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462-2022 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验收测试规范

DB14/T 2462-2022 DB14/T 2462-2022 Governm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software acceptance testing specification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2462-2022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5-18
实施日期
2022-08-18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测试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测试内容、测试流程、测试方法和结果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的验收测试工作,其他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生命周期的测试活动也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省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山西科准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西立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大众科技评估中心
起草人:
阎彩英、郑亮、郭利生、贾岷峰、王可强、张一梅、任一飞、刘桂楠、靳连增、吕云云、于娟娟、温建京、孟建军、罗少飞、王统军、司文、郭瑞鹏、赵伟伟、李娟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01

CCSL77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462—2022

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验收测试规范

2022-05-18发布2022-08-1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2462—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测试内容...........................................................................................................................................................3

6测试流程...........................................................................................................................................................9

7测试方法.........................................................................................................................................................12

8结果判定.........................................................................................................................................................12

附录A(资料性)测试人员确认单................................................................................................................14

附录B(资料性)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测试报告格式...............................................................................15

参考文献...............................................................................................................................................................21

I

DB14/T246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12)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山西科准工程

检测有限公司、山西立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大众科技评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阎彩英、郑亮、郭利生、贾岷峰、王可强、张一梅、任一飞、刘桂楠、靳连增、

吕云云、于娟娟、温建京、孟建军、罗少飞、王统军、司文、郭瑞鹏、赵伟伟、李娟。

II

DB14/T2462—2022

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验收测试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测试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测试内容、测试流程、测试方法

和结果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的验收测试工作,其他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生

命周期的测试活动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8567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25000.51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

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

借助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相关软件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处理与政务有关的

公开事务及内部事务的综合应用系统,一般包括政府对企业(G2B)、政府对公众(G2C)、政府对公务员(G2E)

及政府对政府(G2G)等模式。

3.2

验收测试

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建设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在规定的

条件下执行软件或其组件、对结果进行观察和记录,并就该软件或其组件的某些方面作出评价,为软件

质量特性是否达到建设要求提供认定。

3.3

委托方

测试过程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测试的一方,可以为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的实施单位、建设单

位、开发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

3.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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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方

实施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的企事业单位。

3.5

软件第三方检测机构

独立于委托方及开发方,具有软件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6

用户文档集

随软件提供的、在使用该软件时帮助用户的信息。

3.7

响应时间

指应用软件执行一个操作所需的时间,包括从发出请求开始到最后收到响应所需要的时间。

3.8

并发虚拟用户数

测试工具模拟的,同时与系统进行交互在线用户量。

3.9

测试点

在软件测试的执行过程中,能够单独完成的某个测试项目的流程,每个测试点通常包含一个或以上

的测试用例。

4基本要求

4.1被测软件文档

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的文档编制应符合GB/T8567的相关规定。

4.2测试工具

测试工具应为正式软件或与委托方约定的软件。正式软件指按照程序得到验证、通过批准的货架软

件或经同行专家技术鉴定的非货架软件。

4.3测试人员

4.3.1从事软件测试的人员应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或行业承认

的软件测试技术专业培训合格资质或计算机软件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4.3.2测试工作开始前应明确参与软件测试的人员名单;测试工作开始后如需人员变更的,应保证新

测试人员不低于原有测试人员的能力和资质,测试人员变更须经委托方确认。

4.3.3现场测试时,委托方应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测试人员进行书面确认。测试人员确认单见附录A。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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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测试环境

测试环境应确保测试数据和测试设备的完好、安全、稳定,测试场地一般应具备防静电、电源故障

保护措施;现场测试时,应有措施控制测试设施和环境条件满足测试任务要求,确保其测试记录及数据

的完整和安全,防止非授权实体的进入。

4.5测试工作相关方

4.5.1委托方

委托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涉及信息安全性、性能效率等为达到测试目的所必要的操作,但可能被认为不合法或违反委托

方保密要求的情况,委托方应给予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授权或说明;

b)需在生产环境测试的,测试前通知系统用户给予配合,协调开发方提供系统备份、系统恢复等

措施。

4.5.2软件第三方检测机构

软件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第三方机构应为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b)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的第三方地位;

c)有固定的检测场所和必要的检测设施;

d)有严格的措施保证检测的公平公正;

e)第三方检测机构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f)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独立完成检测任务的能力。

4.5.3开发方

开发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提供被测试软件的操作说明、关键技术点相关的培训及支持;

b)对于可能对被测试系统造成数据破坏的测试,提供系统及数据备份,恢复环境;

c)按照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缺陷列表修复软件缺陷。

5测试内容

5.1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包括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

兼容性。

5.2用户文档集

用户文档集应覆盖测试合同中约定的要求,主要内容见表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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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用户文档集明细表

序号测试内容要求描述

1可用性用户文档集对于产品的用户应是可用的。

2内容用户文档集包括的功能应是可测试的或可验证的。

用户文档集应显示唯一的标识。

软件产品应以其产品标识指称。

3标识和表示

用户文档集应包含开发方的名称和邮政或网络地址。

用户文档集应标识该软件能完成的预期工作任务和服务。

用户文档集应包含使用该软件的信息。

用户文档集应说明在产品说明中陈述的所有功能以及最终用户能调用的所有功能。

用户文档集应列出己处理处置、会引起应用系统失效或终止的差错和缺陷,特别是列出

那些最终导致数据丢失的应用系统终止的情况。

用户文档集应给出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指南。

4完备性用户文档集应陈述被测软件数据输入限制。

对于所有关键的软件功能(即失效后会对安全产生影响或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社会损

失的软件),用户文档集应提供完备的指导信息和参考信息。

用户文档集应陈述安装所要求的最小磁盘空间。

对用户要执行的应用管理职能,用户文档集应包括所有相关的信息。

如果用户文档集分若干部分提供,在该集合中至少有一处应标识出所有的部分。

用户文档集中的所有信息对主要的目标用户应是恰当的。

5正确性

用户文档集不应有歧义的信息。

6一致性用户文档集中的各文档不应自相矛盾、互相矛盾以及与产品说明矛盾。

用户文档集应采用该软件特定读者可理解的术语和文体,使其容易被主要针对的最终用

7易理解性户群理解。

应通过经编排的文档清单为理解用户文档集提供便利。

8产品质量—功能性用户文档集中应陈述产品说明中所列的所有限制。

用户文档集中应提供相关的信息以标识使用该软件的兼容性要求。

9产品质量—兼容性用户文档集应以适当的引用文档指明软件在何处依赖于特定软件和(或)硬件。(注:这

种引用可包括:软件和(或)硬件的名称;版本;特定操作系统。)

10产品质量—易用性用户文档集应为用户学会如何使用该软件提供相关的信息。

4

DB14/T2462—2022

表1用户文档集明细表(续)

如果用户文档集不以印刷的形式提供,则文档集应指明是否可以被打印,如果可以打

印,那么指出如何获得打印件。

卡片和快速参考指南以外的用户文档集,应给出目次(或主题词列表)和索引。

用户文档集应对所用到的术语和缩略语加以定义,以使用户可以理解文档中的用词。

11产品质量—可靠性用户文档集应描述可靠性的特征及其操作。

12产品质量—信息安全性用户文档集应对用户管理的每一项数据所对应的软件信息安全级别给出相关的信息。

用户文档集应陈述是否提供维护。如果提供维护,则用户文档应陈述和软件发布计划

13产品质量—维护性

相应的维护服务。

5.3功能性

功能性是政务信息化应用软件的重点测试项目。功能性应覆盖经委托方认可的测试需求中约定的要

求,主要内容见表2。

表2功能要求明细表

序号测试内容要求描述

系统功能模块应能全部挂接,设计功能应完整齐全,且符合设计文档的要求。

1功能要求系统发生错误时,应有提示,并可恢复到正常状态。

系统的窗口、控件、菜单和鼠标的操作应符合所使用操作系统平台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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