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63-2020 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

DB34/T 3763-2020 Cement production enterprise laboratory 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compliance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763-2020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11-27
实施日期
2020-12-27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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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0.100.10

CCSQ0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763—2020

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

Standardforlaboratoryofcementproductionenterprises

2020-11-27发布2020-12-27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763—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阜阳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水泥协会、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

徽珍珠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星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芜湖南

方水泥有限公司、合肥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广德独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蒙城县万佛塔水泥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中材安徽

水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崔庆、程海洋、徐明霞、吴铁军、李之瑞、徐勇、陈新生、张贤善、邹家斌、

周士海、李影、王雪峰、赵鲁卿、朱洪贵、朱晓明、蔡仲卫、曹光梅、严小龙。

I

DB34/T3763—2020

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生产企业的化验室标准化达标评价的总则、评价管理要求、质量管理机构、人力

资源、质量管理要求、评价的步骤、评价组人员及评价细则、标准化化验室证书发放、监督管理和复查

换证、以及附则。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水泥及熟料生产企业的化验室达标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08-2014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1372硅酸盐水泥熟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为规范水泥标准化化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强化质量诚信意识、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夯实质量技术

基础,特制定本标准。

4.2本标准所指的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达标评价,是指由企业自愿提出,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或

委托的评价机构对水泥企业化验室的质量体系、检验能力和运行情况等方面是否符合《水泥生产企业化

验室达标评价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的评价活动。

4.3水泥生产企业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5评价管理要求

省级行业协会或委托的评价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通用水泥(熟料)企业以及特种水泥企业标准化化验

室评价申请、组织现场评价、汇总评价材料、证书发放、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以及承办评价的其他有

关事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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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管理机构

6.1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6.1.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企业最高管理者可以任命质量负责人全权负责

企业质量管理,化验室主任在企业法人或质量负责人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6.1.2企业应确立以最高管理者或质量负责人负责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设立符合附录A要求的化验室。

6.1.3企业质量管理应设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6.1.4企业化验室内设控制组、分析组、物检组等,分别负责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

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应满足相应工作要求。

6.2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b)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c)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d)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e)组织企业内部质量审核;

f)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g)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6.3化验室职责和权限

6.3.1质量检验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

6.3.2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

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6.3.3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和验证

按照相关产品标准和企业制定的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合格确认程序进行确认和验证,确保产品出厂

合格。

6.3.4质量统计和分析

利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质量统计,做好分析和改进工作。

6.3.5试验研究

根据原燃材料、助磨剂、混合材料等材料的变更情况及用户需求,进行产品试验研究,提高水泥和

熟料质量,改善产品使用性能。

6.3.6出厂决定权

化验室具有水泥和水泥熟料产品出厂决定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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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标准化化验室

企业应按照附录A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化验室。

7人力资源

7.1人员配备

企业化验室应配备主任、工艺、质量调度、统计及检验等人员。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检验

工作需要的检验人员和科研人员。

7.2人员资格

人员资格基本要求见附录D的要求。

7.3人员培训和考核

7.3.1提高企业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企业应每年制定培训和考

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7.3.2企业应按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并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档案。

8质量管理要求

8.1质量管理制度

化验室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检验制度,参照GB/T19001编制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

的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包括附录C中相应的内容。

8.2文件管理

8.2.1应建立文件控制程序,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修订或更改、回收和存档等做出规定。

8.2.2企业应建立质量记录控制程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规定质量记录标识、填写、归档、储存、处置等内容,并应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

b)质量记录应使用规范的表格,产品检验要有原始记录;

c)质量记录的填写,应字迹端正、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应划改,书写更正后的数据并

签章,涉及出厂产品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更正应由化验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8.2.3企业应对质量检验数据采用统计技术整理、分析和利用,并建立计算机质量管理数据库,利用

互联网建立质量信息交流平台。

8.3检验环境、试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和标准样品/标准物质

8.3.1检验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8.3.2仪器设备应按照相关水泥产品标准和附录A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配置齐全,符合有关技术标

准,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8.3.3检验用的化学试剂应验明其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等级、执行标准及生产许可证的编号,严禁使

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

8.3.4企业检验中所用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应是国家有证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并保存购买标准样品/

标准物质的发票和证书复印件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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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评价的步骤

9.1评价的申请

申请单位须按附录A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检自查,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化验

室试验条件,向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提交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评价申请书(参见

附录B)。

9.2申请的受理

9.2.1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的评价机构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相关

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正确,申请单位是否属于评价受理的范围。

9.2.2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评价办事机构向申请单位发出评价通知,并组织安排现场

评价工作。

9.2.3经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评价办事机构应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9.3现场评价

9.3.1申请受理后,省级行业协会或委托的评价机构组织评价组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实行组长负

责制。主要程序是:首次会议、现场评价、与被评价方沟通、末次会议。

9.3.2评价内容按照《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达标评价规范》附录C的要求,对照水泥标准化化验室评

价表逐项评价,并注明分数。

9.4评价报告

评价组负责编写水泥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评价报告(参见附录D),评价结论应明确写明分为甲级、

乙级和丙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和“合格”,具体评价如下:

a)经现场评价企业实际情况与申请书中承诺一致,评价总分90分及以上的,样品密码抽样对比合

格,评价结论为甲级;

b)经现场评价企业实际情况与申请书中承诺一致,评价总分80-90分(包括80分)之间的,样品

密码抽样对比合格,评价结论为乙级;

c)经现场评价企业实际情况与申请书中承诺一致,评价总分在75-80分(包括75分)之间的,样

品密码抽样对比合格,评价结论为丙级;

d)经现场评价企业实际情况与申请书中承诺不一致,评价总分未达到75分的,或样品密码抽样对

比不合格,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10评价组人员

评价组一般由2-4人组成,其组长和成员由省级行业协会组织或委托的评价机构选派,评价组成员

应具备水泥工艺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1标准化化验室证书发放、监督管理和复查换证

11.1申请标准化化实验室且评价结论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企业,由发证单位审查批准

后,颁发水泥企业标准化化验室“甲级”、“乙级”、“丙级”证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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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由评价机构组织一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参照本办

法进行。对获得“水泥生产企业甲级标准化化验室”的,可以由企业按照水泥标准化化验室评价报告(附

录D)提交自查报告,不再组织进行现场评价。

11.3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前,企业应当提出换证申请。

11.4因迁址导致化验室发生变化的,由评价机构受理其申请后组织现场评价,满足要求的重新发放标

准化化验室证书。

11.5企业名称发生变化和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但企业化验室实际未发生变化的,由评价机构受理其

申请后直接换发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不变。

11.6在标准化化验室证书有效期内,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发证单位撤销其证书:

a)因水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b)县级及以上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c)未能通过标准化化验室监督检查的。

11.7被撤销证书的水泥企业应当自行完成整改,自查合格后可重新申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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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录A

(规范性)

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A.1环境条件

A.1.1企业应建立满足生产控制和产品质量检验需求的试验室、样品存放室、药品试剂库等检验基础

设施。周围环境的粉尘、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均不得影响检验工作。

A.1.2化验室的面积、采光、通风、温度、湿度、水、电等均应满足检验试验需求及国家、行业标准

规定的要求。

A.1.3化学分析用天平和氧弹热量计、氯离子测定仪(蒸馏法)及高温设备(高温炉、烘干箱等)要与分

析试验室隔开。

A.1.4化验室标准小磨等制样设备及压蒸釜、沸煮箱、快速强度养护箱等应单独放置。

A.1.5化验室内仪器设备应摆布合理,方便操作,保证安全。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与检验试验无关

的物品不准带人。

A.1.6化学分析试验室应有通风柜(罩),供排除有害气体用。

A.1.7仪器分析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A.1.8应有安全应急处理、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和措施。

A.2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表中的要求。

A.3检验仪器设备

A.3.1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以及最终检验所需仪器设备均应齐全,其性能应满足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

常用易损的仪器设备应有备品备件。

A.3.2企业应根据检验试验工作需要,配置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如偏光显微镜、激光粒度分析仪、

压蒸釜、X射线荧光分析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A.3.3常用和必备的仪器设备,如空调、温度、湿度控制装置、玻璃器皿等消耗品、易损件的配备由

企业自定。

A.3.4化验室应有仪器设备清单和计量检定(校准)周期表并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编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使用过程中维修、检定(校

准)等记录及证书,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和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A.4仪器设备技术要求和检定(校准)周期

A.4.1化验室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检定(校准)周期见表A.1。

A.4.2计量器具应按期检定并有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专业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校准并有有效的校

准证书。自检自校仪器设备应建立自检自校方法,并留有自检自校记录。

A.4.3当水泥产品标准或检验方法标准修订后,企业应根据标准修订内容及时更新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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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检定(校准)周期一览表

序号仪器名称技术要求及精度检定(校准)周期

间隙范围:

叶片与锅底、锅壁的工作间隙(3±1)mm

1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搅拌叶片的转速:12个月

低速挡:自转(140±5)r/min,公转(62±5)r/min;

高速挡:自转(285±10)r/min,公转(125±10)r/min。

振实台的振幅:(15.0±0.3)mm。

振动频率:60次/(60±2)s。

2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台盘(包括臂杆、模套和卡具)的总质量:(13.75±12个月

0.25)kg。

台盘中心到臂杆轴中心的距离:(800±1)mm。

振动频率:46.7~50Hz、2800~3000次/分

3水泥胶砂振动台振幅范围:(0.75±0.02)mm12个月

mm(台面中心放上空试模与漏斗时的全波振幅)

示值相对误差≤±1%。

4水泥电动抗折试验机12个月

示值相对变动度≤1%,灵敏度≥2%。

上、下压板长度:>40mm

上、下压板宽度:(40.0±0.1)mm;厚度:>10mm。

上、下压板的平面度为:0.01mm

540mm×40mm水泥抗压夹具上、下压板粗糙度:R,宜在0.1μm~0.8μm之间。12个月

上、下压板自由距离:>45mm。

定位销高度不高于下压板表面5mm;间距为41mm

~55mm。

间隙范围:搅拌叶与锅壁、锅底间隙(2±1)mm。

搅拌叶负载公转:(62±5)r/min(慢速);(125±10)

6水泥净浆搅拌机r/min(快速)。12个月

搅拌叶负载自转:(140±5)r/min(慢速);(285±10)

r/min(快速)。

滑动杆与试杆、滑动杆与试锥、滑动杆与试针总质量均

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为(300±1)g。

712个月

定仪试杆、试锥、试针的同轴度为<1.0mm。

试针直径为φ(1.13±0.05)mm,针头呈平头。

沸煮箱绝缘电阻≥2MΩ

两根电热管总功率为3600W~4400W,小功率电热管功

率为900W~1100W。

8水泥安定性试验用沸煮箱12个月

温控时间:自动升温至沸腾(30±5)min,恒沸(180±

5)min。

手动:宜具有在任意情况下使大功率电热管开、闭功能。

膨胀值标尺,弹性值标尺刻度相对误差小于±2%,标尺

9雷氏夹膨胀测定仪12个月

最小刻度为0.5mm。

10秒表精度0.1s。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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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3763—2020

序号仪器名称技术要求及精度检定(校准)周期

11游标卡尺量程≥300mm,分度值0.02mm。12个月

示值相对误差不大于±1.0%,示值重复性不大于1.0%;

12全自动压力试验机示值回零不大于±0.1%,示值的相对分辨率不大于0.5%;12个月

加荷速率(2400士200)N/s。

13分析天平分度值:0.1mg,最大称量>100g。12个月

14分析天平分度值:1mg,最大称量>200g。12个月

15天平分度值:1g,最大称量>2000g。12个月

16天平分度值:0.1g,最大称量>200g。12个月

17天平分度值:0.01g,最大称量>500g。12个月

18比长仪百分表分度值±0.01mm;千分表分度值0.001mm。12个月

19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计)最高温度300℃,温度计精度±1℃。12个月

圆盘跳动落距:(10.0±0.2)mm。

20水泥胶砂流动度跳桌跳动部分总质量:(4.35±0.15)kg12个月

采用流动度标准样检定跳桌,其误差宜在允许范围内。

模腔长度:(160±0.8)mm。

模腔宽度:(40±0.2)mm。

21水泥胶砂试模12个月

模腔高度:(40.1±0.1)mm。

试模质量:(6.25±0.25)kg。

22常压稠化仪控制精度±1.7℃,转速(150±15)r/min12个月

23增稠稠化仪控制精度±2℃,转速(150±15)r/min,压力±2.0MPa。12个月

24常压养护箱可控制温度:(60±1.7)℃、(38±1.7)℃、(27±1.7)℃。12个月

25恒速搅拌箱低速(4000±200)r/min,高速(12000±500)r/min。12个月

26耐磨试验机负荷300N(易损件自检)12个月

27试模25mm×25mm×280mm12个月

28试模150mm×150mm×30mm12个月

29自应力水泥试模40mm×40mm×160mm(两端带孔)12个月

控制温度:(20±0.1)℃

30水化热测定仪配备两套热量计,温度计量程14~20℃,精度±0.01℃(或12个月

配备贝克曼温度计,最大差示5~6℃,精度:±0.1℃

控制温度:(20±0.1℃);配备两套热量计,温度计量程

31水化热恒温水槽12个月

0~50℃,精度±0.1℃

32酸度计测量pH范围0~14,最小分度为0.02pH单位。12个月

波长范围400nm~800nm,波长准确度:±2nm,透射比

33分光光度计12个月

准确度:±1.0%,透射比重复性:±0.5%

34白度计示值误差≤±1.0,重复精度≤±0.212个月

35电导仪按GB/T6682-2008中7.2的要求。12个月

36高温炉(热电偶)使用温度400℃~1300℃热电偶,精度±10℃。6个月

37水泥试体自动控温养护箱温、湿度均匀,温度:(20±1)℃,相对湿度≥90%6个月

38干缩养护箱温度(20±3)℃,相对湿度(50±4)%12个月

39透气法比面积仪测定误差:±2%(与国家标准样品对比)自定

40试验筛用标准样品标定,修正系数C宜在0.8~1.20范围内。使用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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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仪器名称技术要求及精度检定(校准)周期

后重新标定

41限制钢丝骨架钢丝直径5mm使用少于5次

42限制钢丝骨架钢丝直径4mm使用少于5次

43下料漏斗下料口宽度:4mm~5mm;漏斗质量:2.0kg~2.5kg用前自校

雷氏夹弹性值:

44水泥安定性试验用雷氏夹Δd=d2-d1=(17.5±2.5)mm,卸荷后针尖的距离能恢复用前自校

至挂祛码前的状态。

45火焰光度计测定误差:±0.1%(与国家标准样品对比)用前自校

46测硫仪测试精度:0.10%用前自校

47氯离子测定仪测定误差:±0.005%(与国家标准样品对比)用前自校

可控制温度:(10±2)℃、(20±2)℃

48水泥组分测定仪用前自校

测定误差:±1.5%(与国家标准样品对比)

49二氧化碳测定仪二氧化碳测定误差:±0.35%(与国家标准样品对比)用前自校

具有加热、搅拌、计时功能,并配有冷凝管;

50游离氧化钙测定仪用前自校

游离氧化钙测定误差:±0.20%(与国家标准样品对比)

51容量分析用玻璃器皿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量筒等。用前校准

52李氏瓶按GB/T208-2014中5.1的要求。用前校准

53量水器按GB/T1346和GB/T17671的要求。用前校准

54氧弹热量计测定误差:±0.3MJ/kg(与国家标准样品对比)用前自校

满足标准规定的养护要求,养护水温度(20±1)℃,温

55养护水箱维护或保养

度均匀。

56样品粉碎机满足使用要求。维护或保养

57化验室统一试验小磨500mm×500mm,48r/min,球配正确维护或保养

58混料机满足使用要求。维护或保养

59振动筛分机满足使用要求。维护或保养

60磁力搅拌机满足使用要求。维护或保养

61蒸馏水器或纯水器满足使用要求。维护或保养

62离子交换器满足使用要求。维护或保养

63酒精喷灯满足使用要求。维护或保养

64水浴、砂浴、电炉、电热板满足恒温或加热需求。维护或保养

65玛瑙研钵、瓷研钵满足化学分析制样需求。维护或保养

66煤工业分析专用器皿坩埚、灰皿、坩埚架、40mm×25mm称量瓶。维护或保养

67铂金皿、铂坩埚与银坩埚满足化学分析使用需求维护或保养

表中1-39为水泥检验专用仪器设备或通用计量器具,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检定或校准。

表中40、43-54为自校仪器设备,由企业自校。

表中55-67为附属检验设备、设施,由企业维护或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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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3763—2020

B

B

附录B

(资料性)

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评价申请书

水泥生产企业标准化化验室评价

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10

DB34/T3763—2020

填表须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晰;

2.本《申请书》所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用A4纸附页,并须

连同正页编写页码;

3.本《申请书》若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法人单位盖章无

效;

4.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申请标准化化验室发证

及复查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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