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渭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瑞成公共安全消防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核(西安)工程设计公司、西安科技大学
- 起草人:
- 吴钢、王巍、魏文君、薛辉、赵鑫、郝文磊、张斌、万杰、雷友学、张杰、张根选、侯刚、侯东升、马博、宋伟、赵婧昱、岳丹、王鑫、张雪宁、焦培培
- 出版信息:
-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CSC8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1638—2022
方舱式隔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ofFireSafetyinSheltertypeIsolationPlaces
2022-12-07发布2023-01-07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T1638—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消防安全技术要求..................................................................1
5消防安全管理......................................................................3
I
DB61/T163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本文件由陕西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TC6107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渭南市消防
救援支队、商洛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瑞成公共安全消防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核(西
安)工程设计公司、西安科技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钢、王巍、魏文君、薛辉、赵鑫、郝文磊、张斌、万杰、雷友学、张杰、张
根选、侯刚、侯东升、马博、宋伟、赵婧昱、岳丹、王鑫、张雪宁、焦培培
本文件由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电话:029-8616758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邮编:710018
II
DB61/T1638—2022
方舱式隔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方舱式隔离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的方舱式隔离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B61/T1155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方舱式隔离场所sheltertypeisolationplace
为隔离重大传染病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密切接触人员,采取临时搭建形式建造的集中隔离区域。
3.2
志愿消防队volunteerfirebrigade
由志愿人员组成,平时有自己的主要职业、不在消防站备勤,但配备消防装备、通信器材,定期组
织消防训练,能够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的消防组织。
3.3
火灾隐患firepotential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4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4.1隔离场所选址
隔离场所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a)交通应方便,便于消防车快速抵达,并且靠近市政消火栓等城市基础设施。
1
DB61/T1638—2022
b)用地宜选择地质构造稳定、地势较高且不受城市内涝威胁的地段。
c)距离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不宜小于50m。
4.2平面布置
4.2.1应合理确定隔离场所内各建(构)筑物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各建(构)
筑物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4.2.2发电机房、变配电房、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平面布置防火设计应符
合相关规定。
4.2.3医用酒精、强氧化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在非污染区(办公管理用房区域)独立设置储存用房,
储存数量、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2.4隔离场所应合理分区域设置,每个区域应预留消防救援车辆出入口和隔离人员出入口,每个区
域应设置隔离人员集中避难场所。消防救援车辆出入口和隔离人员出入口标识、集中避难场所应设置明
显标识,且不得被占用,隔离场所出入口附近应布置消防车冲洗消毒场地。
4.3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隔离区域污水、污水处理设施等部位应实时监测易燃易爆物质含量;应设置消防救援后
污水处理,宜设置废水收集池、挡水板等设施。
4.4耐火等级
隔离场所建筑的梁、板、柱等主要支撑构件应满足二级耐火等级要求;隔墙、围护墙等建筑构件的
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5安全疏散
4.5.1隔离场所应采用单、多层建筑,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5.2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2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
或尽端的疏散门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10m。
4.5.3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
小于1.5m。
4.5.4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安全疏散和功能分区的
要求。
4.5.5隔离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房门的净宽度不
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4.6防排烟
隔离场所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建筑
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
4.7火灾报警
4.7.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栋隔离场所建筑,超过150床位的单
栋隔离场所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应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
4.7.2隔离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或者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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