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885-2024 地表基质调查规范(1∶50 000)

DB13/T 5885-2024 Surface Soil Survey Specification (1:50,000)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885-2024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4-02-02
实施日期
2024-03-02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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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D10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885—2024

地表基质调查规范(1∶50000)

2024-02-02发布2024-03-02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88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勘查技术中心、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国土资源勘查中心、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郜洪强、郭海全、李锋、尚晓雨、黄子莹、葛超英、张才龙、刘志彬、陈

龙、刘德卫、王崇、侯红星、陈风河、南贵军、张闯、孟子龙、刘现华。

I

DB13/T5885—2024

引言

地表基质调查是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内容之一,旨在查清地表基质类型、分布特征、理化性质和

地质景观属性,研究地表基质对自然资源的孕育和支撑作用,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国土空间规划

和生态修复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20〕15号)和

《地表基质分类方案(试行)》,为规范和指导河北省地表基质调查工作,制订本文件。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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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基质调查规范(1∶50000)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基质调查的总体要求、预研究与设计编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与技术要求、

质量管理与野外验收、报告编写与资料汇交等方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1∶50000地表基质调查工作。其他比例尺地表基质调查工作可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9742化学试剂硅酸盐测定通用方法

GB/T15968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T1741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Z/T0181水文测井工作规范

DZ/T0190区域环境地质勘查遥感技术规定(1∶50000)

DZ/T0273地质资料汇交规范

DZ/T0295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规范

JC/T1021.3非金属矿物和岩石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碳酸盐岩石、矿物化学分析方法

SY/T5163沉积岩中黏土矿物和常见非黏土矿物X射线衍射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表基质groundsubstrate

当前出露于地球陆域地表浅部或隐伏于水域水体底部,主要由天然物质经自然作用形成,可以

孕育和支撑林、草、水、湿地、农作物等各类自然资源的基础物质。

砾质gravelmatrix

地表岩石经风化、搬运、沉积作用而成,颗粒粒径≥2mm且体积含量≥75%的岩石碎屑物、矿物

碎屑物或二者的混合物。

土质soilmatrix

由不同粒级的砾(体积含量<75%)、砂粒、粉粒和黏粒按不同比例组成的地球陆域地表浅部松

散沉积物。

泥质mudmatrix

长期处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水体底部的特殊壤土、黏土,以及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

比≥1.5的黏性土。

砂质sandmatrix

位于水体底部或海岸高潮线一带的特殊粗骨土、砂土,主要由砂粒(粒径0.05mm~2mm)和不

同粒级的砾(体积含量<75%)组成的松散沉积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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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基质调查groundsubstratesurvey

综合运用现代地学理论和技术方法,查明地表基质类型、空间分布、理化性质、开发利用和保

护现状、孕育和支撑的自然资源基本特征及生态地质问题等内容的专项调查工作。

4总体要求

地表基质分类

地表基质分为岩石、砾质、土质、泥质、砂质五个一级类,具体分类见附录A。

调查区分类

4.2.1根据地形地貌及地表基质出露情况确定调查区类型,见表1。

表1地表基质调查区类型划分表

调查区类型分区特征

基岩裸露区岩石基本出露、厚度大于30cm的土质覆盖率小于50%的山区和丘陵区

基岩浅埋区岩石基本被土质覆盖、厚度大于30cm的土质覆盖率达到50%的山区和丘陵区

土质厚度较大的平原、高原、盆地和山间宽谷地区,土质厚度一般大于5m,山间宽谷宽度

平原盆谷区

大于500m

城镇建成区地表被人工建筑物大面积覆盖的地区,建成区规模一般大于20km2,如城市区、县城区等

被一定面积水体覆盖的地区,水面面积一般大于20km2,如湖、淀、淖、湿地、水库、边缘

水域

海等

4.2.2根据地表基质类型及地表覆盖情况确定调查区复杂程度,将调查区划分为:

a)简单地区:地表基质一级类单一,主要基质分布面积占该区面积的85%及以上;

b)中等地区:地表基质一级类有两种,每种基质分布面积占该区面积15%以上;

c)复杂地区:地表基质一级类有三种及以上,每种基质分布面积占该区面积15%以上。

调查深度

陆地调查深度一般为30m,重点调查5m以浅的地表基质。水域底部基质调查深度一般为3m,

重点研究1m以浅的地表基质。

基本工作量定额

4.4.1原则

a)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原则。重视资料的收集与二次开发利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已有资料可纳

入工作量定额,再补充部署各项工作;

b)合理布设原则。根据调查区复杂程度和地表基质空间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布设调查路线、

揭露工程、物探等工作,不平均使用工作量;

c)协同高效原则。坚持一点多用、一孔多用,将地面调查、遥感、物探、钻探、样品采集等

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

4.4.2定额

各类调查区的基本工作量定额按照表2执行。

表2地表基质调查每百平方千米基本工作量定额表

调查路线间距

调查区分类总调查点数(个)样品采集(件)揭露工程(个)

(m)

复杂30~501000~150010~153~4

基岩裸露区中等20~301500~20008~122~3

简单15~202000~25005~101~2

基岩浅埋区复杂90~110800~100045~606~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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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地表基质调查每百平方千米基本工作量定额表(续)

调查路线间距

调查区分类总调查点数(个)样品采集(件)揭露工程(个)

(m)

中等60~901000~150040~504~6

基岩浅埋区

简单40~601500~200035~453~5

复杂80~100800~100065~758~10

平原盆谷区中等60~801000~150055~656~8

简单40~601500~200045~554~6

城镇建成区/15~20---

水域/20~25-10~201~3

注:1.“/”表示不进行复杂程度分区,“-”表示不布置工作量;

2.在已完成1∶50000区域地质调查的基岩裸露区,收集到的岩石样品测试资料符合质量要求,且满足工

作量定额,可采取补充性岩石样品进行验证;

3.在开展过1∶250000或更大比例尺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的地区,收集到的土质样品测试资料符合质量要

求,且满足工作量定额,可采取补充性土质样品(包括原状土样),重点对土质物理性质进行测试。土质

的表层样品每百平方千米原则上不少于25件;

4.在没有开展1∶50000区域地质调查的基岩裸露区,应增加20%的地面调查工作量,用于区域地质调查;

5.调查区进行了遥感解译的,并取得预期地质效果者,总调查点数(水域除外)可按表2减少30%。

5预研究与设计编审

资料收集

应充分、系统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自然地理与经济社会资料: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微生物资料,区内GDP、

人口、耕地等国民经济基本情况,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土地开发利用现状,行

政区划、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资料;

b)地质资料:区域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

等原始资料与成果报告,物探和化探成果资料,多源多时相遥感影像数据及其解译成果,

具有观赏价值和重要科学意义的地质遗迹、地貌景观等地质景观属性资料;

c)国土调查资料:最新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及成果、年度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等资料;

d)测绘资料:国家测绘部门最新的1∶50000或1∶25000地形图及地形图数据资料;

e)生态地质问题资料:森林退化、草地退化、湿地退化、盐渍化、沙漠化、水土流失、地质

灾害、土壤污染等方面资料。

资料分析

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以下分析研究:

a)分类整理收集的资料,并编目造册,建立资料清单;

b)分析资料完整性、可靠性、可利用性,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可直接利用;

c)通过分析研究区内资料,按照4.2对调查区进行初步分类;

d)分析研究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工作重点,编制调查区地表基质草图,草拟工作方案。

野外踏勘

5.3.1在设计书(或实施方案)编写之前,应在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野外踏勘工作。

5.3.2结合调查区地表基质情况制定踏勘工作计划,设计踏勘路线,提出踏勘目的和踏勘内容。

5.3.3踏勘路线应穿越代表性的地表基质类型和地貌单元,充分利用天然露头和人工露头,了解区

内不同类型地表基质分布特征,确定调查区分类和地表基质调查的重点内容。

5.3.4对已有资料的分析结果进行野外查证,梳理关键问题,完善地表基质草图。

5.3.5编写野外踏勘总结,包括踏勘路线,踏勘记录、照片、录像等资料,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设计书编制与审批

5.4.1项目设计书编制应在资料收集分析和野外踏勘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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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设计书内容应包括目的任务、以往工作基础、区域地质概况、工作部署、工作方法及技术要

求、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和保障措施等。设计书文字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所附图表

清晰齐全。设计书编写提纲见附录B。

5.4.3基本工作量定额按照4.4确定。

5.4.4设计书应附工作部署图、地表基质草图。

5.4.5设计书应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与批准,并遵照执行。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书,不得随意变

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报请设计审查批准单位同意,并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6调查内容

岩石

岩石主要调查以下内容,野外调查记录表见附录C。

a)区域地貌及微地貌特征;

b)岩石类型、颜色、分布范围、地层产状,岩石三级类名称按照GB/T17412的相关要求命名;

c)岩体结构类型,岩石的风化程度、垂直分带、厚度及分布特征,岩石节理裂隙的类型、产

状、密度、宽度和充填物。岩石物理性质指标见附录D所示;

d)植被发育情况,存在的生态地质问题等;

e)岩石及残积土的理化性质。

砾质

砾质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区域地貌及微地貌特征,砾质类型、成因、砾径、砾石成分、分选性、磨

圆度、分布特征,植被发育情况等,野外调查记录表见附录C。

土质

土质主要调查以下内容,野外调查记录表见附录C。

a)区域地貌及微地貌特征;

b)土质类型、成因、颜色、物质组成及其含量、空间分布特征;

c)土质粒度、容重、孔隙度等物理性质,土质养分元素、有害元素、健康元素、石灰化学反

应等化学性质;

d)土质中生物、微生物等附属物质特征;

e)地表覆盖物情况,植被类型及其分布、覆盖度,土地开发利用现状等;

f)浅层地下水位埋深,灌溉方式等;

g)人类影响程度,存在的生态地质问题等。

泥质

泥质主要调查以下内容,野外调查记录表见附录C。

a)泥质类型、成因、颜色、物质组成及其含量;

b)泥质上覆水体的深度、气味、透明度等情况;

c)泥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d)附着于泥质的植物、动物等生物特征;

e)存在的生态地质问题。

砂质

砂质主要调查以下内容,野外调查记录表见附录C。

a)砂质分类、成因类型、颜色、粒度、分选性、磨圆度、物质组成及其含量等;

b)砂质上覆水体的深度、气味、透明度等情况;

c)砂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d)附着于砂质的植物、动物等生物特征;

e)砂质开发利用情况,人类影响过程与程度,存在的生态地质问题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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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查方法与技术要求

遥感解译

7.1.1目的

运用遥感影像的宏观性、连续性和多光谱优势,对地表基质、地形地貌、地质环境和植被覆盖

等信息进行提取,增强地面调查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调查精度和效率。

7.1.2影像数据

选择多源多时相、可解译性强的遥感影像数据。影像应纹理清晰、反差适中、色调均匀、层次

丰富;无云或云覆盖少于5%且不能覆盖主要地物;相邻景影像之间应有不小于影像宽度4%的重叠;

空间分辨率应优于5m。优先使用国产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

7.1.3数据处理

主要包括:影像纠正、影像融合、影像镶嵌、影像增强、影像裁切等。具体作业要求按照GB/T

15968的相关规定执行。

7.1.4解译内容及方法

遥感解译应贯穿调查工作全过程,主要解译地表基质类型与分布规律、地表覆盖物特征以及地

形地貌、地质构造、生态地质问题等内容。利用人机交互解译、计算机自动提取等多种技术方法,

提高遥感解译效果,并应在野外验证过程中不断修正。工作方法及精度按照DZ/T0190的相关规

定。

7.1.5成果

成果包括文字报告、成果图及相关附件。

地面调查

7.2.1目的

主要通过路线调查、剖面测量对地表基质进行系统观察与研究,查明地表基质类型及其空间分

布规律,获取和掌握地表基质宏观和微观特征。

7.2.2布设要求

a)调查路线布设以有效控制地表基质类型及其分布为原则,以穿越路线为主,适当辅以追索

路线;

b)调查点点位布置要突出重点,尽量控制不同的地表基质类型;调查点应充分利用天然露头

和人工露头;

c)选取代表性的地段、主要地表基质类型开展地表基质水平剖面测量,水平剖面比例尺宜为

1∶500~1∶2000。每种地表基质类型应有实测的垂向剖面予以控制。充分利用天然露头

或人工露头进行垂向剖面测量。垂向剖面比例尺一般不应小于1∶200。

7.2.3调查内容及要求

a)对岩石、砾质、土质、泥质、砂质五类地表基质展开调查,调查内容按6执行;

b)各类地表基质凡能在图上表示出其面积和形状者(直径或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应如实

勾绘在图上。对分布面积较小,但具有特殊意义的地表基质,可适度夸大表示;

c)详实描述不同类型地表基质各种地质现象,调查资料应准确齐全,并采集代表性样品。对

典型地表基质现象,应实测剖面或绘制素描图。地面调查过程中应进行拍照或录像。

物探

7.3.1目的

物探工作应按需开展,遵循从已知到未知、先易后难、点线面结合的原则,根据地表基质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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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差异,选用适宜的物探方法,对地表基质的类型、厚度及垂向空间分布特征进行定性和定量解释

与推断,为揭露工程布置、地表基质三维立体结构研究提供依据。

7.3.2物探方法的选用

地面物探方法可选用地震勘探、直流电法勘探、电磁法勘探等,具体可选地震折射波法、面波

法、微动法、高密度电法、电阻率测深法、探地雷达法等。根据探测对象、场地条件的不同,基于试

验探测效果,选择有效、便捷、经济的技术方法;对于单一方法不易明确判定的,宜采用两种或两

种以上方法组合,参见附录E。

7.3.3有效性试验

应针对区内不同地表基质类型,选择露头或钻孔开展方法有效性试验,进行不同参数测试,确

定不同基质类型的物性参数和地球物理特征。地面物探工作的有效探测深度应大于项目的控制深度。

7.3.4测线布设

物探测线(网)的布置应尽可能过已有的钻孔,或与设计的调查路线、典型剖面、钻探剖面线

一致;物探测线重点布置在典型地段以及地面调查难以判断、钻探施工困难等地段;测线应尽量避

开地形起伏、建筑物和干扰源。

7.3.5成果

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及其相关图件和附件。

工程揭露

7.4.1目的

利用钻孔、探槽、浅井等揭露工程,查明地表基质垂向结构和三维空间分布特征,验证物探推

断解译成果,并采集地表基质样品,分析研究地表基质物理和化学性质。

7.4.2揭露工程应用条件

a)当土质或砾质厚度小于3m时,在重要地段可使用探槽揭露;

b)土质或砾质厚度3m~5m的地区,宜采用浅层取样钻孔或浅井揭露;

c)土质厚度大于5m的地区,应使用机械岩芯钻孔揭露,钻孔控制深度一般30m;

d)在壤土、黏土分布区,可采用洛阳铲对5m以浅基质层进行揭露;

e)岩石重点揭穿强风化壳,钻孔控制深度30m以浅。

7.4.3揭露工程施工要求

7.4.3.1探槽施工深度一般不超过3m,槽底宽不小于0.6m,长度视需要而定。浅井深度一般不

超过5m,井底宽度一般不小于0.5m。探槽和浅井揭露岩石一般不小于0.5m。探槽、浅井应揭露到

岩石。探槽、浅井应及时进行详细编录,除文字描述外,应制作大比例尺(1∶20~1∶50)的展视

图或剖面图,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7.4.3.2对于钻孔,其孔径应当满足地质观察和各种样品的采集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钻探要求全取芯,取芯过程中应避免岩芯扰动;

b)岩石、土质岩芯采取率应达到85%,砾质、泥质、砂质岩芯采取率应达到60%;

c)孔深误差不得大于1‰,钻孔终孔时要进行孔深校正;

d)钻探过程中采集样品,样品采集要求见7.5.2.2;

e)在钻探过程中,应对地下水位、地表基质变化深度、含水构造和溶洞的起止深度等情况进

行观测和记录;

f)做好钻孔施工记录和地质编录,绘制的钻孔柱状图比例尺一般为1∶100。基岩区钻孔应计

算岩石质量指标(RQD),见附录D。

7.4.3.3钻孔岩芯应按要求进行拍照或录像。第四系岩芯应逐米摆放在PVC岩芯管内,沿岩芯纵向

剖开,塑料管右下角摆放不大于3.5cm宽的孔深标签,拼接好的照片附在钻孔综合柱状图内。重要

的钻孔岩芯一半供取样使用,另一半应用塑料套封装保存,以备野外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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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4控制性钻孔都应进行综合测井,测井项目一般包括视电阻率、自然电位、自然伽马、声波

等,工作技术要求按照DZ/T0181规定执行。

7.4.3.5钻孔、探槽、浅井应按绿色勘查要求施工,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回填、封孔。

样品采集与分析测试

7.5.1目的

按照针对性和代表性原则,科学、合理采集样品,分析相关指标,为研究地表基质物理和化学

性质提供数据支撑。

7.5.2样品采集

7.5.2.1平面上地表基质样品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基岩裸露区采集岩石样品,应在釆样点周围30m~50m范围内多点采集新鲜的同类岩

石,组合成一件样品,岩石样品重量应不少于300g;

b)砾质一般不采样测试;

c)地表土质采样深度为0~20cm,应在釆样点周围30m~50m范围内多点采集同类、等重土

质,组合成一件样品,去除根系、秸杆、石块、虫体等杂物,土质样品重量应不少于1000g;

d)泥质、砂质在水下取样,去除根系、石块、贝壳等杂物,样品重量应不少于1000g;

e)采集样品时应填写野外调查记录表,参见附录C,点性为采样点。

7.5.2.2垂向上地表基质样品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钻孔、探槽、浅井等揭露工程内分层分类采集样品;

b)按层位系统性采集土质、泥质、砂质样品,岩石和砾质一般不采样;

c)在钻孔中原则上采集原状样,样长20cm,采样的底界深度一般为0.2m、1.0m、2.0m、

5m、10m、20m、30m(或终孔)。探槽、浅井采样要求参照钻孔;

d)一件样品应是同一类基质,不跨类型采混合样;

e)样品采集情况应在揭露工程地质编录中详细记录。

7.5.3测试内容

7.5.3.1岩石

岩石分析指标及测试方法如下:

a)岩石鉴定:分析矿物成分与含量,并确定岩石名称;

b)非碳酸盐岩类进行岩石硅酸盐分析;碳酸盐岩类进行岩石碳酸盐分析。岩石硅酸盐分析包

-

括14项指标:SiO2、TiO2、Al2O3、Fe2O3、FeO、MnO、MgO、CaO、Na2O、K2O、P2O5、CO2、H2O、

烧失量。岩石碳酸盐分析包括6项指标:Fe2O3、MgO、CaO、S、SiO2、Al2O3;

c)残积土按土质化学性质指标进行化学分析;

d)岩石硅酸盐分析测试方法及要求按照GB/T9742相关要求执行;岩石碳酸盐分析测试方法

及要求按照JC/T1021.3相关要求执行。

7.5.3.2土质

土质分析指标及测试方法如下:

a)土质原状样、扰动样均做粒度分析;

b)土质原状样分析容重、孔隙度等物理性质;

c)土质化学性质指标分为必测项和选测项。其中必测项包括:Corg(有机碳)、pH(酸碱度)、

N、P、K、Ca、Mg、Si、Al、Na、TC(全碳)、B、Mn、Mo、S、Co、Fe、V、As、Cd、Cr、Cu、

Hg、Pb、Ni、Zn、Se、I、F、Cl。选测项包括:AP(有效磷)、速效钾、碱解氮、全盐量、

Cl-(氯离子)、阳离子交换量等;

d)土质矿物鉴定:分析矿物种类及其含量;

e)土质化学性质分析测试方法及要求按照DZ/T0295相关要求执行;土质矿物鉴定方法及要

求按照SY/T5163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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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3泥质与砂质

分析指标及测试方法按7.5.3.2进行。

8质量管理与野外验收

资料整理

对获得的原始资料应及时进行全面整理、编目造册、系统分析;当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应进行

阶段性资料整理。主要内容包括:

a)检查核实野外录入数据的系统性以及记录内容的齐全性和正确性;

b)分析工作精度和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c)整理分析野外调查、揭露工程地质编录、各种样品测试鉴定等资料,编制阶段性图件;

d)处理物探、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地质解释,编制物探、遥感相关成果图件,并核实与地面

调查、工程揭露等资料的吻合程度;

e)编制阶段性工作总结。

质量管理

应符合下列要求:

a)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障其有效运行;

b)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项目质量检查,原始资料检查比例不低于

项目工作量的30%;项目组负责项目工作质量,项目原始资料自、互检率应达到100%;

c)检查项目工作部署、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是否按照任务书、设计书要求进行;

d)对野外调查点、物探点及工程揭露点进行抽样检查和野外现场检查;

e)检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质量检查记录。

野外验收

8.3.1野外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野外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野外验收专家组在野外调查区现场进行;

b)野外验收以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设计书(或实施方案)、审批意见和技术规范为主要

依据;

c)应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和主要实物工作量,完成野外资料整理,编制阶段性成果和野

外工作总结;

d)野外验收意见应对野外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如果野外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应提出补充

调查工作意见;

e)补充调查工作应在要求期限内完成。

8.3.2野外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建立资料清单:

a)任务书(或合同)、设计书及其相应的图件、评审意见、审批意见及设计变更资料;

b)野外调查记录、野外手图、地质剖面、素描图等;

c)钻孔、探槽、浅井等揭露工程的各类原始记录,钻孔柱状图、探槽和浅井素描图等;

d)遥感解译、物探等工作手段的原始数据、处理数据及其图件;

e)样品送样单、样品的测试分析结果;

f)工程测量数据与成果表;

g)收集整理的揭露工程、样品测试等主要数据资料;

h)阶段性成果以及实际材料图等相关图件;

i)各级质量检查记录及其他相关管理资料;

j)野外工作总结报告。

9报告编写与资料汇交

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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