3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应吉林省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
不应选择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植物。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不
宜小于60%,常用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不宜小于80%,植物
选择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
4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
水能力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5居住区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平方米,灌木量不宜
少于10株/100平方米,人行道应种植可形成连续遮荫的乔木,其
间距不宜大于6m;
6当居住区内设有大面积地下停车库,且地下停车库顶板上
设有绿化及活动场地时,其覆土深度应满足园林绿化的要求,宜为
0.3m~1.5m;
7以上内容应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
中体现。
4.3.4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应有效组织雨
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对大于10h㎡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
专项设计。
1场地的雨水排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11
表4.3.4各种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
场地名称最小坡度最大坡度
停车场0.33.0
运动场0.35.0
儿童游戏场0.32.5
栽植绿地0.5依地质
草地1.033
注:停车场停车方向地面坡度不宜小于0.5%。
2)场地内道路标高宜适当高于周边市政道路,道路最大道
路纵坡不应大于6%,最小道路纵坡不应小于0.3%,道
路路缘石标高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100mm,对于下沉
式绿地段的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
50mm,路缘石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豁口;
3)在绿地内应考虑雨水排放,雨水溢流口的标高宜高于绿
地标高50mm,大面积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或增强型雨
水花园;
4)建筑室内地坪标高宜高于小区内部道路300mm~600mm。
2场地雨水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内硬地面的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顶面标
高宜低于地面10~20mm;
2)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且最大间
距不宜超过40m;
3)雨水口周边可利用植物对径流污染进行削减;雨水收集
宜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成品雨水口;雨水口内应设
截污挂篮;
4)雨水收集系统中设有集中式雨水弃流装置时,各雨水口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至弃流装置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3场地雨水下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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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地雨水应就地入渗;
2)人行、非机动车通行的硬质地面、广场等宜采用透水地
面;
3)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设有渗排设施时,地下建筑顶
面覆土可作为渗透层;
4)除地面入渗外,雨水渗透设施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
于3m,并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不产生影响。
4新建建筑与居住区应设置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可
包括雨水桶、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和下沉式绿地、管道调蓄系
统、雨水调蓄池、雨水调蓄模块等,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屋面雨水可通过断接雨水立管底部设置的雨水桶进
行雨水收集调蓄;
2)在雨水管渠沿线附近的下沉式绿地、天然池塘、人工景
观水体,可作为雨水径流峰值流量调蓄设施。有景观水
体的小区,景观水体宜具备雨水调蓄功能,水体应低于
周边道路和广场,同时应配备使汇水区内雨水引入水体
的设施。景观水体的规模应根据降水规律、水面蒸发量、
径流控制率、雨水回用量等,通过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确
定。
3)雨水调蓄池可釆用室外地理式高分子聚合材料模块蓄水
池、硅砂砌块水池、钢混预制模块拼装水池等;
4)蓄水模块作为雨水储存设施时,应考虑周边荷载的影响,
其竖向荷载能力和侧向荷载能力应大于上层铺装和道路
荷载与施工要求。
5透水铺装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内公共地面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
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透水铺装;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2)非机动车道可选用透水沥青路面、透水性混凝土、透水
砖等;人行道、游步道可选用透水砖、碎石路面、汀步
13
等;露天停车场可选用嵌草砖、透水砖等;广场、庭院
可选用透水砖等;
3)当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应不
小于600mm,并应设置排水层;
4)新建建筑与居住区场地透水铺装比例不宜低于40%;
5)旧区改建项目场地透水铺装比例不宜低于20%;
6)透水铺装的设计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中
体现。
6下沉式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居住区下沉式绿地率不宜低于50%;
2)下沉式绿地的标高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应不少于
100mm;
3)下沉式绿地的设计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及景观设计说明
中体现。
7绿地中雨水调畜设施用地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与居住区的绿地中调蓄设施用地比例不宜低于30%;
2)建筑与居住区若仅采用下沉式绿地,则绿地中调蓄设施
用地比例即为下沉式绿地率。
3)绿地中雨水调畜设施用地比例应在景观设计说明中体现。
8场地占地面积大于10h㎡的项目,应提供雨水控制利用专
项设计文件,小于10h㎡的项目可不做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但
也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采用雨水控制利用措施,编制场地雨水控制
利用方案。(具体设计见水暖专业绿色建筑设计专篇)
4.3.5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设计应满足
下列要求:
1公共建筑的标识系统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标
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
的要求,住宅建筑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可以参照执行;
2标识系统各类标识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标识,且图
14
形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2~6、9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要求》GB/T
20501.1、2的规定;
3边长3mm~10mm的印刷品公共信息图形标识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0001.1
的规定;
4标识应具有高辨识度,建筑及场地的标识应沿通行路径布
置;
5居住区和公共建筑群的场地主出入口处应设置总平面布置
图;
6建筑及场地的标识布置应在景观设计施工图中体现。
4.3.6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明确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建筑或设施:
餐饮、娱乐类建筑、垃圾运转站及其他易产生烟、气、尘、噪
声的建筑或设施;
2本项目会产生哪些新的污染源;
3对污染源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废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的规
定;
2)废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的规定;
3)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清运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3.7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和收集点的设置应合理并应
与周围景观协调。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
类及其评价标准》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CJJ/T102的规定;
2对垃圾收集站(点)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及
15
维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的
要求;
3对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
4在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应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布置图、
相关设计说明及设备材料表。
4.3.8场地内的环境噪声值应不大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场地内的环境噪声值昼间不应大于65dB(A)、夜间不应
大于55dB(A);
2场地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对固定噪声源
应采用隔声和降噪措施;
3建筑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城市次干道之间宜
设置绿化隔声带;
4对道路噪声可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建筑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之间可设置声屏障,
声屏障高于路面不应小于2.5m;
2)可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布置在临近道路一侧,以形
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3)加强受噪声房屋外墙和外窗的隔声性能。
4.3.9建筑设计应避免产生光污染,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反
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的规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设计应说明项目是否采用玻璃幕墙;
2玻璃幕墙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3的玻璃;
3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的建筑物20m
以下及一般路段10m以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
于0.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16的玻璃;
4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段处设置玻璃幕墙时,应采用可见光
16
反射比不大于0.16的玻璃;
5玻璃幕墙和金属幕墙的外表面,不宜使用可见光反射比大
于0.3的镜面和高光泽材料;
6道路两侧玻璃幕墙不宜设计成凹形弧面。
4.3.10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室外吸烟区应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
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
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
2室外吸烟区宜与绿植结合布置,并合理配置座椅和带烟头
收集的垃圾筒,从建筑主出入口至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
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3室外吸烟区应在总平面图或景观设计施工图中体现。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17
5建筑设计
5.1安全耐久
5.1.1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
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围护结构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可靠;
2设计图中应有完整的围护结构设计大样,明确材料、构件、
部品及连接与构造做法;
3应说明门窗、幕墙的性能参数要求;
4建筑外墙、建筑外保温系统的安全、耐久、防水和防护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外
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要求;
5屋面防水、耐久和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
术规范》GB50345的要求;
6幕墙、门窗安全、耐久、防水和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
业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JG/T138、《吊挂式玻璃幕墙用吊
夹》JG13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塑料
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等现行标准中设计和施工的规定;
7对于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
准》GB50352的要求。
5.1.2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遮阳、外墙挑台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
修与维护条件。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太阳能利用一体化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遮阳、外墙挑
18
台等外部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
51368、《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技术标准》GB/T51231等的相关规定;
2屋面太阳能设施的基础、室外空调机位等外部设施均采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与主体结构统一设计;
3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的外部设施构件均预设埋件,预埋
件的参数要求见结构设计,确保其安全性与耐久性;
4空调板、太阳能板等室外安装位置均应预留操作空间。
5.1.3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外门窗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
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的要求;
2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
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的要求;
3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
和等级。
5.1.4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
层。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防水
工程技术规范》JGJ298的规定;
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墙面和顶棚的防
水和防潮措施及技术参数;
3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楼地面15mm,并应设
排水坡坡向地漏,宜设门槛等挡水设施;
4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
层材料。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
5.1.5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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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且应保持畅通。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内的安全疏散和防灾避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
51143的要求;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包含建筑防火设计专篇。
5.1.6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
求:
1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
导则》GB2894的要求;
2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标识系统技术规范》GB/T51223的要求;
3设计说明中应明确设置哪些安全引导指示标志和安全警
示标志。
5.1.7室内地面应设置防滑措施。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室内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等设
置防滑措施,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
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Bd、Bw级;
2建筑室内活动场所采用防滑地面,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
级;
3室内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
面等级提高一级,并采用防滑条等防滑构造技术措施。
5.2健康舒适
5.2.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
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文公开GB/T18883的有
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岀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
推荐标准
- GB/T 37526-2019 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 2019-06-04
- GB/T 37521.3-2019 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 第3部分:规程 2019-06-04
- GB/T 37522-2019 爆炸物安全检查与处置 通用术语 2019-06-04
- GB/T 37521.1-2019 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 第1部分:基础条件 2019-06-04
- GB/T 37521.2-2019 重点场所防爆炸安全检查 第2部分:能力评估 2019-06-04
- GB/T 37527-2019 基于手机客户端的预警信息播发规范 2019-06-04
- GB/T 37523-2019 风电场气象观测资料审核、插补与订正技术规范 2019-06-04
- GB/T 37518-2019 代理报关服务规范 2019-06-04
- GB/T 37520-2019 航空用钛合金挤压型材 2019-06-04
- GB/T 37525-2019 太阳直接辐射计算导则 2019-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