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676-2017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规范

DB35/T 1676-2017 Guidelines for the Use and Management of Large Amusement Facilitie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676-2017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7-10-24
实施日期
2018-01-24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理、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的使用管理。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南平市幸福 游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斌、林尧、黄连华、黄美强、徐仲南、李晓宁、林辉、刘凌、陈永阳、郑敏、 林毅、张祯建。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A01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676—2017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规范

LargeAmusementDeviceuseandManagementRegulation

2017-10-24发布2018-01-24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福建省地方标准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规范

DB35/T1676—2017

*

2017年11月第一版2017年11月第一次印刷

DB35/T1676—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3

5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理................................................................9

6评价与改进.......................................................................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内容...............................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大型游乐设施日检、月检、年度及重大节假日检查内容...............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协议.......................................19

附录E(资料性附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20

参考文献............................................................................22

I

DB35/T167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南平市幸福

游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斌、林尧、黄连华、黄美强、徐仲南、李晓宁、林辉、刘凌、陈永阳、郑敏、

林毅、张祯建。

II

DB35/T1676—2017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应急准备与应急处理、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的使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767-2010游乐园(场)服务质量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型游乐设施

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

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

型游乐设施除外。

3.2

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

无专用土建基础,方便拆装、移动和运输的大型游乐设施。

3.3

安全装置

保障乘客、游乐设施的安全而设的装置。

注:安全装置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压杠、锁紧装置、制动装置、止逆装置、运动限制装置、超速限制装置、缓冲

装置等。

3.4

运营使用单位

从事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经营管理的,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般

是大型游乐设施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大型

游乐设施实际使用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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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676—2017

注1:出租大型游乐设施,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大型游乐设施运

营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大型游乐设施运营

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

注2:共有产权的大型游乐设施,产权共有人聘请或委托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管理的,受委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为运营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

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注3: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并承担当相应法律责

任的,该受托服务机构为运营使用单位。

3.5

主要负责人

运营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最高管理者,对本单位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负总责。

3.6

安全管理负责人

运营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7

安全管理员

具体负责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8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从事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修理的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和大型游乐设施

安装、修理单位从事安装、修理人员的统称。

注: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

3.9

安装

把大型游乐设施部件组装成完整产品或者将大型游乐设施整体就位于使用场所的过程。

3.10

改造

通过改变主要受力部件、主要材料、设备运动形式、重要几何尺寸或主要控制系统等,致使大型游

乐设施的主体结构、性能参数发生变化的活动。

3.11

维护保养

通过设备部件拆解,进行检查、系统调试、更换易损件,但不改变大型游乐设施的主体结构、性能

参数的活动,以及日常检查工作中紧固连接件、设备除尘、设备润滑等活动。

3.12

修理

通过设备部件拆解,进行更换或维修主要受力部件,但不改变大型游乐设施的主体结构、性能参数

的活动。

3.13

重大修理

通过设备整体拆解,进行检查、更换或维修主要受力部件、主要控制系统或安全装置功能,但不改

变大型游乐设施的主体结构、性能参数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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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676—2017

3.14

报废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改造、修理价值的大型游乐设施,

运营使用单位消除了该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功能,采取停用、注销、拆卸的行为。

4基本要求

4.1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4.1.1安全管理机构

对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或符合TSG08-2017规定条件的运营使用

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4.1.2安全管理负责人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授权或

委托,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资格证书。

4.1.3安全管理人员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配备满足本单位安全运营要求的专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设备运

营期间,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2作业人员管理

4.2.1持证上岗

4.2.1.1从事大型游乐设施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考核

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2.1.2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该人员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或在相应岗位从事管理工作。

4.2.1.3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及本单位设备数量、特性,配备

满足本单位安全运营要求相应的持证作业人员,并保证每台大型游乐设施运营期间至少满足使用维护说

明书要求的作业人员。

4.2.1.4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大型游乐设施作

业人员进行复审,并应当在持证人员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4.2.2安全教育培训

4.2.2.1运营使用单位应对上岗前的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

必要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2.2.2运营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在岗的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进行

知识更新。作业人员在持证一个有效周期内应接受安全与节能教育培训不少于20学时或平均每年接受

安全与节能教育培训不少于6学时。

4.2.2.3运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

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并经培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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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4在岗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运营使用单位不具

备培训能力条件的,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4.2.3作业人员档案

运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档案,并妥善保管。档案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录A);

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c)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4.3管理制度

4.3.1安全管理制度

4.3.1.1运营使用单位应至少制定以下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见附录B中B.1的规定),明确其责任

范围:

a)主要负责人职责;

b)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c)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d)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职责;

e)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职责;

f)大型游乐设施运营服务人员职责。

4.3.1.2运营使用单位应制定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并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更新。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见附录B中B.2的规定):

a)设备管理制度;

b)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c)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d)日常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e)使用登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f)作业人员和服务人员守则;

g)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h)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i)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j)定期安全例会制度;

k)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制度。

4.3.1.3运营使用单位应建立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台账,该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规格、出厂日期及编号;

b)运营使用单位设备内部管理编号及安装地点;

c)设备检验日期及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4.3.2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运营使用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书,编制各台(套)大型游乐设施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操作场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的内容:

a)设备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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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操作程序和方法;

c)安全注意事项;

d)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紧急操作程序。

4.3.3文件和记录管理

4.3.3.1运营使用单位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性质、生产规模的特点等条件,建立并保持与自身相适

宜的安全管理的各类文件。文件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化形式或其它媒体形式。

4.3.3.2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文件应包括编制、审核、批准,标识编号,制定日期(包括修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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