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8935-1999 工艺流程用压缩机 安全要求

JB/T 8935-1999 Safety standard for compressors for process industries

行业标准-机械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8935-1999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机械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9-07-12
实施日期
200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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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3.140

J72

JB8935-1999

工艺流程用压缩机

安全要求

Safetystandardforcompressors

forprocessindustries

1999-07-12发布2000-01-01实施

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

JB8935-1999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美国ASMEB19.3a—1994《工艺流程用压缩机安全要求》。

本标准除以下内容与ASMEB19.3a有所差异外,其他内容均等同原标准。

1“引用标准”转换为我国现行标准;

2章、节号按GB/T1.1—1993要求,与原文有所不同;

3删除原文1.6中与我国计量单位要求不同之处。

本标准由全国压缩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德莱赛兰压缩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梦婷、任锡联、徐戎行。

I

JB8935-1999

ASME前言

(本前言非ASMEB19.3—1991的组成部分)

在工艺流程中使用压缩气体已有很长的历史。经验表明,为使压缩机设备的破坏性机械失效或其他

严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减至最小,有必要对其采取一些基本的安全预防措施。由此经验而得到的工业实

践为气体压缩设备的安全要求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然而,并非所有设计、安装或操作压缩机设备的人员均能容易地获得工业实践方面的信息。因此,

就需要一个标准,以概述工艺流程用压缩机系统的基本安全要求。标准制定时,委员会参考了许多原始

资料及产生的建议,相信代表了最有用的经验的总和。

在实践困难或没必要苛刻要求时,建议具有管理权限的机构对本标准的某些严格要求做出一些例外

的规定,并允许采用其他装置或方法,但这仅限于等效的保护措施是安全时。

安全规程和标准是用来提高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修订起因于委员会对诸如技术进步,新的数据及改

变环境等因素的考虑和工业的需要。修订并不意味着先前的版本是不适当的。

由ASMEB19委员会及发起者批准的本标准,于1991年5月10日被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批准并采

纳,成为美国国家标准。

II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工艺流程用压缩机

JB8935-1999

安全要求

Safetystandardforcompressors

forprocessindustries

1总则

1.1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使我们得到安全实践的通用信息和工艺流程用压缩机基本安全要求的具体建议。这

些信息旨在为压缩机的设计、安装和操作提供指导。本标准陈述的对压缩机附属设备(包括驱动机)的

安全要求,不适用于不在压缩机装置上使用的附属设备。

1.2范围

1.2.1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的要求,这些要求能使压缩机避免由于超压、破坏性的机械

失灵、内部着火或爆炸以及有毒易燃流体的泄漏而引起的事故。本标准也给出了某些压缩机特有的危险

情况和一般安全实践经验。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驱动机、中间冷却器、缓冲器、分

离器(筒)或净化器、中间连接管路和润滑、密封油及水夹套系统。本标准的要求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压

缩机(离心、轴流、回转和往复),这些压缩机是石油、石油化工或化工,包括空分厂在内的流程设备

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空气压缩机。

1.2.2尽管本标准的条款适用于大部分常用的工艺用压缩机,但对于某些独特设计或复杂的设备可能

会有例外。在这种情况下,期望设计者能对系统的要求进行完整和严格的分析,在安全细节上有所发展。

本标准的条款不希望用于下述情况:

a)压缩机零部件的基本机械设计。本标准是基于这样的前提,即压缩机零部件是由有资格的工程

师按公认的标准和规范来设计的。而且,这些工程师必须具有设计如气缸、活塞、曲轴、飞轮、轴承、

压力容器和管线这样设备部件所要求的全面的基本知识。

b)相关工艺装置的设计和操作。

1.2.3有助于工艺流程用压缩机的安全操作方法(原理),不只限于新的压缩机系统。考虑由于本标准

的修订可能带来的变化,建议复查全部的压缩机系统。

1.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3.1最高许可温度maximumallowabletemperature

制造商设计的压缩机(或相关零件)在规定的气体、压力下运行时的最高温度。

1.3.2最高许可工作压力maximumallowableworkingpressure

制造商设计的压缩机(或相关零件,例如气缸或机壳)在规定的气体、温度下运行时的最高压力。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7-12批准2000-01-01实施

1

JB8935-1999

1.3.3最大连续运转转速maximumcontinuousspeed

在采用调速装置的条件下,制造商设计中允许的连续运行的最大转速。

1.3.4喘振点surgepoint

离心或轴流压缩机的流量低于某一定值,而使运行变为不稳定的工况点。

1.4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T755—1987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T1147—1987内燃机通用技术条件

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3797—1989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T4064—1983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4720—1984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T6567.1—1986管路系统的图示符号基本原则

GB/T6567.2—1986管路系统的图示符号管路

GB/T6567.3—1986管路系统的图示符号管件

GB/T6567.4—1986管路系统的图示符号阀门和控制元件

GB/T6567.5—1986管路系统的图示符号管路、管件和阀门等图形符号的轴测图画法

GB7231—1987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10892—1989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

GB11984—1989氯气安全规程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4711—1993中小型旋转电机安全通用要求

GB50031—1991乙炔站设计规范

GBJ235—1982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

GBJ236—198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8685—1998工艺流程用往复压缩机设计结构规范及数据表

JB9590—1999燃气轮机维护和安全

1.5形式

本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是用“应”表示,如果陈述是劝告性的,则用“宜”表示,或陈述为一建议语

句。

1.6SI(公制)单位

本标准包含SI(公制)单位及一些常用单位。本标准中的某些SI单位是由英制单位直接转化而来。

2

JB8935-1999

有关使用SI单位的详尽信息包含在GB3100和GB3101中。

2压缩机设计和运行的安全通则

压缩机及其辅助部件的运行可能涉及某些只有这类设备才有的事故危险。但工业经验已表明,通过

运用下面概述的设计准则和操作规程,可使这些危险减至最小。

2.1设计

2.1.1压缩机管线应遵守GBJ235与GBJ236的规定。在流程中使用的铸铁阀和铸铁管件应避免安

装在承受冲击载荷或振动应力的管线上。在处理易燃、有毒流体的系统中也应避免使用铸铁阀和铸铁管

件。

2.1.2压缩机和驱动机管线的布置应便于排污。此外,在压缩机或驱动机的上游管线的低点位置或其

他易于聚集液体的位置,应提供易接近的分离和(或)排污装置。

2.1.3如果是处理易燃和有毒气体,蒸汽宜泄放到安全地点,并且应采用封闭的排放系统,见3.4。

2.1.4如果机器出现故障或运转失常有可能在邻近区域产生严重危险,单一压缩机或多机组压缩机系

统应配置紧急停车或隔离装置。这样的装置是自动地操作还是靠摇控手动操作将取决于所包含的危险情

况。每台压缩机和驱动机应当配备隔离阀。

2.1.5诸如水夹套和管式换热器这样的压缩机附属设备应配置放水装置,以防止停机期间冻结。

2.1.6压缩机在初始开车和试运转期间,建议在压缩机吸气口安装滤网,以防止外来物质的破坏。管

路系统清洁后,该滤网可以拆除。建议显示压差。

2.1.7建议在处理饱和蒸汽的往复压缩机气缸的底部或朝下的一边配置排放口,以便机组停车时排污。

2.1.8对人可能接触的、温度超过80℃的机组外表面,应予以防护或隔热。

2.1.9对噪声影响的防护效果应满足GB12348的规定。用户可以向压缩机制造商咨询压缩机可能达

到的噪声等级。此外,其他系统部件,例如阀、进气管和分离器,也能产生噪声,用户也可以向这些部

件的制造商咨询这些部件可能达到的噪声等级。制造商有可能能提供经专门设计或研究的可降低其噪声

等级的系统部件。倘若系统不能满足GB12348规定,则应清楚地确定噪声影响范围,并在所有入口处

张贴警告标记。

2.1.10对排放的限制、检验、报告的要求按环境保护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1.11所有外露的运动件(指不是手工驱动的且在正常工作中运动的零部件),应装设能使人体免受

伤害的防护装置。该装置

——应符合GB10892的规定;

——应能满足静电防护要求,该装置应用坚固的有(或没有)衬里的材料制成;

——应可靠地固定于机器支承的设备或机器本身上;

——结构应保证积累的热量或材料腐蚀的生成物不会反过来影响被防护的零件或伤害人身。

2.2操作规程

2.2.1旋转设备的所有安全性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按常规操作。

2.2.2检验压缩机设备上的紧急或安全跳闸装置应作为定期维护计划的一部分。

任何人不应把本标准所要求的任何安全装置跳过、旁路或废除。如果系统的停机会产生较危险的情

况,用户应安装备用系统驱动机组,以维持工厂安全运行。

3

JB8935-1999

2.2.3压缩机或驱动机的吸入管道、缓冲器、分离器或净化器、气缸或机壳,在开车前应排空。

2.2.4在进行维修工作之前,往复压缩机的飞轮或曲轴应锁定在适当位置。压缩机上的各项机械维修

工作完成后,至少应盘车一圈,以保证压缩机或驱动机内没有机械障碍。

2.2.5处理有毒、易燃气体的压缩机,在进行重要维修时,应用盲板或带释放装置的双重阀,将其从

工艺管路中隔离。这种压缩机开车之前,建议对设备进行吹扫或抽真空。对压缩机和驱动机的局部调整,

如杆的密封件和阀的检修(限于一独立的阀门),可以不用盲板,但要有充分防备,如降低压力,人员

防护。用止回阀来隔断压缩机是不可靠的。

2.2.6当压缩机进行维修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隔断所有通到驱动机的动力源。这些措施包括:

在供给驱动装置的蒸汽和燃料管路上,使用盲板或带释放装置的双重阀。当压缩机是电动机驱动时,则

应遵守下面二条之一:

a)电力负荷中心应有一个开关,其必须固定在断开的位置上、加标签和试用。

b)应使用其他切断电流的可靠方法。

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的关联设备均应减压,以防止驱动轴旋转。

2.2.7在当使用阻燃的或其他合成润滑剂时,应考虑下述事项:

a)润滑剂对漆面、密封垫和密封的影响;

b)气缸中的压缩气体对润滑剂的影响;

c)润滑剂的毒性值;

d)润滑剂进入工艺设备的影响。

2.2.8操作人中应定期复演所有涉及压缩机的开车、停车和应急程序。

良好的保养和维修程序有助于维修人员以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管理者必须制定全面的保养和

操作程序,作为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新工人的指南。这些程序以制造商的说明书为基础,建议包括启动、

试车、日常运行、日常维护、预防性维修、检修故障以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