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858-2013 三光气法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规程

DB34/T 1858-2013 The production safety regulations for the gaseous products obtained through the thiosemicarbazide method of chlorin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858-2013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4-07
实施日期
2013-04-07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适用范围
姚日生、余正莲、边侠玲、丁昌东、李韵。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合肥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化工 研究院、安徽省石油化工工业协会。
起草人:
姚日生、余正莲、边侠玲、丁昌东、李韵。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1.020

G09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858—2013

三光气法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规程

Safetyregulationsfortheproductionphosgenationproductsbytriphosgene

2013-04-07发布2013-04-07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858—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合肥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化工

研究院、安徽省石油化工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日生、余正莲、边侠玲、丁昌东、李韵。

I

DB34/T1858—2013

三光气法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光气法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和安全设计原则、工艺及设备

的安全要求、管道的安全要求、设备布置的安全要求、尾气回收及破坏处理系统、应急破坏处理系统、

电气和仪表的安全要求、厂房的安全要求、安全管理、卫生防护及事故应急救援、废气、废弃物及废物

包装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三光气法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9041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运[2008]174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GB19041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光气triphosgene

化学名称为双(三氯甲基)碳酸酯,简称BTC,其分子式:C3Cl6O3,分子量:296.75;1molBTC在

叔胺催化下可产生3mol光气,故称为三光气;其外观为白色固体,故俗称固体光气。

3.2

三光气法光气化phosgenationbytriphosgene

用三光气为原材料进行的光气化反应。

3.3

三光气法光气化产品phosgenationproductsbytriphosgene

三光气与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化学物质进行反应的生成物。

1

DB34/T1858—2013

4一般规定和安全设计原则

4.1一般规定

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按本标准审查同意后,按照程序报批,并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

4.2安全设计原则

4.2.1新建工程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应设置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大于0.3g的地区(即地震基本烈度八度以上地区)(GB19041);

b)不应设置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及城镇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2倍安全防护距离之内;

c)三光气法光气化生产装置应保持表1所示安全防护距离;

d)在500m半径范围内无居民,500m~1000m半径范围内零散居民不应多于200人。距居民

区不少于安全防护距离的1.5倍;

e)装置与交通要道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应少于500m。

表1安全防护距离

序号装置系统三光气(折纯)总量/kg安全防护距离/m

1≤75500

2≤2001000

3>200执行GB19041

4.2.2对于老厂扩建、改建工程,在500m半径范围内的其他工厂可维持现状,居民必须迁出。但装

置系统三光气(折纯)总量应不超过75kg,超过75kg按4.2.1执行。

4.2.3三光气法光气化生产装置应集中布置在厂区的下风侧,生产终产品氯甲酸酯,异氰酸酯等(以

及沸点低于80℃酰氯)的装置与厂围墙的距离,执行GB19041。

4.2.4三光气法光气化生产车间空气中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

业接触限值》要求。

5工艺及设备的安全要求

5.1工艺的安全要求

5.1.1对溶解三光气的溶剂,需严格控制或筛查溶剂中可促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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