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02/T 118-2023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DB3502/T 118-2023 Outdoor Advertising and Signage Facilities Install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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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告设置管理处、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陈挺华、王少武、叶恒忠、陈道明、邓之强、林心怡
- 出版信息:
-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90
CCSP33
DB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118—2023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outdooradvertisingandsignboardfacility
2023-12-28发布2023-12-28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02/T118—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3
4分类..............................................................................4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4
6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5
7设计与制作........................................................................6
8施工与验收.......................................................................13
9维护与保养.......................................................................23
10安全检测........................................................................25
附录A(资料性)户外广告设施分类.................................................27
附录B(资料性)户外招牌设施分类.................................................29
参考文献............................................................................31
I
DB3502/T11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告设置管理处、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挺华、王少武、叶恒忠、陈道明、邓之强、林心怡。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3502/T118—2023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设置要求、设计与制作、施工与验收、维
护与保养、安全检测的有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设计、制作、施工、验收、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700碳素结构钢
GB/T123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1499.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24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
GB/T2518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GB/T3098.1~GB/T3098.20紧固件机械性能
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363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链接副
GB/T3880(所有部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5117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5118热强钢焊条
GB/T689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GB/T7134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
GB/T8110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10045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药芯焊丝
GB/T10682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T12755建筑以用压型钢板
GB/T14957熔化焊用钢丝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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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7748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18774双端荧光灯安全要求
GB19261霓虹灯管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19652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
GB19653霓虹灯安装规范
GB/T22789.1硬质聚氯乙烯板材分类、尺寸和性能第1部分:厚度1mm以上板材
GB/T24333金属卤化物灯(铀钝锢系列)性能要求
GB/T24498建筑门窗、幕墙用封胶条
GB2481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安全要求
GB/T24823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
GB/T24908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
GB/T35626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
GB50005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429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576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设施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1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
CJJ/T149—2021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JB/T5945工程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G/T347聚碳酸酯(PC)实心板
JG/T516建筑装饰用彩钢板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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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7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14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范
JGJ/T16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SJ/T11141LED显示屏通用规范
XF91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
YB/T5363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户外广告设施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y
利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等的外部空间以各种形式(灯箱、霓虹灯、电
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向户外发布商业或公益广告信息的设施。
3.2
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affiliated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y
依附于建(构)筑物或灯杆、候车亭、公交车站牌、轨道交通站、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等设施设
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3.3
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free-standing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y
直接设置在地面上,具有独立支承结构的户外广告设施。
3.4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mobile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y
利用车辆、船舶、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等可移动特殊载体表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3.5
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设施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yusingelectronicallydisplay
以电子屏幕为载体显示广告内容的户外广告设施。
3.6
临时户外广告设施temporary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y
因举办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要临时设
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3.7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largeoutdooradvertisingfacility
面积大于5m2的电子显示屏,以及30m2以上的其他户外广告设施。
3.8
户外招牌设施outdoorsignboardfacility
在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的,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
的标志牌、匾牌、文字符号牌、灯箱牌等设施。
3.9
附属式户外招牌affiliatedoutdoorsignboar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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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于建(构)筑物外墙面的户外招牌。
3.10
独立式户外招牌free-standingoutdoorsignboard
直接设置在地面上,具有独立支撑结构的户外招牌。
3.11
店面招牌signboardofstore
用于表明经营店铺名称、字号、标识的户外招牌。
3.12
单位名称招牌signboardofcompany
用于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等的户外招牌。
3.13
建筑名称招牌signboardofbuilding
用于表明各类建(构)筑物名称(含公园广场)的户外招牌。
3.14
设置单位setunit
户外广告或户外招牌设施所有人。
4分类
4.1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见附录A。
4.2户外招牌
户外招牌设施分类见附录B。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基本要求见《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厦门市户外广告
设施设置总体规划》《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
5.1.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节能与生态环保要求,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
产品;可结合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形式进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5.1.3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实行“一证一码”,设置人应在户外广告设施牌面的右下角清晰标
识,便于追溯。二维码标识的大小和材质可根据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和形式确定,不宜小于10cmX10cm,
应确保材料不易变形、脱落,清晰便于识读。
5.2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
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CJJ/T149—2021中4.1的要求。
5.3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
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CJJ/T149—2021中4.2的要求。
5.4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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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利用机动车车体、非机动车车体、船体等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结合该移动交通工具本身协调
设计,不应影响交通安全;
——车顶、车头、车后窗及车身两侧车窗不应设置广告;
——车身广告设施设置不得附加框架、挂设实物模型,不得遮挡进排气口、安全出口、车牌及车辆
服务标识、车灯、经营者名称和监督电话等运营信息;
——车身广告应整洁、美观,不应使用反光材料,不应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
调;
——船舶等水上各类交通工具设置的广告,宜设置通透式广告牌,牌面高度不宜大于3m;
——空中移动广告涉及航空安全管理的,应符合航空、气象等主管部门有关航空飞行物安全、气球
施放的规定;
——除广告车外,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不应采用LED显示屏和播放声音。广告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应
播放动态画面和声音。
5.5临时户外广告设施
5.5.1一般设置要求
5.5.1.1旗帜、贴膜、布幅、充气模型、系留气球、投影、展示牌、实物造型等临时户外广告设施的
固定装置应安全可靠。
5.5.1.2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应在允许的活动举办场地内或自有用地范围内设置,且设置的广告设施不
宜对其附着物造成永久性损伤,到期后应及时拆除并恢复场地原状。
5.5.1.3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可在重大节庆(假)日、店庆、开业、会展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设置,临
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期限不应超过30d,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应超过10d。
5.5.2充气物设置要求
5.5.2.1在人行道上设置的充气物,其宽度(厚度或支柱直径)不得大于人行道宽度的四分之一,且
应与设置单位的门面平行设置。人行道宽度小于4m的不应设置。
5.5.2.2在非独立门面或两相邻单位距离较近的位置设置充气物,应紧贴门前设置,其跨越距离不应
超过门面宽度。
5.5.2.3设置充气拱门,跨度不应超过10m,高度不应超过5m,安装设置应安全、牢靠。
5.6特殊类型户外广告设施
5.6.1特殊类型户外广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电子媒介类;
——橱窗广告;
——楼体整体幕墙广告;
——地标建筑类;
——在建工地楼体类;
——体验互动类。
5.6.2特殊类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导则》4.4的要求。
6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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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基本要求
6.1.1.1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基本要求见《厦门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
6.1.1.2户外招牌的设置应符合节能与生态环保要求,鼓励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鼓励设置具有闽
南文化特色的户外招牌。
6.1.1.3玻璃幕墙设置户外招牌的,应使用玻璃贴膜等不影响安全的方式,并不应影响市容市貌。
6.1.2设置要求
户外招牌设置位置、规格与形式、数量、字符、风格、色彩、材质等要求应符合《厦门市户外招牌
设置导则》第3章总体要求中3.1~3.8的规定。
7设计与制作
7.1一般规定
7.1.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建筑整体布局、建筑物立面及周边
环境要求进行设计。
7.1.2结构的选型、布置和构造应便于制作、安装、维护并使结构受力简单明确,减少应力集中,其
主要承受风载荷,宜采用空腹结构,力求减少受风面积。
7.1.3设计文件应明确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宜和依附的主体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相对应。在高
速公路、其他公路两侧设置的大型落地式及平行墙面、垂直墙面上的户外广告,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不超
过二十年;其他类型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不超过十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应进行安
全检测,检测合格的可继续使用并定期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测;未通过安全检测,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要求
的应予以拆除。
7.1.4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进行设计,各组合值系数应根据GB
50009的相关规定选取。
7.1.5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进行设计,各分项系数及组合值系
数应根据GB50009的相关规定选取,其中风荷载为起控制作用的可变荷载;地震作用荷载效应和其他
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及相应的结构抗力应根据GB50011的相关规定执行。
7.1.6对于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在设计之前应对原建(构)筑物和附加广告或招
牌设施后的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性做出评估。
7.1.7户外广告设施上不应叠加结构、画板、画布。
7.2材料选用
7.2.1结构材料
7.2.1.1结构及面框所采用的钢材、不锈钢板材(或管材)以及铝合金等材料,其性能应符合GB/T700、
GB/T1591、GB/T3280、GB/T3880(所有部分)、GB/T6892和YB/T5363的规定。新工艺新材料的
使用应按规定组织技术论证和安全评估,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7.2.1.2结构采用的金属材料必须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合格保证,焊接结构钢材应具有碳当量的
合格保证。
7.2.1.3施工混凝土结构采用的水泥砂石和钢筋等材料应符合GB175、GB/T1499.1、GB/T1499.2
和JGJ52的规定。
7.2.1.4普通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7.2.1.5独立基础采用的钢筋等级不应低于HRB335,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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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面板材料
7.2.2.1户外广告面板采用的镀锌钢板、压型钢板、彩钢板、硬质聚乙烯扣板、塑料扣板等材料的性
能,应符合GB/T2518、GB/T12755、GB/T22789.1和JG/T516的规定。
7.2.2.2户外招牌维护装饰面板采用的铝塑板、塑料扣板、铝板或网孔板、铝型材、不锈钢板或网孔
板及防腐木等材料的性能,应符合GB/T17748、GB/T22789.1、GB/T12755、GB/T3880.1、GB/T3880.3
和GB/T3280的规定。不应采用室内装饰材料及易腐蚀、易破损、自重重的材料。
7.2.2.3聚碳酸酯、亚克力等高分子板材的性能,应符合GB/T7134和JG/T347的规定。高分子板材
的垂直燃烧级别不应低于GB/T2408中的V-0级。
7.2.2.4灯箱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用的钢化、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材料的性能,应符合GB15763.2
和GB15763.3的规定。
7.2.2.5篷布材料应符合防水、耐候、耐久和阻燃性能要求,并符合XF91的规定。
7.2.2.6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画面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印刷载体应满足节能、防水、耐候、耐久和阻燃性要求,其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位于步行街、广场、商场、大型文体设施、车站、机场等人员聚集密度高的公共场所设置
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喷绘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8624中的B1级;
位于其他地区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喷绘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8624
中的B2级。
——印刷载体宜使用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碳酸酯(PC)、聚乙烯
(PE)、聚丙烯(PP)、涤纶等可再生材料;
——印刷颜料或燃料等材料应采用无腐蚀性、无刺激性的UV墨水、生物乳胶墨水及热升华墨水等
环保材料,不应采用溶剂型墨水喷绘;
——贴膜广告画面材料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材料阻燃性能应与幕墙一致。背胶材料应选用不
腐蚀幕墙结构密封胶的产品,且有相关的质量保证书。
7.2.2.7附着于建筑(构)物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采用难燃
材料或不燃材料,但当所依附的建(构)筑高度大于50m时,应采用不燃材料。
7.2.3连接材料
7.2.3.1结构焊接所采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应符合GB/T5117、GB/T5118、GB/T8110、
GB/T10045和GB/T14957的规定。
7.2.3.2化学锚栓(植筋)及锚固胶应符合JGJ145的规定。
7.2.3.3采用的螺栓、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螺栓、自攻螺钉、螺母、垫圈、铆钉等紧
固件应符合GB/T3098.1~GB/T3098.20的规定。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1231和GB/T3632的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连接件不应采用木螺钉、钢钉、气枪钉等。
7.2.3.4结构胶及密封胶条应符合GB16776和GB/T24498的规定。
7.2.4电器件材料
7.2.4.1应符合散热和阻燃性要求,并应适应环境条件,具有防潮、防雨水和防虫害侵蚀功能。
7.2.4.2电器元件、电线电缆、接线端子、接线盒及导管等产品性能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已
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认证证书”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7.3结构设计及构造
7.3.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设计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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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结构由悬臂梁、悬臂桁架或空间桁架、网架组成,面板结构由面板及纵横梁组成,组成构
件应形成几何不变体,并通过相应的计算保证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独立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做成单柱式或双斜柱式结构时,可按悬臂梁结构进行分析;
——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做成平面桁架或空间桁架结构时,其结构分析按平面桁
架或整体空间桁架进行分析;
——结构型式为框架、拱架或网架结构时,其结构分析按平面桁架或整体空间桁架进行分析。
7.3.2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1):
r0S≤R………(1)
R=R(ƒC,ƒ,ak)
式中:
r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S——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ƒC,ƒ——混凝土、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7.3.3结构的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10m高,重现期为五十年10min平均最大
风速值,应取不低于36m/s为设计基本风速。
7.3.4作用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上的风荷载及其他载荷标准值应根据GB50009的相关规定选
取。
7.3.5在计算独立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面板结构及附属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所承受风载荷作
用时,其风荷载可按GB50009中对于围护结构的风荷载计算有关规定执行。
7.3.6当附属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所附着的建(构)筑物处于群集的高层建筑中,且相互间距较近
时,应考虑风力相互干扰的群体效应。
7.3.7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与建筑物一体计算风荷载的影响。
7.3.8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应进行抗震设计,特别是附着于高层、多层建筑物上的广告或招牌设
施应与建筑物同时考虑地震作用。
7.3.9附属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附设在建(构)筑物墙面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确定或验算建(构)筑物的墙面能可靠地承受广告设施传递的附加荷载;
——连接部件应按正常内力的2.0倍验算其安全性,且应采取措施严防连接部件失效导致高空坠
物;
——连接部件可用焊接、螺栓或锚栓与墙面的柱或梁中的预埋件连接。可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
或植筋连接,不应采用摩擦型膨胀锚栓连接,并应满足JGJ145的有关规定;
——支撑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40)d(d为栓径),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
产品的技术要求。当埋置深度难以满足时,应采取螺栓对穿夹板等连接方式,同时还应有足够
厚度的混凝土保护层。
7.3.10附属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附设在建(构)筑物顶面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结构应和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形成整体受力体系,必要时应由所依附的建(构)筑物原设计
单位或具备设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校验;
——可用焊接、螺栓和锚栓与屋顶梁或柱中的预埋件连接,并应可靠地将广告或招牌设施支座承受
的荷载分散传递至下部结构;
——连接部件不应采用摩擦型膨胀螺栓连接。可采用质量合格的化学锚栓或植筋连接,并应满足
JGJ145的有关规定;
——支撑螺栓或锚栓的混凝土埋置深度应达到(30~40)d(d为栓径),锚栓的安装应满足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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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技术要求。当埋置深度不够时,可采取与梁、柱钢筋焊接的方法处理,同时应有足够厚
度的混凝土保护层。
7.3.11对于附设在楼面和墙面上的广告或招牌设施的金属结构,当采用螺栓或焊接与原房屋结构连接
时,应对连接螺栓或焊缝按结构整体抗倾覆进行计算。螺栓或焊缝的计算应力不应大于承载力设计值的
75%。
7.3.12金属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017和GB50429的有关规定,其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进行
校核计算。对于处于人流或车流密集的重要位置或设计年限为二十年及以上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还应
进行风致疲劳核算。
7.3.1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应符合GB50010的有关规定,其结构承载能力、稳定性及正常使用性
能应进行校核计算,必要时还应进行结构的变形验算。对于处于人流或车流密集的重要位置或设计年限
为20年及以上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还应进行相应的耐久性设计。
7.3.14独立式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地基基础应避让地下管线,其间距应满足有关管线安全距离的规
定;基础选型应根据建设场地的条件和结构受力要求确定,并根据GB50007进行设计;地基、基础均
应进行强度、抗滑移、抗倾覆及稳定性验算;当采用桩基础时应满足JGJ94的相关要求,当采用地基
处理方法加固天然地基时,还应满足JGJ79的相关规定。
7.3.15场地设计特征周期及建筑物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按GB50011的规定确定。
7.3.16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的变形值和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表1~表3的规定。其中钢结构的变
形容许值见表1;LED显示屏钢结构的变形容许值见表2;各种形式的钢结构,采用平面桁架或空间桁
架结构形式时,构件的长细比(λ)容许值见表3。
表1钢结构的变形容许值
名称数值
落地式结构的顶点水平位移值≤H/100
横梁挠度值≤L1/150
墙面式结构的悬臂梁挠度值≤L2/150
屋顶式结构的立柱和横梁的变形限值≤H/100
注1:H为顶点离地面高度
注2:L1为横梁跨度
注3:L2为悬臂长度
表2LED显示屏钢结构的变形容许值
名称数值
建筑顶部及落地设置的LED显示屏结构顶点水平位移值≤H/300
LED显示屏安装屏杆(两支承点≤3m)挠度值≤L/300
横杆、纵杆、竖杆、斜杆挠度值≤L/200
水平抗风桁架或梁(两受力点≤3m)挠度值≤L/250
垂直抗风桁架或柱(两受力点≤5m)挠度值≤L/300
注1:H为顶点离地面高度
注2:L为支撑点的最大距离
9
DB3502/T118—2023
表3构件的长细比(λ)容许值
名称数值
受压弦杆、斜杆、横杆λ≤150
辅助杆λ≤200
受拉杆λ≤250
7.3.17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受力构架(桁架)连接节点应采用节点板连接,节点板厚度不应小于6mm;
搭接长度应符合GB50017的规定。
7.3.18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结构构造形式应适应环境影响,金属构件截面规格、壁厚及其构造应符合
下列规定:
——受力杆件采用碳素结构型钢型材或钢管时,最小壁厚不应小于3mm,焊接结构的角钢不宜小于
L40×4,螺栓连接的角钢不宜小于L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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