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517-2004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19517-2004 Nation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electric equipmen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19517-2023 |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9517-2004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4-05-14
实施日期
2005-0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起草人:
李锋、方晓燕、李邦协、陈昆、刘霜秋、杨启明、刘世昌、王学林、刘江、季慧玉、罗怀平、包革、刘文、蔚红旗、赖静、项雅丽、欧惠安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29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9.020

K09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517-2004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Nationalsafetytechnicalcodeforelectricequipments

2004-05-14发布2005-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19517-2004

目次

前言·····················4·················································‘·········,························……田

引言······,···················,·········,,,··············,············,···························,·,··············,,,……N

1总则····,················,·························································,······························……1

2安全技术要求······································,·······································.··············.·..·……1

2.1一般要求····································································,·····1

2.2电击危险防护··················,···································……,..·········.···········……,..……2

2.3机械危险防护·····,·························,····························.····················……2

2.4电气联接和机械联接·················,,,,···················,,,,,,···..·.,.…,,,,,,…2

2.5运行危险防护······,,,·························,,,··························,·············,,·················‘··…3

2.6电源控制及其危险防护························,······································.······.·……3

2.7标志·····‘··················································,·················································……3

3检验······】·。·····,·,,,,‘·····,··‘····,·,,,,···‘·····,···‘·‘····,,,,,,··‘····,·,·········,,,,,··…3

3.1检验项目········································,·························································,···……3

3.2检验规则‘·······,,····················································,·,················‘··········,··…3

3.3检验报告··········,,···········,,············,,············,,,···。·······,······················……,,,,,,……4

4实施与监督·························,····························,···············································……4

5法律责任······································································································……4

附录A(规范性附录)符合性标准·········,·············,·,·····“·······……,,.,……,,...……,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术语和定义···········,,,··········,·,···············.··.··……,,,,二,11

GB19517-2004

月IJ吕

本技术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各类电气产品的专业安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并应将技术规范中的必备

安全要素,结合各类电气产品的特性补充相应数据、规定和专用要求。

列人《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录A中的标准是满足电气设备必备安全要素的、不注日期的

各专业产品的符合性标准,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直属工作组归口。

本技术规范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桂林电器

科学研究所、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西安电力电子研究所、许昌继电器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锋、方晓燕、李邦协、陈昆、刘霜秋、杨启明、刘世昌、王学林、刘江、

季慧玉、罗怀平、包革、刘文、蔚红旗、赖静、项雅丽、欧惠安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CR19517-2004

引言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分的制定是为了期望在人、环境和产品之间的安全总水平得到最佳平

衡,使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最大程度减少对生命、健康和财产损害的风险,并达到可接受

的水平.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了电气设备共性安全要求,具体产品安全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两者配合使用。

本技术规范由必备安全要素为技术主体的正文和列有各类符合性标准的规范性附录A构成,其正

文与规范性附录A的关系是要求与符合、被认可的关系

导电材料、绝缘材料、软电缆、软线等电下材料是安全必备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符合上述规定的

电上材料标准也列入规范性附录A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仅提出安全必备要素中的数据、限值或允许值、技术要求及防范措施

等共性的原则要求,而具体详尽的要求和措施在列人规范性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准中补充、完善

必备安全要素中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方法由列人规范性附录A中的符合性标准规定。

根据实际需求,只要科学、适当、合理,规范性附录A中列人的符合性标准可以增减,符合性标准在

不降低产品安全的总体水平条件下,不一定全部满足本技术规范所有必备安全要素,可以增补、修改

GB19517-2004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50V至1500V及直流电压75V-1500V之间的各类电气设备

这些电气设备包括:

—由非专业人员按设计用途使用,接触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

—按其结构类型或功能应用于电气作业场或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主要或完全由专业或受过初级

训练人员操作的电气设备。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技术规范。出口产品可依

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1.3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的共性安全技术要求。用作:

—各类电气产品安全技术内容的结构基础;

—对无专业安全标准的电气产品,初步评价其安全水平;

—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技术基础。

1.4若其他法律、法规对电气设备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求,则电气设备也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本技术规范规定的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在电气设备的专业标准中具体化,并通过相应的论证、

验证,补充技术数据加以规定。

1.5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

—不适用于电气设备的材料和辅助材料;

—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级产品;

—用于医疗目的的电气设备;

—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电梯;

—电栅栏激发器;

—船舶、飞行器和铁路等特殊电气设备。

1.6本技术规范指的“危险”不包括由于不恰当的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以及未按设计用

途使用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

安全技术要求

2.1一般要求

2.1.1电气设备必须按本技术规范制造,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保证安全,不应发生危险。

电气设备采用的安全技术按直接安全技术、间接安全技术、提示性安全技术的顺序实现。

2.1.2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应保证产品有最大可能的安全性,按电击防护的方法,可设计制造成:

—。类电气设备;

—I类电气设备;

—n类电气设备;

—m类电气设备。

2.1.3电气设备在使用时可采用专门的、与电气设备的特性和功能无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对使用

者或第三者都能达到结果一样和必要的安全,则允许个别措施与本技术规范的规定有所不同。

2.1.4电气设备在按设计用途使用时遇到特殊环境或运行条件,则在特殊条件下也必须符合本技术

1

GB19517-2004

规范。

2.1.5电气设备必须承受预见会出现的诸如静态或动态负载、液体或气体作用、热或特殊气候等引起

危险的物理和化学作用,不造成危险。

2.7.6电气设备上必须防止危险的静电积聚,或采取专门安全技术手段使其无危害或释放。

2.1.7电气设备使用的燃料和工作介质不能有有害影响,设计时必须使其内部或周围聚集的外溢燃料

量不能达到危险的程度

2.1.8制造电气设备时,只允许使用能够承受在按设计用途使用时所出现的如老化、腐蚀、气体、辐射

等物理和化学影响的材料。

2.1.9电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人类工效学的结构、减轻劳动强度和便于使用,使之能预防危险。

2.2电击危险防护

可以采用绝缘保护技术,直接接触保护技术、间接接触保护技术等对电气设备按设计用途使用时由

于电能直接作用而造成的危险提供足够的保护。

2.2.1为保证正常运行和防止由于电流的直接作用造成的危险,电气设备必须有足够的绝缘电阻、介

质强度、耐热能力、防潮湿、防污秽、阻燃性、抗漏电起痕性等电气绝缘性能。

2.2.2在基本绝缘损坏时,有可能产生故障接触电压的危险,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应单独考核。

2.2.3为防止意外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