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147-2014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GB/T 31147-2014 Assessment of the level of nursing dependency for the personal injury
基本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对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评定,但国家已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历史
-
2014年09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 起草人:
- 王葆元、宁锦、王岩、焦晋岩、王旭、包丽茹、安雪梅、陈誉、闫荣、张建伟
- 出版信息:
- 页数:15页 | 字数:2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100
C75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1147—2014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Assessmentofthelevelofnursingdependencyforthepersonalinjury
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
GB/T31147—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葆元、宁锦、王岩、焦晋岩、王旭、包丽茹、安雪梅、陈誉、闫荣、张建伟。
I
GB/T31147—2014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造成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
评定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评定,但国家已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躯体伤残thedisabledduetobodyinjury
因各种损害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功能丧失或障碍,导致全部或部分活动能力
丧失。
2.2
精神障碍thementallydisordered
因各种损害造成大脑功能失调或结构改变,导致感知、情感、思维、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紊乱
或者异常,社会功能受损。
2.3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ofdailyliving;ADL
人在躯体健康的情况下,日常生活必需反复进行的、基本的、共性的活动能力。包括:进食、床上活
动、穿衣、修饰、洗澡、床椅转移、行走、大小便、用厕等能力。
2.4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bilityoftakingcareofoneself
人在正常思维支配的情况下,自我料理个人日常生活的能力。包括:进食、修饰、更衣、整理个人卫
生、大小便、外出行走、使用日常生活工具、乘坐交通T具等能力。
2.5
躯体移动能力abilityofbodymoving
人体自主在床上移动,上、下床,室内或室外行走,上、下楼梯等能力。
2.6
护理依赖nursingdependency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仍需他人帮助、护理才能维系正常日常生活。
2.7
护理依赖程度levelofnursingdependency
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护理所付出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完全、大部分和部分护理依赖。
2.8
治疗终结endoftreatment
人身损害直接导致的损伤或损伤引发的并发症经过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
1
GB/T31147—2014
2.9
损伤参与度injuryinvolvementinnursingdependency
损害因素对造成护理依赖后果所起作用的大小比例。
3一般规定
3.1评定要求
3.1.1对被评定人应进行详细询问,针对人身损害情况进行身体检查,必要时应做相关辅助检查。
3.1.2经检查,被评定人应有明确的临床体征,并与辅助检查、病历记载相一致。
3.1.3被评定人原有疾病或伤残与本次损害因素共同作用造成护理依赖的,应确定本次损伤参与度。
见附录A。
3.1.4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应当有专科医疗机构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的诊断证明,或聘请
精神科执业医师参加。
3.1.5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伤残、精神障碍和精神障碍安全问题均需要护理依赖的,应分別评定,按护
理依赖程度较高的定级。
3.2评定时机
3.2.1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本次损伤治疗终结后进行。
3.2.2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治疗满一年后进行。
3.3评定等级及比例
3.3.1护理依赖程度等级
由低到高分以下三级:
a)部分护理依赖;
b)大部分护理依赖;
c)完全护理依赖。
3.3.2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参见附录B。
3.4护理依赖程度表述
护理依赖程度表述,参见附录Co
3.5评定人资质
由取得主检法医师、精神科执业主治医师、临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
担任。
3.6数字规定
本标准列举数字“以上或以下”,均包括本数。
2
GB/T31147—2014
4躯体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1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4.1.1项目
4.1.1.1进食
拿取食物,放入口中,咀嚼,咽下。
4.1.1.2床上活动
床上活动包括:
a)翻身;
b)平移;
c)起坐。
4.1.1.3穿衣
穿衣包括:
a)穿脱上身衣服;
b)穿脱下身衣服。
4.1.1.4修饰
修饰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4.1.1.5洗澡
进入浴室,完成洗澡。
4.1.1.6床椅转移
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4.1.1.7行走
行走包括:
a)平地行走;
b)上楼梯;
c)下楼梯。
4.1.1.8小便始末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4.1.1.9大便始末
到规定的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GB/T31147—2014
4.1.1.10用厕
用厕包括:
a)蹲下站起;
b)拭净;
c)冲洗(倒掉);
d)整理衣裤。
4.1.2分值
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10项评定分值见表1。
表1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00分)
项目评定分值
10分5分0分
进食自己到就餐处,自依靠他人帮助把食物拿取到面前完全依靠他人拿取食物和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
主完成(身边)才能完成完成,或需他人喂食
5分
10分需要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或0分
床h
自主完成4.1.1.2只能自主完成4.1.1.2中的1项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2
活动
的a)、b)、c)2项,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的a)、b)、c)
帮助才能完成
5分
10分0分
需要他人帮助把衣服拿到身边才
穿衣自主完成4.1.1.3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3
能完成,或只能完成4.1.1.3中的
的a)、b)的a)和b)
a)或1>)
0分
5分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把洗漱用品拿到身边,或主要
修饰
自主完成4.1.1.4的a)、b)、c)、d)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4的
a)J>)、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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