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836-2013 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考评规范

DB22/T 1836-2013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836-2013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5-15
实施日期
2013-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05

备案号:38336-2013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836—2013

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考评规范

Assessmengtspecificationsforgovernmentaffairhall

2013-05-15发布2013-07-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2/T1836—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质量管理监督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桂英、李桂君、张静娟、李宁、张立清、王文魁、李平、蔡英华、张国民、

刘忠臣。

I

DB22/T1836—2013

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考评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政务大厅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评要求、考评方法、考评时间、考评实施、监督

评议和考评结果及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

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22/T1506-2011政务大厅服务管理规范

DB22/T1507-2011政务大厅资源管理规范

DB22/T1508-2011政务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

DB22/T1509-2011政务大厅6S管理规范

DB22/T1033-2011机关工作人员礼仪服务规范

3考评要求

3.1考评原则

3.1.1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3.1.2对政务大厅考评以年度综合工作为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考评以绩效考评为主,重点考评窗口

建设、运行管理、创新服务和廉政建设等内容;窗口工作人员考评以德、能、勤、绩、廉为主,重点考

核工作质量和效率。

3.2考评依据

考评依据包括:

a)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b)DB22/Tl506;

c)DB22/Tl508;

d)吉林省市(州)、县(市、区)政务大厅绩效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吉政公组办[2012]1号)。

4考评管理

4.1考评管理要求

4.1.1政务大厅考评管理按照下管一级的管理方式进行考评。

1

DB22/T1836—2013

4.1.2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负责市(州)政务大厅和省政务大厅窗口单位的绩效管理考评。

4.1.3各市(州)政务大厅负责县(市、区)政务大厅和市(州)政务大厅窗口单位的绩效管理考评。

4.1.4上一级考评下一级政务大厅的方式为定期考评与抽查相结合。

4.2考评方法、分类、时间

4.2.1各级政务大厅考评方法

a)听取情况汇报;

b)实地检查;

c)查阅相关资料;

d)与被考评者交谈;

e)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4.2.2考评分类

4.2.2.1上级考评下级政务大厅

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每年对市(州)政务大厅考评一次;市(州)政务大厅每半年对县(市、区)

政务大厅考评一次。

4.2.2.2各级政务大厅对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考评

a)月考评;

b)季度考评;

c)年度考评。

4.2.3考评时间

a)月考评。每月1日至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后第3天),部门窗口按照本办法对上月工作自

查打分,报大厅协调督查处(科),督查处(科)核查并报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政务服务大

厅显著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b)季度考评。每年4、7、10和次年1月第一周,政务大厅管理机构汇总各窗口单位上季度考评

得分报考评小组审定后,在政务大厅显著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c)年度考评。期间从上年度12月起至本年度11月止。每年l2月初,政务大厅管理机构组织考

评。

5考评实施

5.1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考评方案、实施细则,组织考评人员,下发通知,实施考评。

5.2考评组由政务大厅管理机构、窗口单位和驻大厅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考评机构。

5.3制定考评方案,明确考评内容、期间和结果档次、名额。

5.4公布各项考评办法、细则及评分表见附录A、附录B。

5.5对窗口单位的服务对象满意率考核结果低于85%的,作为否决项管理。

6监督评议

6.1考评结果在被考评的政务大厅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

DB22/T1836—2013

6.2考评组在考评期间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电话,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各窗口单位的意见和监督建议。

7考评结果及应用

7.1考评等次

7.1.1政务大厅考评等次

a)优秀;

b)达标;

c)基本达标;

d)不达标。

7.1.2窗口单位的考评结果

分为月、季度和年度考评,按得分高低评出优秀窗口。

7.1.3工作人员的考评等次

a)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的,可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b)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职员的,可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7.2考评结果处理

考评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3

DB22/T1836—2013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A.1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A.2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A.3考评对象为所有进厅单位及工作人员。

A.4进厅单位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a)职能划转:考评部门审批职能划转审批办和审批办整建制进入政务大厅办公;

b)工作纪律:考评遵守大厅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人员,到岗就位、行为规范、安全卫生等情况;

c)服务质量:考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开办理及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质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