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252-2024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规范

DB53/T 1252-2024 "Loan-free-supporting-start-up-small-amount-loan-application-guidelines"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T 1252-2024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3-01
实施日期
2024-06-01
发布单位/组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53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1252—2024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规范

2024-03-01发布2024-06-01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3/T125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处、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质量管

理学会、云南省就业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关艳、陈海燕、王佳麒、毛永刚、伍林、魏迪莉、吴佳树、赵忆宁、毕虹、

聂晶、崔继梅、王苏天、赵阳楠。

I

DB53/T1252—2024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的服务内容、业务要求、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档案

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承办单位为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

请的个人提供相关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服务内容

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部门

(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为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的个人提供相关服务。

5业务要求

5.1办理条件

5.1.1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前提条件:

a)凡在我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

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编制外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

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已进行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人员(以下简称十类人员)均可申请;

b)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

有、公益性岗位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工作,且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不属于

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c)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5.1.2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一般应持有《就业创业证》(电子就业创业证);

b)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申请人为

脱贫人口,如能提供乡村振兴等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可以不要求办理市场登记);

c)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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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

表人授权同意。

5.2办理方式

网络办理。

5.3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5.4收费要求

免费。

6业务流程

6.1贷款申请

6.1.1申请人通过手机、PC端登录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所需材料为:

a)申请人身份证;

b)申请人营业执照。

6.1.2申请人进入创业担保贷窗口进行贷款申请,并填报《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计划书》(参

见附录A)。

6.2资格审核

承办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基础信息,对贷款资格进行审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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