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906-2023 牛副流感病毒3型检测技术规范

DB15/T 2906-2023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etecting type 3 bovine parainfluenza virus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2906-2023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10
实施日期
2023-04-10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220

CCSB41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2906—2023

牛副流感病毒3型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iagnosticofbovineparainfluenzavirus

type3

2023-03-10发布2023-04-1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290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1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蒙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内蒙

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炜、王镓磊、马艳华、赵丽霞、杨昱萍、陈坚、郭宇、郭利、武有志、王岩、

胡薇。

I

DB15/T2906—2023

牛副流感病毒3型检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牛副流感3型的临床诊断、病原分离鉴定、RT-PCR、ELISA等诊断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奶牛饲养场(户)、肉牛饲养场(户)和动物疫病检疫、诊疗单位对牛副流感病毒3

型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NY/T541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牛副流感病毒3型bovineparainfluenzavirustype3,BPIV3

属于副黏病毒科,呼吸道病毒属成员,为有囊膜的单股负链RNA病毒(见附录A中图A.1)。

4临床诊断

流行病学

牛副流感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以秋冬、初春季多见。各种年龄牛均可感染。病牛和带毒牛是本病主

要传染源,可经接触、呼吸道和子宫内感染,多与其它疾病混合感染。

临床症状

感染牛主要临床表现为高热(体温≥41℃)、呼吸困难、流浆液性或黏脓性鼻液、咳嗽、喘等呼

吸道症状。病理剖解可见支气管肺炎,支气管黏膜肿胀、出血,管腔中有纤维素块,局部肺组织见灰色

或红色肝样实变等。

5实验室诊断

病毒分离

1

DB15/T2906—2023

5.1.1试剂耗材

牛肾细胞系(MDBK细胞系)、棉签、马血清(HBS)、DMEM培养基、青霉素、链霉素、细胞培养板。

5.1.2仪器

电子天平、研磨仪、台式冷冻离心机、生物安全柜、CO2培养箱、倒置显微镜、冰箱。

5.1.3病料采集

5.1.3.1鼻拭子

用无菌棉签刮取鼻道分泌物,然后放入3mL~5mL含1000IU/mL青霉素和1000μg/mL链霉素的

DMEM培养基的冻存管中,编号,记录,于2℃~8℃条件下保存并尽快送往实验室。

5.1.3.2血清

使用非抗凝采血管采集新鲜血液2mL~5mL,静置分离血清,编号,记录,于2℃~8℃条件下保

存并尽快送往实验室。

5.1.3.3肺组织

疑似因BPIV3感染死亡的牛,按照NY/T541的规定采集肺组织样品,放入离心管,编号,记录,于

2℃~8℃条件下保存并尽快送往实验室。

5.1.4样品处理

5.1.4.1拭子

将鼻拭子样品液冻融两次,然后以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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