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564.2-2008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18564.2-2008 Road tanker for dangerous liquid goods transportation—Part 2: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tmospheric pressure non-metal tank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8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杭州萧山南方化工设备厂、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无锡市海溪防腐设备厂、上海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上海沪光客车厂、上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莞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周仕刚、倪永泉、许子平、陈晓宇、周伟明、寿比南、王为国、付新兰、吴刚、魏勇彪、夏秋春、张希成、孙家星、丁建勋、王虎群、刘洪庆、沈碧霞
- 出版信息:
- 页数:32页 | 字数:6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犐犆犛43.160
犜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犌犅18564.22008
部分代替—
GB18564200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2
犚狅犪犱狋犪狀犽犲狉犳狅狉犱犪狀犲狉狅狌狊犾犻狌犻犱狅狅犱狊狋狉犪狀狊狅狉狋犪狋犻狅狀—
犵狇犵狆
:
犘犪狉狋2犜犲犮犺狀犻犮犪犾狉犲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狅犳犪狋犿狅狊犺犲狉犻犮狉犲狊狊狌狉犲狀狅狀犿犲狋犪犾狋犪狀犽
狇狆狆
20081211发布2009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犌犅18564.22008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论3
5材料4
6设计6
7制造13
8试验方法17
9检验规则18
10涂装与标志标识18
11贮存和运输19
12出厂文件19
13定期检验19
附录(资料性附录)非金属罐体适用的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
A21
附录(资料性附录)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与罐体材料的相容性
B22
附录(资料性附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罐体粘接工艺评定
C23
附录(资料性附录)塑料焊接罐体焊接工艺评定
D25
附录(资料性附录)射线、超声与渗透检测验收规范
E28
Ⅰ
—
犌犅18564.22008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分为个部分:
GB185642
———第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1
———第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2
本部分为《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第部分。
GB185642
本部分代替—《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的非金属罐
GB185642001
体部分。
本部分与—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GB185642001
———标准名称由“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改为“道路运输液体危险
货物罐式车辆第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2
———工作压力上限由“”修改为“小于”;
0.072MPa0.1MP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增加了材料一章,规定了罐体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及塑料材料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设计一章,规定了罐体载荷、设计参数的确定和结构等设计要求;
———制造一章中,增加了罐体成型及偏差的要求;
———修改了原出厂检验要求;
———增加了罐体定期检验一章,规定了基本的检验项目和内容;
———增加了附录“非金属罐体适用的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附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罐体粘
AC
接工艺评定”、附录“塑料焊接罐体焊接工艺评定”和附录“射线、超声与渗透检测验收规
DE
范”;
———原附录“液体危险货物与罐体材质的相容性”改为附录“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与罐体材
AB
料的相容性”;
———取消了原附录“危险货物常压罐体年检结果登记表”(提示的附录)。
B
本部分的附录、附录、附录、附录、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ABCDE
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SACTC262
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组
SACTC262SC4
织起草。
本部分起草单位:杭州萧山南方化工设备厂、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
无锡市海溪防腐设备厂、上海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上海沪光客车厂、上海特种
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
莞永强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仕刚、倪永泉、许子平、陈晓宇、周伟明、寿比南、王为国、付新兰、吴刚、
魏勇彪、夏秋春、张希成、孙家星、丁建勋、王虎群、刘洪庆、沈碧霞。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185642001
Ⅲ
—
犌犅18564.22008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2
1范围
1.1本部分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非金属常压罐体(以下简称罐体)的设计、制造、试
验方法、出厂检验、涂装与标记标识以及定期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
1.2本部分适用于装运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工作压力小于0.1MPa,罐体材料为聚乙烯塑料、聚氯乙
烯塑料、聚丙烯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非金属
罐体。
1.3本部分罐体用非金属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聚氯乙烯、聚丙烯塑料:;
a-10℃50℃
~
)聚乙烯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b-20℃50℃
~
任何情况下,罐体元件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附录中的介质。对超出附录范围以外的液体危险货物,其罐体设计可参照本
1.4AA
部分执行,但需经国家主管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技术评审。
1.5本部分不适用于金属材料的罐体、真空绝热结构的罐体、有特殊要求军事装备用的罐体、容积大于
3的罐体,以及装运易燃、易爆或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类介质的罐体。
20m
1.6对不能采用本部分进行设计的罐体,允许采用以下方法设计,但需经国家主管机构认可的单位评
定、认可:
a)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
b)验证性实验分析(如实验应力分析、验证性液压试验);
)用可比的已投入使用的结构进行对比经验设计。
c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856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
GBT10331986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
GBT1040.220062ISO5272
,)
1993IDT
/—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
GBT10431993neISO1791982
q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14472005ISO52741997Testconditionforisotro
p
,)
icandorthotroicfiberreinforcedlasticscomositesNEQ
ppp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的测定(:)
GBT16332000VSTidtISO306199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GBT1634.120041ISO7512003
IDT)
/—塑料术语及其定义
GBT20351996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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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浇铸体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25681995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
GBT36822000idtISO1133
1997)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3730.12001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
GBT3730.21996idtISO11761990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GBT39611993
/—硬质聚氯乙烯层压板材
GBT4454199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05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82372005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GBT94452005ISO97121999IDT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9969.1199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33922005
/—双酚型环氧树脂
GBT136571992A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
GB167352004VIN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183692008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GBT18411200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18564.1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部分:通用要求
JBT4730.1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部分:射线检测
JBT4730.2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部分:超声检测
JBT4730.3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部分:渗透检测
JBT4730.55
—车身反光标识
GA4062002
/—塑料设备
HGT206401997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HG206602000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HGT206961999
3术语和定义
/、/、/、/及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GBT2035GBT3730.1GBT3730.2GBT3961GB18564.1
适用于本部分。
3.1
工作压力狅犲狉犪狋犻狀狉犲狊狊狌狉犲
狆犵狆
系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罐体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3.2
设计压力犱犲狊犻狀狉犲狊狊狌狉犲
犵狆
系指设定的罐体顶部的最高压力,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罐体的设计载荷条件,其值不低于工
作压力。
3.3
设计温度犱犲狊犻狀狋犲犿犲狉犪狋狌狉犲
犵狆
系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非金属元件的温度(沿非金属元件截面的温度平均值)。设计温度
与设计压力一起作为设计载荷条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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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计算厚度犮犪犾犮狌犾犪狋犲犱狋犺犻犮犽狀犲狊狊
系指按本部分第章公式计算得到的厚度。需要时,尚应计入其他载荷所需厚度。
6
3.5
设计厚度犱犲狊犻狀狋犺犻犮犽狀犲狊狊
犵
系指计算厚度与腐蚀裕量之和或最小厚度与腐蚀裕量之和两者中的较大值。
3.6
名义厚度狀狅犿犻狀犪犾狋犺犻犮犽狀犲狊狊
系指设计厚度圆整至材料标准规格的厚度,即设计图样上标注的厚度。
3.7
安全附件狊犪犳犲狋犪狋狋犪犮犺犿犲狀狋狊
狔
系指安装于罐体上的通气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液位测量装置等能起安全保护作用的附件的总称。
3.8
旋转模塑,滚塑狉狅狋犪狋犻狅狀犪犾犿狅狌犾犱犻狀
犵
系指将塑料粉末加入模具中,然后加热模具并使之沿两相互垂直的轴连续旋转,模具内塑料粉末在
离心力、重力和热量的作用下逐渐均匀地涂布、熔融黏附于模具内表面上,形成所需要的形状。然后冷
却模具,脱模得到罐体的一种塑料加工工艺。
4总论
4.1总则
4.1.1除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外,罐体的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出厂检验、涂装与标志标识及定期检验
项目等安全技术要求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1.2设计、制造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进行罐体的设计和制造。
4.1.3配装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罐体的罐车应符合GB7258的有关规定。
4.2职责
4.2.1设计单位
4.2.1.1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2.1.2罐体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设计计算书(包括罐体强度计算、罐体容积计算、支座局部应力计算等);
b)设计图样(包括总图、罐体图、管路图等);
)设计说明书;
c
d)使用说明书。
4.2.1.3设计总图至少应注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底盘型号、发动机功率、满载总质量、整备质量、轴载质量、最大允许充装质量、罐车外廓尺寸、
罐体尺寸、罐体设计总容积、有效容积及分仓容积等主要技术特性参数;
)罐体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充装介质及危险特性、焊接接头系数、腐蚀裕量和单位容积充装量等
c
主要设计参数;
d)罐体安全附件的规格和性能要求;
)罐体气密性试验要求;
e
)罐车产品铭牌的位置。
f
4.2.1.4罐体图至少应注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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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充装介质及危险特性、焊接接头系数、腐蚀裕量和单位容积充装量等设
计参数;
)罐体主体材料牌号、规格及要求;
c
d)几何尺寸、设计总容积及分仓容积;
)封头和筒体设计厚度;
e
)制造要求;
f
)热处理要求;
g
h)无损检测要求;
)防腐蚀处理要求;
i
)耐压试验要求。
j
4.2.2制造单位
4.2.2.1制造单位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进行制造,如需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原设计
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证明文件,且对改动部位作详细记录。
4.2.2.2制造单位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部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对罐体(车)进行各项检验、
检测和试验,出具检验、检测和试验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制造单位至少应保存下列文件备查,且保存期一般不应少于年。
4.2.2.37
a)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
b)材料证明文件及材料表;
)焊接和热处理工艺记录;
c
d)安全附件的检验记录;
)标准中规定制造厂应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
e
)射线检测底片和报告、其他无损检测报告;
f
)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验、检测和试验报告;
g
h)设计图和竣工图(至少包括总图、罐体图和管路图等);
)产品使用说明书;
i
)产品质量证明书。
j
5材料
5.1一般要求
5.1.1罐体用材料(包括衬里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力学性能及相应的工艺性能,并能满
足罐体的制造、检验及安全使用等基本要求。
5.1.2罐体及罐体用管材、焊材等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应有相应的质量证
明文件。
5.1.3罐体用材料应与罐内装运介质相容,与介质接触的罐体材料(包括衬里材料)不应与装运介质发
生化学反应,从而避免降低材料强度或污染装运的介质,且满足罐车在使用中所遇到的各种工作和环境
条件。
装运附录中介质的罐体,其材料可参考附录选用。
5.1.4AB
5.1.5罐体用材料均应进行进厂资料验收和检验,并应达到本章规定的技术要求。
5.1.6罐体用材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复验:
a)设计图样要求的;
b)用户要求的;
)材料质量证明书中有缺项的;
c
d)焊接罐体用塑料板材存放时间超过两年或存放时间不清的;
4
—
犌犅18564.22008
)制造单位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或对材料的性能和成分有怀疑的。
e
5.2滚塑罐体用材料
当罐体采用滚塑工艺制造时,罐体用聚乙烯的材料性能应满足表的要求。
5.2.11
罐体用聚乙烯树脂粉末颗粒应在目目之间,小于目的不超过,大于目的不
5.2.230100301%100
~
超过15%。
5.3焊接罐体用板材
5.3.1硬聚氯乙烯板材
硬聚氯乙烯板材应符合/—中工业用—类的规定。
GBT44541996A
5.3.2聚丙烯板材
聚丙烯板材的材料性能应满足表的要求。
2
表1罐体用聚乙烯的材料性能
项目指标值试验方法
密度/30.934GB/T1033
gcm≥
熔体流动速率g/10min4±3GB/T3682
拉伸屈服应力MPa≥15
屈服拉伸应变%≥25GB/T1040.2
断裂拉伸应变%≥200
维卡软化温度℃≥80GB/T1633
表2聚丙烯板材的材料性能
项目指标值试验方法
密度/30.934GB/T1033
gcm≥
拉伸屈服应力MPa≥25
屈服拉伸应变%≥8GB/T1040.2
拉伸弹性模量MPa≥1100
缺口试样简支梁冲击强度/2/
kJm≥15GBT1043
维卡软化温度℃≥80GB/T1633
5.4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罐体用材料
5.4.1增强材料
增强材料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及其织物。无碱无捻玻璃纤维纱应符合/的规定;
5.4.1.1GBT18369
无碱玻璃纤维织物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4.1.2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其他材质的增强材料作为内衬层用增强材料。
5.4.2热固性树脂
5.4.2.1热固性树脂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饱和聚酯树脂应符合/的规定;
aGBT8237
)环氧树脂应符合/的规定;
bGBT13657
)乙烯基酯树脂和酚醛树脂等其他树脂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c
内衬层树脂可采用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乙烯基酯树脂、双酚型树脂等性能与装运介质
5.4.2.2A
相容的树脂。
不饱和树脂的力学性能应满足表或表的要求。
5.4.2.334
5
—
犌犅18564.22008
表3内衬层树脂的力学性能要求
项目指标值试验方法
拉伸强度MPa≥60
拉伸弹性模量MPa≥2500GB/T2568
破坏伸长率%≥3.5
表4结构层树脂的力学性能要求
项目指标值试验方法
拉伸强度MPa≥60
拉伸弹性模量MPa≥3000GB/T2568
破坏伸长率%≥2.5
热变形温度/(法)
℃≥70GBT1634.1A
5.4.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罐体材料的力学性能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罐体结构层材料的力学性能应满足表或表的要求。
56
表5筒体结构层材料的力学性能
拉伸强度
层板方向试验方法
MPa
环向≥120
GB/T1447
轴向≥60
表6封头结构层材料的力学性能
层板厚度拉伸强度
试验方法
mmMPa
<5.0≥60
5.06.583
~≥
GB/T1447
6.510.093
~≥
>10.0≥108
5.5罐体采用国外材料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选用国外有关标准或规范允许使用的,且国外已有使用实例的材料,其使用范围应符合材料
生产国相应标准或规范的规定,并有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b)制造单位首次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或规范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进行复验,满足使用
要求后,才能投料制造;
)技术要求应不低于本部分及国内相应材料的技术指标;当不符合要求时,应通过国家主管机构
c
认可的单位进行技术评审。
5.6罐体采用新研制的材料时,材料的研制生产单位应将试验验证材料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提交国家
主管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技术评审,通过后方可用于罐体的设计和制造。
6设计
6.1基本要求
6.1.1应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定型底盘,定型底盘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且有必
要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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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罐体(车)用外购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装
配时应选用经检验合格的零部件。
6.1.3车辆的轴荷和质量参数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6.1.4车辆的结构安全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6.1.5车辆驾驶室内应配备一个干粉灭火器,在车辆两侧应配备与装运介质性能相适应的灭火器或有
效的灭火装置各一个。灭火器或灭火装置应固定牢靠、取用方便。
6.2罐体设计
6.2.1一般规定
6.2.1.1罐体的横截面一般采用圆形。
6.2.1.2封头采用凹面受压的标准椭圆形或碟形,碟形封头球面部分的内半径应不大于封头的内直
径,转角内半径应不小于封头内直径的,且不小于封头名义厚度的倍。
10%3
6.2.1.3罐体的设计压力应不小于最高工作压力。
6.2.1.4罐体的计算压力除应考虑罐体所装运介质的工作压力外,还应考虑罐体在正常的运输和装卸
时所产生的静态、动态和热负荷等最大综合载荷。
6.2.1.5塑料焊接罐体的对接焊接接头应采用双面焊或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结构,封头与筒体的连
推荐标准
- DB3305/T 218-2021 红十字救护员培训规范 2021-12-28
- DB3305/T 210-2021 社会救助对象家境调查工作规范 2021-11-15
- DB3305/T 207-2021 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及电力接入技术规范 2021-11-15
- DB3305/T 211-2021 民政社会救助档案管理规范 2021-11-15
- DB3305/T 215-2021 餐饮计量规范 2021-12-28
- DB3305/T 220-2021 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 第2部分:医疗 2021-12-28
- DB3305/T 219-2021 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 2021-12-28
- DB3305/T 209-2021 内河水上服务区管理规范 2021-11-15
- DB3305/T 217-2021 生产用水企业节水指数评价导则 2021-12-28
- DB3305/T 216-2021 计量检定、校准数据交互规范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