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199-2019 人民防空工程标识

DB21/T 3199-2019 People's Civil Defense Engineering Marking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199-2019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20
实施日期
2020-01-20
发布单位/组织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6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20

CCSP18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199-2019

人民防空工程标识

Civilairdefenceworkssign

(报批稿)

2019-12-20发布2020-01-2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辽宁省地方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标识

Civilairdefenceworkssign

DB21/T3199-2019

主编部门: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20日

2019沈阳

本页为批准部门通知文件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下达

的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立项编号:2019213)和

《2019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由辽宁省

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

制的。

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

01-2014)、《建筑颜色的表示方法》(GB/T18922)、《中

国建筑色卡》(GSB16-1517)等相关标准和我省相关法

规、文件,结合我省人防工程的建设经验和研究成果,

借鉴先进理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

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管理

标识的制作和安装、导引标识的制作和安装、设施标识

的制作和安装、设备标识的制作和安装、管线标识的制

作和安装、附录。

本标准是军民通用地方标准,由辽宁省人民防空办

公室负责管理,由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的过程

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

见或建议,请寄送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75号(邮

编:11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辽宁红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地下设备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凯峰孙宝建苏航周旭

宁卫松孙宇孙浩宇刘伯全

陈光于淼刘健新陈文升

薛松峰李正开张晓莉郝滋行

李建霖马洋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一般规定..........................................................................3

4管理标识的制作和安装..................................................4

5导引标识的制作和安装..................................................5

6设施标识的制作和安装..................................................7

7设备标识的制作和安装................................................10

8管线标识的制作和安装.................................................11

附录A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安装图例..............................12

附录B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52

附录C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53

本标准用词说明................................................................54

引用标准名录....................................................................55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2

3Generalrequirements..............................................................3

4Productionandinstallationofmanagementsign....................4

5Productionandinstallationofguidancesign..........................5

6Productionandinstallationoffacilitysign.............................7

7Productionandinstallationofdevicesign............................10

8Productionandinstallationofpipelinesign.........................11

AppendixAProductionandinstallationlegendof

civilairdefenceworkssign.................................12

AppendixBMaintenanceandmanagementinstitution

ofcivilairdefenceworks....................................52

AppendixCPeacetimeusenoticeofcivilair

defenceworks......................................................53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54

Listofquotedstandards..............................................................55

1总则

1.1为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标识

设置,提高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水平和平战转换效率,

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有效使用防护资源,制定

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人防

工程及兼顾人防要求的地下空间。涉密人防工程标识的

制作和安装必须取得该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和当地人防主

管部门许可。

1.3人防工程标识的制作和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

2.1人防工程标识civilairdefenceworkssign

在人防工程空间环境中,向使用者提供导向与识别

等功能的信息载体。

2.2管理标识managementsign

传达人防工程的概况、维护管理、平战转换等特定

信息的标识。

2.3导引标识guidancesign

引导人员行进路线,指示通往特定场所及设施等的

标识。

2.4设施标识facilitysign

传达人防工程设施的名称、用途、位置等特定信息

的标识。

2.5设备标识devicesign

传达人防工程设备的名称、用途、编号、开关方向

等特定信息的标识。

2.6管线标识pipelinesign

传达人防工程管线的类别、名称、流向等特定信息

的标识。

2

3一般规定

3.1人防工程标识由边框、颜色、图形符号或文字等构成。

3.2人防工程标识分为管理标识、导引标识、设施标识、

设备标识、管线标识。

3.3人防工程标识应选用防火、防潮、防腐、坚固耐久的

材料,面层或涂刷材料宜选用逆反射材料。

3.4除特殊标注外,本标准中标识文字字体均采用方正黑

体。

3.5除特殊标注外,本标准中尺寸标注单位均为毫米。

3.6本标准中标识颜色采用中国颜色体系标号和相应的

建筑颜色编码表示。

3.7各类标识的尺寸、颜色等制作安装要求详见附录A。

3

4管理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4.1管理标识应安装于人防工程平时经常使用的任一主

要出入口处人防区内墙体的醒目位置。牌下沿距地面宜

为1400mm。管理标识平行悬挂,间隔不宜大于50mm。

4.2管理标识包含《人防工程概况》、《平面示意图》、《人

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等4

块标识牌。

4.3《人防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建设单

位、建筑面积、平时用途、战时用途、防护单元(个数)、

掩蔽数量、管理电话、监督电话、总平面示意图等信息;

其中总平面示意图包含人防工程所在地理位置、附近主

要街路名称及标志性建筑、主次要口位置、与附近人防

工程的连通口位置等信息。

4.4《平面示意图》包含人防工程平面布置、单元划分、

主次要口位置、连通口位置、通风口位置等信息。

4.5《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内容详见附录B。

4.6《人防工程平时使用须知》内容详见附录C。

4

5导引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5.1导引标识分为人防工程外部导引标识、口部导引标识

和内部导引标识。

5.2外部导引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外部导引标识仅在人员掩蔽工程中设置,包含人防

工程指示牌和人防工程标识牌;

5.2.2人防工程指示牌应安装于人防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

邻近人防工程的道路一侧公共设施带中,与人防主次要

出入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200m,安装位置与人防工程

标识牌之间应无视线遮挡。按每块人防工程标识牌配套

安装1~2块人防工程指示牌的原则设置;

5.2.3人防工程标识牌应安装于人防工程主次要口由室外

或一层地面通向人防工程的入口处,每个出入口安装1

块;

5.2.4人防工程指示牌和人防工程标识牌可独立安装或附

着安装于附近建筑物墙体表面。牌下沿距地面宜为

2000mm~2500mm。

5.3口部导引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口部导引标识包含出入口编号、出入口类别(主要

或次要)、出入口所在防护单元示意图等信息;其中防护

单元示意图包含本出入口所在防护单元平面布置、主次

5

要口位置、连通口位置、通风口位置及平战转换设施(包

含临战封堵、抗爆隔(挡)墙、战时干厕、战时水箱等)

等信息;

5.3.2口部导引标识应安装于人防工程主次要出入口的防

护门或防护密闭门(无防护门时)非人防区一侧门洞侧

墙适当位置,每个出入口设置1块。牌下沿距地面宜为

1400mm。

5.4内部导引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4.1内部导引标识包含防护单元导引标识、出入口导引

标识、连通口导引标识、战时电源导引标识、战时水箱

导引标识、战时水源导引标识、战时干厕导引标识等;

5.4.2防护单元导引标识应悬挂安装于防护单元连通口两

侧顶板下方,每侧安装1块;

5.4.3出入口导引标识、连通口导引标识、战时电源导引

标识、战时水箱导引标识、战时水源导引标识、战时干

厕导引标识等应悬挂安装于人防工程主体功能区(主要

掩蔽人员、物资等区域)顶板下方,每个设施安装1块;

5.4.4内部导引标识牌上沿不宜高于结构梁底,下沿至地

面高度应满足人员、车辆的通行要求;

5.4.5战时电源导引标识、战时水箱导引标识、战时水源

导引标识、战时干厕导引标识应在早期转换时限(30天)

内完成安装。

6

6设施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6.1人防工程设施标识分为外部设施标识和内部设施标

识。

6.2人防工程出入口的防倒塌棚架、通风竖井等外部设施

应设置外部设施标识,宜安装于防倒塌棚架或通风竖井

下部的墙体表面,牌下沿距室外地面不宜小于300mm。

6.3防爆波电缆井、防爆波化粪池、防爆波油管接头井、

柴油发电机组吊装孔等室外地面标高以下的外部设施,

应在该设施的检修孔盖板或其上方的装修层上涂刷设施

标识。

6.4人防工程内部设施应按染毒区、清洁区分类设置设施

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4.1染毒区:扩散室、密闭通道(第一密闭通道、第二

密闭通道)、防毒通道(第一防毒通道、第二防毒通道)、

滤毒室、洗消间(脱衣室、淋浴室、检查穿衣室)、简易

洗消间、柴油电站(固定电站或移动电站,及其配套的

贮水间、储油间、机修间、风机室等)、洗消污水集水坑

等;

6.4.2清洁区:进风机室、排风机室、柴油电站的控制室

或配电间、防化通信值班室、防化器材储藏室、封堵构

件(含装配式防倒塌棚架、活门槛等临战转换构件)储

7

藏室、临战封堵、战时生活及饮用水箱(间)、战时干厕、

抗爆隔(挡)墙、内部水源、生活污水集水池等。其中

临战封堵、战时生活及饮用水箱(间)、战时干厕、抗爆

隔(挡)墙等平战转换设施临战时还应参照设计图纸及

平战转换方案等详细设计资料实施转换。

6.5房间类设施标识宜固定于相应设施门洞的门扇上部

中间位置,牌下沿距门洞下沿宜为1800mm。因受条件限

制不便安装时,可固定于门洞侧墙适当位置,牌下沿距

地面宜为1800mm。

6.6设置在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上的设施标识,宜安

装在清洁区侧。当设有两道防毒通道或密闭通道时,第

一防毒通道或第一密闭通道(不与清洁区直接连通)的

设施标识宜安装在靠近清洁区侧。

6.7临战封堵标识应设置于临战封堵洞口附近的人防区

一侧墙体表面。

6.8抗爆隔墙应在沿墙体轴线延长方向的柱体两侧涂刷

抗爆隔墙设置标识,并应在附近墙体表面设置抗爆隔墙

标识牌,每个防护单元安装1块。

6.9战时水箱标识、战时干厕标识等应设置于该设施附近

的墙体表面。

6.10平战转换设施标识牌下沿距地面宜为1400mm。

6.11生活污水集水池、洗消污水集水坑等室内地面标高

8

以下的内部设施标识应安装于该设施邻近的墙体表面,

牌下沿距地面宜为500mm。

9

7设备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7.1人防工程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生产(或制作)

单位安装铭牌。设备标识的设置应按《人民防空工程设

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执行。

10

8管线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8.1人防工程内以下管线应进行标识:战时使用的进风、

排风、送风、回风、燃烧空气进气、排烟、给水、排水、

冷冻水、冷却水、供暖、燃油、压缩空气、电缆等。

8.2通风类管线标识由管线名称和气流箭形组成,在箭体

中部用文字标明管线类别名称。此类标识应标注于管线

侧面或底部中央易见部位,沿管线轴线每隔10m标注一

处,分支和转向处应标注,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8.3给排水类管线标识由管线符号和水流箭形组成。“J”

代表给水管线;“P”代表排水管线。此类标识应标注于

管线易见的适当部位,沿管线轴线每隔10m标注一处,

分支和转向处应标注,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8.4电气类管线设置电缆标识牌,应悬挂于电缆的两个终

端头和检修口。标注内容为: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

缆走向(去向和来向)、电缆长度和工程竣工图中的电缆

编号等。

11

附录A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安装图例

选用制作尺寸

序号分类颜色

标识(单位:mm)

图中橙色为中国颜色体系标号

管理(颜色编码)2.5YR6.5/9.6

1下600x800

标识(1093),中国人民防空标志采

用国家标准颜色。

尺寸定位图

12

尺寸定位图

13

尺寸定位图

14

四孔固定安装示意图

15

选用制作尺寸

序号分类安装位置

标识(单位:mm)

安装于人防工程平时经常使用

见的任一主要出入口处人防区内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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