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544-1998 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

GB/T 17544-1998 Information technology—Software packages—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5000.51-2016 |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544-1998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8-11-05
实施日期
1999-06-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冯惠、王宝艾、黄明德、郑 人杰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2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OBIT17544-1998

前『二.

本标准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ISO/IEC12119:1994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

本标准删去了原国际标准的索引部分,除此之外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完全一致。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惠、王宝艾、黄明德、郑人杰。

GB/T17544-1998

ISO/IEC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和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世界性的标准化专门机构。国家成员体它(们都

是ISO或IEC的成员国)通过国际组织建立的各个技术委员会参与制定针对特定技术范围的国际标

准。ISO和IEC的各技术委员会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内进行合作。与ISO和IEC有联系的其他官方和

非官方国际组织也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对于信息技术,ISO和IEC建立了一个联合技术委员会,即ISO/IECJTCl。由联合技术委员会提

出的国际标准草案需分发给国家成员体进行表决。发布一项国际标准,至少需要75%的参与表决的国

家成员体投标赞成。

国际标准ISO/IEC12119是由ISO/IECJTCl信“息技术”联合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提供参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里要求和测试Gs/T17544一1998

idtISO/IEC12119:1994

Informationtechnology-Softwarepackages-

Qualityrequirementsandtesting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软件包。例如文本处理程序、电子表格、数据库程序、图形软件包、技术或科学函数计

算程序以及实用程序。

它规定了:

—软件包要求质(量要求);

—针对这些要求,如何对软件包进行测试的细则测(试细则,特别是第三方测试)。

它只涉及要提供的或要交付的软件包,不涉及它们的产生过程包(括活动和中间产品,如规格说

明)。供方的质量体系超出了本标准的范围。

注:某些软件需要附加的要求,如安全要求高的软件。

本标准期望的用户如下:

a)在下述情况下使用本标准的供方:

1)规定软件包的要求时;

2)设计描述产品的格式时;

3)评价他们自己的产品时;

4)发布符合仁ISO/IEC第22号导则〕的声明时;

5)申请合格[ISO/IEC第23号导则〕证书或标志时;

b)希望建立第三方认证模式国(际的、地区的及国家的)[ISO/IEC第16,28和44号导则」的认证

机构;

c)为合格证书或标志而进行测试的测试实验室,测试实验室必须遵循测试指令[ISO/IEC第25号

导则」;

d)认可认证机构和测试实验室的认可机构I〔SO/IEC第40和58号导则」;

e)评价测试实验室能力的实验室审核员I〔SO/IEC第58号导则〕;

f)购买者:

1)用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来比较他们的要求;

2)用现有产品的产品描述中的信息来比较期望的工作任务的要求;

3)寻求已认证的产品;

4)此外,检验要求是否被满足。

9)用户:可以从更好的产品获益。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源自其他标准的定义列于附录A以便于引用。

国家质f技术监誉局1998一11一05批准1999一06一01实施

GB/T17544-1998

2.1功能function

程序中的一个算法的实现,利用该实现,用户或程序可以执行某一工作任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对于用户来说,功能不一定是能访间的如(数据的自动备份或存储)。

2这里功能的概念比GB/T5271.14失(效、故障、维护和可靠性的描述中)使用的功能概念要窄,但比GB/T

5271.2(算术和逻辑运算)和GB/T5272-15(程序设计语言)中定义的要宽.

2.2需求文档requirementsdocument

包含由软件包满足的建议、要求或规则的任何组合的文档。

注:例子有技术或人类工效标准,来自某一组织如(市场部、技术或用户协会)的需求列表或(模型的需求规格说

明),法律或法令。

2.3产品描述productdescription

陈述软件包性质的文档,其主要目的是帮助潜在的购买者在购买前对产品进行适用性评价。

注:该术语比GB/T5271.20中的术语系“统描述”更具体。产品描述的目的包括ISO9127中“覆盖信息”的目的。产

品描述不是规格说明,但它可用于不同的用途。

2.4用户文档userdocumentation

以打印的或非打印形式得到的文档的完整集合,用户文档的提供有利于产品的应用并且是产品的

必备部分。

2.5包文档packagedocumentation

产品描述和用户文档。

2.6测试用例testcase

测试者使用的文档化的细则,其规定如何对某项功能或功能组合进行测试。测试用例包括下列内容

的详细信息:

—测试目标;

—要测试的功能,

—测试环境和其他条件配(置细节和准备工作);

—测试数据;

—过程;

—系统的预期行为。

2.7维护maintenance

是系统维护的一部分见(A5.2),其涉及软件包的修改。

质且要求

3.1到3.3包含

—每个软件包要有产品描述和用户文档的要求;

—产品描述的要求,尤其应包含规定信息,并且其所有要求的内容是可测试的、正确的;

—用户文档的要求;

—包含在软件包中的程序要求和数据要求。

1关于用户文档、程序和数据的要求包含许多一般要求独(立于产品描述中的约定),但不包括用户希望的所有性

质.

2某些性质,例如,用户文档和程序消息的“可理解性”和“易于浏览”,按用户的观点这些性质是被公认的。然而,由

于这些性质难于清晰地测试且结果难于再现,使得这些性质目前仅作为建议来规定。

33.1到3.3中的要求按GB/T16260中出现的特性次序来安排。

如果一个软件包遵循3.1到3.3中所有的要求,则该软件包符合本标准。建议是可选的通(过使用

GB/T17544-1998

“宜”这个词来表示)。

注4:要证明一个产品对3.1到3.3中的要求的符合性可能是困难的或不可能的。但是,根据ISO/IEG第2号导则,

为获得合格证书,按照第4章来测试包(括文档的评审)被认为是足够了,并且不需要形式证明。

3.1产品描述

每个软件包应有一个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定义产品。产品描述是产品软件包文档的一部分。它提供关于用户文档、程序以及数据

如(果有的话)的信息。

产品描述的主要目的是:

—帮助用户或潜在的购买者作出产品是否适用于他们的评价。从这一意义说,产品描述也是销售

信息;

—作为测试的基础见(第4章)。

对产品感兴趣人们可获得产品描述。

3.1.1内容的一般要求

产品描述宜是充分可理解的、完整的并且易于浏览,以帮助潜在的购买者在购买该产品前评价产品

对他们自己的适用性。

产品描述应避免不一致,每个术语在任何地方都应有相同的意义。

产品描述的说明应是可测试的并且是正确的。

注:如果有外部需求文档见(3.1.2e)),本条要求引用外部需求文档中的说明。

下列3.1.2到3.1.8规定产品描述应包含或宜包含的内容,它也可包含产品的附加说明。

3.1.2标识和指示

a)产品描述的标识

产品描述应具有唯一的文档标识。它可以有不同于产品描述的命名,例如,“功能描述”、“产品信

息”、“产品清单”。

b)产品的标识

产品描述应标识产品。产品标识应至少有产品名字和版本号或日期。如果在产品描述中提及两个

或多个派生版本,则每个版本应至少有产品名、派生版本名和版本号或日期。

c)供方

产品描述应至少包含一个供方的名字和地址。

注:名字和地址不必打印;有供方的公章即可。

d)工作任务

产品描述应标识期望的产品能完成的工作任务。

e)符合需求文档

产品描述可以引用产品应符合的需求文档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应标识相关的编辑版本。

f)要求的系统

应标识将产品投入使用所要求的系统硬(件、软件及其配置),包括制造厂商名和所有部件的类型标

识符,例如:

—包括协处理器的处理单元;

—主存规格;

—外存的类型和规格;

—扩展卡;

—输入和输出设备;

—网络环境,

—系统软件和其他软件。

Gs/T17544-1998

对于不同的工作任务、不同的边界值或不同的效率要求,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系统。

如果先前特定的硬件或软件产品已经标识,则语句“如(果兼容,或任何其他……)”可以出现在产品

描述中。如果产品的先前版本已经标识,则语句“如果兼容,或升级的版本”可以出现在产品描述中。语

句“自版本x至少到版本Y”可以出现在产品描述中,而“自版本x”不能出现在产品描述中。

注:由于版本x十3的出现,语句“自版本X”将变得不正确,因为对于版本X十3,软件包操作将会失败。

8)与其他产品的接口

如果产品描述引用了其他产品接口,则应对所引用的接口或产品进行标识。

h)要交付项

应对要提供的产品的每个物理部件进行标识,特别是所有打印的文档和所有的数据媒体。

应说明提供的程序形式如源程序、目标模块,或加载模块。

注:媒体格式如(磁盘格式)不必指明,因为可能的格式集合是由要求的系统决定的见(3.1.2f))。

1)安装

应说明产品安装是否能由用户来完成。

j)支持

应说明是否提供对产品操作的支持。

k)维护

应说明是否提供维护。如果提供维护,应说明具体包括什么。

3.1.3功能说明

a)功能概述

产品描述应概述产品的用户可调用功能、需要的数据、所提供的设施.

对每个所论及的功能尤(其是选项和变量)是否是下列内容的一部分应清晰地说明:

—产品功能的;

—在产品描述中完整描述的产品扩展功能的;

—在产品描述中所引用的产品扩展功能的;

—无保证的补充功能的。

注:不必论及每个用户可调用功能,不必给出功能如何调用的每个细节。

b)边界值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