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165-2012 牦牛犊保育技术规程

DB63/T 1165-2012 DB63/T 1165-2012 Cowcalf Prote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165-2012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2-12-04
实施日期
2013-01-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65

B40/49

备案号:35832-2013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165—2012

牦牛犊保育技术规程

2012-12-04发布2013-01-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1165—2012

前言

本规程的编写符合GB/T1.1-2009的规则。

本规程由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兽医所。

本规程起草人:张君、彭巍、徐尚荣、孙建、赛琴、马国璧、马科福、赵玉娟。



I

DB63/T1165—2012

牦牛犊保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牦牛犊在母牦牛围产期的饲养与管理、牦牛犊初乳期与常乳期的饲养与管理、牦牛犊

疫病防治技术以及保育效果考核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牦牛养殖区的牦牛犊的保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NY/T472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473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DB63/T462牦牛寄生虫病防治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初乳

是指母牦牛产犊后7天以内所产的奶。

3.2

初乳期牦牛犊

是指出生后7日龄以内的初生牛犊。

3.3

犊牛保育

对犊牛进行饲养管理、培育和保健等综合措施的总称。

3.4

母牦牛围产期

1

DB63/T1165—2012

母牦牛围产期是指母牦牛临产前后一定的时间的总称,产后可计算至生殖器官复旧为止。一般母牦

牛的围产期规定为产前4周至产后4周。

4母牦牛围产期的饲养与管理

4.1母牦牛围产期饲养

4.1.1母牦牛在妊娠后期,应选择背风、向阳、水源近、营养价值高的草场放牧。

4.1.2母牦牛每天补喂1千克-2千克的青干草,对妊娠后期母牦牛,每天加补0.5千克-1千克精料,

补充饲料宜采用高能量、高蛋白的精饲料。

4.1.3在围产期进行补饲,按配种时间推算围产期,如不能确定牛的围产期,在4月初至5月底进行

补给。

4.2母牦牛围产期管理

4.2.1围产期管理。放牧草场不宜离冬窝子太远,选择对地势比较平坦的草场,同时防止过快赶牛。

对临产母牛每天进行观察,观察乳房、骨盆及外阴的变化,分娩预兆明显的母牛及时作好接产准备。

4.2.2分娩生产管理。临产母牦牛应饲养在产房中,产房一般设在暖棚,在暖棚中隔离出部分空间作

为产房,供分娩生产用,产房使用前进行消毒;临产母牦牛进入产房应有专人守侯,发生难产时及时助

产。

4.2.3产后管理。母牦牛产后注意保暖,产后应足够饮水。产后第1天不宜出牧,产后放牧宜在圈窝

子周围草场,出牧不宜远。

5初乳期牦牛犊饲养与管理

5.1初乳期牦牛犊饲养

5.1.1牦牛犊在出生后必须在2小时以内哺到初乳,哺乳7天。

5.1.2母牦牛由于生产或疾病死亡时,牦牛犊采用寄养或人工喂养的方式,寄养时选择母性强、性情

温顺的母牦牛作寄养母牛,牦牛犊在人工辅助下进行吸允哺乳,人工辅助3天-5天,使母牦牛逐步适应

至认可。

5.1.3人工哺喂初乳的温度应保持35℃-38℃,第1次喂量为0.3千克-0.5千克。初乳的日喂量以牦

牛犊体重的5%-8%,分2次-3次饲喂。

5.1.4初乳的饲喂方法可使用奶瓶,奶嘴上有十字开口,便于牦牛犊吮乳;也可用桶饲喂。

5.2初乳期牦牛犊的管理

5.2.1预防吸入羊水或窒息。牦牛犊产后应立即擦净口鼻及周围的羊水,观察呼吸情况,无呼吸或呼

吸不正常的,应立即抢救。

5.2.2处理脐带。牦牛犊产后随着母畜的站立脐带被扯断,助产时断脐前将残留在脐带中的血捋进仔

畜体内,断脐的断端应用碘酊消毒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