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990-2015 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DB33/T 990-2015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5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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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80
B4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990—2015
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Malesilkwormeggsproduction
2015-09-25发布2015-10-25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990—2015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
研究所、浙江省蚕种公司、海宁市蚕桑技术服务站、海宁市新兴蚕种制造有限公司、德清县东庆蚕种有
限公司、杭州千岛湖蚕种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谷利群、周金钱、陈诗、祝新荣、钱文春、吴怀民、戴建忠、潘美良、章仲儒、
陈法荣、邵云华。
I
DB33/T990—2015
雄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雄蚕种繁育的基本要求,质量预控,养蚕、制种及蚕种保护,母蛾抽样及处理等技术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雄蚕种繁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T217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DB33/T217.4桑蚕种繁育技术规程
DB33/T217.7桑蚕种催青技术规程
3基本要求
3.1繁育制度
雄蚕平衡致死系蚕种繁育实行三级繁育、四级制种制度。即饲养原原母种制原原种并择优留原原母
种,饲养原原种制原种,饲养原种制一代杂交种。
3.2饲育形式
3.2.1原原母种
采用3蛾混合育。每3蛾蚁量为1个饲育区,饲养量应不少于20个饲育区,制种前不并区。
3.2.2原原种
采用蛾区蚁量育。1龄~3龄每饲育区为2g~4g蚁量,3龄后经预知检查无微粒子病可并区。
3.2.3原种
采用分区蚁量育。1龄~3龄每饲育区蚁量不超过50g,3龄后经预知检查无微粒子病可并区。农
村原蚕区饲育以户为单位设立饲育区,超过100g蚁量的,应分设饲育区。
3.3制种方式
3.3.1原原母种、原原种
实行同品种(品系)异蛾区交配制种。每蛾单独产卵,原原母种、原原种制成以14个卵圈为1张的
框制种。
1
DB33/T990—2015
3.3.2原种
按品种的规定方式交配制种。一个制种批的毛种数量应不超过1000张。每蛾单独产卵,制成28个卵
圈为1张的框制毛种。在母蛾检疫合格后,把框制毛种加工成散卵,去雌卵,留雄卵装盒,每盒装卵量
按DB33/T217规定。
3.3.3一代杂交种
以常规品种为母本、平衡致死系为父本。制种时先采用混合平附产卵,最后加工成盒装散卵成品。
生产条件相同或相似的若干农户,经种茧调查合格后可以合并为一个制种批,一个制种批内应按日或按
户分段制种。
4质量预控
4.1种茧质量要求
4.1.1调查单位
以饲育区为单位调查种茧质量。
4.1.2平衡致死系原原母种、原原种
4.1.2.1平衡致死系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质量要求,见表1。
表1平衡致死系原原母种、原原种种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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