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225-2024 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规范

DB3710/T 225-2024 Assistive device adapt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persons with physical disabiliti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10/T 225-2024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23
实施日期
2024-03-23
发布单位/组织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180

CCSC30

DB3710

威海市地方标准

DB3710/T225—2024

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ofassistiveproductsservicesforphysicaldisability

2024-02-23发布2024-03-23实施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10/T22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威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威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威海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卫萍、王建科、李超、王雪丽、潘盛南、毕翼菲、齐凯。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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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以下简称“辅具”)适配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机构、服务流

程、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政府采购为肢体残疾人群提供的辅具适配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肢体残疾physicaldisability

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

能不同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主要包括:

——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来源:GB/T26341-2010,4.5]

3.2

辅助器具assistiveproduct

功能障碍者使用的,特殊制作或一般可得到的用于如下目的的任何产品(包括器械、仪器、设备和

软件)。

——有助于参与性;

——对身体功能(结构)和活动起保护、支撑、训练、测量或替代作用;

——防止损伤、活动受限或参与限制。

[来源:GB/T16432-2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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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适配评估pre-fittingevaluation

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运动功能障碍、行动能力、个人喜好和工作、学习、使用环境等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量和判断的行为。

3.4

辅助器具适配assistivetechnologyservice

通过沟通、身体检查,对服务对象的身体和功能状况、潜在能力、生活方式、使用环境、现有辅具

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量和判断的行为。

4服务对象

包含未满七周岁且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的疑似肢体残疾儿童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

体残疾人。

5服务机构

5.1机构资质

5.1.1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5.1.2应具备辅具销售的经营资质。

5.2场地条件

5.2.1宜配备独立的接待室、适配室、功能训练室、维修室,各功能区划分合理,面积符合残疾人适

配需求。

5.2.2应具备无障碍环境设施,场所符合GB50763的相关要求。

5.2.3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5.3服务人员

5.3.1至少具备1名获得辅助技术工程证书的专业人员(从事假肢、矫形器适配的机构还应具备相应

资质的装配人员)。

5.3.2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量的50%,且每年参加业务

学习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人。

5.4制度管理

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接待、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质量管理制度;

——适配服务人员职责及服务回访制度;

——档案、库房、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6服务流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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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流程见附录A。

7服务内容与要求

7.1观察了解

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残疾类型、功能障碍、日常生活障碍等进行初步了解和记录,并根据观察结

果,向残疾人或其家属提出有关辅具的需求、期望、使用情况等问题,确定评估方案。

7.2适配评估

7.2.1辅具适配时应根据服务对象的个人需求、身体功能、辅具匹配、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确定辅具的种类、尺寸、配件等。具体评估项目对应评估内容和评估方法见附录B。

7.2.2肢体残疾人适配辅具的种类分为假肢、矫形器、移动辅具、生活自理和防护辅具四大类别。肢

体残疾人身体功能评估内容包括残疾人基本情况、截肢部位、残肢情况、关节活动度、畸形部位、认知

能力、平衡与协调能力、皮肤状况、学习及生活环境、上下肢活动能力等相关项目。四大类别对应具体

评估内容见附录C。

7.3配置辅具

服务机构应以《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评估表》(见附录D)为依据,在判断残疾人功能状况、使用

需求和残疾人及家属意愿的基础上,配置相应辅具。配置辅具应考虑安全性、功能性和舒适性方面的要

求,利用辅具的功能,最大限度提高代偿功能。应优先选用标准批量生产的产品,当辅具因规格等因素

满足不了残疾人需求时,服务机构应为其进行个性化改造。

7.4使用指导

服务机构应将适配的辅具送至约定地点,服务机构应根据残疾人身体状况和个人意愿提供使用指

导,确保其安全、正确地使用辅具。

7.5交付确认

根据适配方案,服务机构对配置的辅具进行符合性检查,核对适配方案无异议后,交付服务对象确

认签收。

7.6随访跟踪

在辅具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残疾人进行回访,了解辅具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

整、维修、更换等服务。跟踪随访可采取电话、入户访问、服务对象反馈等其中一种或几种,并填写《随

访登记表》(见附录E)。

7.7售后服务

服务机构应于辅具保修期内提供安装调试、升级、维修更换等必要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应自残疾人

签收确认之日算起。如在辅具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辅具服务机构应主动进行维修,如果不能当场维

修需更换同类型辅具供残疾人使用,待维修结束返还。服务机构应于残疾人签收确认辅具交付时提供售

后服务联系卡,联系卡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服务机构名称;

——保修内容、范围、时间及不保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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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维护和保养注意事项。

7.8档案管理

服务机构应对评估、适配、安装、调整、试用、训练和维修等服务过程进行文档记录,为服务对象

建立辅具适配服务档案,档案形式包含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评估表》;

——《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身体功能评估表》;

——《随访登记表》。

8质量控制

8.1随访率

在残疾人适配辅具3个月内,服务机构对其使用情况进行随访和评估的比率达到100%。

8.2满意率

残疾人对适配的辅具产品及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9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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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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