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23/T 403-2024 公路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DB6523/T 403-2024 Road data colle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23/T 403-2024
标准类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10-12
实施日期
2024-11-12
发布单位/组织
昌吉回族自治州
归口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基础路网信息的采集,包括公路主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物联设备、路衍经济及自然灾害风险点等。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昌吉州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中心)、福建理工大学、福建智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湘云、程斌、蔡含、宋全福、李雪芹、张超群、危丹、林永清、谢森江、李超、张心涯、张晶诗、王闪、许永吉、赵丽英
出版信息: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80.99

CCSP66

6523

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标准

DB6523/T403—2024

公路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fordataacquisitionofthehighway

2024-10-12发布2024-11-12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523/T403—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采集方法及顺序......................................................................2

4.1采集方法........................................................................2

4.2采集顺序........................................................................2

5数据技术规格........................................................................2

5.1坐标基准........................................................................2

5.2技术规格........................................................................2

6数据内容及要求......................................................................3

6.1基本要求........................................................................3

6.2公路空间数据....................................................................3

6.3公路属性数据....................................................................3

7数据合规要求.......................................................................18

I

DB6523/T40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昌吉州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昌吉州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中心)、福建理工大学、

福建智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福建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湘云、程斌、蔡含、宋全福、李雪芹、张超群、危丹、林永清、谢森江、李

超、张心涯、张晶诗、王闪、许永吉、赵丽英。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昌吉州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中心)。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昌吉州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中

心)(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昌吉回族自治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

昌吉州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昌吉州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中心)(昌吉市健康西路113号)联系电

话:0994-2342341;传真:0994-2341470;邮政编码:831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994-2342233;传真:0994-2341470;邮政编码:831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4-2329097;传真:0994-2381050;邮政编码:831100。

II

DB6523/T403—2024

引言

本文件是为了建设一套符合公路数据采集技术标准的数据采集流程和方法,通过数据处理、发布、

分析决策等工作,为加强昌吉回族自治州公路信息化建设、实现公路数字化转型、打造标准统一的数据

应用服务、提升公路数字化治理效能、推动公路数据服务群众的便利出行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项数据

支撑。

III

DB6523/T403—2024

公路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数据的采集方法、采集顺序、数据技术规格和数据内容、数据合规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基础路网信息的采集,包括公路主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物联设备、路衍经

济及自然灾害风险点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917-201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

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0114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11708公路桥梁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

GB/T18314-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

GB/T18731-2002干线公路定位规则

GB/T28788-2012公路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

GB/T39723-2020北斗地基增强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技术规范

JTGB0l-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C10-2007公路勘测规范

JTG5210-2018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T132-2014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

JT/T301-2019公路交叉分类与编码规则

JT/T412-2022国道主要控制点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路定位控制点highwaylocationdatumpoint

控制路线走向和路网结点空间分布状况,建立于干线公路起讫点、交汇点、途经主要城镇和位于省、

国界线上的具有一定准确度要求的地面固定点。

[来源:GB/T18731-2002,定义3.2]

3.2

空间数据spatialdata

表示空间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及其分布特征诸多方面信息的数据。

1

DB6523/T403—2024

3.3

属性数据propertydata

对地理要素的描述性数据,包括对象的类别、等级、名称、数量等信息。

4采集方法及顺序

4.1采集方法

4.1.1数据采集方法宜采用档案资料查询、实地调查、实地测量三种。

4.1.2公路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更新宜优先采用但不限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人工外业测量、航空

摄影测量、移动道路测量系统等自动化采集设备方式进行,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人工外业调查采集:应按照GB/T39723-2020、GB/T18314-2024和JTGC10-2007的规定执

行。宜采用采集设备或手机APP采集系统的方式,通过测量员实地调查测量、拍摄定位,完

成公路基础数据的调查采集;

b)航空摄影测量:应按照JTGC10-2007的规定执行。利用无人机倾斜摄影设备,采集公路基础

设施原始航拍影像数据;通过影像密集匹配,由空三建立的影像之间的三角关系计算机计算

形成真实三维场景或二维遥感地图,通过人工或计算机自动提取公路矢量及实景数据;

c)移动道路测量系统:应按照GB/T28788-2012的规定执行。机动设备搭载道路测量系统仪器,

应包括卫星定位模块、惯性导航装置、相机及控制模块集成的快速采集道路及两旁地物的空

间位置数据和属性数据,实现公路数据自动化采集。

4.2采集顺序

采集顺序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a)应按公路行政等级从高到低(即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和其它公路)依次

分步采集;

b)应结合采集方式按照先内业采集后外业补充、核实的顺序采集;

c)应按先线状后点状的顺序采集。

5数据技术规格

5.1坐标基准

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a)公路地理信息外业采集应按照GB/T18314-2024的规定,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

b)数据处理应按照坐标转换方法求得坐标系中的标准坐标后,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

5.2技术规格

5.2.1采集数据精度应按照《GB/T28788-2012》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公路几何精度:包括公路中心线、公路边线和公路车道线,平面点位精度±3m;

b)公路附属设施精度:平面点位精度±1m;

c)特殊情形应结合实地情况及数据建设要求动态调整:遇到复杂的地理环境或特殊的采集需求

时,应结合实际地理条件、采集设备的限制以及数据处理的复杂性进行调整,确保数据采集

的精度既能满足基本的质量要求,又能适应特殊情况下的实际需求,提高数据采集的整体效

率和效果。

2

DB6523/T403—2024

5.2.2采集成果应按实地情况绘制并提供反映真实路面及附属设施情况的精细化矢量图,釆集的数据

应显示公路车道及设施位置等细节信息,并按公路等级、设施类型等逐一图层分类,应与昌吉回族自治

州现有交通信息平台已有地图坐标系匹配,釆集成果数据满足以下标准要求:

a)数据格式:gis格式,应支持包括但不限于json、xml、jpg、文本等数据交换格式;

b)二维数据:tif;

c)三维数据:osgb;

d)数据精度:矢量精确到米(m)、航摄影像分辨率<0.5cm;

e)采集密度:路网数据100%采集;管理、服务、交通安全及其它设施采集应结合实际情况调整。

6数据内容及要求

6.1基本要求

应对公路以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外业数据采集。具体对路线、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等公路结构设施

的定位及属性信息采集;对服务区、停车区、客运汽车停靠站、治超站点、乡镇综合服务站、招呼站、

村级物流站等沿线设施进行定位及属性信息采集,并进行数据处理。对外业调查采集的基础信息数据进

行录入、审核、加工、汇总,建立公路数据库。

6.2公路空间数据

6.2.1主体工程空间数据

当公路穿越城市时,应完整采集,使公路成网;城市中的其他道路不采集。采集时应采集以下内容:

a)主体工程(土建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等;

b)主体工程的空间数据:包括公路中心线、公路边线、公路车道线、大地坐标和里程信息。

6.2.2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空间数据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空间数据应采集其大地坐标和里程信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包括交通安全

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

a)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设施、隔离栅、防落网、防风栅、防

雪栅、积雪标杆等;

b)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停车区、客运汽车停靠站、治超站点、乡镇综合服务站、招呼站、

村级物流站等;

c)管理设施:包括监控、收费、通信、供配电、照明和管理养护设施。

6.3公路属性数据

6.3.1属性数据基本要求

6.3.1.1公路属性数据中的公路全称、简称、编号及其代码应符合GB/T917-2017的要求。

6.3.1.2公路数据采集应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等建设现状。

6.3.1.3釆集的数据,应进行数据单体化、矢量化处理,即每一个要素都需要所包含的其矢量属性数

据,并且应根据单体化数据进行数据的统计及分析。

6.3.2路线

3

DB6523/T403—2024

6.3.2.1公路定位控制点

6.3.2.1.1公路定位控制点属性数据

在描述公路路线、构筑物、沿线设施、特征点等定位要素空间位置与变化状态的时,公路定位控制

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公路定位要素:分为基准点、参照点和主要控制点,其定义及其编码规则应符合GB/T

18731-2002的规定。其中,国道主要控制点代码应符合JT/T412-2022规定的代码;

b)主要控制点名称:控制路线走向和路网结点、路线起始点和途经大中城市或主要行政村镇的

主要控制点所在地名的规范全称;

c)主要控制点代码;应符合GB/T18731-2002规定的公路主要控制点的代码;

d)公路定位控制点的采集方式和精度:应按GB/T18731-2002和JTGC10-2007的规定执行。公

路定位控制点的大地坐标宜通过两种方式采集取得。第一,用移动道路测量系统直接测量,

其精度应符合JTGC10-2007有关规定;第二,在比例尺1:5000的地形图上获取平面坐标,

在相应比例尺1:10000的地形图上手工量取高程坐标。

6.3.2.1.2公路定位控制点属性结构

公路定位控制点属性数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公路定位控制点属性结构表

序号字段名称数据类型

1控制点代码字符型

2控制点名称字符型

3路线代码字符型

4控制点类型字符型

5控制点等级字符型

6控制点X坐标数字型

7控制点Y坐标字符型

8控制Z坐标数字型

6.3.2.2路线现状

6.3.2.2.1路线现状属性

路线现状的内容和要求是:

a)路线跨越多个行政区:应依据公路按行政区管养的特点,将路线沿里程桩号系统划分为按行

政区管养的路段,路段应以该路线进出行政区交界处的里程桩号标识。国道、省道按县级行

政区划分;县道、乡道、村道、专用公路和其它公路按乡(镇)级行政区划分;

b)路线多次进出同一行政区:应采集每一次进出该行政区的起止点桩号;

c)路段内存在断链情况:在断链桩号处将路段划分为两段,路线名称和代码标识完全相同分别

采集起止点里程桩号数据;

d)路线名称:按照交通运输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规定的路线名称采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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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晴雨通车里程:指无论晴天、雨天均能通行汽车的公路里程值。晴雨通车里程不应包括断头

路里程和不计入本路线的重复里程。

6.3.2.2.2公路路线属性结构

公路路线属性数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公路路线属性结构表

序号字段名称数据类型

1行政区划代码字符型

2省(直辖市、自治区)字符型

3市(地、州)字符型

4县(区、市、园区)字符型

5管养单位字符型

6路线代码字符型

7路线名称字符型

8起点名称字符型

9止点名称字符型

10起点桩号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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