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990-2015 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DB33/T 990-2015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990-2015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9-25
实施日期
2015-10-25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80

B4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990—2015

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Malesilkwormeggsproduction

2015-09-25发布2015-10-25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990—2015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

研究所、浙江省蚕种公司、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海宁市新兴蚕种制造有限公司、德清县东庆蚕种有

限公司、杭州千岛湖蚕种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利群、周金钱、陈诗、祝新荣、钱文春、吴怀民、戴建忠、潘美良、章仲儒、

陈法荣、邵云华。

I

DB33/T990—2015

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雄蚕种繁育的基本要求,质量预控,养蚕、制种及蚕种保护,母蛾抽样及处理等技术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雄蚕种繁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T217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DB33/T217.4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DB33/T217.7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

3基本要求

3.1繁育制度

雄蚕平衡致死系蚕种繁育实行三级繁育、四级制种制度。即饲养原原母种制原原种并择优留原原母

种,饲养原原种制原种,饲养原种制一代杂交种。

3.2饲育形式

3.2.1原原母种

采用3蛾混合育。每3蛾蚁量为1个饲育区,饲养量应不少于20个饲育区,制种前不并区。

3.2.2原原种

采用蛾区蚁量育。1龄~3龄每饲育区为2g~4g蚁量,3龄后经预知检查无微粒子病可并区。

3.2.3原种

采用分区蚁量育。1龄~3龄每饲育区蚁量不超过50g,3龄后经预知检查无微粒子病可并区。农

村原蚕区饲育以户为单位设立饲育区,超过100g蚁量的,应分设饲育区。

3.3制种方式

3.3.1原原母种、原原种

实行同品种(品系)异蛾区交配制种。每蛾单独产卵,原原母种、原原种制成以14个卵圈为1张的

框制种。

1

DB33/T990—2015

3.3.2原种

按品种的规定方式交配制种。一个制种批的毛种数量应不超过1000张。每蛾单独产卵,制成28个卵

圈为1张的框制毛种。在母蛾检疫合格后,把框制毛种加工成散卵,去雌卵,留雄卵装盒,每盒装卵量

按DB33/T217规定。

3.3.3一代杂交种

以常规品种为母本、平衡致死系为父本。制种时先采用混合平附产卵,最后加工成盒装散卵成品。

生产条件相同或相似的若干农户,经种茧调查合格后可以合并为一个制种批,一个制种批内应按日或按

户分段制种。

4质量预控

4.1种茧质量要求

4.1.1调查单位

以饲育区为单位调查种茧质量。

4.1.2平衡致死系原原母种、原原种

4.1.2.1平衡致死系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平衡致死系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质量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