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7/T 59-2022 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
DB5117/T 59-2022 Medical and health institution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05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 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中电科电科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 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 络通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太极计算 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易简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 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易利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李森、叶春林、郭家彬、邓刚、彭维、曾亢、田巍威、毕严先、张瑞、吉祥、 高启龙、任忠刚、陶建、赵胜、杨萌、郭庆浪、刘文辛、赵洲、何清、刘洋、黄军勇、杨保国、曹晔。
- 出版信息:
- 页数:3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CCSA90
5117
四川省(达州市)地方标准
DB5117/T59—2022
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
Specificationforanti-terrorismprecautionatmedicalandhealthinstitutions
2022-05-19发布2022-05-25实施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7/T59—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缩略语.............................................................................3
5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3
6管理要求...........................................................................3
7设计和施工要求.....................................................................6
8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24
9监督和检查........................................................................24
附录A(资料性)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实施..................................26
参考文献.............................................................................30
I
DB5117/T59—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与《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规范》等系列标准共同构成达州市
反恐怖防范标准体系。本文件是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特殊要求,与《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配
套使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达州市公安局提出。
本文件由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
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中电科电科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
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
络通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太极计算
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易简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
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易利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森、叶春林、郭家彬、邓刚、彭维、曾亢、田巍威、毕严先、张瑞、吉祥、
高启龙、任忠刚、陶建、赵胜、杨萌、郭庆浪、刘文辛、赵洲、何清、刘洋、黄军勇、杨保国、曹晔。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5117/T59—2022
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管理要求,
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监督和检查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规划设计和防范管理,已建医疗卫生机构反恐
怖防范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
GB10408.6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10408.8振动入侵探测器
GB10409-2019防盗保险柜(箱)
GB1266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控制指示设备
GB15209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7565-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19146-2010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
GB19781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
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4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2572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273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0147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GB/T31458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32581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37078-2018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37300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1
DB5117/T59—2022
GB/T3978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761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992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GA/T108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1093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A/T1127-201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节用技术要求
GA/T1211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1343-2016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GA/T1400.4-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
WS434医院电力系统运行管理
WS435医院医用气体系统运行管理
WS436医院二次供水运行管理
WS437医院供热系统运行管理
DB5117/T56-2022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B5117/T56-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疗卫生机构medicalandhealthinstitution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120指挥中心等机构。
3.2
医疗机构medicalinstitution
以疾病诊断、照护病人,开展治疗活动为主要目的的医院、疗养院等机构。
3.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institutionofdiseasepreventionandcontrol
各级疾控中心,以及承担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任务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
DB5117/T59—2022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BSL:动物生物安全等级(AnimalBiosafetyLevel)
APP:应用程序(Application)
ARP:地址解析协议(AddressResolutionProtocol)
BSL:生物安全等级(BiosafetyLevel)
FHD:全高清(FullHighDefinition)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
GP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
MAC:介质访问控制层(MediaAccessControl)
SVAC: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SurveillanceVideoandAudioCoding)
TVL:电视线路水平分辨力(TeleVisionLines)
USB:通用串行总线(UniversalSerialBus)
VLAN:虚拟局域网(VirtualLocalAreaNetwork)
VPN:虚拟专用网(VirtualPrivateNetwork)
5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5.1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包括:主要进出通道、门诊大厅、急诊大厅、医院周界、生物安全
实验室、监控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机房、配电间、发电机房、危险化学品库、危险药品库、易燃易爆
物品存放库房、停车场、气体室(站)、消防控制室、食堂、放射室与设备、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储水
池、污水处理站、救护车等。
5.2疾病预防机构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包括:实验菌(毒)种(株)、菌(毒)种库、BSL-2/ABSL-2
实验室、疫苗冷库、传染病档案室、监控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机房、配电间、发电机房、危险药品库、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气体室(站)、消防控制室、放射源与设备、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储水池等。
5.3采供血机构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包括:主要进出门口、血库、配电间、发电机房等。
5.4120指挥中心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包括:120指挥指挥系统的控制中心、配电间、发电机房等。
6管理要求
6.1人防
6.1.1设置原则
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量、人流量、地域面积、建筑布局以及所在地社
会治安形势等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
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保力量包括保卫部(科)干部、保安员、经过培训的停车场管理员等。
6.1.2人防组织
6.1.2.1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主体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
导、责任部门和联络人,全面配合公安机关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3
DB5117/T59—2022
6.1.2.2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主体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重要岗位。反恐怖防范重要岗位包括:
反恐怖防范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安保岗位人员、危险药品库保管员、送(采)血车驾驶员、救护车驾
驶员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保管员等。
6.1.3人防配置
6.1.3.1公安机关应当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尚不具备条件的
二级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周边设立治安岗亭(巡逻必到点)。医院应当为警务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1.3.2医疗卫生机构应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
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3‰的标准配备保安员数量。人防配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人防配置表
序号项目配置要求设置要求
1工作机构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应设
2责任领导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设
3责任部门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设置应设
4联络员指定联络人1名应设
5技防岗位重要技防系统设施应设
6主要进出通道(门口)、停车场、门诊大厅、急诊大厅、
固定岗位应设
安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血库
安保
75.1、5.2、5.3和5.4所列重要部位
力量巡查岗位应设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8网络安全维护应设
岗位
9机动岗位备勤、周界应设
6.1.3.3安保力量配备要求如下:
a)主要进出通道(门口)、门(急)诊大厅、监控中心等在岗安保力量不少于2人;监控中心应
实行双人全天值班制;固定岗位安保力量可采用专(兼)职结合方式;
b)重要技防系统设施、网络安全维护在岗安保力量不少于2人;
c)停车场在岗安保力量不少于2人;
d)巡查岗位安保力量每班不少于2人。
6.1.3.4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值班、巡查要求:
a)应设置24h值守的固定检查门卫,严格各出入口的管理,加强对进出人、车辆的检查;
b)应对停车场、门诊大厅、急诊大厅、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血库等重要部位实施24h值班
守护,对供水、供电、供气、危险药品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等重要部位实施巡查;实施
巡查的每8h不少于1次,夜间巡查时应2人以上同行,并做好巡查记录;
c)每天对网络与信息中心机房巡查不少于1次。
6.1.4人防管理
6.1.4.1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主体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
部门的防范与应急联动,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
4
DB5117/T59—2022
6.1.4.2应建立并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4.3应加强人防管理:
a)加强反恐怖防范教育宣传,在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张贴有关维护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悬挂
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标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b)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应签订反恐怖防范目标责任书,重要岗位的从业人
员应签订相应的反恐怖防范承诺书;
c)开展重要岗位人员背景审查,建立人员档案,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确保用人安全;
d)加强门卫与寄递物品管理、开展巡查与安检、技防系统的值守监看和运维,确保人防职责落
实;
e)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主体每年应对反恐怖防范专(兼)职人员开展2次专门培训和考核,培训
内容应包括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应急技能训练和应急处理演练,
提升人防技能;
f)应确保外部人员访问重要部位前得到授权和审批,批准后由专人全程陪同和监督,限制和监
控其活动范围,并登记在案和电子记录双重备案管理;
g)加强检查督导,开展制度体系实施与改进,提高人防效率。
6.1.4.4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主体应指定专职联络员,联络员应确保24h通信畅通。联络员的配置和
变更,应及时向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属地的公安机关和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备案。
6.1.5安保力量要求
反恐怖安保力量应符合DB5117/T56-2022中7.1.5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反恐怖防范专(兼)职工作人员应熟悉医疗卫生机构重要部位的地理环境和主要设施布局,
熟悉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
b)积极应对相关涉恐突发事件,协助、配合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公安机关、
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制度防
6.2.1一般要求
制度防应符合DB5117/T56-2022中7.5.1要求。
6.2.2制度防组成
制度防组成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等标准化文件。
6.2.3管理标准
6.2.3.1按照DB5117/T56-2022中7.5.3.2的规定配置相应管理标准。
6.2.3.2应符合GB19781、GB/T27306、WS434、WS435、WS436、WS437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6.2.3.3应制定反恐怖防范责任承诺制度,明确反恐怖防范目标责任书和反恐怖防范承诺书的签订要
求。
6.2.3.4应制定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6.2.3.5应制定医用气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6.2.4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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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7/T59—2022
6.2.4.1制定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责任主体中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的正(副)职,联络员的职责和权
限。
6.2.4.2制定包括安保、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消防、危险药品库保管、送(采)血车驾驶员、救护
车驾驶员和危险化学品、危险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库房保管等重要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反恐怖防范工作
责任、应急疏散过程中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
6.2.4.3制定排查矛盾风险、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定期梳理医患纠纷,及时化解纠纷或矛盾。
6.2.4.4制定涉医案事件防范联动机制工作标准,发现有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
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6.2.4.5制定涉医案事件疏导稳控工作标准,对于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人员,与属地综治中心、
公安机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会同其所在单位、社区、家庭开展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治
宣传,落实稳控措施,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6.2.5技术标准
6.2.5.1配备反恐怖防范工作中所涉及到物防、技防等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6.2.5.2对尚未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技术事项,应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标准化文件。
7设计和施工要求
7.1物防
7.1.1配置原则
7.1.1.1应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新建或改建项目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7.1.1.2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应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7.1.2物防组成
物防包括实体防护设施、个人应急防护装备、公共应急防护装备及设施。
7.1.3物防配置
物防配置应符合表2、表3要求。
表2医疗机构物防配置表(含采供血机构、120指挥中心)
序号项目安放区域或位置设置要求
1机动车阻挡装置主要进出通道(门口)应设
2防机动车冲撞或隔离设施主要进出通道(门口)、门诊大厅、急诊大厅应设
生物安全实验室、血库、危险药品库、易燃易爆
应设
3物品存放库房等大门
实体防护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安防监控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机房出入口、120
应设
4设施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指挥系统的控制中心等
5供气、水、电等设备间、配电间、发电机房应设
6防盗保险柜收费处、财务室应设
7人车分离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宜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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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续)
序号项目安放区域或位置设置要求
门卫室、主要出入口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
8对讲机、强光手电、防暴棍消防控制室、保安装备存放处、120指挥系统应设
的控制中心
9毛巾、口罩、空气呼吸器各工作区域应设
10防毒面具各工作区域应设
个人应急
11防暴盾牌、钢叉、脚叉、网枪安防监控中心、门卫处、保安装备存放处应设
防护装备
防暴头盔、防割(防刺)手套、防
安防监控中心、门卫处、保安装备存放处应设
12刺服
13化学防化服微型消防站、安防监控中心、危险化学品库应设
生物防护服、N95口罩及其它个人生物安全实验室、感染科、门急诊科等重点科
宜设
14防护装备室
15防爆毯(含防爆围栏)安防监控中心、保安装备存放处应设
16公共应急应急警报器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应设
防护装备
17及设施灭火器材各工作区域应设
18袋鼠式逃生服新生儿病房应设
表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物防配置表
序号项目安放区域或位置设置要求
1机动车阻挡装置主要进出通道应设
2防机动车冲撞或隔离设施主要进出通道应设
实验菌(毒)株种库、菌(毒)种库、疫苗冷库
应设
3、危险药品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等大门
实体防护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
安防监控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机房出入口应设
4设施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5供气、水、电等设备间、配电间、发电机房应设
6防盗保险柜收费处、财务室应设
7人车分离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宜设
门卫室、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
对讲机、强光手电、防暴棍应设
8保安装备存放处
9毛巾、口罩、空气呼吸器各工作区域应设
10防毒面具或防烟面罩各工作区域应设
个人应急
11防暴盾牌、钢叉、脚叉、网枪安防监控中心、门卫处、保安装备存放处应设
防护装备防暴头盔、防割(防刺)手套、
安防监控中心、门卫处、保安装备存放处
12防刺服应设
重型辐射防护衣、防护靴等防辐
放射科等重点区域
13射装备应设
生物防护服、N95口罩等生物防
实验室等重点区域
14护装备宜设
15公共应急防爆毯(含防爆围栏)安防监控中心、保安装备存放处应设
16防护装备应急警报器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应设
及设施
17灭火器材各工作区域应设
7.1.4物防要求
7
DB5117/T59—2022
7.1.4.1防护设备设施要求
7.1.4.1.1一般要求
物防设施应符合DB5117/T56-2022中7.2.4.1的要求。
7.1.4.1.2实体防护设施
实体防护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A/T1343-2016的要求,阻挡能力等级应不低于GA/T
1343-2016规定的B1,应提供与上级平台进行集中数据交互、应用等功能;
b)防盗安全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7565的规定,防盗安全门的防护能力应不低于GB
17565-2007规定的乙级防盗安全级别,金属防护门的防护能力应不低于GB17565-2007规定
的乙级防盗安全级别;
c)金属防护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20mm壁厚不少于2mm的金属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14mm的金
属棒)、单根横截面不少于8mm×20mm的金属板组合制做;防护栏与防护栏间距应不大
于100mm×250mm;
2)金属防护栏应采用直径不少于12mm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
3)用于窗体或门体防护时,单个防护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400mm×100mm;
d)采取开启限位措施窗户开启的最大间隙应不大于110mm,粘贴防暴薄膜的膜厚应不少于0.275
mm;
e)防盗保险柜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0409-2019的规定,防盗保险柜的防护能力应不低于GB
10409-2019规定的B30类防盗安全级别。防盗保险柜安装应采用不少于12mm的膨胀螺丝与
墙或地面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防盗保险柜背面应靠墙安放;
f)设备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危险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应储放在专用库房,库房要设有保险柜、防盗
门、窗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
2)专用库房和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1.4.2防护设备设施采购与维护
防护设备设施采购或维护应符合DB5117/T56-2022中7.2.4.2的要求。
7.2技防
7.2.1建设原则
7.2.1.1应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新建或改建项目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7.2.1.2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7.2.2技防组成
医疗卫生机构技防应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
理系统、一键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人脸识别预警系统、智慧安检系统、人体测温系统、人流量统
计系统、视频结构化系统、安消联动系统、融合通信调度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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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17/T59—2022
7.2.3技防配置
技防配置应符合表4要求。
表4技防配置表
疾病预防控制
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医疗机构
机构
1出入口、广场、主要通道、道路交叉口、医院周界应设应设
2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出入口应设应设
挂号、收费、候诊、取药、输液等窗口及大厅、现
3应设应设
金结算处、财务室、检验室窗口
4门诊部、急诊部、隔离门诊部、住院部应设应设
5电梯轿厢内和各楼层电梯厅、自动扶梯区域应设应设
6行政办公区域;应设应设
7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N/T 3241.5-2013 进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检验技术要求 第5部分:电磁灶的能效 2013-08-30
- SN/T 1504.1-2014 食品容器、包装用塑料原料 第1部分:聚丙烯均聚物中酚类抗氧剂和芥酰胺爽滑剂的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法 2014-01-13
- SN/T 0683-2014 出口粮谷中三环唑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4-01-13
- SN/T 0293-2014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百草枯和敌草快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4-01-13
- SN/T 0645-2014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敌草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2014-01-13
- SN/T 0707-2014 出口食品中二硝甲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014-01-13
- SN/T 1071-2014 出口食品中厌氧亚硫酸盐还原梭状芽孢杆菌检测方法 2014-01-13
- SN/T 1504.3-2014 食品容器、包装用塑料原料 第3部分:乙烯聚合物和乙烯-醋酸乙烯酯(EVA)共聚物中丁基-羟基甲苯(BHT)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14-01-13
- SN/T 3768-2014 出口粮谷中多种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4-01-13
- SN/T 0218-2014 出口粮谷中天然除虫菊素残留总量的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