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255-2024 热融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规程

DB63/T 2255-2024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255-2024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4-02-04
实施日期
2024-04-08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D14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255—2024

热融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规程

2024-2-4发布2024-4-8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255—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4.1目的...........................................................................2

4.2任务...........................................................................2

5热融地质灾害调查...................................................................2

5.1基本要求.......................................................................2

5.2地质环境调查...................................................................3

5.3热融地质灾害特征调查...........................................................4

5.4危害性及防治情况调查...........................................................5

5.5热融地质灾害评价与区划.........................................................5

6热融地质灾害监测...................................................................5

6.1基本要求.......................................................................6

6.2监测内容.......................................................................6

6.3监测方法.......................................................................7

6.4监测要求.......................................................................7

7资料整理与成果编制.................................................................8

7.1资料整理.......................................................................8

7.2成果编制.......................................................................8

7.3图件编制.......................................................................8

7.4附件要求.......................................................................8

7.5质量检查与成果验收.............................................................8

附录A(规范性)多年冻土地质环境调查表..............................................10

附录B(规范性)热融滑塌、融冻泥流、热融沉陷野外调查表..............................11

附录C(规范性)热融滑塌、融冻泥流、热融沉陷野外等级划分表..........................17

附录D(资料性)调查及监测报告提纲(参考)..........................................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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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地

质环境地质调查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保、魏赛拉加、张睿、唐太斌、马涛、吴靓、张永艳、魏刚、尚小刚、严慧

珺、赵振、张啟兴、张俊才、魏正发、孙皓、隋嘉、辛元红

本文件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监督实施。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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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提高青海省多年冻土区热融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热融地质灾害调查

与监测工作,为热融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制订本文件。

本文件是在充分研究国内有关多年冻土区热融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较为成熟的方法技术基础上,结

合我省多年冻土区热融地质灾害基本特征等编写而成。本文件共七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

语和定义、总则、热融地质灾害调查、热融地质灾害监测、资料整理与成果编制。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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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融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规程

1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热融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的目的、任务,规定了相关程序、内容、方法等一般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多年冻土区热融滑塌、融冻泥流及热融沉陷等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324-2014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T33703-2017自动气象站观测规范

GB/T35233-201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地温

GB/T35234-201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冻土

DZ/T0221-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冻土

具有负温或零温度并含有冰的土类。

3.2

多年冻土

持续冻结时间在2年或2年以上的冻土。

3.3

多年冻土上限

多年冻土层的顶面。

3.4

活动层

覆盖于多年冻土之上的夏季融化、冬季冻结的土层。

3.5

热融地质灾害

在多年冻土区由热融作用形成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

3.6

热融滑塌

在厚层地下冰分布的斜坡上,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影响造成地下冰融化后,使其上覆的土体在自

重作用下塌落或滑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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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融冻泥流

饱冰、富冰、多冰土体经反复冻融后,向下发生缓慢流动或蠕动的现象,又称冻融泥流、土溜、土

滑、冰滑等。

3.8

热融沉陷

多年冻土中的地下冰受热消融后土体固结沉陷,形成沉陷漏斗和洼地,又称热喀斯特地貌。

3.9

变形监测

对地表和地下一定深度范围内的岩土体与其上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移、沉降、隆起、倾斜等微观、

宏观现象,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周期性或实时的测量工作。

4总则

4.1目的

通过开展多年冻土区内热融滑塌、融冻泥流、热融沉陷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和监测,为减灾防灾提供

技术支撑。

4.2任务

4.2.1查明热融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和形成机理,开展热融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危险性区

划评价。

4.2.2对已发生的热融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了解其分布范围、规模、危害程度和形成机理等,预测

判断发展趋势。

4.2.3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的热融地质灾害开展监测,掌握其动态变形特征。

5热融地质灾害调查

5.1基本要求

5.1.1调查包括热融滑塌、融冻泥流、热融沉陷以及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潜在热融灾害点。

5.1.2在多年冻土分布区,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开展热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a)在地面有凸起的冰丘、冰锥、冻胀丘及斜坡地表存在蠕动或滑动痕迹的地段;

b)斜坡坡度大于5°且地下冰发育,伴随有地表破裂及涌水现象的地段;

c)地表有明显的凹地、湿地、水塘、泉水及泥流地段;

d)热融沉陷形成的湖状积水洼地,周缘已产生拉张裂缝的地段。

5.1.3开展热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之前,收集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岩(土)

体工程地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

5.1.4调查方法应采用遥感调查、工程地质测绘、勘探、实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5.1.5调查工作以点、线、面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各类灾害现象应记录卡片、绘制手图、拍摄照片或

影像等,并按以下要求分灾种进行调查:

a)点调查。根据已掌握的遥感解译资料和群众报险线索等,对灾害点或出险点进行现场核查,

并逐一填写调查表。对城市、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居民点都须进行现场地

质调查,不得“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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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线调查。沿热融滑塌、融冻泥流、热融沉陷易发区域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公路、铁路、水

库、输油(气)管线等进行追索调查;

c)面调查。采用网格控制调查,对地质条件进行修测,了解灾害形成演化的地形地貌、岩(土)

体结构等地质背景条件,以及区域内热融地质灾害分布和发育规律。

5.1.6对危及城市、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的灾害点,以及规模大且稳定性较差的灾害

体应进行大比例尺地面测绘,可辅以必要的钻探、物探及试验测试等验证,具体按照GB50324-2014规

定实施。

5.1.7热融地质灾害稳定性综合评价,应根据灾害位置、规模、影响因素、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以及稳定性验算结果等综合判定,并应分析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

5.1.8应按照统一标准建立热融地质灾害数据库。

5.2地质环境调查

5.2.1基本要求

5.2.1.1应调查发灾区孕灾条件,地质环境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A多年冻土地质环境调查表逐一填写,

不得遗漏地质环境主要要素。

5.2.1.2应按工作精度确定地质环境控制点,内容除一般区域调查所需开展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

岩(土)体工程地质、地表水和地下水、气候、植被、人类活动等,还应开展多年冻土的地质环境要素

调查。

5.2.2气象水文

5.2.2.1气象数据以收集资料为主,应了解灾害发生前期降水及气温数据。

5.2.2.2应结合已有水文资料及遥感解译等手段,核实调查地表水入渗情况、产流条件、分布、冲刷

作用,以及地表水的流通情况。

5.2.3地形地貌

5.2.3.1资料收集和遥感解译的基础上,确定多年冻土区地貌单元类型和成因。

5.2.3.2详细记录冻土区微地貌特征,包括:冻胀丘(多年性冻胀丘、季节性冻胀丘)、冻胀地裂缝、

石环、多边形土、冻胀拔起、疙瘩状地形、鱼鳞状地形、冰丘、河冰锥、泉冰锥、爆炸性充水鼓丘、热

融湖塘、冻土草沼等。

5.2.3.3调查与热融地质灾害发育相关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斜坡形态、类型、结构、坡度,以及

悬崖、沟谷、河谷、河漫滩、阶地、沟谷口冲积扇等。

5.2.4地质构造

5.2.4.1资料收集和遥感解译的基础上,分析主要构造运动期次和性质。

5.2.4.2应收集区域断裂活动性、活动强度,以及区域地震活动、地震加速度等特征。

5.2.4.3分析调查区内活动断裂对多年冻土赋存的影响,以及与热融地质灾害的关系。

5.2.5岩(土)体工程地质

5.2.5.1区域地层以资料收集为主,收集调查区地层层序、地质时代、成因类型、岩性特征和接触关

系。

5.2.5.2工程地质以调查为主,包括:岩(土)体产状、结构和工程地质性质,并划分工程岩(土)

组类型及其与热融地质灾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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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3查明调查区内多年冻土特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a)多年冻土类型、分布范围、特征及其与地质-地理环境的相互关系;

b)多年冻土层的物质成分(含冰量、冻土类型等)、物理力学性质、地下冰层的厚度及分布特

征;

c)多年冻土区内融区分布特征、成因。

5.2.6水文地质

5.2.6.1在资料收集和遥感解译的基础上,分析地下水类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流量和水化学特征

等。

5.2.6.2热融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开展水文地质调查,查明含水层分布、类型、富水性、透水性、地

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地下水化学特征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等。

5.2.6.3分析地下水与热融地质灾害的关系。

5.2.7植被

5.2.7.1在资料收集和遥感解译的基础上,确定区域植被分布、类型、覆盖率、历时变迁。

5.2.7.2已发生灾害区植被调查主要包括:植被类型、分布、覆盖率、物候等以及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5.2.8人类工程活动

5.2.8.1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以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为主。

5.2.8.2了解区域社会经济活动,包括:城市、村镇、乡村、经济开发区、工矿区、自然保护区的经

济发展规模、趋势及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

5.2.8.3了解大型工程活动及其地质环境效应,包括:水电工程、矿业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

地下工程等与热融地质灾害的关系。

5.3热融地质灾害特征调查

5.3.1热融滑塌调查

5.3.1.1根据热融滑塌发育程度和危害范围圈定灾害调查监测范围。

5.3.1.2调查滑塌体特征,包括滑塌体形态特征(平面、剖面形状和体积等)、边界特征(滑塌后壁、

前缘和滑面特征)与表面特征(地表形变及地下水出露等)。

5.3.1.3通过野外调查和勘探,初步查明滑塌体的岩(土)体结构、岩性组成、物质成分(颗粒粗细

及含泥含水情况),滑动面与其它结构面的关系。

5.3.1.4调查滑塌发生时间、变形活动阶段(初始蠕变阶段、加速变形阶段、剧烈变形阶段、破坏阶

段、休止阶段)、滑动方向、滑距及滑速,评价目前的稳定状态。

5.3.1.5按表C.2确定其规模,对危及城市、村镇、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和规模较大的灾害,应开

展必要的勘查工作,勘查范围应包括热融滑塌发育范围及两侧一定宽度,必要时可扩大到滑体堆积区。

勘察方法及技术手段按照GB50324-2014规定实施。

5.3.1.6热融滑塌野外调查记录按表B.1填写,不得遗漏主要要素。

5.3.2融冻泥流调查

5.3.2.1调查融冻泥流形成区的汇水条件、坡度、多年冻土特征等。

5.3.2.2调查融冻泥流流通区的沟床纵横坡度等特征,沟床的冲淤变化和泥流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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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调查融冻泥流堆积区的堆积扇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堆

积物的性质、层次、厚度、一般和最大粒径及分布规律,判定堆积区的堆积速度及最大堆积量。

5.3.2.4调查融冻泥流诱发因素、发生时间、频数、规模、形成过程、发生期间的降水情况。

5.3.2.5对于威胁县城、村镇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较差的灾害点,可进行大比例尺工程地质

测绘和勘查工作,范围应包括全流域和可能受灾害影响的地段。勘察方法及技术手段按照GB50324-2014

规定实施。

5.3.2.6融冻泥流野外调查记录按表B.2逐一填写,不得遗漏融冻泥流主要要素。

5.3.2.7调查了解历次融冻泥流残留在沟道中的各种痕迹和堆积物特征,推断其活动历史、期次和规

模,以及目前所处发育阶段,规模按表C.2的规定执行,不得遗漏主要要素。

5.3.3热融沉陷调查

5.3.3.1热融沉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环境条件、热融沉陷特征、诱发因素、危害性、热融沉陷

防治情况等。

5.3.3.2查明热融沉陷面积、最大沉陷深度、积水情况、沉陷洼地周缘地表变形情况等,并判定热融

沉陷的规模,按表C.2规定执行。

5.3.3.3对热融沉陷严重、造成公共基础设施破坏、活动性较强的地面沉降及伴生地裂缝的灾害点,

应开展专门的勘查工作,范围应包括发育区及其可能扩大的地段。勘察方法及技术手段按照GB

50324-2014规定实施。

5.3.3.4热融沉陷野外调查记录按表B.3逐一填写,不得遗漏主要要素。

5.4危害性及防治情况调查

5.4.1调查了解热融灾害危害的对象、危害形式及危害程度,危害对象等级按C.1确定,危害程度按

表C.3确定,以及灾害造成人员财产、基础设施等的损失及威胁情况,包括灾害已造成的损失及预计损

失。

5.4.2根据热融灾害区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以及稳定性验

算结果等进行综合判定,分析预测今后一定时期内热融灾害发展趋势和稳定性,按表C.4、C.5、C.6确

定。

5.4.3应根据热融地质危害程度和稳定性,推断热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圈定热融地质灾害可能危

害的区域,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5.4.4对以往开展过防治措施的灾害点,调查热融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工程治理措施等防治现状及

效果。

5.5热融地质灾害评价与区划

5.5.1热融地质灾害评价与区划宜采用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的方法进行。

5.5.2区域热融地质灾害评价与区划工作应依据工作精度进行,必要时可分不同灾种类型或规模分别

进行。

5.5.3区域热融地质灾害评价与区划的内容应包括热融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与区划、危险性评价与区

划。

6热融地质灾害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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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基本要求

6.1.1热融地质灾害监测应在收集资料和现场地质灾害调(勘)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应复

核搜集的资料与现状地质灾害变形的关系,调查和分析热融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空间分布、变形活动

特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等,确定热融地质灾害监测的重点部位及仪器设备安放位置,并进行拍照、

录像或绘制素描图。

6.1.2根据热融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地质背景与形成条件、工作区条件、稳定性、发展趋势及危

害程度等因素,编制地质灾害监测方案。

6.1.3热融灾害监测级别划分按照表1的规定执行。

表1监测级别划分表

危害对象等级

稳定现状

一级二级三级

不稳定Ⅰ级Ⅰ级Ⅱ级

较稳定Ⅰ级Ⅱ级Ⅲ级

稳定Ⅱ级Ⅲ级Ⅲ级

6.1.4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选取适宜的监测方法,监测网的布设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监测

项目应根据热融地质灾害类型和变形特征、发育阶段、监测级别以及监测条件等因素,结合热融地质灾

害预警和防治要求综合确定。

6.1.5鉴于热融地质灾害发育的特征及自然地理因素,以自动化监测为主,辅以人工监测,人工监测

主要目的为仪器校准、运行维护等,人工监测宜在每年4月至10月开展,以人员能够到达监测点且受

气候影响较为显著的月份为宜。

6.1.6监测频率、精度应根据热融地质灾害类型、变形特征、发育阶段、危害程度以及监测目的、地

质环境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实际需求动态及时调整。

6.1.7监测仪器、设备的选型应能满足监测精度及监测频率要求,适应环境条件,安装地点应满足稳

定、可测并具备较好的人机可达性和基础施工条件,便于定期对监测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

6.1.8自动化监测应采取完整、稳定、安全的数据传输方式,宜采用至少两种数据传输方式。

6.1.9及时整理监测资料,分析地质灾害活动特征、发展趋势,编制监测报告和相关图表。

6.1.10热融地质灾害监测除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2监测内容

6.2.1环境因素监测

6.2.1.1多年冻土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多年冻土地温、活动层厚度、活动层含水率和多年冻土上限,

必要地段监测多年冻土厚度。

6.2.1.2气象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气温、气压、风速、风向、降水、辐射等。

6.2.1.3植被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植被类型、植被盖度和物候。

6.2.1.4地表水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流量、流速、季节性、面积。

6.2.1.5地下水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地下水位、水温和水质。

6.2.1.6人类工程活动,监测内容主要为人类工程活动对冻土环境影响和破坏等。

6.2.2变形监测

6.2.2.1热融滑塌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地表位移(绝对位移和相对位移)、裂缝位错(裂缝长度、

裂缝宽度、错移距离)、地温、运动轨迹、运动参数以及地表形态变化(各类地貌特征变化)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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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热融沉陷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地表沉陷(垂向深度)、沉陷面积、裂缝位错(裂缝长度、

裂缝宽度、错移距离)、积水情况及地表形态变化(各类地貌特征变化)的监测。

6.2.2.3融冻泥流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流域面积、短期气温变化、地表形态变化(各类地貌特征变

化)、流速、降水量以及松散土层地温、含水率、重度、粘度变化的监测。

6.3监测方法

6.3.1热融地质灾害的现场监测方法主要由以下几种:

a)地表形变的主要监测方法为常规大地测量法、裂缝计测量法、位移监测法、三维激光扫描法

及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等;

b)泥流的主要监测方法为流速监测法、粘度测量法及次声监测法等;

c)通用监测方法:近景摄影测量、无人机航拍、常规气象监测、地温监测、视频监测及遥感监

测等。

6.3.2地温的主要监测方法为地温廓线法、热红外测量法及地表简易测量法等。地温监测仪器安装与

观测记录等参照GB/T35233-2017中第6章和GB/T35234-2017中第5章的规定执行。

6.3.3监测方法应根据灾害类型、灾害体周边地质环境条件、监测内容及施测方式等确定,现场开展

监测工作的过程中可根据灾害体的变形特征动态调整监测方法。

6.4监测要求

6.4.1监测控制网布设

6.4.1.1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区域以外、位置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岩土体上。

6.4.1.2一般监测区域应布设不少于3个基准点,重要地区应再增加1~2个基准点。

6.4.1.3工作基点应与基准点构成合理的网形,并应满足监测精度的要求。

6.4.1.4基准点应选在视线开阔地区,与工作基点便于联测。

6.4.2监测网布设

6.4.2.1地表变形监测网的布设应能达到系统监测地表变形量、变形方向的要求,并掌握其时空动态

和发展趋势。

6.4.2.2地表变形监测剖面、观测点的数量均应以充分反映热融地质灾害体的变形大小、方向为原则。

监测网可参照DZ/T0221-2006中6.4.4选择,可采用其中一种网型,也可同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网型,

布成综合网型。

6.4.2.3地表变形监测剖面和观测点布设宜根据热融地质灾害体的规模来确定。

6.4.2.4地表位移监测点应主要布设在热融灾害体上,且布设在关键位置点或变化较快区域。

6.4.2.5裂缝监测点应安设在裂缝两侧,且宜布设在裂缝较宽或变化速率较大部位。

6.4.2.6视频监控点、降水量监测点宜布设在热融灾害影响范围以外地势较高且稳定的地段。

6.4.3监测频率

6.4.3.1热融灾害监测频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危害对象、稳定状态、自然条件等因素,并能反映所监

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及变化时刻。

6.4.3.2汛期、冻融期或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热融地质灾害,应加密监测频率。

6.4.3.3裂缝监测、位移测量、粘度监测、流速监测、水位监测频率:夏季不低于2次/小时;冬季不

低于1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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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4冻土地温监测数据采集频率:夏季不低于3次/天;冬季不低于1次/天。

6.4.3.5植被按照植被物候期进行监测,每期不低于2次。

6.4.3.6地下水水位监测频率为不少于1次/5天。

6.4.4监测精度

6.4.4.1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精度按照D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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