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756-1998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4756-1998 Petroleum liquids—Manual sampling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4756-2015 | 页数:2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756-199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8-06-17
实施日期
1998-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技术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金德玺
出版信息:
页数:29页 | 字数:4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4756-1998

前言

本标准是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3170:198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对GB/T475684(91)进行修

订的。

本标准与ISO3170的不同点是:

1、在本标准的5.4中引用了ISO3171:1988K石油液体自动管线取样法》中有关取样头的安装位置

和安装方法的具体内容。

在本标准的811中增加了APIMPMS(美国石油学会石油计量标准手册)的8.1和14.8中的有关

自动管线取样法重要性的内容。

2、本标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变更了如下内容:

a)变更了3.8.1定义中的含意,7.3.3铁路罐车、7.3.4公路罐车和8.2.1中的“在平均值的重复

性范围内”的规定。

b)在4.2中增加了“(对于原油和重质油等,应先放出底部游离水)”;在7.5管线取样中增加了对

取样间隔的规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4756-84(91)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金德玺。

本标准于1994年11月首次发布,1991年3月复审确认。

GB/T4756-1998

ISO前言

本国际标准应与ISO3171《石油液体自动管线取样法》联合使用。

本国际标准的目的是要使得从油罐、鼓形捅或管道中采取液体或半液体烃类样品的条件标准化。如

果被取烃类样品在组成或水和沉淀物含量方面明显地表明不均匀,则手工采取的样品不应期望其具有

代表性,但是用它能够评价该物质的不均匀程度以及估计其质量和数量。

应该认识到,在许多国家中,本国际标准所涉及的一些或全部条款已是那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强制

性法规,这样的法规必须严格地遵守。当该法规和本国际标准有抵触时,应服从前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56一1998

eqvISO3170:1988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代替GB/T4756-84(91)

Petroleum1峋uids-Manualsampling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r用手工法从固定油罐、铁路罐车、公路罐车、油船和驳船、捅和听、或者从正在输送液

体的管线中(见4-3)获得液态烃、油罐残渣和沉淀物样品的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从油罐中贮存的或是由管线输送的液体石油产品、原油和中间产品中采取样品,其

罐内压力应为常压或接近常压,并且,被取样的石油或液体石油产品在从接近环境温度直到100c时应

为液态。

本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不适用于特殊石油产品的特殊性质分析的取样。对干这类石油产品特殊性

质分析样品的采取应该按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例如电气绝缘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沥青和

化学产品以及雷德蒸气压高于180kPa(1.8bar)的不稳定原油的取样都有相应的特殊要求

1.3两个基本的手工取样法是:

。)油罐取样;

b)管线取样。

当接收或发运一批油品时,不是采用油罐取样就是采用管线取样,或者是两者都采用。如果使用两

种方法时,所取得的两组样品不应被混合。

1.4本标准还规定了减少或消除样品中轻组分损失的方法。在样品处理或转移期间,可能出现上述损

失,而使得样品失去代表性。

1.5如果将适用于采取贮存的或移动的均匀石油液体的代表性样品的方法用于采取在组成和沉淀物

和(或)水分含量方面有明显差别的不均匀液体的样品时,所取得的样品可能没有代表性。

1-6本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适用于采取用于下列目的的样品:

。)确定油品质量;

b)确定油品中水含量;

0)确定所转移的液体中的其他污染物。

如果对于a),b)和。)目的的取样条件有冲突时,必须单独取样。

1.了本标准还规定了用于确定罐内不均匀油品的不均匀程度,并估计其质量和数量的取样方法。

1.8本标准还包括了罐内残渣和沉淀物的取样方法,以及在惰性气体压力下的液态烃的取样技术。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一部分。除非在标准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引用标

准应是现行有效标准。

GB/T1884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和相对密度的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6533原油中水和沉淀物测定法(离心法)

GB/T8929原油中水含量测定法(蒸馏法)

国家质f技术监督局1998-06-17批准1998一12一。,实施

GB/T4756一1998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主管人员competentperson

通过训练,在经验上、理论上和实践知识上能够发现装置或设备的故障或缺点,并能对其进一步使

用的可能性做出权威性判断的人员。

注1此人应具有足够的权威性,以保证他的建议起到必要的作用

3.2完整样品integrityofthesample

样品处于没有被改变的完整状态,即所保存的样品和从散装液体中取得时具有相同的组成

3.3混合器mixer

为了取得代表性样品,在管道内或容器中保持液体均匀混合的装置。

3.3.1静力混合器staticmixer

设置在管道内或管线中的没有运动部件的混合装置。混合液体所需要的能量来自于运动液体的动

育昌。

3.4管线pipeline

用于输送液体的管道的任意一段。无障碍管道没有任何内部附件,例如静力混合器或孔板。

3.5残渣和沉淀物residuesanddeposits

与油水分离并分散在水中的有机或无机物质。

a)从液体中降落到油罐底部的物质,

b)罐内液体输净后而留在罐内的物质。

3.6样品准备sampleconditioning

在制备分析样品时,必须进行均化,并成为稳定样品。

3.7样品处理samplehandling

指样品准备、转移、划分和运输。它包括从取样器(接受器)中将样品转移到容器和从容器中将样品

转移到进行分析的实验室仪器中.

3.8样品类型sampletypes

3.8.1全层样all-levelssample

取样器在一个方向上通过整个液层,使其充满约四分之三(最大85肠)’〕流体时所取得的样品。

3.8.2底部样bottomsample

从油罐或容器的底表面(底板)上的物料中所取得的点样(见图1)

3.8.3组合样compositesample

按规定的比例合并若干个点样所得到的代表整体物料的样品。一般类型的组合样是按下列之一合

并而成(见第4章和7.3.1.1.2):

a)等比例合并上部样、中部样和下部样;

b)等比例合并上部样、中部样和出口液面样;

c)从非均匀油品中,在多于3个液面上所取得的一系列点样,并按其所代表的油品数量成比例掺

合而成;

d)从几个油罐或油船船舱中所取得的单个样品,每个样品都与其中盛装的油品总量成比例;

e)在规定的间隔从管线内的流体中采取的一系列等体积的点样。

采用说明:

1}因ISO3170,1988未规定“应充满约四分之三(最大85Y.1^.实际操作困难。此处系采用ASTMD4057-88《石油

和石油产品手工取样法》的3.1.4中的规定。

GB/'r4756一1998

3.8.4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sample

样品的物理或化学特性与被取样的总体积的体积平均特性相同的样品。

3.8.5例行样runningsample

将一个容器从油品顶部降落到底部,然后再以相同的速度提升到油品顶部,提出液面时容器应充满

约四分之三,这样取得的样品即为例行样。

3.8.6点样spotsample

在油罐内规定的位置上或者是在泵送操作期间在规定的时间从管线中取得的样品。

3.8.7出口液面样suction-levelsample

从油罐内输出液体的最低液面取得的样品。确定这个液面时,对于罐内附件(例如摇臂、抽出挡板或

内部弯头)可有适当的允差(见图1),

3.8.8上部样uppersample

在石油液体的顶表面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一液面处所取得的样品(见图1).

3.8.9中部样middlesample

在石油液体的顶表面下其深度的二分之一液面处所取得的样品(见图)1o

3.8-10下部样lowersample

在石油液体的顶表面下其深度的六分之五液面处所取得的样品(见图1),

3.8.11顶部样topsample

在石油液体的顶表面下150mm处所取得的点样(见图1).

3.8.12撇取样(表面样)skimsample(surfacesample)

从石油液体表面取得的样品(见图1)

3.9统计学术语statisticalterms

19.1AQL(可接受质量水平)AQL(acceptablequalitylevel)

最大的次品百分数(或是每百个单元中次品的最大数目)对于取样检验来说,一般作为过程平均值

可以认为是满意的。

3.9.2批batch

同一类型和组成并同一批生产的或同一批交付的包装产品的总体。

3.9.3包装package

任意型式的容器,例如桶、筒、听或瓶子。

3.9.4次品百分数percentdefective

在任一给定数量的产品单元数中所含的次品单元数除以产品的总单元数再乘100,即:

次品单元数

次品百分数二又100

产品总单元数

3.9.5样品数samplesize

按给定的取样方案,为确定一批产品的可接受性而要从中抽取的样品的数量。

3.10无油空间ullage

对于本标准,是指在样品接受器或容器中的液体表面上方留出的空容积,以体积表示。

3.11水water

111.1溶解水dissolvedwater

在常温下与油形成溶液而存在于油中的水

3.11.2悬浮水suspendedwater

以细小水滴的形式悬浮在油中的水。

注2:在一定时间内,它可以聚集成为游离水或成为溶解水,这种变化取决于当时的温度和压力。

3.11.3游离水freewater

GB/T4756一1998

与油分开存在的一层水,其典型的是位于油层下面。

3.11.4总水totalwater

石油货物中的溶解水、悬浮水和游离水的总和

4取样原则

4.1为了保证用于评价的样品尽可能地代表被取样的油品,而给出必须的注意事项。这些注意事项是

根据液体的特性、被取样的油罐、容器或管线和对样品所进行的试验的性质而定。

4.2当罐内油品静止时,才能进行油罐取样(对于原油和重质油等.应先放出底部游离水)“〕。油品分析

通常取下述样品之一:

a)上部样、中部样和下部样;

h)上部样、中部样和出口液面样。

如果对这些样品的试验表明罐内油品是均匀的,就可以将这些样品等比例地合并,并进行下一步的

试验。

如果对这些样品的试验表明罐内油品是不均匀的,就必须在多于3个液面上采取样品,并制备用于

分析的组合样。如果掺合会损害样品的完整性,就单独分析每个样品,并计算每个样品所代表油品的比

例。

其他方法是:

c)例行样;

d)全层样

4.3为了从管线中输送的一批非均匀物料中取得代表性样品,应使用自动取样装置取样。有时,可能必

须手工取样。但这些都是点样,其对整批物料可能没有代表性。

5仪器

5.1综述

取科=R备的设计和结构应确保其可以保持油品最初的特性。该设备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外部保护,以

承受所产生的正常内部压力,或者配有足够坚固的安全阀,以承受可能遇到的任何处理。使用前,应确认

该设备的清洁度

注3:在5.2--3.7条中概括地叙述了各种取样设备.规定了一些基本型式,但没有给出详细规格,因为几是5.2--

5.7条中各种型式的适宜设备都可以使用

52油罐取样器

5.2.1分类

油罐取样器根据如下被取样品分类:

—点样;

—底部样;

-—油罐沉淀物或残渣样品;

—例行样;

-一全层样。

为了在油罐中降落和提升取样器具,应使用导电的、不打火花的材料制成的绳或链。

注4:绳应是不能产生静电的良好导体。

52.2点取样器

采用说明:

加系保留GS/T475684(91)《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的内容

GB/T4756一1998

这些取样器具应能在罐内任何规定的液面处采取样品,下列种类的器具均可使用。

5.22.1取样笼

它是一个金属或塑料的保持架或笼子,能固定适当的容器。装配好后应加重,以便能在被取样的油

品中迅速下沉,并在任一要求的液面充满容器(见图2)。

对于挥发性产品。为避免轻组分损失,最好使用在其中装有合适尺寸瓶子的取样笼,因为当从加4i:

的取样器中把样品转移到其他容器中时,可能会出现轻组分损失。

注5:如果能把样品瓶牢固地拴在加重的取样绳上,就可以不使用取样笼口这时,瓶塞就应拴在取样绳士_距离样品瓶

颈约150mm处

5.22.2加重的取样器(见图3)

取样器应加重,以便使它能迅速地沉降到被取样的油品中。如果用取样器采取上部样、中部样、下部

样和出口液面样时,应将取样器拴到降落装置上,并通过突然拉动降落装置来打开取样器的塞T如果

用于采取例行样时,应使用图4所示的特殊塞子。为了避免每次取样后都要清洗取样器,所有的加重物

质都应固定在取样器的外部,使其不与样品接触

某些取样器有特殊的开启装置,例如有一个能在任何要求的液面处启闭阀的装置,这个装置是由悬

挂钢绳导向,并由重物降落,或者是一个能在取样器开始向上运动时关闭的翼阀或瓣阀。

5.2.2.3界面取样器

由一根两端开口的玻璃管、金属管或塑料管制成,其在通过液体降落时液体能自由地流过。通过下

述装置可使其下端在要求的液面处关闭:

a)由取样器向上运动起作用的关闭机构;

b)通过悬挂钢绳(降落吊索)导向的重物降落起作用的关闭机构。

界面取样器可以用于从选择的液面采取点样,也可以用于采取检测污染物存在的底部样

界面取样器应在缓慢降落时可用于收集罐底上或其他任何选择的液面处的垂直液柱(见图5)0

5.2.3底部取样器

降落到罐底时通过和罐底板接触能够打开阀或类似的启闭器.而在离开罐底时能关闭阀或启闭器

的取样器(见图s)都是可用的。

5.2.4残渣或沉淀物取样器

5.2.4.1抓取取样器

这种取样器是一个带有抓取装置的坚固的黄铜盒,其底是两个由弹簧关闭的夹片组,取样器机构是

由吊缆放松。取样器顶上的两块轻质板盖是为了防止在从液体中提升取样器时样品被冲洗出来(见图

7)。

5.2.4.2重力管或撞锤管取样器

它是加重的或者配备机械操纵装置的一根具有均匀直径的管状装置,以便穿透被取样的沉淀层。

5.2.5例行取样器

例行取样器是一个加重的或放在加重的取样笼中的容器,如需要时.可装有个限制充油配件(见

图4)。在通过油品降落和提升时取得样品(见图2和图3),但不能确定它是在均匀速率下充满的。

5.2.6全层取样器

这种取样器有液体进口和气体出口,在通过油品降落和提升时取得样品,但不能确定它是在均匀速

率下充满的。取样器实例见图8a

5.2,7气体闭锁装置

这种装置是用于从压力罐,特别是从使用惰性气体系统的那些油罐中采取样品。它有一个装在阀顶

的气密外壳,与罐顶的连接见图so装在取样笼中的样品容器或图s所示的特殊取样器通过气密窗拴到

降落齿轮上。然后关闭窗户,打开顶阀,将样品容器或取样器降落到产品中要求的深度充装样品,将取

样器升起。在通过窗户取出取样器之前,要先关闭阀。

GB/r4756一1998

5-3桶和听取样器

图10所示为通常使用的管状取样器。这是一个由玻璃、金属或塑料制成的管子,如需要时,可配有

便于操作的合适的配件。它能够插到桶、听或公路罐车中所要求的液面处抽取点样或插到底部抽取检查

污染物存在的底部样。在下端有关闭机构的管状取样器,还可以用于通过液体的竖直截面采取代表性样

目口。

另外,使用尺寸适宜的小取样笼、油桶泵或虹吸装置代替也可以。

5.4管线取样器

管线手工取样器是由一个适当的管线取样头与一个隔离阀组成取样头应安装在竖直管线中,其开

口直径应不小于6mm。取样头的开口应朝向液流方向,其样品进人点到管线内壁的距离应大于管线内

径的1/4见〔图11b))。取样头的位置离上游弯管的最短距离为3倍管线内径,但最好不超过5倍管线内

径,离下游弯管的最短距离为0.5倍管线内径。如果取样头安装在水平管线中,则应安装在泵输出侧样〔

品进人点到管线内壁的距离见图11a)),取样头到泵出口的距离为0.5-8倍管线内径。取样器应有一

根输油管,其长度应能达到样品容器的底部,以便于浸没充油〕“。

5.5容器

样品容器应是玻璃瓶、塑料瓶、带金属盖的瓶或听。其应用取决于被取样物料的性质。上述容器的

容积一般为0.25^5L,但当特殊试验、大量样品或进一步细分样品等需要时,也可以使用更大的容器

塑料容器不能用于贮存样品,因为扩散作用,它不能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另外,非线性聚乙烯制成的容器

还会引起样品污染和(或)样品容器损坏。

5.6容器封闭器

软木塞、磨砂玻璃塞、塑料或金属的螺旋帽都可以用于封闭样品瓶。不应使用橡胶塞。软木塞应质

量良好,不应有松片或灰尘。软木塞应通过滚压或挤压使其软化,以便良好地压进瓶颈中,防止样品渗漏

或蒸发。必要时,应使用适宜材料的保护罩。挥发性液体不应使用软木塞,因为其蒸气会渗人软木塞,引

起样品污染,这时应使用惰性气体密封。

软木塞不应再次用于不同类型的产品,因为烃类渗进软木塞后要彻底地清洗它是很困难的,因而会

引起其后的样品的污染。软木塞的再次使用,只限于同一类型的产品。

听或瓶子的螺旋帽应配有软木或其他耐油材料的垫片。垫片只能使用一次.应在清洗螺旋帽之前除

去,清洗后配上一个新垫片。

5.7样品冷却器

冷却盘管是由无缝铜管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管制成,其内径为6-10mm,固定于开式便携容器中。

使用时,应完全浸没在冰水混合物中。

管的进口端应装有法兰或能与取样阀连接的其他合适配件。出口端应是开门的。

6安全注意事项

6.1综述

6.1.1下述安全注意事项都是通常应用的,并已有良好实践,但并不包罗万象。下列事项还应与相应的

国家安全规程或石油工业认可的规则一起应用,无论何时执行这些注意事项都不应与必须遵守的地方

的或国家的安全规程相冲突。

对于被取样物料的性质和已知危险都应给予仔细地考虑,因为它会影响需要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

的细节

6.1.2应使取样人员知道取样工作中的潜在危险,并进行遵守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采用说明:

3〕引自ISO3171:1988《石油液体自动管线取样法》

BGr/'4756一1998

6.1.3应严格遵守包括进人危险区域的全部安全规程。

6.1.4在取样期间应注意避免吸人石油蒸气,戴上不溶于烃类的防护手套在有飞溅危险的地方,应带

上眼罩或面罩。在处理含硫原油时,应附加必要的注意事项。

6.1.5在处理加铅燃料时,应仔细地遵守安全规程

62设备

6.2.1关于设备的机械性能,应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适当地设计接受器或容器。

压力试验和其他检验工作应由主管人员按照当地的规程进行,试验结果应作记录应定期进行清洗

和渗漏检验

6.2.2降落取样器具用的绳子应是导电体。它不得完全用入造纤维制造,最好用天然纤维,例如马尼拉

麻或剑麻制造。

6.2.3用在可燃性气氛中的便携式金属取样器具应用不打火花的材料制造。

6.2.4取样者应有运载取样器具的托架,以便至少有一只手是自由状态。

6.2.5用于电分级区域的照明灯和手电筒应是被批准的型式。

6.2.6为了防护与被取样物料有关的全部己知危险,取样者应穿戴上适当的衣服和装备。

6.2.7如果被取样产品的雷德蒸气压(RVP)在100kPa(1.0bar)和180kPa(1.8bar)之f07,样品瓶应

用一个金属盒保护起来,直到样品废弃为止。如果超过了180kPa,只应使用制造时包括所涉及压力的

金属取样器(见1.2)。

6.2.8不应在气密性容器中加热挥发性样品

6.3取样点

6.3.1取样点应能够以安全的方法取得样品。与取样有关的任何潜在危险都应清楚地注明,并建议安

装压力表。

6.3.2应由主管人员经常保养和定期检查取样点和取样设备,并记录检查结果。

6.3.3到取样点的安全通路应有充足的光线。保持通路梯、楼梯、平台和栏杆在结构上的安全状态,并

由主管人员定期检查。

6.3.4为了排放和冲洗的需要,应装有足够的和安全的排放设施。

6.3.5设备上的任何泄漏或故障都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

6.3.6取样时,应注意避免吸人石油蒸气。

6.3.7浮顶油罐,只要可能,都应从顶部平台取样.因为有毒的和可燃的蒸气会聚集在浮顶上方。当必

须下到浮顶取样时,除非浮顶上方的大气经过检验证明是安全的,至少应有两个人戴上呼吸器在现场。

第二个人或其他人员应站在楼梯头处,在那里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浮顶上的取样者。取样者下到浮

顶取样后,应尽快回到楼梯头处。

可使浮顶上方的空气变得危险的某些条件是:

a)产品含有硫化氢和挥发性硫醇;

b)浮顶没有完全起浮;

c)浮顶密封失效。

6.4静电

为了避免静电危险,在罐内可燃烃类的贮存温度高于其闪点时,或者在罐内已产生烃蒸气的易燃气

氛或油雾时,应遵循下列注意事项。

6.4.1贮油罐、公路罐车、铁路罐车、油船或驳船在装油期间不应取样,尤其是在装新精制的挥发性产

品时,会使油罐上部空间的易燃蒸气一空气混合物增加。

6.4.2取样时,为防止打火花,在整个取样过程中应保持取样导线牢固地接地,接地方法一是直接接

地,一是与取样口保持牢固的接触。

6.4.3当采取在接近或高于其闪点温度下充装的新精制的挥发性产品(包括煤油和粗柴油)的样品时,

GB/T4756一1998

必须在完成转移或装罐30min后,才能向油罐中引入导电的取样器具。

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装油后30min之内取样:

a)浮顶油罐,在开槽的计量管内取样;

h)固顶油罐,装有接地的浮盖;

c)产品含有足够的抗静电添加剂,保证总电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