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344-2009 火力发电企业能效评价方法

DB37/T 1344-2009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method for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enterprise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344-2009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9-11-05
实施日期
2009-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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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010

F0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344-2009

火力发电企业能效评价方法

2009-11-05发布2009-12-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344-2009

前言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节能协会、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云红、傅经纬、王垚、李青、徐壮、刁立璋、代兵。

I

DB37/T1344-2009

火力发电企业能效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能效评价方法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能效指标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纯凝汽式火力发电厂和热电联产企业的能效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21258—200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21369—2008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DL/T246化学监督导则

DL/T606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

DL/T9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L/T932凝汽器与真空系统运行维护导则

DL/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1052—2007节能技术监督导则

DB37/737—2007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DB37/738—2007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DB37/T842—2007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DB37/T843—2007汽轮机组节能监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煤量

在统计报告期内供热及发电生产全部过程中,用于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折算的标准燃煤量。

它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施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非生产使用的、

基建和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副产品综合利用使用的和向外转输的能源量,单位为吨(t)。各种不同

发热量的能源折合标准煤的系数按GB/T2589—2008附录A选取。

3.2

供电量

在统计报告期内机组向电网和电厂非生产用电提供的电能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3.3

供电煤耗率

统计报告期内发电机组提供单位供电量所平均耗用的标准煤量,单位为克每千瓦时(g/kWh)。

3.4

供热煤耗率

1

DB37/T1344-2009

统计报告期内单位供热量所消耗的标准煤耗量,单位为千克每吉焦(kg/GJ)。

3.5

发电厂用电率

统计报告期内发电机组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与发电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3.6

供热厂用电率

热电厂或凝汽式电厂为对外供热耗用的厂用电量与对外供热量的比率,单位为千瓦时每吉焦

(kWh/GJ)。

3.7

热电比

在统计报告期内机组对外供热量与其供电量折算(按热电当量折算)的热量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3.8

机组热效率

统计报告期内,发电机组所产生电能的热功当量与供热量之和同生产用燃料输入热量的比值,以百

分数表示。

3.9

再热器喷水率

再热器的减温喷水量占锅炉过热蒸汽流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3.10

能效

能效即能源利用效率的简称,是指设备或系统为达到特定目的,供给的能量的有效利用程度在数量

上的表示。对于火力发电企业来说,能源效率主要包括供电煤耗率和厂用电率等指标。

4管理要求

能效管理评价体系由基础管理、试验管理、设备管理、运行管理四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又由五个

定性指标组成。

4.1基础管理

4.1.1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内容应包括能源方针、目标、指标和能源管理方案、运行

控制等。

4.1.2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

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1.3建立节能培训制度,对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4.1.4每月定期上报节能技术监督报告、报表等,数据正确可靠。半年和年度应有节能总结报告。重

点用能企业应按要求每年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4.1.5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GB17167和GB/T21369—2008的要求。

4.2试验管理

4.2.1机组A、B修前后应进行锅炉热效率和汽轮机性能试验。

4.2.2按照DL/T246的规定进行燃料质量监督。能够根据来煤煤质进行配煤掺烧试验,确定合适的掺

配比例,使入炉煤煤质达到或接近锅炉设计要求。

4.2.3每月或每季度进行空气预热器漏风率试验。

4.2.4每月进行机组真空严密性试验。

4.2.5根据机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锅炉燃烧优化调整试验、主要辅机性能测试。

4.3设备管理

4.3.1企业应编制中长期的设备节能技术改造规划,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并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2

DB37/T1344-2009

4.3.2对汽轮机汽缸效率较低的机组,通过通流部分改造,提高机组能效。

4.3.3对效率低的水泵和风机,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以降低厂用电率。

4.3.4对于300MW及以下容量汽轮机组宜进行供热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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