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00-2008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DB33/T 700-2008 Outdoor Advertising Facilitie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8年08月
-
2020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40.10
P33
备案号:DB33DB33
准标方地省江浙
DB33/T700—2008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outdooradvertisementfacility
2008-08-05发布2008-09-05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700-2008
前言
本规范是在长期总结经验和依照相关标准并经过试验验证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地方特点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省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测评估技术
要求,从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来保证户外广告设施本身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尤其为户外广告设施在
使用期内的安全检测提供了统一的试验方法,用以保证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期内的安全性。重点风景旅游
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省地方标准规定的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规范由浙江省建设厅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华东科技检测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
办公室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郭勇、汪元高、王丽萍、陈建云、李建伟。
-II-
DB33/T700-2008
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省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设计、制作、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评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下的各种形式户外广告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23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00碳素结构钢
GB/T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5117碳钢焊条
GB/T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T5293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T9799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
GB/T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T12470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T14957熔化焊用钢丝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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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GB/T5034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DG/TJ08-003建筑锚栓抗拉拔、抗剪性能试验方法
JB/T6061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
JG9钢桁架检验及验收标准
JG/T203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
JGJ/T8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T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T2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78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GJ8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JGJ14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QJ990.3涂层检验方法涂层厚度检验方法
CECS0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CECS148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3术语
本规范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户外广告设施
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空间等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
显示牌(屏)、灯箱、招牌、公告栏、宣传栏、橱窗、标识牌、实物造型等各类广告建筑,包括广告牌、
电气、灯光和必要的设备。
3.2
落地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在地面上的广告设施。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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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户外广告设施
附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表面上的广告设施。
3.4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
架立在屋顶上的广告设施。
3.5
风荷载
风对广告设施或建筑物产生的作用力。
4设置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1.2户外广告设施的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并保持完好、整齐、美观,不应妨碍道路交通安全与
畅通。
4.1.3位于城市景观绿化隔离带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保证视觉走廊的通透。
4.1.4道路上的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交通指示牌、信号灯、路牌等交通设施,在视线范围内不应使
用与交通设施易混淆的色彩。
4.1.5不应影响市政、交通设施和残疾人设施的使用。
4.1.6在绿地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影响绿化生长,尽可能减少遮挡绿化景观。
4.2城市道路、广场及城市绿地上户外广告设施
4.2.1立杆式(含双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
a)立杆直径宜≥0.08m且≤0.25m;
b)立杆外缘距人行道或绿化带侧石外缘应≥0.4m;
c)牌面外缘距人行道或绿化带侧石外缘应≥0.2m;
d)牌面底部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应≥2.4m,离绿地高度应≥0.5m;
e)道路红线宽度在50m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应不小于道路宽度的2倍;
f)道路红线宽度在20m~50m的,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应不小于道路宽度的2倍;
g)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宜为20m~50m;
h)牌面(单面)面积宜≤2.0m2,单边长度宜≤2m,厚度应≤0.2m。
4.2.2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
a)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应设置在人行道宽度≥5m的地段,或面积≥50m2的广场(空地)及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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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底座和牌面外缘距人行道或绿化带侧石外缘应≥0.4m;
c)牌面(单面)面积宜≤3.0m2,底座和牌面的总高度应≤3m,占地面积应≤1.0m2。
4.2.3依附于公用设施的户外广告设施:
a)依附于灯杆等的户外广告设施:
1)牌面底部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应≥2.4m;
2)牌面外缘距人行道侧石外缘应≥0.2m;
3)牌面(单面)面积宜≤2.0m2,单边长度宜≤2m,厚度应≤0.3m;
b)依附于公交候车亭的户外广告设施:
1)广告牌面不应设在候车亭的顶部;
2)不应有碍乘客观看站牌,不应影响人流交通的顺畅和道路视觉的通透;
c)依附于电话亭、报刊亭、宣传亭(栏)等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同4.2.3b款,应与所依附的公用设
施规格协调,不影响整体效果及使用功能。
4.3依附于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4.3.1外挑式户外广告设施:
a)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度与宽度比例宜为6:1或8:1;
b)户外广告设施的上沿高度不应超过12m,严禁超出屋顶高度;厚度应≤0.3m;
c)户外广告设施底部离地面的净空高度应≥3m;
d)沿路建筑紧贴或者压占道路规划红线的,户外广告设施外挑距离应≤1.2m,版面宽度应≤1m,外
挑部分不应对周边单位及个人造成妨碍。
4.3.2附着式贴面户外广告设施:
a)户外广告设施的上沿不应超过屋顶高度,宽度不应超过建筑物两侧;
b)户外广告设施凸出墙面的距离不应超过0.3m,其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妨碍行人的安全;
c)在建筑外墙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严禁遮挡窗口和建筑物主体的肌理和整体造型。
4.3.3屋顶户外广告设施:
a)不应妨碍相邻居住建筑的日照,凸出屋面的户外广告设施高度应计入计算日照系数的建筑高度;
b)户外广告设施应与建筑物外墙面平行,且在建筑外墙边缘和两侧分别向内推进0.5m设置;
c)高层屋顶宜做透空或半透空户外广告设施;
d)坡屋顶、屋顶造型独特的建筑物顶部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e)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应破坏天际线的完整和连续性;
f)当建筑的高度在3层以下(<9m)时,不宜设置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当建筑的高度在3层~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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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m~24m)时,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牌面的高度应≤5m;当建筑的高度在9层~18层(25m~50m)
时,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牌面的高度应≤7m;18层(50m)以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严禁设置屋顶
户外广告设施。
4.3.4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
4.3.4.1平行于建筑外墙设置的店招店牌:
a)原则上只能设置在建筑物二层窗台线以下,高度不应超过1.5m,凸出墙面的距离不应超过0.5m,
牌面左右不应凸出墙面的外轮廓线,宽度与墙面相协调,并与相邻店招店牌一致;
b)单层斜屋面建筑上不应设置遮挡屋檐的店招店牌;
c)单层平屋顶建筑设置的店招店牌高度不应超出女儿墙顶部,且高度不应大于1.2m;
d)不应遮挡建筑立面的采光窗口及建筑物主体的肌理和整体造型;
e)不应在建筑主体三层以上的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
4.3.4.2垂直于建筑外墙设置的店招店牌:
a)牌面的外沿距建筑物的立面应≤1.3m,下沿距地面应≥2.5m,长与宽的比例应按6:1或8:1设
置;
b)户外店招店牌的厚度应≤0.3m;
c)牌面的上端不应超出承接墙面的上端;
d)同一建筑物上的外挑户外广告设施体量应大致保持一致。
4.3.4.3在建筑物顶上设置的店招店牌:
a)宜用实体字、立体发光字或霓虹灯形式;
b)高度在8层(24m)以下的建筑物顶上设置的,牌面高度不宜超过5m,宽度不应超出建筑物两侧墙
面,并须平行于建筑外墙;
c)高度在9层~18层(25m~50m)以下的建筑屋顶上设置的,牌面高度不宜超过6m;
d)牌面不应凸出建筑外墙面。
4.4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4.4.1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必须采用单柱式两面体或三面体结构,柱体直径应≥0.5m。
4.4.2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挖方地段,不应设在桥梁体(含主桥和引桥)
上。
4.4.3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设置在城市快速干道以内,城市道路红线外15m范围内,城市排水管
(渠)外侧10m范围内,城市河道驳坎外侧10m范围内。
4.4.4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牌面外缘不应侵入人行道,离建筑物不应小于倒伏距离,立柱牌面外缘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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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道路红线应≥5m,离城市主要道路中心线交叉点(平交)间距应≥100m,立交根据情况确定。
4.4.5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总高度不宜超过22m,其单幅幅面规格尺寸、纵向间距应符合表1和表2
的规定。
4.4.6对于单幅广告牌面规格小于5m×10m的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间距应≥500m,总高度应≤12m。
表1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牌面的最大尺寸
道路类别户外广告设施牌面的最大尺寸(m)
城市快速干道以外次要公路(含二级、三级和未定级公路)、一级公路
5×15
及城市入口
高速公路6×18
表2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小纵向间距尺寸
道路类别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小纵向间距(m)
城市快速干道以外次要公路(含二级、三级和未定级公路)、城市入口
650
一级公路、高速公路1000
4.5围墙户外广告设施
4.5.1在工地围墙要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其面向道路方向不应凸出两侧现有工地外墙的墙面,且不
应超出工地自身范围,牌面高度应≤6m,总高度应≤8m,设置位置不应超越红线。
4.5.2建设单位在建筑工地可按要求设置围墙户外广告设施,高度应≤6m,且不应超出工地自身范围,
建设项目竣工后须自行拆除。
4.5.3沿街围墙(建设工地围墙除外)部分地段因遮挡破旧低矮房屋等影响市容观瞻建筑物的需要,
可以结合围墙墙体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总高度应≤8m,但尺寸、形式、图案、色彩应相互协调。
4.6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
实物造型户外广告设施仅限于商业步行街、商业广场设置,占地面积应≤2.5m2,宽度不大于人行
道宽度的四分之一,高度应≤8m。
5设计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建筑结构设计资质。
5.1.2设计时应结合建筑整体布局和建筑物立面要求进行设计。
5.1.3高立柱、屋顶和墙面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其它类型户外广告设施设计使用年限
为10年。
户外广告设施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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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R0S≤
afRfR)=,k,(c
式中γ0——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位于人流量或车流量较大的重要位置,或设计使用年限为20
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1.1~1.2;破坏时对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造成危害小,或设计使
用年限为1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取不小于1.0;
S——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ffc、——混凝土、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分别应按表3和表4采用;
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
表3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钢材厚度或直径抗拉、抗压、抗弯抗剪端面承压
牌号
222
(mm)f(N/mm)fV(N/mm)fce(N/mm)
≤16215125
>16~40205120
Q235325
>40~60200115
>60~100190110
≤16310180
>16~35295170
Q345400
>35~50265155
>50~100250145
表4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N/mm2)
混凝土强度等级
强度种类
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
轴心抗压fc7.29.611.914.316.719.121.223.125.327.5
轴心抗拉ft0.911.101.271.431.571.711.801.891.962.04
注:计算现浇钢管混凝土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长边或直径小于300mm,则表中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应
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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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施加在户外广告设施上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永久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广告牌和固
定设备(灯光照明设施)自重,操作平台自重,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基础的土重、土压力和地基变形等;
可变荷载包括风荷载,覆冰荷载,雪荷载,安装或检修荷载,常遇地震作用,温度变化等。
5.1.5风荷载基本风压按附录A规定采用,并考虑高度系数、风振系数、体形系数,系数取值应按GB
50009和CECS148的规定采用。
风荷载:
wzszwk=βµµ0
式中w0——基本风压(kN/m2),应按附录A规定采用;
βz——风振系数,应按CECS148的规定采用;
µs——体形系数,应按CECS148的规定采用;
µz——高度系数,应按GB50009的规定采用。
5.1.6考虑地震作用时,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CECS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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