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67-2019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DB14/ 67-2019 Shanxi Province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al Functional Zoning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5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 67-2019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1-01
实施日期
2019-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省境内地表水环境功能的术语和定义、类别与代码、区划原则、区划及水质要求、水质监测、判定原则、实施与应用及监督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河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的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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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
起草人:
王志平、樊占春、王爱一、贾晓红、李建宏、郝严彬、宋剑、赵宏玺、高琼、冯婉。
出版信息:
页数:5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

Z5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67—2019

代替DB14/67-2014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9-11-01发布2019-11-01实施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67—XXXX

DB14/67

目次—

20

1

3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类别与代码.........................................................................2

5区划原则...........................................................................2

6区划及水质要求.....................................................................2

7水质监测...........................................................................3

8判定原则...........................................................................3

9实施与应用.........................................................................3

10监督与管理........................................................................3

DB14/67—2019

DB14/67

前言—

20

1

3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4/67-2014《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本标准与DB14/67-2014《山

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改为《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

区划》;

——增加并细化了河段的水环境功能,对个别河段的水环境功能、水质要求进行了调整;

——统筹国家、省、市、县(市、区)各类考核监测断面,对部分监测断面的位置进行

了调整。

本标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平、樊占春、王爱一、贾晓红、李建宏、郝严彬、宋剑、赵宏玺、

高琼、冯婉。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年,201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2日批准。

DB14/67—2019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省境内地表水环境功能的术语和定义、类别与代码、区划原则、区划及水质要求、

水质监测、判定原则、实施与应用及监督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河流、水库、湖泊等地表水体的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50594-2010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522-2009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功能

系指水体对满足水生态系统健康、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需求所具有的不同属性的价值与作用。

3.2

水功能区

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

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GB/T50594-2010,术语2.0.4]

3.3

水环境功能

是指根据水域使用功能、水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确立水体不同属性的价值与作用。

3.4

水环境功能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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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域使用功能、水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污染DB14/67

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水环境。

[HJ522-2009,术语和定义3.1]

3.520

1

3

过渡区

过渡区是指为满足水质目标有较大差异的相邻水功能区间水质状况过渡衔接而划定的水域。

[GB/T50594-2010,术语2.0.14]

3.6

保留区

保留区是指目前水资源开发程度不高,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保留的水域。

[GB/T50594-2010,术语2.0.8]

4类别与代码

按HJ522-2009规定水环境功能分为12种类别,代码如下:

a)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代码为11;

b)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代码为12;

c)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及重要源头水区,代码为21;

d)天然浴场、游泳区等直接与人体接触的景观娱乐用水区,代码为61;

e)一般鱼类用水与一般源头水区,代码为32;

f)地表水饮用水源补给区和地下水水质重点保护河段,代码为22;

g)工业用水区,代码为40;

h)与人体非接触景观娱乐用水区,代码为62;

i)农业用水区,代码为50;

j)一般景观用水区,代码为63;

k)过渡区,代码为80;

l)保留区,代码为90。

5区划原则

5.1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地表水功能区划为基础。

5.2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保护目标原则不低于现状水质类别。

5.3当水体具多种使用功能时,原则以对水质要求高的功能进行区划。

5.4当地表水功能与环境保护相关规章、标准产生差异时,应根据环保相关规章、标准进行调整。

5.5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重点应突出对水环境的保护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5.6水环境功能区划主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采取综合治理手段,推进地表水体水环境的改善。

6区划及水质要求

6.1区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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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河段区划见表1和图1~图22。对本标准未明确的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河流段,应按照汇入的上一级

河流段区划的水质要求保护。

6.2区划的水质要求

各类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见表2。

表2水环境功能区代码与水质要求

序号水环境功能区代码水质要求

111执行GB3838Ⅰ类标准

212、21、61执行GB3838Ⅱ类标准

332、22、90执行GB3838Ⅲ类标准

440、62执行GB3838Ⅳ类标准

550、63执行GB3838Ⅴ类标准

680执行上下游水质要求的中间值

6.3区划的调整

当水环境功能不能满足国家和省、市、县(市、区)政府要求时,可制定严于本标准的水环境功能

区划。

7水质监测

7.1监测断面设置见表1和图1~图22。

7.2水质监测按照GB3838、HJ/T9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8判定原则

若有单项指标不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时,则表明水环境功能不能保证。

9实施与应用

9.1制定与水相关的排放标准、规划、计划等工作时应充分考虑水环境功能要求。

9.2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结合本标准对辖区地表水体测算水环境容量,测算结果可作为总量控制和排

污许可证发放的依据。

10监督与管理

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督。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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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山西省各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

XXXX

县市范围功能水质监控断面

流域分区水系河流水环境功能说明

名称起止代码要求名称经度纬度

平鲁区、常门铺水库出口常门铺水库出口112.317839.9082功能分界处

黄河红河区红河苍头河源头一般源头水保护32Ⅲ

右玉滴水沿水库出口滴水沿水库出口112.434539.9448功能分界处

常门铺水

库出口

黄河红河区红河苍头河右玉右卫镇工业用水保护40Ⅳ右卫镇村西桥112.332140.1762功能分界处

滴水沿水

库出口

黄河红河区红河苍头河右玉右卫镇出省境一般景观水保护63Ⅴ杀虎口①112.308340.2361出省水质监控

监控引黄提水

地表水饮用水源补

黄河干流22、万家寨水库①水行动计划水质

黄河偏关—吴堡区黄河偏关库首万家寨水库出口给区与饮用水源一Ⅱ111.428339.5753

(西北部)21出口①目标;②水质要求不

级保护区水源保护

低于现状水质

黄河干流

黄河偏关—吴堡区偏关河偏关源头窑头一般源头水保护32Ⅲ窑头村111.542539.4039功能分界处

(西北部)

黄河干流西沟水文站111.461139.4713监控偏关县城排污

黄河偏关—吴堡区偏关河偏关窑头入黄河一般景观水保护63Ⅴ

(西北部)关河口村①111.410639.4917监控入黄河水质

黄河干流偏关、五

黄河偏关—吴堡区县川河源头养马坪一般源头水保护32Ⅲ养马坪111.480139.1339功能分界处

(西北部)寨、河曲

监控入黄河水质

黄河干流①水行动计划水质

黄河偏关—吴堡区县川河河曲养马坪入黄河农业用水保护50Ⅲ禹庙①111.162239.1556

(西北部)目标;②水质要求不

低于现状水质

监控入黄河水质

偏关、五

黄河干流朱家①水行动计划水质

黄河偏关—吴堡区寨、河曲、源头入黄口农业用水保护50Ⅳ花园子①110.984438.9642

(西北部)川河目标;②水质要求不

保德

低于现状水质

表1山西省各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划结果表(续)

县市范围功能水质监控断面

流域分区水系河流水环境功能说明

名称起止代码要求名称经度纬度

黄河干流岢岚康家会康家会111.685838.8013功能分界处

黄河偏关—吴堡区岚漪河源头一般源头水保护32Ⅲ

(西北部)岢岚、岚县铺上铺上111.657438.6555功能分界处

康家会阳嵩塔村111.536338.6930监控岢岚县城排污

黄河干流监控入黄河水质

黄河偏关—吴堡区岚漪河岢岚、兴县入黄河农业用水保护50Ⅳ

(西北部)铺上裴家川口①110.892838.6017①水行动计划水质目标;②

水质要求不低于现状水质

黄河干流

黄河偏关—吴堡区蔚汾河岚县、兴县源头奥家湾一般源头水保护32Ⅲ奥家湾111.213838.4718功能分界处

(西北部)

黄河干流西关村111.069538.4648监控兴县县城排污

黄河偏关—吴堡区蔚汾河兴县奥家湾入黄河农业用水保护50Ⅴ

(西北部)碧村①110.886738.5075监控入黄河水质

黄河干流国家级自然功能分界处

黄河偏关—吴堡区湫水河兴县、临县源头东会11Ⅰ东会村西111.259938.1761

(西北部)保护区水源保护黑茶山自然保护区

东峁村110.986037.9146监控临县县城排污

黄河干流农业与一般景观监控入黄河水质

黄河偏关—吴堡区湫水河临县东会入黄河50、63Ⅳ

(西北部)水保护碛口①110.790337.6372①水行动计划水质目标;②

水质要求不低于现状水质

一般源头水、地

表水饮用水源补功能分界处

黄河干流横泉水库32、

黄河吴堡—龙门区北川河方山源头给区与饮用水源Ⅲ、Ⅱ横泉水库出口111.392638.0258(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

(西南部)出口22、21

一级保护区水源行Ⅱ类)

保护

黄河干流北川河、方山、横泉水库西崖底①111.116737.5314

黄河吴堡—龙门区贺家塔工农业用水保护40、50Ⅳ

(西南部)三川河离石区出口贺家塔111.072337.4922监控离石城区排污

黄河干流离石区、柳Ⅲ寨东桥110.932637.4493水行动计划水质目标DB14/

黄河吴堡—龙门区三川河贺家塔薛村工农业用水保护40、50

(西南部)林Ⅳ薛村110.781637.4197功能分界处

黄河干流67

黄河吴堡龙门区三川河柳林薛村入黄河农业用水保护Ⅴ两河口桥①监控入黄河水质

—50110.805637.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