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388-2022 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DB23/T 3388-2022 Black soil farmland qualit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3/T 3388-2022
标准类型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29
实施日期
2023-01-28
发布单位/组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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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80.99

CCSB11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3388—2022

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2022-12-29发布2023-01-28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3388—2022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东北

农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云桥、邹文秀、杜国明、杨勇、王云龙、刘国辉、任重金、张妍茹、闫玲、

马宝彬、王晓辉、赵雷、张娜、马辰、叶青雷。

I

DB23/T3388—2022

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监测点设置,监测内容,土壤样品采集、处

理、储存,样品检测,监测数据的审核与处理分析,黑土耕地质量评价,结果验证,监测与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本省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其它类型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8170含盐量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7138土壤质量铜、锌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22105.1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一部分土壤总汞的测定

GB/T22105.2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一部分土壤总砷的测定

GB/T22105.3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一部分土壤总铅的测定

GB/T33469耕地质量等级

GB/T36393-2018土壤质量自然、近自然及耕作土壤调查程序指南

HJ491土壤和沉积物铜、锌、铅、镍、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T52土壤水分测定法

NY/T87土壤全钾测定法

NY/T88土壤全磷测定法

NY/T295中性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和交换性盐基的测定

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889土壤速效钾和缓效钾含量的测定

NY/T1119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NY/T1121.1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储存

NY/T1121.2土壤检测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1121.2土壤检测第3部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

NY/T1121.4土壤检测第4部分:土壤容重的测定

NY/T1121.6土壤检测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1121.7土壤检测第7部分:土壤有效磷的测定

NY/T1121.8土壤检测第8部分:土壤有效硼的测定

NY/T1121.9土壤检测第9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

NY/T1121.13土壤检测第13部分:土壤交换性钙和镁的测定

NY/T1121.15土壤检测第15部分:土壤有效硅的测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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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1121.16土壤检测第16部分:土壤含盐量的测定

NY/T1121.19土壤检测第19部分:土壤水稳定性大团聚体组成的测定

NY/T1121.24土壤检测第24部分:土壤全氮的测定自动定氮仪法

LY/T1228森林土壤氮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NY/T11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黑土耕地

是指拥有黑色或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土壤性状好、肥力高、适宜农业生产的耕地。

3.3

耕地质量监测

在固定地块上,通过定点调查、田间试验、样品采集、测试分析等方式,观测耕地土壤肥力、环境

条件、生产能力、田间基础设施等因子动态变化的过程。

4监测点设置

4.1设置原则

4.1.1代表性原则

监测点应设置在地理位置、土壤类型、地力水平、种植制度、施肥水平、农田建设等方面具有代

表性的不受干扰的地块上,灌区耕地及非灌区耕地,旱地、水浇地及水田,有机认证、绿色认证等均可

布设监测点。

4.1.2稳定性原则

监测点可设置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有代表性的地

块上,以保持监测点的稳定性、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4.2技术要求

各地根据生产实际和基础条件,选择采样监测或小区监测方式。

4.2.1采样监测

根据预设点位,经现场校核后确定监测点位,开展采样调查。旱地一般在中心点的外围划定50m

×50m的样方,即可获得面积为2500㎡的采样区域;水田一般在中心点的外围划定20m×30m的样方,

即可获得面积为600㎡的采样区域,按照“随机”、“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进行采样。

4.2.2小区监测

各监测点应设置不施肥处理、常规施肥处理2个小区,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其他处理。各小区除施

肥处理不同外,其他措施应保持一致。以当地主要种植作物、种植制度、种植方式为主,不应种植特殊

作物。耕作、栽培等管理方式应能代表当地平均水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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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小区面积33m2-67m2,不施肥处理区和常规施肥处理区间可设置保护、区间小埂等进行隔离。

水田小区面积33m2-67m2,不施肥处理区和常规施肥处理区间应用隔离板有效隔离,防止肥、水互相

渗透。水田小区需要单灌单排。

4.3肥料管理

4.2.2.2.1不施肥

不施用任何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农家肥、秸秆等)。

4.2.2.2.2常规施肥

按当地农民普遍采用的肥料品种、施肥量和施肥方式等施用肥料。

4.2.2.3监测点设施维护

监测点小区设施应定期维护。

4.2.2.4监测标牌

有条件的地区,在小区监测周围显著位置可树立标识牌,正面标明监测点名称、编号、地点、土种、

经纬度、种植作物、监测单位、设立单位和设立日期等信息,背面标注警示标语,防止标识牌遭到移动、

破坏。

4.3被占监测点替换

监测点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监测,按照4.1进行替换。

5监测内容

5.1基本情况调查

5.1.1农业生产概况和立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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