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239-2020 煤矿在用带式输送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13/T 5239-2020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239-2020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9-18
实施日期
2020-10-18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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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3.100.01

D0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239—2020

煤矿在用带式输送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2020-09-18发布2020-10-1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239—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银海、王丹、张俊生、张党育、郑庆学、张晖、张磊、郜志、宋战昆、郭

伟超、袁锟、陈文谦、纪卫哲、焦敬肖、徐桦。

I

DB13/T5239—2020

煤矿在用带式输送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在用带式输送机安全检测检验的检测检验基本条件、检测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检测检验方法、检测检验规则和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在用带式输送机的检测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MT654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3检测检验基本条件

3.1受检的带式输送机应能够正常运行,安全保护装置能正常工作。

3.2受检的带式输送机工作时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等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

3.3检测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经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

4检测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带式输送机应符合MT654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使用的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煤

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1.2煤矿井下使用的与带式输送机配套的电动机、电控设备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

4.1.3井下使用的输送带应为阻燃输送带。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

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应检验合格。

4.2防护设施

4.2.1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有照明。

4.2.2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

处,应设置过桥。

4.2.3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

安全措施。

4.3运行检查

1

DB13/T5239—2020

4.3.1带式输送机应运行平稳,不允许出现异常的振动及声响。起动和运行过程中,不允许有打滑和

打带现象。负载运行时,所有转动件均能灵活转动。

4.3.2带式输送机运行时,其边缘不得超出托辊管体和滚筒筒体的边缘。

4.3.3带式输送机负载运行时,所有液压元件不得有渗漏现象。

4.3.4带式输送机负载运行时,清扫器性能应稳定,清扫效果好。

4.4速度及加速度

4.4.1空载运行时带速偏差为+10%~-5%,额定负载运行时带速偏差不得超过-5%。

4.4.2输送机起动加速度不大于0.3m/s2;制动加速度不小于-0.3m/s2。

4.5噪声

带式输送机运行时,操作位置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否则应采取综合防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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