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3502-2000 鱼油

SC/T 3502-2000 Fish oil

行业标准-水产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SC/T 3502-2016 |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C/T 3502-200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水产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00-02-22
实施日期
200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高龙实业公司
起草人:
李晓川、尚德荣、刘兆均、陈远惠、刘庆慧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sCIT3502-2000

曰分

前「1

本标准参照了一些鱼油主要生产国的标准,根据我国鱼油生产现状将鱼油分为精制鱼油与粗鱼油

两类。一级精制鱼油的质量指标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高龙实业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尚德荣、刘兆均、陈远惠、刘庆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鱼油”c/T3502-2000

Fishai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油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粗鱼油及精制鱼油。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524-1985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5528-1995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

GB/T5530-1998动植物油脂酸价和酸度的测定

GB/T5532-1995植物油碘价测定

GB/T5535.1-1998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第(一方法)

GB/T5535.2-1998动植物油脂不皂化物测定第2部分:己烷提取快速法

GB/T5538-1995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GB/T15688-1995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粗鱼油rawfishoil

直接由鱼粉生产时的榨汁经油水分离获得的鱼油。

3.2精制鱼油puritiedfishoil

粗鱼油经脱酸等处理获得的鱼油。

3.3杂质impurity

鱼油中不溶于石油醚或乙醚的固形物。

4要求

4.1感官要求

鱼油的感官要求见表to

表1感官要求

fIil4M2灼霖01}.猛禽AMimOAR*9AkA1;LMANARi}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邮2000一02一22批准2000一04-01实施

SC/T3502-2000

4.2理化指标

鱼油的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20

表2理化指标

一续不么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5.1.1气味

取鱼油试样50mL注入100mL烧杯中,加温至5o*c,用玻璃棒边搅边检查气味。

5.1.2外观

将抽取的鱼油充分摇动、混合均匀,取适量于直径25mm的试管中,在光线明亮处检查其外观。

5.2水分及挥发物

按GB/T5528的规定执行。

其中空气烘箱法的烘干温度为(100士2)'C,烘干时间为30min,复烘时间为15min,

5.3酸价

按GB/T5530的规定执行。

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平行样检验结果允差不超过0.2mg/g,

5.4过氧化值

按GB/T5538的规定执行。

5.5不皂化物

按GB/T5535.1,GB/T5535.2的规定执行。

5.6碘价

按GB/T5532的规定执行。

5.7杂质

按GB/T15688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以同批号鱼粉制取的鱼油为一检验批,样品的抽取规则和方法按GB/T5524的规定进行。

6.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由生产单位确定,

应选择能快速、准确反映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

sc/T3502-2000

或出厂。

6.2.21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a)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6.3判定原则

6.3.1感官项目中明显有分层现象、鱼油酸败味严重者为不合格。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标准规

定的判为合格批。

6.3.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将此项指标复验一次,按复验结果判定本批产品

是否合格品。

6.3.3检验结果中有二项指标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

7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7.1标志

产品标志应明显地以牢固方法注明在包装物的外侧面,应具有产品名称和商标、产品等级、标准代

号、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净含量等内容。

7.2包装

以洁净干燥的铁桶或塑料桶包装,不得使用装食用植物油以外的再生桶,如需用油罐或槽车运输

时,须保证其洁净干燥,内表面无锈蚀等影响油质的因素。

所有的包装应有良好的密封,装入鱼油时,应避免留下过大顶隙以减少与空气接触。

了.3运输和贮存

鱼油在运输和贮存时应保持包装密封良好,严防泄漏,堆放整齐,严防碰撞,并避免日晒。鱼油应尽

可存放在低温环境中。

长期存放的鱼油应定期抽样检验其酸价和过氧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