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679-2024 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

GB/T 44679-202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sage prohibition and scrapping of forklift truck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4679-2024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9-29
实施日期
2025-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3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叉车禁用与报废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T 6104.1 所定义的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
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的禁用与报废评价和管理,其他类型叉车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
石磊、尚洪、赵春晖、杨馨蕾、张金侠、吴占稳、柯家昌、王军、陶雷、陈亮、傅敏、陆时明、余晓贤、王海清、马乙、谢锟、严波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1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

53.060

CCS

J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4679—2024

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usageprohibitionandscrappingofforklifttrucks

2024-09-29发布2025-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44679—2024

目次

前言

·····································································································

1

范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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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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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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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禁用技术条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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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废技术条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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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3

······························································································

6.1

禁用试验方法

3

····················································································

6.2

报废试验方法

5

····················································································

参考文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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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467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

检测研究院、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丰田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浙江中力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磊、尚洪、赵春晖、杨馨蕾、张金侠、吴占稳、柯家昌、王军、陶雷、

陈亮、傅敏、陆时明、余晓贤、王海清、马乙、谢锟、严波。

GB/T44679—2024

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叉车禁用与报废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T6104.1所定义的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

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的禁用与报废评价和管理,其他类型叉车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T26950.1防爆工业车辆第1部分:蓄电池工业车辆

GB/T26950.2防爆工业车辆第2部分:内燃工业车辆

GB36886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HJ1014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禁用usageprohibition

叉车因安全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或排放超标而不能继续使用。

3.2

报废scrapping

叉车因车架受损严重,或排放超标经修理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达到使用年限而结束使用寿命。

4禁用技术条件

4.1当叉车满载最大下降速度超过600mm/s时,应禁用。

4.2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0000kg的叉车,当前10min内由于内部泄漏造成的载荷下降超过100mm时,

应禁用;额定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叉车,当前10min内由于内部泄漏造成的载荷下降超过

200mm时,应禁用。

4.3最大前倾不小于5°的叉车,当由于内部泄漏使门架在10min内从垂直位置前倾超过5°时,应禁用;

最大前倾小于5°的叉车,当由于内部泄漏使门架从垂直位置的平均倾斜速度超过0.5(°)/min时,应禁

用。

4.4当叉车主要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禁用。

a)车架、门架、桥体或货叉架产生影响叉车安全作业的塑性变形或明显裂纹。

b)当实心截面货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1)货叉表面有裂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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