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13-2018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服务规范

DB44/T 2113-2018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113-2018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1-25
实施日期
2018-04-25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的基本要求、人员、设施设备、标识和标牌、服务内容和服务评价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珠海汇华公共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检测院、珠海市安粤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莎、范民新、林圣添、覃守军、陆龙星、谢小娟、李明阳、孔令昌、丛成龙、彭金华。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20

G08

备案号:58890-2018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113—2018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服务规范

Theservicespecificationofpublicpiperackofchemicalindustrialpark

operatingenterprise

2018-01-25发布2018-04-25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4/T2113—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人员...............................................................................2

6设施设备...........................................................................2

7标识和标牌.........................................................................3

8服务内容...........................................................................3

9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5

附录A(资料性附录)作业种类与监管方式对应表........................................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现场作业检查表..................................8

附录C(资料性附录)化工园区公共管廊区域巡查表.....................................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计算方法.......................................13

I

DB44/T2113—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汇华公共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检测院、

珠海市安粤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莎、范民新、林圣添、覃守军、陆龙星、谢小娟、李明阳、孔令昌、丛成龙、

彭金华。

II

DB44/T2113—2018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的基本要求、人员、设施设备、标识和标牌、服务内容和

服务评价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JGJ8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publicpiperackofchemicalindustrialpark

设置于化工园区地面以上,用于容纳输送物料的各类管道及其附件的构筑物,主要由管架及其附属

设施组成。

3.2

入廊管道企业piperackusingenterprise

在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上敷设管道,输送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物料的企业。

3.3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publicpiperackofchemicalindustrialparkoperation

enterprise

为入廊管道企业提供公共管廊设施及服务的企业。

3.4

管位pipeposition

在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上用于敷设管道的位置。

1

DB44/T2113—2018

3.5

作业单位constructionorganization

在公共管廊区域内开展施工作业或检维修作业等活动的单位。

4基本要求

4.1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以下简称“管廊”)的总体规划应满足入廊管道企业的实际需求,管廊应经

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2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以下简称“管廊运营企业”)负责管廊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向入

廊管道企业提供管位使用服务。

4.3入廊管道企业负责入廊管道的建设、维护、检测及管理,入廊管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在管廊运

营企业备案。

4.4管廊运营企业应建立运营、作业监管、事故与应急、客户访问等协调机制。

4.5管廊运营企业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准入管理、管廊区域作业监管、运行管理、事故与应急、服

务评价改进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记录并保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6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发生前,管廊运营企业应及时向入廊管道企业发送预警信息。

4.7管廊运营企业应配有必要的人员、设施设备。

5人员

5.1管廊运营企业应配置满足作业监管、巡查、值班和业务洽谈要求的人员,人员能力应满足岗位需

要。

5.2作业监管人员、巡查人员和值班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压力管道巡检维护)、红十

字初级救护员证及广东省消防安全培训证(公安消防局)等专项证书。

5.3业务人员应掌握管廊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种类和内容要求,能够根据服务内容和管道情况进行报

价并拟定合同,掌握基本商务技能。

5.4企业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并佩戴明显的岗位标识,在现场工作时应穿戴劳保用品。

6设施设备

6.1管廊运营企业应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

6.2管廊运营企业应配备满足现场作业检查和巡查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巡查车辆;

——巡更系统;

——照明设施;

——便携式检测仪。

6.3管廊运营企业宜配备监控通讯设施设备、信息系统以及其他为安全管理所采用的技术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

——视频监控系统;

——通讯设备系统;

——气体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湿度传感器。

6.4管廊运营企业应配备满足应急救援需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2

DB44/T2113—2018

——应急救援车辆;

——消防器材;

——人员救护器材。

6.5管廊运营企业应配备保障管廊安全的其他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安全隔离防护栏或防撞护栏;

——防雷接地设施;

——车辆限高杆。

6.6管廊运营企业应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标识和标牌

7.1管廊应设置标识和标牌,标识和标牌应醒目、易识别,内容应正确。

7.2管廊入口或醒目的位置应设置管廊公告牌,公告牌标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管廊名称和建设时间;

——管道介质的名称、工艺参数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说明;

——管廊管道断面图及标段编号;

——安全须知;

——劳保用品穿戴要求。

7.3管廊内应沿线设置警示、警告标识,如“禁止烟火”、“禁止攀爬”、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电

话等标识,重点标识管廊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跨路桁架、门洞、人员密集处。

7.4管道应设置介质名称、流向等标识。

7.5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893、GB2894和GB7231的要求。

8服务内容

8.1业务洽谈

8.1.1管廊运营企业业务人员应了解入廊管道企业的需求,确定服务内容和费用,签订管廊服务合同。

8.1.2管廊运营企业应规范服务计费标准,并向入廊管道企业公开。

8.1.3服务合同应明确管道介质、管位占用期限和占用面积、服务费用标准、双方的权责与义务、违

约责任。

8.2管廊区域作业监管

8.2.1作业监管前,管廊运营企业应对拟进入管廊的入廊管道企业实行技术审查,核实入廊管道企业

提交的申请资料。

8.2.2管廊运营企业应对管廊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作业进行监管。

作业监管方式包括:作业申请、作业票备案管理、安全培训和现场作业检查(常规作业和特殊作业)。

管廊运营企业根据作业种类采用各类方式开展监管,作业种类对应的监管方式参见附录A。

8.2.3管廊区域内的作业应参考GB30871进行管理落实。

8.2.4作业申请

管廊运营企业应审核作业单位的作业申请,并与作业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

责任。

3

DB44/T2113—2018

8.2.5作业票备案管理

管廊运营企业对吊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作业实施作业票备案管理,作业票由

作业所属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审批,并报管廊运营企业备案,作业过程中应由作业方或第

三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8.2.6安全告知

管廊运营企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并向作业人员发放入场证。

8.2.7现场作业检查

管廊运营企业应制定现场作业检查计划,作业监管人员按照计划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开展现场

作业检查工作。

作业监管人员应检查各类作业按规定执行,安全措施完善。检查内容参见附录B。

作业监管人员应记录发现的问题,属于安全隐患的,应要求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对问题限期

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整改合格后方允许作业。

8.3管廊的运行管理

管廊运营企业应通过巡查、定期检测和监控与监测等方式,排查管廊存在的安全隐患,识别管道存

在的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发现事故或隐患时,按规定处置并上报。

8.3.1巡查

管廊运营企业应制定巡查计划,巡查人员按照计划规定的内容和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巡查人员应对区域内管道、管廊及其周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参见附录C。

8.3.2定期检测

管廊运营企业应委托有专项检测资质的单位对管廊开展定期检测,并核查入廊压力管道的定

期检验状况。

管廊定期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管廊防雷检测频率:每半年检测一次;

b)管架沉降和倾斜观测,观测频率不低于标准JGJ8的要求。

8.3.3监控与监测

管廊运营企业值班人员应对视频监控24小时轮流值守。

值班人员应定时观察所有视频监控影像以及传感探测器监控数据,监视管廊区域内是否存在

危害管廊、管道安全的因素,监控影像及监控数据保存应不少于30天。

8.4隐患处置

8.4.1管廊安全隐患处置

管廊运营企业应分析管廊运行状况,制定保养和维修计划,按计划开展保养和维修工作,必

要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评估、保养和维修工作。

管廊运营企业应对管廊隐患处置结果进行确认。

8.4.2管道安全隐患处置

4

DB44/T2113—2018

管廊运营企业发现管道存在的隐患缺陷应及时告知入廊管道企业,并跟踪入廊管道企业对隐患的整

改情况。

8.5事故与应急

8.5.1应急预案

管廊运营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5.2应急响应

发生事故后,管廊运营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响应,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于管道

事故,管廊运营企业应协助入廊管道企业开展救援、抢修、抢险作业,并在事故现场提供相关管道技术

资料和数据,为应急指挥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8.5.3应急演练

管廊运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环境)应急演练,桌面应急演练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现场综合应

急演练每年应不少于1次。

8.6客户服务

8.6.1咨询服务

管廊运营企业值班人员应对咨询服务电话24小时轮流值守。

值班人员接听咨询服务电话,对于不同情况应作出以下响应:

a)隐患报告,1小时内派巡查人员到现场确认,或通过视频监控确认,确认为隐患后按8.4的要

求进行处置;

b)问题咨询与建议,5个工作日内回复。

8.6.2投诉处理

管廊运营企业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分析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客户,并跟踪回访。

8.6.3客户访问

管廊运营企业应每半年对入廊管道企业进行一次客户访问,了解管道运行情况,收集管道相

关资料和报告,收集客户意见与建议。

管廊运营企业应每年对入廊管道企业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表参见附录D。

9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9.1管廊运营企业应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入廊管道企业,

并采取必要措施,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9.2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9.2.1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现场作业检查完成率;

b)巡查率;

c)管廊隐患处置率;

5

DB44/T2113—2018

d)响应及时率;

e)投诉处理率;

f)事故数;

g)客户满意度。

9.2.2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计算方法参见附录D。

6

DB44/T2113—2018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作业种类与监管方式对应表

表A.1规定了作业种类与监管方式。

表A.1作业种类与监管方式对应表

作业种类作业申请作业票备案管理安全告知现场作业检查

常规检查

吊装作业需要需要需要

和吊装作业检查

常规检查

动火作业需要需要需要

和动火作业检查

常规检查

高处作业需要需要需要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