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25-2018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服务规范

DB3301/T 0225-2018 Management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parking lot (parking garage) construction with government investment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B3301/T 0225-2022 |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0225-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0
实施日期
2018-07-20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营服务、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急措施、考核、退出。 本标准适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杭州规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梁旭、严向军、叶文文、沐守宽、金建锋、周友杰、鲍瑞军、张燕、江燕雯、徐亚成、吴振华、俞炜挺、周蓓、黄永祥、姜鸣、崔海妍、鲍晓燕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6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0225—2018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服务规

2018-06-20发布2018-07-20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1/T0225—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杭州规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梁旭、严向军、叶文文、沐守宽、金建锋、周友杰、鲍瑞军、张燕、江燕雯、

徐亚成、吴振华、俞炜挺、周蓓、黄永祥、姜鸣、崔海妍、鲍晓燕。

I

DB3301/T0225—2018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营服务、设备设施的维

护保养、应急措施、考核、退出。

本标准适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高新开发区(滨江)、

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

区、富阳区、临安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T10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26559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市、区财政共同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公共停车场(库)

3.2

三统一

按规定统一收费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收支管理。

3.3

监管单位

经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对运营单位的日常运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收费等

活动监督和考核的单位。

3.4

接管单位

辖区内道路停车管理机构。

3.5

1

DB3301/T0225—2018

运营单位

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后的日常运营主体单位。

4基本要求

4.1人员

4.1.1监管单位人员现场工作时应佩戴监管工作证。

4.1.2运营单位收费人员着装统一,佩证章上岗,严禁穿拖鞋上岗。

4.1.3运营单位收费人员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1.4运营单位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电焊工、电工、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人员等)需持证上岗。

4.1.5运营单位的工作人员需体检合格后上岗,定期组织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

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不适合作业环境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调岗。

4.1.6工作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4.2监管人员工作设备

4.2.1监管单位人员现场工作时应启用现场影音摄录设备。

4.2.2监管单位人员现场工作时应配备智能移动终端并安装巡查监管软件。

4.3标识标志

4.3.1运营单位应在公共停车场(库)入口处明显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牌,标志、公示

牌内容应依据市政府令273号第二十五条执行。

4.3.2公示牌应符合杭州市市容管理相关要求并在取得合法资格后设置。

4.3.3公共停车场(库)内部公共标识标志应符合GB/T10001相关要求。

4.3.4公共停车场(库)内部出入口指示、泊位大小等交通标示标识应符合GB5768及交通管理行政

主管部门的要求。

4.3.5应标示醒目的残疾人车位。

4.3.6新能源车停放车位专用标识应依据杭政办函[2016]60号、杭建科发[2017]70号及杭建地空发

[2015]294号的要求执行。

4.4消防

4.4.1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及GB15630的相关要求。

4.4.2消防通道及其它消防设施应符合消防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5运营服务

5.1启用前备案

5.1.1公共停车场(库)在启用前15日,运营单位应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的交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交通组织图,包括出入口、标志标线、停车泊位设置等内容;

——相应的停车场管理制度;

——交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

DB3301/T0225—2018

5.1.2运营单位应按交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备案意见改进设置状况。

5.2收费

5.2.1公共停车场(库)的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质检、税务登记,并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

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鼓励顾客使用非现金支付的方式,使用统一的税务发票。

5.2.2运营单位收费人员应执行“五个不准”规定:

——不准预收费;

——不准乱收费;

——不准停车未收费;

——不准拒绝杭州市民卡、支付宝、银联等多种第三方支付方式。

5.3信息化

5.3.1公共停车场(库)的本地收费管理系统通过接入停车专网,与监管单位停车监管系统进行对接,

实现停车信息上传、下载、对账、统一支付等功能。

5.3.2公共停车场(库)本地收费管理系统应上传以下信息数据:

——车辆进出信息(进出时间、停车时长、车牌信息、停车场信息、进出口信息、收费人员信息、

照片信息等);

——缴费信息(应缴金额、实缴金额、缴费时间、缴费详情等);

——泊位空闲信息(停车场信息、总泊位数、剩余泊位数等);

——收费员考勤信息(收费员信息、停车场信息、上下班时间等);

——系统心跳(定时发送心跳信息)。

5.3.3公共停车场(库)本地收费管理系统应提供以下信息数据的下载:

——包月车辆(包月车辆信息、有效时间等);

——特殊车辆(特殊车辆信息、有效时间等);

——市民卡黑名单(杭州市市民卡黑卡清单);

——系统参数(如市民卡支持卡类型、打折参数、心跳频率等)。

5.3.4公共停车场(库)本地收费管理系统每日与停车监管系统进行账目比对,实现对账功能。

5.3.5公共停车场(库)本地收费管理系统通过接入停车监管系统的统一支付功能,实现杭州市民卡、

支付宝、银联等多种第三方支付方式。

5.4远程监控

应在公共停车场(库)建立全方位(360度)、24小时的数字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单位信息化系统。

5.5日常运营

5.5.1运营单位需确保公共停车场(库)24小时运营。

5.5.2公共停车场(库)管理人员日常工作:

——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泊位停满后,疏导欲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并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

——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做好停车场(库)内的环卫保洁;

——填写交接班记录。

3

DB3301/T0225—2018

5.5.3适宜时,可购置能减少公共停车场(库)风险的保险产品。

5.5.4运营单位应依据市委办发〔2008〕158号管理规定执行“三统一”。

5.5.5运营单位应建立自查机制,明确自查的项目、方法、频次等。

5.5.6监管单位应建立外部巡查机制,明确巡查的项目、方法、频次等。

5.5.7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新能源公用充电桩的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并依据杭

建科发[2017]70号管理规定执行。

5.5.8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确保非残疾人车辆不得占用残疾人车位。

5.6机械式停车设备日常管理

5.6.1公共停车场(库)内使用机械停车设备的,应具有立体机械车库特种设备年检合格标志,并按

照机械设备操作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6.2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重量应符合GB/T26559的相关要求,凡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

辆不得入库。

5.6.3引导或指挥车辆进库前先请乘车人员下车。

5.6.4车辆停妥后,应做到:

——发动机熄火;

——拉好手刹;

——叠好后视镜;

——宠物不得留在车上;

——关好门窗。

5.6.5启动车库前应认真检查车库内安全情况:

——车库内是否有滞留人员;

——上升和下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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