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14-2008 预制混凝土组合结构型航道护岸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DB33/T 714-2008 The quality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s for pre-fabricated concrete composite structure type channel bank structur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被代替 页数:7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714-200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1-17
实施日期
2008-12-17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140

×H

P67

备案号:23844-2009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714-2008(2013)

预制混凝土组合结构型航道护岸

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Technicalcodeofqualityinspectionandassessmentforcompound

precastconcreteRetainingwallofinlandwaterway

2008-11-17发布2008-12-17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714-2008(2013)

目次

前言

1总则„„„„„„„„„„„„„„„„„„„„„„„„„„„„„„„„„„„1

2术语„„„„„„„„„„„„„„„„„„„„„„„„„„„„„„„„„„„2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2

4工程质量等级标准„„„„„„„„„„„„„„„„„„„„„„„„„„„„„3

5基槽(坑)与边坡开挖工程„„„„„„„„„„„„„„„„„„„„„„„„„5

5.1陆上基槽(坑)与岸坡开挖„„„„„„„„„„„„„„„„„„„„„„„5

5.2水下基槽与岸坡开挖„„„„„„„„„„„„„„„„„„„„„„„„„„6

6软土地基处理工程„„„„„„„„„„„„„„„„„„„„„„„„„„„„„7

6.1砂石垫层和基础换填(砂)„„„„„„„„„„„„„„„„„„„„„„„„7

6.2抛石挤淤„„„„„„„„„„„„„„„„„„„„„„„„„„„„„„„7

6.3水泥粉喷(搅拌)桩„„„„„„„„„„„„„„„„„„„„„„„„„„8

6.4砂石桩„„„„„„„„„„„„„„„„„„„„„„„„„„„„„„„„8

7模板工程„„„„„„„„„„„„„„„„„„„„„„„„„„„„„„„„„9

8钢筋工程„„„„„„„„„„„„„„„„„„„„„„„„„„„„„„„„10

9混凝土工程„„„„„„„„„„„„„„„„„„„„„„„„„„„„„„„12

9.1混凝土制作„„„„„„„„„„„„„„„„„„„„„„„„„„„„„„12

9.2现浇混凝土工程„„„„„„„„„„„„„„„„„„„„„„„„„„„„15

9.3预制混凝土工程„„„„„„„„„„„„„„„„„„„„„„„„„„„„17

9.4预制混凝土砌块制作„„„„„„„„„„„„„„„„„„„„„„„„„„20

10桩基工程„„„„„„„„„„„„„„„„„„„„„„„„„„„„„„„„22

10.1木桩„„„„„„„„„„„„„„„„„„„„„„„„„„„„„„„„22

10.2灌注桩„„„„„„„„„„„„„„„„„„„„„„„„„„„„„„„23

10.3钢筋混凝土方桩沉桩„„„„„„„„„„„„„„„„„„„„„„„„„24

10.4钢筋混凝土板桩沉桩„„„„„„„„„„„„„„„„„„„„„„„„„24

11安装工程„„„„„„„„„„„„„„„„„„„„„„„„„„„„„„„„25

11.1预制混凝土薄壁空箱和薄壁圆筒结构安装„„„„„„„„„„„„„„„„25

11.2预制挡土墙组合构件安装„„„„„„„„„„„„„„„„„„„„„2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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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护岸砌筑工程„„„„„„„„„„„„„„„„„„„„„„„„„„„„„„27

12.1砌筑砂浆„„„„„„„„„„„„„„„„„„„„„„„„„„„„„„27

12.2浆砌块石砌筑„„„„„„„„„„„„„„„„„„„„„„„„„„„„27

12.3砌块砌筑„„„„„„„„„„„„„„„„„„„„„„„„„„„„„„28

12.4加筋土护岸的砌筑„„„„„„„„„„„„„„„„„„„„„„„„„„29

12.5干垒预制混凝土砌块砌筑„„„„„„„„„„„„„„„„„„„„„„„„31

12.6镶面石和帽石砌筑„„„„„„„„„„„„„„„„„„„„„„„„„„„„31

13护坡工程„„„„„„„„„„„„„„„„„„„„„„„„„„„„„„„„32

13.1预制混凝土块护坡„„„„„„„„„„„„„„„„„„„„„„„„„„33

13.2现浇混凝土护坡„„„„„„„„„„„„„„„„„„„„„„„„„„„33

13.3模袋混凝土护坡„„„„„„„„„„„„„„„„„„„„„„„„„„„34

13.4浆砌块石(片)石连拱草皮护坡„„„„„„„„„„„„„„„„„„„„35

13.5预制混凝土连锁块、植草砖护坡„„„„„„„„„„„„„„„„„„„„„35

14沉降缝和伸缩缝„„„„„„„„„„„„„„„„„„„„„„„„„„„„„36

15填筑工程„„„„„„„„„„„„„„„„„„„„„„„„„„„„„„„„36

16排(泄)水及倒滤层工程„„„„„„„„„„„„„„„„„„„„„„„„„37

16.1截、排水沟„„„„„„„„„„„„„„„„„„„„„„„„„„„„„37

16.2排水管涵(盖板涵)„„„„„„„„„„„„„„„„„„„„„„„„„38

16.3排水窨井„„„„„„„„„„„„„„„„„„„„„„„„„„„„„„39

16.4倒滤层及泄水管„„„„„„„„„„„„„„„„„„„„„„„„„„„40

16.5土工织物垫(滤)层„„„„„„„„„„„„„„„„„„„„„„„„„40

17踏步„„„„„„„„„„„„„„„„„„„„„„„„„„„„„„„„„„41

18系船设施„„„„„„„„„„„„„„„„„„„„„„„„„„„„„„„41

附录A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核定表„„„„„„„„„„„„„„„„„„„„43

附录B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44

附录C工程质量评定表„„„„„„„„„„„„„„„„„„„„„„„„„„49

附录D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条件„„„„„„„„„„„„„„„„„„„„„54

附录E工程竣工整体尺度„„„„„„„„„„„„„„„„„„„„„„„„„54

附录F预制混凝土砌块护面挡墙施工工艺„„„„„„„„„„„„„„„„„„„55

附条文说明„„„„„„„„„„„„„„„„„„„„„„„„„„„„„64

DB33/T714-2008(2013)

前言

为把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理念落实到水运工程建设中,浙江省内河航道建设中的护岸工程已逐

步向工厂化预制、机械化施工方向发展,具有质量可控、坚固耐用、资源节约、节能、生态、环保等

特点。但原水运工程标准系列中缺乏上述工程的质量检验技术规范,为了对这类工程实行有效的质量

控制,经浙江省交通厅浙交办〔2008〕137号文件批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以JTJ300-2000《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JTJ221-1998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局部修订》、JTJ314-2004《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6-2002《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

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针对上述新型护岸结构的特殊性,引进和补充了一些新的质量检验方法和指标,

同时调整了部分原有适用于外海港口工程而对内河航道护岸显得过于宽松的质量指标。

本规范共分18章43节265条和5个规范性附录1个资料性附录并附有条文说明,涵盖了目前浙江省内

河航道工程中常用的护岸结构和目前正在推广应用的预制混凝土组合结构型护岸的质量检验和评定方

法,可以作为独立规范使用。

本规范由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提出,浙江省交通厅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嘉兴市世纪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第1~4章:汤修华、刘耿耿、唐净、顾国强、徐明华、陈志强。

第5~15章:陈志强、步海兵、钱惠军、郑金余。

第16~18章:陈志强、步海兵、金建军、吕健伟。

附录、条文说明:唐净、陈志强、蒋永明、濮卫忠、袁稼文。

DB33/T714-2008(2013)

预制混凝土组合结构型航道护岸工程质量检验规范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内河限制性航道采用预制混凝土组合结构的下列类型航道护岸工程。

预制混凝土砌块作为护面和墙身结构的护岸工程;

预制混凝土空箱、圆筒等结构作为护岸墙身的护岸工程;

预制混凝土空心块体、实心块体作为护岸墙身的护岸工程;

预制混凝土连锁块、植草砖作为护坡的护岸(坡)工程;

预制混凝土板桩结构护岸工程;

加筋土结构护岸工程等。

其他类型的内河航道护岸工程也可以参照使用。

1.1.2本规范是检验和评定上述类型护岸工程的质量和等级的标准尺度和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依据。

1.1.3上述类型的航道护岸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

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4111-199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GB8239-1997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条文说明)

1

DB33/T714-2008(2013)

CJJ79-1998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

JTJ221-1998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局部修订

JTJ239-2005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JTJ244-2005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JTJ254-1998港口工程桩基规范附局部修订(桩的水平承载力设计)

JTJ268-1996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JTJ269-1996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附条文说明)

JTJ300-2000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JTJ314-2004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3/386—2002内河航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0.1

复合护面结构CompoundProtectingLayerofRetainingWall

由不同材料(包括不同加工工艺制成的材料)形成的护岸面层结构。

2.0.2

机制混凝土砌块Machine-madeConcreteBrick

机械化流水线生产的采用强振和高压成形的干硬性混凝土预制砌块,包括:劈离砌块、钻石型

砌块、“荣勋”砌块、各种空心砌块、装饰砌块、护坡连锁块、护坡植草砖等。

2.0.3

劈离砌块ConcreteSplitBrick

经过劈离工艺表面效果处理的混凝土砌块。

2.0.4

组合结构护岸CompoundRetainingWallofWaterway

护岸墙体由各种预制混凝土构件(包括机制混凝土砌块)通过装配或砌筑而成的护岸结构。

2.0.5

加筋土护岸ReinforcedRetainingWallofWaterway

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机制混凝土砌块)作为墙体面层和通过分层铺设在回填料中(或锚固在

2

DB33/T714-2008(2013)

墙后土体中)的柔性拉结材料(包括土工格栅、土工带、土工织物、钢筋或钢筋网片等)连接形成

整体稳定的护岸结构。

2.0.6

相对倾斜度RelativeLean

对设计有倾斜度要求的结构,其结构面偏离设计准线的程度。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3.0.1护岸工程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0.1.1按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工种)划分分项工程。

3.0.1.2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划分分部工程。

3.0.1.3按工程的结构型式、使用功能、施工和交(竣)工验收的独立性划分单位工程,具体规定如

下:

⑴具备独立施工和交(竣)工验收条件的可单独划分为单位工程;

⑵按施工合同段划分为单位工程;

⑶工程量大的航道护岸工程可按不小于5km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⑷工程量小的护岸工程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分部工程参加所在航道段单位工程的评定。

3.0.2护岸工程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及名称见表3.0.2。

表3.0.2护岸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名称

序号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

基槽(坑)与岸坡开挖、砂石垫层、抛石挤淤、混凝土垫层、现浇混凝土基础*、

1地基与基础*砌石基础、钢筋混凝土板桩和方桩基础*(制作、沉桩)、木桩基础、砂石桩*、水

泥粉喷桩*、土工织物垫层等

浆(干)砌块石挡土墙*、现浇混凝土挡土墙*、加筋土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板桩

墙*(制作、沉桩)、预制混凝土墙体构件(箱体、圆筒、各种组合块体)制作和

2墙身结构*

安装*、装配式混凝土砌块挡墙*、砌块护镶面*、现浇混凝土护面*、现浇墙身(连

接)混凝土*、预制块、联锁块、植草砖护坡、勾缝、沉降缝等

3上部结构现浇混凝土压顶、帽石砌筑、沉降(伸缩)缝等

泄水管、砂石倒滤层、土工织物倒滤层、墙后回填、土工合成材料加固、固坡措

4墙后回填

施等

5附属工程踏步、护栏、排水涵管(洞)、系船柱

注:①标注带“*”号的为主要分部或分项工程;

②现浇或预制混凝土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分项。

3.0.3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作出明确划分,经监理工程师认

3

DB33/T714-2008(2013)

可后,报建设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有关单位据此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评

定。

4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4.0.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4.0.2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4.0.2.1合格标准:

(1)主要项目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一般项目基本符合本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的测点实测值有7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出允许范围,但

不影响正常使用。

4.0.2.2优良标准:

(1)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的测点实测值有90%及其以上在偏差范围内,其余虽然超出允许范围,但不影

响正常使用。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见附录C.1、C.2。

4.0.3对于需要进行综合评定的分项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4.0.3.1预制或现场浇注的混凝土和钢筋混疑土等分项工程,应按设计图纸所划分的单件(段、块、根

等)进行全部检验或抽样检验,按单件评定其质量等级,计算该种构件的优良品率:在全部合格的基础

上,优良品率达到60%及其以上,则该种构件的质量评为优良;不足60%的评为合格;

4.0.3.2对施工需要分段完成的其他分项工程,在该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将各段的检验评定资料汇

总后再作综合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按综合评定结果参加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4.0.4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4.0.4.1合格标准

所含全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4.0.4.2优良标准:

(1)所含全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所含全部分项工程中有50%及其以上质量评为优良,且主要分项工程全部优良。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见附录C.3。

4.0.4.3在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时,模板、钢筋、伸缩缝、沉降缝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不参加评

定,但必须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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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4.0.5.1合格标准:

(1)所含全部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按照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整理,基本齐全;

(3)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定按照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4.0.5.2优良标准:

(1)所含全部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评为优良,且主要分部工程全部优

良;

(2)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资料按照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整理,基本齐全;

(3)外观质量的观感评分按照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进行,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见附录C.4。

4.0.6分项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本标准合格等级相应规定时,必须进行处理,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质

量等级。

4.0.6.1返工重做的,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

4.0.6.2分项工程中某些构件或部位的质量经加固补强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其

数量超过本分项工程中总数量的5%,该分项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4.0.6.3分项工程中某些构件或部位,其混凝土或砂浆标号因偶然原因试块失去代表性,无法正确判

断其工程质量时,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其分项工程可定为合格;

4.0.6.4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部门签认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

功能要求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其所在的分部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4.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不得验收并投入使用。

5基槽(坑)与边坡开挖工程

5.1陆上基槽(坑)与岸坡开挖

5.1.1陆上基槽(坑)基底与岸坡基(坡)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5.1.2陆上基槽(坑)底层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不宜超挖。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陆上基槽(坑)和岸坡开挖的平面位置及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JTJ300—2000的有关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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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放样资料并实地检测。

5.1.4陆上基槽(坑)和岸坡开挖的边坡不应陡于设计要求,基槽(坑)基底的断面尺寸不得小于设

计要求,岸坡坡面应平整、稳定,不得有扭曲、贴坡和亏坡现象。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资料。

5.1.5陆上基槽(坑)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1.5陆上基槽(坑)土方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允许偏差单元

序号检查项目检验单元和数量检验方法

一般基槽小型基槽测点

1轴线位置(mm)3020每个基槽(20m)2用经纬仪

有垫层+20,-40±20

2基底高程(mm)每个基槽(20m)3用水准仪

无垫层+0,-50+0,-20

3槽底断面尺寸(mm)-0,+100每个基槽(20m)2用钢尺

注:①一般基槽指底宽大于(含)1.0m的护岸基槽(坑);

②小型基槽指底宽小于1.0m的小型构筑物基槽(坑),如前趾、截、排水沟等。

5.1.6陆上岸坡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表5.1.6陆上岸坡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允许偏差

序单元

检查项目砂石滤层土工织物滤层检验单元测点和数量检验方法

号测点

非岩基岩基非岩基岩基

坡面线位置每处(50~100m,河口线和坡脚线,弯

1304020303用经纬仪

(mm)道始、中、终点和中心线≤5°的转折点)

高程+0+5+5

2+0,-20每处(50~100m)3用水准仪

(mm)-50-60-30

弯曲半径

3±R/1000每处(每个弯段曲始、曲中、曲终)3用经纬仪

(mm)

4边坡坡度不陡于设计值每处(50~100m)2用经纬仪

注:R为弯段的设计半径。

5.2水下基槽与岸坡开挖

5.2.1水下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应核对土质,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5.2.2水下基槽的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断面尺寸不应小于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5.2.3水下岸坡开挖断面的平均轮廓线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分层挖泥的台阶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

设计未作要求时,其台阶高度不应大于1000m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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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5.2.4水下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水下基槽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

1底部断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规定3检查全部断面图

2平均超深(mm)300每个断面(20m)10用测深仪或测深杆(砣)

3每边平均超宽(mm)6001检查全部断面图,取每边平均值

5.2.5水下边坡开挖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水下边坡开挖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

上口线±5002用测深设备或测深杆

1坡面线位置(mm)

坡脚线±1000每个断面(20m)2(砣),检查全部断面图

2分层开挖边坡下超与上欠断面积之比1<i<1.51检查全部断面图

注:①i为分层开挖边坡下超与上欠断面积之比;

②以上两表包括水下岩基开挖。

6软土地基处理工程

6.1砂石垫层和基础换填(砂)

6.1.1砂石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6.1.2砂石垫层和基础换填的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1.3砂石垫层分层摊铺的厚度和压实后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或试验记录。

6.1.4砂石垫层表面应平整,无坑洼和松散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5砂石垫层和基础换填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表6.1.5砂石垫层和基础换填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

1平面尺寸(mm)不小于设计要求3用经纬仪或钢尺

每段(50m2)

2厚度碎石±10H/1003用测钎、挖坑和钢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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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714-2008(2013)

(mm)黄砂±5H/100

3表面平整度(mm)203用拉线和钢尺

4顶面高程(mm)±203用水准仪

5坡度符合设计要求2用水准仪或坡度尺

注:H为垫层或换填层设计厚度

6.2抛石挤淤

6.2.1抛石挤淤使用不易风化的块石,块石应满足设计和JTJ300—2000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2.2块石抛出设计抛填面以后,应用较小石块和碎石填塞垫平,并用机械碾压紧密,然后再铺设反

滤垫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或试验记录。

6.2.3抛石顶面应基本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2.4抛石面上铺设反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或试验记录。

6.2.5抛石挤淤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表6.2.5抛石挤淤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

1抛石数量(kg)不小于设计要求每段(50m2)1检查施工纪录

2反滤层顶面高程(mm)20每段(20m)3用水准仪

6.3水泥粉喷(搅拌)桩

6.3.1水泥的品种、标号,水泥浆的水灰比和外加剂的品种、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记录。

6.3.2水泥粉喷(搅拌)桩的深度、复搅深度、直径及桩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

6.3.3水泥粉喷(搅拌)桩身应完整,不得有断桩。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6.3.4水泥粉喷桩(搅拌)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水泥粉喷(搅拌)桩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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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714-2008(2013)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

1桩身强度(MPa)不小于设计要求每根桩(抽查5%)1钻芯取样

2桩距(mm)±100

每根桩(抽查10%)1用钢尺检查

3桩径(mm)不小于设计要求

表6.3.4(续)

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单元和数量单元测点检验方法

4桩长(mm)不小于设计要求

5垂直度1.5%每根桩1检查施工记录

6单桩喷粉(浆)量符合设计要求

6.4砂石桩

6.4.1砂料、碎石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6.4.2砂石桩的桩数、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4.3砂石桩桩身应挤密均匀、连续、密实。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6.4.4砂石桩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6.4.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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