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8-2019 电梯事务社区治理规范

DB4401/T 18-2019 Elevator community governance guideline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1/T 18-2019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5-23
实施日期
2019-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A90

DB4401

广州市地方标准

DB4401/T18—2019

电梯事务社区治理规范

2019-05-23发布2019-07-01实施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1/T18—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彩虹、张鹏飞、刘倩娉、黄新杰、幸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4401/T18—2019

电梯事务社区治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事务社区治理的基本要求、机构设置、场地设施、规章制度、工作内容以及评价

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电梯事务社区治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648—2009社区志愿者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23648—2009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3648—2009中的部分术语和定义。

3.1

社区

一定区域内由居民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注:包括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

[GB/T23648—2009,定义2.1]

3.2

电梯事务

社区内电梯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事宜。

3.3

电梯事务专员

负责统筹召集电梯生产企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保险机构、物业管理企

业、业主委员会、志愿者、法律顾问、业主等电梯事务相关主体,牵头解决电梯事务的协调人员。

4基本要求

4.1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应遵循“政府搭建平台,电梯安全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4.2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应建立“三个机制”,即情况反映机制、磋商处理机制和议事表决机制。

4.3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应落实“五个一”措施,即挂一个社区治理牌匾、设立一个社区岗位、建立一

个议事场所、组建一个涉梯事务委员会、设立一套议事规则。

5机构设置

1

DB4401/T18—2019

5.1工作组

5.1.1成立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

委员会、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保险机构等组成的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工作组。

5.1.2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a)制定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b)开展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培训;

c)组织实施电梯事务社区治理。

5.2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委员会

5.2.1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成立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宜由电梯生产企业、电梯检验检

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保险机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志愿者、法律顾问、业主代

表组成。

5.2.2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a)组织召开社区电梯事务协调会议;

b)研究、制定电梯事务处理方案。

5.3电梯事务专员

5.3.1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设立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岗位,至少配备1名兼职电梯事务专员。

5.3.2电梯事务专员由属地街道办事处选拔推荐。

5.3.3电梯事务专员应通过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电梯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

明和聘书。

5.3.4电梯事务专员的主要职责:

a)建立并及时更新居委会电梯台账;

b)受理、回复社区居民电梯事务咨询和投诉;

c)协调处理社区电梯更新改造等电梯事务;

d)协调电梯事务纠纷;

e)协调涉及电梯事务处理的相关费用。

5.3.5电梯事务专员应具备以下能力要求:

a)熟悉所属社区电梯基本情况;

b)掌握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

c)了解电梯的基本知识;

d)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场地设施

6.1社区应建立电梯事务商议场所,场所宜设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社区管理用房。

6.2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开展电梯事务治理的社区颁发“电梯事务社区治理点”牌匾,牌匾应悬

挂在居民委员会办公楼的显著位置。

6.3电梯事务社区商议场所面积应不小于12平方米。

6.4电梯事务社区商议场所应配备办公桌等基础办公设备设施。

6.5电梯事务专员的办公桌上应摆放工作牌,工作牌应标示专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2

DB4401/T18—2019

7规章制度

7.1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要点参考附录A):

a)电梯事务专员聘用制度;

b)电梯事务咨询投诉服务规范;

c)电梯事务登记汇报制度。

7.2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或电梯生产企业等有需要时,电梯事务专员

应提供相关制度文本。

8工作内容

8.1方案制定

工作组负责制定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工作原则;

b)工作目标;

c)工作任务和步骤;

d)责任分工;

e)完成期限;

f)保障措施;

g)经费预算。

8.2宣传培训

8.2.1工作组应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宣传培训,明确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做法,部署具

体工作要点,积极推动电梯事务社区治理模式。

8.2.2工作组每两年至少应开展一次电梯专员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6个小时,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a)电梯设备知识;

b)电梯安全知识;

c)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8.3电梯台账建立

电梯事务专员应建立并及时更新居委会电梯日常管理台账,台账样版见附录B。

8.4电梯事务咨询投诉

8.4.1电梯事务专员负责受理电梯事务咨询和投诉,提供与电梯有关的信息和交流。

8.4.2电梯投诉范围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a)长期停运影响使用的;

b)故障率高的;

c)存在安全隐患的;

d)卫生脏、乱、差的;

e)加装、修理、更换的;

f)经费存在异议的。

8.4.3现场投诉或电话投诉时,电梯专员应按附录C填写投诉记录表,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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