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822-2019 废弃木材循环利用规范

LY/T 1822-2019 Code for recycling utilization of waste wood

行业标准-林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1822-2019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林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0-23
实施日期
2020-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归口单位
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木材循环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分类、回收、储存与运输、循环利用和废弃木材循环利用的安全、环保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弃木材回收、加工和利用相关的管理与生产等部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市源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迪芬巴赫机械设备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菏泽茂盛木业有限公司、山东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段新芳、冯德君、孙照斌、郭华、赵泾峰、张彰、翁卓元、张林俊、陈耀礼、范茂祥、李晓玲、常君成、杨庆、李晶晶、张冉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9.010

B69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822—2019

代替LY/T1822—2009

废弃木材循环利用规范

Codeforrecyclingutilizationofwastewood

(发布稿)

2019-10-23发布2020-04-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LY/T1822—2019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LY/T1822-2009《废弃木材循环利用规范》。

本标准与LY/T1822-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1范围的内容”(见第1章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33039人造板生产用回收木材质量要求”和“LY/T3032-2018

废弃木质材料储存保管规范”;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中的“废弃木材”、“再利用”、“再生利用”和“能源利用”的定义(见第3

章,3.1,3.4、3.5、3.6);

——增加了“含有毒或危险性化学物质废弃木材”、“含有害生物废弃木材”、“特殊处理”的定义(见

3.2、3.3、3.8)

——修改“4.2废弃木材循环利用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4.3废弃木材就近回收,就近加

工利用,尽量降低循环利用产品成本。”(见第4章,4.2、4.3)

——增加了“4.5废弃木材循环利用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将分类由原来的四类增加到六类,对第IV类种类进行了修改;同时对第V类和第Ⅵ类的种类、

利用或处理方式、材料类别进行了规定(见第5章,表1);

——对表1废弃木材分类表种类Ⅰ类的材料类别3进行了修改(见表1);

——对表1废弃木材分类表种类Ⅱ类的材料类别5进行了修改(见表1);

——将“6.1回收遵循就近、分类、安全原则。”修改为“6.1回收遵循就近、分类、安全、环保原

则。”

——将“6.2.1木材加工企业应自己组织回收。”修改为“6.2.1木材加工企业可自行组织回收。”

——在回收渠道里增加了两条回收废弃木材的渠道(见第6章,6.2.3、6.2.4)。

——修改了“7储存与运输”内容为按照LY/T3032-2018《废弃木质材料储存保管规范》的有关

规定进行(见第7章)。

——将循环利用方式由原来的四种改为五种,对IV类废弃木材循环利用方式做了修改(见第8章,

8.1.4、8);同时对V类和Ⅵ类废弃木材的循环利用方式进行了专门规定(见第8章,8.1.5);

I

LY/T1822—2019

——修改了循环利用技术中锯材,木片,人造板,木塑复合材,水解、热解和液化,燃料等的原料

要求(见第8章,8.2.1.1,8.2.2.1,8.2.3.1,8.2.4.1,8.2.5.1,8.2.6.1);

——在循环利用技术中增加了动物饲养垫料、园林绿化地表覆盖物、堆肥的原料要求及质量要求(见

第8章,8.2.7、8.2.8、8.2.9);

——修改了“9废弃木材循环利用的安全、环保要求”(见第9章,9.1,9.2)。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北农业大学、

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市源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迪芬巴赫机械设备服

务(北京)有限公司、山东菏泽茂盛木业有限公司、山东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新芳、冯德君、孙照斌、郭华、赵泾峰、张彰、翁卓元、张林俊、陈耀礼、

范茂祥、李晓玲、常君成、杨庆、李晶晶、张冉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LY/T1822-2009

II

LY/T1822—2019

废弃木材循环利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木材循环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分类、回收、储存与运输、循环利用和

废弃木材循环利用的安全、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木材回收、加工和利用相关的管理与生产等部门。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3针叶树锯材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4817阔叶树锯材

GB/T4897刨花板

GB/T5849细木工板

GB/T7909造纸用木片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