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5/T 123-2024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规程

DB4205/T 123-2024 Rural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湖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205/T 123-2024
标准类型
湖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1-25
实施日期
2024-02-26
发布单位/组织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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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60

CCSP41

4205

宜昌市地方标准

DB4205/T123—2024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规程

Rulesfor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centralizedwatersupplyproject

2024-01-25发布2024-02-26实施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05/T123—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工程规划...........................................................................2

6工程建设...........................................................................2

7运行管理...........................................................................5

附录A(资料性)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巡查频次及内容.......................................9

I

DB4205/T12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昌市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蔚、关高莉、邓劲方、曾严、陈璐璐、温涛、周召红、李连香、闻童、王雪

莹、曲钧浦、李波、张雄鹰、向坤、罗楠、余豪、张平。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或对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昌市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60号(中灌中心大楼内),联系电话:0717-6081230,邮箱:ycslxwxc@126.com。

II

DB4205/T123—2024

引言

宜昌市位于武陵、大巴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复杂,高低相差悬殊,山区、丘陵、平原兼

有,早期建设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小、工艺简单、管理粗放。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工程、农村人

居环境改善工程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对供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任务

日益艰巨。

为切实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供水质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

振兴,推动宜昌建成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借鉴其他省市农村集中供水

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宜昌市实际制定本文件。

III

DB4205/T123—2024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程规划、工程建设及运行

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新建和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28233次氯酸钠发生器卫生要求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HJ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SL3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T/JSGS010农村应急供水保障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centralizedwatersupplyproject

从水源集中取水,经必要的净化消毒后,利用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为农村居民和单位提供生活、

生产及其他用水活动的供水工程。

城乡供水一体化integrationofurban-ruralwatersupply

以区域或县域为单元,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以城乡(镇)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为主、其他

供水工程为辅的城乡供水体系,实现城乡同源、同网、同质的供水保障模式。

规模化供水工程giganticscaleofruralwatersupply

设计供水规模在1000m3/d及以上,或者设计供水人口在10000人及以上的供水工程。

供水单位watersupplyunit

负责区域内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的供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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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05/T123—2024

4基本要求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按规模分类见表1。

表1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分类

工程类型Ⅰ型Ⅱ型Ⅲ型Ⅳ型Ⅴ型

供水规模W

W≥1000010000>W≥50005000>W≥10001000>W≥100100>W≥10

m3/d

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应坚持节水优先、节能降耗、建管并重的原则,确保安全

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稳定、优质低耗。

农村供水水量、水质、水压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水量应能够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饲养畜禽用水、企业用水、道路和绿地用水、

消防用水、管网漏失水和其他未预见用水需求;

b)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

c)供水水压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确定,管网末梢供水压力宜介于0.10MPa至0.40MPa之

间。

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要求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处理生活饮用水的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

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的要求。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9-1998

第3章规定。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还应符合SL310的要求。

5工程规划

农村供水规划应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实施城乡(镇)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逐

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供水规模应与当地经济社会、乡村振兴等发展需求相协调,以解决生活供水为重点,兼顾产业用

水需求。

应根据人口演变趋势、居住集聚状况和产业规划布局,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维修养护等

工程措施。

应构建水源联调、余缺互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6工程建设

总体要求

6.1.1农村供水工程厂区应美观、洁净,厂区裸露地面应绿化。建筑风格可结合当地文化遗产、乡村

风貌、民族风格、地域特点进行设计,应设置门牌标识。

6.1.2水厂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构(建)筑物应设置防护围墙(防护栏)并划定卫生防护范围,防护

围墙(防护栏)高度不宜低于2.5m,卫生防护范围不宜小于30m,防护范围内不应设置渗水坑,不应

堆放垃圾。

2

DB4205/T123—2024

6.1.3水厂主要构(建)筑物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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