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445-2014 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DB35/T 1445-2014 The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eological exploration unit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45-2014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8-27
实施日期
2014-12-01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地质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或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原则、创建要求、组织实施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地勘单位开展野外地质调查作业(地质填图、地球化学勘查等)、地质测绘(遥感)、地球物理勘查(基桩检测)、钻探工程(地质勘查钻探、工程勘察钻探)、坑探工程、岩矿测试、地灾治理等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创建活动,其他与地质勘探相关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亦可 参考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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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起草人:
林强、李鸿明、谢殿荣、吴松、黄建、黄文森、林金水、张则刚、林厚龙、傅林聪、宁朝庆
出版信息:
页数:10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D09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445—2014

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NormsofWorkSafetyStandardizationfor

GeologicalExplorationUnits

2014-08-27发布2014-12-0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445—2014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原则..............................................................................2

5要求..............................................................................3

5.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3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4

5.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6

5.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8

5.5安全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12

5.6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4

5.7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6

5.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29

5.9安全生产投入.................................................................30

5.10安全检查....................................................................30

5.11应急救援....................................................................32

5.12事故、事件管理..............................................................35

5.13绩效评审与持续改进..........................................................36

6组织实施.........................................................................37

6.1实施步骤.....................................................................37

6.2达标评审.....................................................................37

6.3评分办法.....................................................................38

6.4等级评定.....................................................................40

6.5监督管理.....................................................................40

7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级要素评分...........................................4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级要素评分表.........................4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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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

导意见》(安委〔2011〕4号)、《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

设的实施意见》(闽安委〔2011〕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

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结合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实践和地质勘探行业特点,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强、李鸿明、谢殿荣、吴松、黄建、黄文森、林金水、张则刚、林厚龙、

傅林聪、宁朝庆。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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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1范围

本标准对地质勘查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或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原则、创建要求、

组织实施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地勘单位开展野外地质调查作业(地质填图、地球化学勘查等)、地质测绘(遥感)、

地球物理勘查(基桩检测)、钻探工程(地质勘查钻探、工程勘察钻探)、坑探工程、岩矿测试、地

灾治理等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创建活动,其他与地质勘探相关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亦可

参考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950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

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50585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AQ2004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AQ2049地质勘查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要求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CH1016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2号《草原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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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

定》

交通运输部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闽常〔2008〕12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11月30日)《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闽政办〔2009〕

149号)

3术语和定义

GB/T28001-2011和AQ/T9006-201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geologicexploration

为探明矿产资源或查清基础地质情况而采用的各种技术方法、手段对一定区域内的岩石、地层、

构造、矿床等地质体进行调查研究的活动。它包括地质测绘(遥感)、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

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

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航空地质调查、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岩矿测试等。

这些方法和手段的使用或实施过程,均属于地质勘探的范围。

3.2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safety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

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

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地勘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4原则

4.1遵循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并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单

位与员工的行为,防止、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

行。

4.2体现科学、规范和实用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创建应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既要坚持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安全生产

的规范化,又应体现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在对以往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回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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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达到提高地勘单位本质安全水平之目的。

4.3坚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应确保全员参与,并使全体员工树立“使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

准”的安全生产理念,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反映单位自身生产特点及安全绩效

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5要求

5.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5.1.1安全生产方针

5.1.1.1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

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风险控制、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

则,制定既体现地勘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又满足以下要求的安全生产方针:

a)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应吸收员工充分参与;

b)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付诸实施;

c)安全生产方针应在文件化的基础上予以保持。

5.1.1.2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应阐明单位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并与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生产规模相适应,且应

为制定和评审安全生产目标提供框架范围,同时还须体现以下内容:

a)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b)事故预防与防止人身伤害和职业病的承诺;

c)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的承诺;

d)体现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特点的承诺。

5.1.1.3安全生产方针的沟通与传达

5.1.1.3.1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完成后,应以公告、会议或文件的方式向本单位所有员工传达,使其熟

悉、理解并认识到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5.1.1.3.2单位应向相关方通报其所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

5.1.1.4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与修订

5.1.1.4.1单位应定期(每三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以确保安全生产方针与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相一致。

5.1.1.4.2当单位的业务、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方针。

5.1.2安全生产目标

5.1.2.1安全生产目标的设立

单位应根据自身的主营业务特点,逐级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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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相适应;

b)体现地勘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

c)符合持续改进的承诺;

d)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求相吻合;

e)所设立的安全生产目标应切实可行,且具体、可量化考核。

5.1.2.2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与考评

5.1.2.2.1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计划,并为实现该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和能力保

障。

5.1.2.2.2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并每半年进行检查考评一次。

5.1.2.2.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执行(完成)情况的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安全生

产目标。

5.1.2.2.4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告。

5.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5.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2.1.1单位应建立定期(每年至少一次)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等,下同)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的机制,并在确保其所使用的为最新版本的

同时,加强对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宣传教育,以提高本单位员工(包括相关方)遵章守

纪的自觉性。

5.2.1.2根据识别并获取的最新且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结合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安全管理工作和更新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5.2.1.3单位应建立与法律法规相关的下列有效途径:

a)能使员工获取与其相关或其关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信息;

b)能及时获取员工或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

c)员工或部门反映的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

5.2.1.4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合规性评估,通过评估对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情况采取必要的纠正

预防措施。

5.2.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应包括以

下内容(如未涉及项目可不要求1)):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b)安全生产责任制;

c)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d)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及奖惩制度;

1)如未涉及项目可不要求意指:本单位未涉及所列项目。如无特种作业,即可不要求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但如果涉及,则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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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安全生产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f)供应商、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g)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h)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i)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j)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k)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l)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m)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n)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与使用制度;

o)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p)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q)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r)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管理评审制度。

5.2.3安全资料管理

5.2.3.1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存档

单位应保存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如未涉及可不要求):

a)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b)贯彻、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

c)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及考核结果资料;

d)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与合规性评估结果资料;

e)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材料;

f)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

g)安全文化建设资料;

h)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其包括: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

培训、持证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每年安

全继续教育记录;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各种专项安全培训记录);

i)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资料;

j)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资料,包括设施、设备台账,设备使用完好情况,保养、检修、维修记

录等;

k)作业安全管理资料,包括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等;

l)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包括本单位和上级历次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m)事故隐患整改资料,包括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方案、结果等;

n)职业健康资料,包括职业危害检测、检验资料,员工职业病体检、治疗档案,员工劳动防护

用品配发、使用情况,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o)安全生产投入记录资料,包括员工参加工伤保险记录资料;

p)供应商及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安全资质审查、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

q)事故、事件管理资料,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材料,落实整改措

施材料等;

r)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评审、改进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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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安全生产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

5.2.3.2.1应建立安全生产文件控制管理制度,以确保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

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

5.2.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定期(每三年至少一次)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

5.2.3.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能被所需要的员工及时获取。

5.2.3.3对主要的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应保存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a)内容真实、准确;

b)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c)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d)明确保存期限。

5.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确保为建立、实施、保

持和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

5.3.1.1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并通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主要负责人、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5.3.1.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描述应简明、具体、界定清晰,且与岗位风险要求相适应,并应每半年进

行一次定期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以下内容:

a)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主要负责人、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所负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c)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5.3.1.3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员工充分理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

任。

5.3.1.4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进行更新。

5.3.2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5.3.2.1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按比例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以

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5.3.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地质勘查类或安全工程中专及以上学历;

b)地质勘查类或安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c)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政府监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件)。

5.3.2.3单位应在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创建工作,以保证该体系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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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

5.3.2.4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a)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应以文件形式任命,并明确其职责;

b)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应接受安全管理的教育和培训,且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员工代表参加。

5.3.2.5安全生产委员会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纪要应

包括会议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5.3.2.6单位应以公告的形式确保其员工了解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5.3.2.7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特殊职位负责人应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书面任命,并接受相关业务

和技能培训。

5.3.3员工权益保障

5.3.3.1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以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响应,尤其是要确保员工拥有拒

绝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和紧急情况下撤离的权利。

5.3.3.2建立并确保收集、反馈员工关注安全事项的渠道畅通,以保证员工或其代表参与安全活动。

5.3.4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

5.3.4.1建立外部联系渠道并明确职责,确保相关安全事项能及时有效地与外部沟通联系。

5.3.4.2单位应采用文件化的形式,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事项,尤其是可能影响周围居民安全健

康及相关方的安全事项。

5.3.4.3建立文件化的内部沟通制度,明确沟通的方式、时机、内容、职责及信息的处理,包括主要

负责人就安全生产相关问题与员工定期沟通机制。

5.3.4.4应召开安全事项讨论会议,收集员工关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处理。

5.3.5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

5.3.5.1建立针对供应商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加强对供应与承包环节的监管,并确保其能满

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单位所选择的供应商与承包商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应保存批准过

程的相关记录。

5.3.5.2单位应对供应商的供应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供应商在作业现场的活动应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的相关要求。

5.3.5.3单位应充分识别承包商工作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在允许承包商使用本单位提供的设备、设

施和进入作业现场活动之前,应对其相关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5.3.5.4单位应对承包商服务过程实施监督检查,以识别和控制承包造成的安全生产风险。

5.3.6安全奖励与惩罚

单位须建立员工安全生产表现的奖励与惩罚制度,并应通过会议、文件或公告牌等形式,展示员

工安全生产表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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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工余安全管理

5.3.7.1单位应将工余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纳入其整体安全生产工作和员工岗位再教育的范畴。

5.3.7.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如何预防工余安全意外。

5.3.7.3工余安全意外也应执行本标准规定的事故报告与分析制度。

5.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1一般要求

5.4.1.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内容,地勘单位应建立危险源辨识、风

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并系统地开展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工作。

5.4.1.2危险源辨识应按GB/T13861-2009中第5章和GB6441-1986中第2章的规定进行识别。

5.4.1.3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时应考虑所有的活动、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其内容

主要包括:

a)现在和将来的生产活动及其作业环境;

b)设备、设施的正常和异常状态;

c)所有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包括承包方和访问者)的活动;

d)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的人员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5.4.1.4风险评价方法应与评价对象的安全生产风险特点相适应,各层面的员工应共同参与危险源辨

识与风险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应以文件形式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告。

5.4.1.5单位应定期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进行回顾。当生产工艺、设备、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应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2方法确定

5.4.2.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相适应,并使所确定的方法充

分体现适应性、一致性、可重复性和可评价性的特点。

5.4.2.2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应能提供充足的信息。

5.4.3辨识与评价流程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包括以下过程:

a)准备;

b)危险源辨识;

c)识别危险源转化为风险的条件;

d)量化风险结果;

e)划分风险等级。

5.4.4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原则

单位应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的同时,制定管理

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a)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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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替代;

c)工程控制措施;

d)标志、警告和(或)现场控制措施;

e)个体防护装备;

f)当员工安全健康与财产保护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5.4.5初始风险评价

5.4.5.1在进行初始风险评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a)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b)生产工艺过程风险;

c)危险物质风险;

d)设备、设施风险;

e)环境风险;

f)职业卫生风险;

g)管理风险;

h)相关方的观点。

5.4.5.2初始风险评价结果应包括各种风险可能发生过程的描述和风险的级别,并按严重性从大到小

进行排序。

5.4.5.3依据初始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风险分级管理。

5.4.6持续风险评价

单位应持续开展风险评价,其常用方法包括以下八种:

a)使用前检查;

b)计划任务观察;

c)设备检查;

d)工前危险预知;

e)交接班检查;

f)定期检修;

g)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价;

h)当存在交叉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可能由此带来的新危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5.4.7野外地质调查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7.1野外地质调查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触电;

d)火灾;

e)淹溺;

f)高处坠落;

g)中毒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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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恶劣气候与环境(风、闪电、大雾、冰雹、暴雨雪、洪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i)致害动物、致害植物。

5.4.7.2野外地质调查作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极端温度;

b)辐射(紫外、微波、电离辐射);

c)作业场所空气不良;

d)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

5.4.8地质测绘(遥感)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8.1地质测绘(遥感)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触电;

d)火灾;

e)淹溺;

f)高处坠落;

g)中毒和窒息;

h)恶劣气候与环境(风、闪电、大雾、冰雹、暴雨雪、洪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i)致害动物、致害植物。

5.4.8.2地质测绘(遥感)作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极端温度;

b)辐射(紫外、微波、电离辐射);

c)作业场所空气不良;

d)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

5.4.9物探勘查(含基桩检测)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9.1物探勘查(含基桩检测)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物体打击;

b)机械伤害;

c)起重伤害;

d)触电;

e)火灾;

f)淹溺;

g)放炮;

h)高处坠落;

i)恶劣气候与环境(风、闪电、大雾、冰雹、暴雨雪、洪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j)致害动物、致害植物。

5.4.9.2物探勘查(含基桩检测)作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极端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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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辐射(紫外、微波、电离辐射);

c)作业场所空气不良;

d)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

e)流体动力性噪声。

5.4.10钻探工程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10.1钻探工程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机械伤害;

d)触电;

e)灼烫(地热钻探);

f)火灾;

g)淹溺;

h)冒顶片帮(坑内钻探);

i)高处坠落;

j)中毒和窒息;

k)恶劣气候与环境(风、闪电、大雾、冰雹、暴雨雪、洪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l)致害动物、致害植物。

5.4.10.2钻探工程作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极端温度;

b)作业场所空气不良;

c)机械性噪声;

d)机械性振动。

5.4.11坑探工程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11.1坑探工程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物体打击;

b)机械伤害;

c)触电;

d)冒顶片帮;

e)透水;

f)放炮;

g)高处坠落;

h)中毒和窒息;

i)致害动物、致害植物。

5.4.11.2坑探工程作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极端温度;

b)作业场所空气不良;

c)机械性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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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机械性振动;

e)粉尘与气溶胶。

5.4.12岩矿测试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12.1岩矿测试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触电;

b)灼烫;

c)火灾;

d)中毒;

e)其他伤害(如腐蚀等)。

5.4.12.2岩矿测试作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有毒品;

b)机械性噪声;

c)粉尘。

5.4.13地质灾害治理作业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4.13.1地质灾害治理作业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物体打击;

b)车辆伤害;

c)机械伤害;

d)触电;

e)放炮;

f)坍塌;

g)高处坠落;

h)中毒和窒息;

i)恶劣气候与环境(风、闪电、大雾、冰雹、暴雨雪、洪水、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震等);

j)致害动物、致害植物。

5.4.13.2地质灾害治理作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的重点是:

a)机械性噪声;

b)机械性振动;

c)粉尘与气溶胶。

5.5安全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

5.5.1安全意识

5.5.1.1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以使其具备良好的安

全生产意识和必需的知识、能力。

5.5.1.2为了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a)新员工在聘用后应首先接受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并对其安全生产意识情况进行跟踪;

b)管理层特定意识应与其个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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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制定安全生产意识宣传计划,采用多种宣传形式以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5.2安全培训

5.5.2.1单位应识别、分析培训需求,且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作业过程,同时充分考虑

以下因素: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员工和管理层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c)技术发展的需要;

d)变化管理的要求;

e)风险评价结果;

f)相关方的要求;

g)本单位以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5.5.2.2单位应根据已识别的安全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且其培训时间应不少于《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5.2.3按计划开展内、外部培训,并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a)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

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b)对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分级管理;

c)对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4每年应对所有员工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继续教育。同时要针对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

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岗位风险等特点进行因材施教并切实做到:

a)新录用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单位、部门(二级单位)、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全教育和培训;

c)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重新进行岗位(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并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d)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

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e)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与地勘行业相适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f)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也应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5.5.2.5相关方人员进入本单位组织生产、施工或进行其他活动时,在进入前必须由所在单位对其进

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a)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

b)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c)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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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急处置方法。

5.5.3安全文化建设

5.5.3.1要树立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并根据单位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积极创新安全管

理理论,逐步建立起具有地勘特色的安全文化。

5.5.3.2以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或单位自行组织的安全

生产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5.6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6.1一般要求

5.6.1.1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租赁)、安装、调试、验收、使

用、维护、拆除、报废等过程作出规定和控制。

5.6.1.2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帐及其原始技术资料、图纸和使用、保养、检测、维修记录的档

案。

5.6.1.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安全技术论证。

5.6.1.4仪器设备要入库保管,且库房应满足仪器设备存放所需的条件,特别是对贵重精密仪器应指

定专人保管。

5.6.1.5单位应建立外来设备设施(如钻机等设备)准入管理制度。

5.6.2设备设施维护

5.6.2.1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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