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220-2023 工业化建筑建造规程
DB4401/T 220-2023 Industrialized building construction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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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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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陈敏毅、张静雯、邓一荣、王柳玲、谭海剑、刘丽丽、李志鹏、杨巧玲、廖高明、周卫霞、谢玉蓉、钟名誉、杨慧慧、李韦钰、李怡辰。
- 出版信息:
- 页数:4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40.20
CCSP01
DB4401
广州市地方标准
DB4401/T220-2023
工业化建筑建造规程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ofindustrializedbuilding
2023-06-10发布2023-07-10实施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1/T220-2023
目 次
前 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规定............................................................................3
5项目策划............................................................................4
5.1一般规定........................................................................4
5.2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及选用..........................................................4
5.3项目实施策划....................................................................4
5.4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管..............................................................5
6设计................................................................................5
6.1一般规定........................................................................5
6.2系统集成设计....................................................................6
6.3结构系统.......................................................................12
6.4围护系统.......................................................................14
6.5机电设备系统...................................................................16
6.6内装系统.......................................................................19
7生产与运输.........................................................................21
7.1一般规定.......................................................................22
7.2构件生产.......................................................................22
7.3构件堆放与运输.................................................................27
7.4构件质量验收...................................................................29
8施工与验收.........................................................................31
8.1一般规定.......................................................................31
8.2施工组织和管理.................................................................31
8.3施工工艺及工装.................................................................31
8.4施工质量管控...................................................................36
8.5施工验收.......................................................................36
9新技术应用.........................................................................37
9.1一般规定.......................................................................37
9.2设计...........................................................................37
9.3生产...........................................................................38
9.4施工...........................................................................38
附录A(资料性)各阶段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深度要求..................................40
I
DB4401/T220-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绿色建筑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建远建筑装配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建筑湾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友砼结构构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浩文、王保森、周子璐、李文、马震聪、王帆、杜娟、丁利、徐光苗、梁勇、
曾熠宇、林林、吴瑞卿、牛喜山、常煜、李东旭、桂峥嵘、纪波、牛海峰、钟志锋、罗志锋、王松帆、
邹展宇、王华林、黄健、王晓亮、陈卫彬、赖海灵、孙清臣、林方、田启祥、梁森、林春健、钟文深、
蒋克柱、郑焕奇、王恩伟、李丹、林小海、李兵、邱圳楷、曹志威、韩丰城、张亚飞、张俊生、李鑫、
易超、李惠娇、黄纪文。
III
DB4401/T220-2023
工业化建筑建造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化建筑建造的基本规定、项目策划、设计、生产与运输、施工与验收、新技术应
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居住及公共建筑的工业化建造的策划、设计、生产、施工及新技术应用,其它
建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的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5762蒸压加气混凝土板
GB/T50002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50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0358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T5123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DB4401
GB51249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JG/T183住宅整体卫浴间
JG/T184住宅整体厨房
JG/T398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JG/T408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JGJ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T17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5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JGJ/T110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126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157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251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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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283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298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355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JGJ/T4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标准
JGJ/T445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91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DBJ/T15-9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DBJ/T15-159建筑废弃物再生集料应用技术规范
DBJ/T15-17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T15-203笼模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DBJ/T15-210装配整体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
DB4401/T9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技术规范
DB4401/T16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化建筑industrializedbuilding
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机械化建造、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应用为主要特征
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注1:工业化建筑主要是指运用现代工业化的设计方法、组织实施方式和生产手段,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
各生产要素开展技术集成和系统整合,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机械化建造、一体化装修
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
3.2
建筑系统集成integrationofbuildingsystem
以工业化建造方式为基础,统筹策划、设计、生产和施工等,实现结构系统、围护系统、设备与管
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过程。
3.3
集成设计integrateddesign
结构系统、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一体化设计。
3.4
协同设计collaborativedesign
工业化建筑设计中通过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专业相互配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满足建筑设
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要求的一体化设计。
3.5
结构系统structuresystem
由结构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以承受或传递荷载作用的整体。
3.6
围护系统envelopesystem
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组合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内外环境的部品部件的整
体。
3.7
设备与管线系统facilityandpipelinesystem
由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组合而成,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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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3.8
内装系统interiordecorationsystem
由楼地面、墙面、轻质隔墙、吊顶、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组合而成,满足建筑空间使用要求的
整体。
3.9
部件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3.10
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
能单元的统称。
3.11
装配式内装修interiorassembleddecoration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
3.12
模数协调modularcoordination
以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实现尺寸及安装位置协调的方法和过程。
3.13
尺寸协调sizecoordination
在遵循模数协调的基础上,实现设计与安装之间尺寸配合的方法和过程。
注2:模数协调的对象是模数,通过协调使建筑各系统模数匹配,对应选取工业化、标准化的部品、部件;尺寸协
调的对象为尺寸,存在于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安装过程中。接口尺寸是模数协调与尺寸协调的结果。
4基本规定
4.1工业化建筑应满足地方装配式建筑政策要求,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4.2工业化建筑应满足国家、地方绿色建筑政策要求,宜采用有绿色建材认证的部品部件,并满足绿
色施工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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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工业化建筑建造应进行整体策划,并对其组织管理模式、技术选型、易建性和技术经济可行性进
行评估。工业化建筑的整体策划,应对组织管理模式、计价方式、支付条件等予以明确,对技术经济性、
建筑方案选择等进行综合评估,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方案。
注:策划内容包括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信息化管理、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等主要环节。
4.4工业化建筑应根据岭南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和地方传统特色进行规划与建筑设计,并应用低碳节
能技术。
4.5工业化建筑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使用功能选用适宜的工业化建筑技术体系,同时在通用化、模数化、
标准化的基础上,实现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和系列化,满足建筑形式的需要。
4.6部品部件的生产加工应采用标准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提高模具标准化程度,实现系列化的部
品部件,满足规模化、自动化、智能化的要求。
4.7工业化建筑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和内装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方案,并应采用
工具化、智能化施工装备,提高施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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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工业化建筑建造宜采用数字化设计、智能工厂、智慧工地等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信息化管
理。预制构件及部品部件应利用数字化技术,建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宜应用三维数字化技术进行施工
模拟建造,促进工业化建筑建造的数字化升级。
5项目策划
5.1一般规定
5.1.1工业化建筑应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综合运用工业化思维、工业化设计理念、生产工艺、施
工安装等多专业领域的技术支撑手段,根据协同原则,不断迭代优化建筑产品及服务。
5.1.2工业化建筑应在建造项目初始阶段开展项目策划,并通过策划活动细化和深化项目目标,形成
项目管理和实施计划。项目策划成果中应包含对项目的资源配置、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重点内容。
5.1.3项目策划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分析项目风险,明确
项目管理目标,确定项目各项原则、措施和进程。
5.1.4项目策划范围应包含项目全生命周期,并涵盖项目活动全过程所涉及的全要素。
5.2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及选用
5.2.1对功能、建造标准、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及建造成本具有较大确定性的项目,应采用本标准
规定的项目招标管理模式。
注: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学校部分功能性教育、生活配套设施等。
5.2.2工业化建筑建造组织管理模式应从设计、施工一体化建造为出发点,以提高品质、控制工期及
降低建造成本为目的,促使设计、施工为利益相关方,并应采取以下两类模式:
a)从方案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模式;此模式依据项目策划要点,建设单位制定项目交
付标准和总投资限额,在立项后启动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依照标准和投资控制要求,组织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与其对应的报价清单,实行总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干
和固定下浮率相结合的计价方式。
b)从施工图到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此模式从概算批复后启动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依照方案
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相应施工图设计及相应计价清单、实行总价包干(地下室以上部
分)和综合单价包干(基础部分)相结合的计价方式,依据前期方案设计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
生产加工、采购、施工的实施全过程,建设单位宜同时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5.2.3工程总承包项目应根据招标阶段、建筑类型等,选择相适应的一种或多种计价方式组合的形式。
可选用的计价方式有:总价包干(固定总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固定下浮率、工程量清单报价(固
定综合单价)等。
5.3项目实施策划
5.3.1工业化建筑建造总承包项目策划应符合合同要求,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全生命周
期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要求。
5.3.2工业化建筑建造总承包项目策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明确用工业化思维进行设计、施工的原则;
b)明确项目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目标并制定相关管理程序;
c)明确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d)制定工业化建筑设计计划;
e)制定资源配置计划;
f)制定部品部件制作、运输、安装计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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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制定项目协调程序,做好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策划;
h)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i)制定分包计划。
5.3.3项目策划由总承包(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管理团队组织,设计、技术、成本及供应等参与方
共同编制,并在项目中标后报建设单位及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或监理备案。
5.3.4工业化建筑建造项目管理计划应结合项目合同、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方的要求、项目条件和实
施情况、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信息、相关市场信息等资料统筹编制。
5.3.5工业化建筑建造项目管理计划应符合现行GB/T50358的有关规定,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
范围、项目管理目标、项目实施条件分析、项目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项目实施基本原则、
项目协调程序、项目资源配置计划、项目风险分析和对策、合同管理等。
5.3.6工业化建筑建造项目管理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并由相关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人审批。
5.3.7工业化建筑建造项目实施计划应结合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合同、项目图
纸等基础资料统筹编制。
5.3.8工业化建筑建造项目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工业化建筑深化
设计、预制构件及内装部品的生产、运输和吊装安装、项目初步进度计划、场地平面布置等。
5.3.9工业化建筑建造项目实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编制,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
5.4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管
5.4.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负责项目决策指挥、协调调度、交付实施和考核反馈工
作。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代表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促落实。建设单位宜聘请第三方巡查单
位负责质量、安全的监督考核工作。
5.4.2报批报建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督配合。
5.4.3工业化建造项目参与单位全过程实施监管分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设单位进行统筹协调;
b)设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c)监理单位负责工业化生产施工的验收;
d)部品部件供应单位负责生产与优化;
e)施工单位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f)全过程实施监管应形成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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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计
6.1一般规定
6.1.1工业化建筑应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以整体项目为对象、以工业化思维为核心进行技术专项策划,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专项策划报告应包括模数协调、尺寸协调、标准化设计、技术选型、标准化部品部件选型等;
b)应建立相关各方协同参与的设计技术选型与定案机制,分系统进行设计技术选型,所选用技术
之间应相互匹配,并均应与项目目标保持一致。
c)工业化建筑技术选型要以实现项目目标为导向,应避免脱离项目目标和以实现装配率指标目标
为导向。
6.1.2工业化建筑宜按集成设计原则实施正向BIM数字化设计,将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
电气、智能化、燃气及内装等各专业之间进行协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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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工业化建筑设计宜建立信息化协同平台,采取统一制图规则、统一部品部件名称、统一编码规
则,满足全专业共享数据信息要求,实现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6.1.4工业化建筑各系统部件应遵循“大尺寸、密拼缝、少拼缝、少支撑、免支模、免抹灰、少焊接”
原则开展标准化设计。
6.1.5工业化建筑设计成果应能发挥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等工业化建筑优势,体现工业化建筑品
质特点。
6.1.6工业化建筑设计宜侧重体现岭南建筑特色,应在标准化设计、技术选型、技术定案等关键环节
与生产制造、运输存放、施工安装等因素实现一体化协同,综合项目工期、质量、成本目标,满足节能、
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相关要求。
6.1.7工业化建筑结构、围护、机电设备系统、内装四大系统及防水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1中
要求。
表1设计使用年限
类别使用年限
主体结构系统不低于50年
围护墙体不低于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围护系统外保温系统不低于25年
外门窗系统不低于20年
机电设备系统不低于15年
内装系统不低于25年
屋顶防水不低于20年
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不低于15年
地下工程防水不低于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6.1.8工业化建筑建造项目中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计文件涉及工业化建筑的专业,其设计说明或设计图纸应清晰表达与项目相关的工业化建筑
评价指标计算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构造做法等内容;
b)设计文件中应编制工业化建筑评价指标计算内容,其评价指标得分项均应在各专业施工图中逐
项落实,并提供评价指标的相关计算书;
c)工业化建筑深化设计应包括预制构件加工图、装配图和安装图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单位应编
制与预制构件相关的生产、运输和安装专项方案,并应进行预制构件临时状态的受力和变形验
算;
d)工业化建筑深化设计应列明与装配技术指标相关的评价项,并注明选用评价项的范围、做法、
数量,未经许可,深化设计不应降低工程的装配率。
6.2系统集成设计
6.2.1基本要求
6.2.1.1工业化建筑设计应立足于服务工程建造全过程,充分体现系统性和集成性基本要求,以完整
的建筑产品为对象,通过系统集成的方法,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可持续发展。
6.2.1.2工业化建筑设计应充分体现系统性基本要求,以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考虑结构、围护、机电
设备和内装四大系统内部及系统间的协调,遵循“建筑、结构、机电、装修一体化”和“设计、生产、
建造一体化”原则进行标准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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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工业化建筑设计应根据模数协调的原则进行协同设计,应实现结构系统、围护系统、机电设
备系统及内装系统之间的模数协调与尺寸协调,应实现设计与生产安装之间的尺寸配合,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a)工业化建筑进行模数协调时,应采用部品部件的标志尺寸作为协调尺寸,标志尺寸宜选用本标
准规定的优先尺寸;
b)工业化建筑设计应明确部品部件的标志尺寸、加工尺寸、允许尺寸偏差等关键数据,根据部品
部件接口性能、形式要求优先选择标准化、通用接口尺寸,以实现通用性、互换性;
c)部品部件宜在满足受力合理、生产简单、尺寸标准和减少种类等需求的前提下实现其通用性和
互换性;
d)建筑设计确定功能空间尺寸应与结构、机电、内装修等专业相关部品部件的选型相适应。
注1:模数的目的是标准化。工业化建筑设计中应协调四大系统的模数关系,保持模数网格之间的匹配,减少建筑
垃圾,减少二次加工量,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注2:如工业化住宅中结构系统选用2M模数网格、结构墙厚为200mm时,功能空间模数为2M,对应内装系统宜优选
2M的部品;当结构系统采用3M模数网格、结构墙厚为300mm时,对应的功能空间为3M,对应内装系统宜优选
3M的部品。
注3:当一个系统选定模数后,就通过使用模数网格的方式实现应用。通过合理设置网格中断区来实现尺寸之间的
协调。
注4:与模数相关的协调工作称为模数协调。与尺寸相关的协调工作称为尺寸协调。是一个协商、调整并最后确定
最优模数和尺寸的过程。
6.2.1.4工业化建筑各系统及部品部件之间的接口设计应采用标准化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接口性能应满足建筑性能目标要求;
b)接口尺寸应考虑部品部件的制作公差、安装顺序和安装公差的影响,应具备容差的能力;
c)后期可替换的部品部件,其接口宜符合可逆安装的要求。
6.2.1.5工业化建筑设计应进行标准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优先设计方正灵活的大空间,实现功能空间、立面设计和部品部件的模块化、标准化,布满
模数部品的功能空间模数宜与选用的模数部品模数保持一致;
b)标准化设计应保证部品部件的类型、性能、规格、质量、所用原材料、工艺工法和检验方法的
统一;
c)工业化建筑应采用平面、立面、构件、部品标准化设计方法。
注5:工业化建筑平面功能空间标准化、立面形态的标准化是为最终实现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减少乃至不需要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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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的二次加工。另外提升工业化建筑实施效率的重要途径是部品部件的数量尽量的少,由此可减少现场工
序,加快施工进度。以上均须要以平面方正、布置灵活的大空间设计来作为基础。
6.2.2平面标准化设计
6.2.2.1平面标准化设计应结合模数协调、模块组合等方法进行全专业协同设计,实现规则引导下模
块的标准化、系列化,最终实现模块组合的多样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制定模块标准,建筑、结构协同,并应根据需要确定最优空间尺寸;
b)应协同生产、施工,确定模块变化规则,实现模块的系列化;
c)应根据模块变化规则设计出适合功能需要的标准模块;
d)应以经济性、适用性、高品质为目标,制定模块组合规则,将标准模块多样化组合为不同楼栋
的标准层平面,并应用楼栋平面进行规划总平面组合设计。
6.2.2.2平面标准化设计宜采用优先尺寸或可选尺寸实现建筑主体结构和建筑内装修之间的整体协
调,同时实现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安装工序中标志尺寸、制作尺寸和实际尺寸之间的尺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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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3工业化住宅建筑平面标准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业化住宅建筑宜采用模数网格进行设计,以满足住宅平面功能布局的灵活性与部品部件间的
尺寸协调,工业化住宅建筑适用的优先尺寸和可选尺寸可按表2取值;
表2工业化住宅建筑适用的优先尺寸和可选尺寸单位为mm
类型建筑基础尺寸预制墙板尺寸预制楼板尺寸门洞尺寸窗洞尺寸内隔墙尺寸
部位开间进深层高厚度长度高度宽度厚度宽度高度宽度高度厚度长度高度
优先尺寸2M2MlMlM2MlM2M0.2M2MlM2MlMlM2MlM
可选尺寸1M1M0.5M0.5M1M0.5M1M0.1M1M0.5M1M0.5M0.2MlM0.2M
注1:表中M为模数(下同)。
注2:楼板厚度的优先尺寸序列为120mm、140mm、150mm、160mm、180mm。
注3:内隔墙厚度优先尺寸为100mm、120mm、150mm、180mm、200mm,高度与楼板的模数数列相关。
b)工业化住宅建筑外门窗洞口的优先尺寸可取JGJ/T445的推荐尺寸,见表3;
表3工业化住宅外门窗洞口优先尺寸单位为mm
项目优先尺寸
宽度900、1000、1200、1500、1800
外门
高度2100、2200、2300、2400
宽度600、900、1200、1500、1800、2100、2400
外窗
高度1400、1500、1600、1800、2100、2400
c)工业化住宅建筑平面标准化设计应以住宅套型为最小单位,划分基本模块并进行标准化设计,
形成系列化的若干套型模块;
d)工业化住宅楼栋单元可由标准套型模块和可变模块排列组合而成,应以满足住宅功能需求为目
的,将各种类型模块组合成多样化的住宅楼栋;
e)工业化住宅套型模块宜具有可分解、可组合、可互换的功能,满足模数协调要求的同时,宜采
用标准化和通用化构件部品,为主体构件和内装部品尺寸协调、工厂生产和装配式施工创造条
件。
6.2.2.4工业化公共建筑平面标准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根据建筑功能所需空间尺寸选型适宜的结构体系,并应根据所选结构体系确定结构构件标准
尺寸;
b)应依据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尺寸确定平面轴网尺寸模数实现结构系统、围护系统、机电设备
系统和内装系统的尺寸协调。
6.2.2.5工业化住宅建筑套型模块中所包含的卫生间模块中,套型内部空间隔墙宜为非承重墙。卫生
间模块应包括入厕、洗浴、盥洗、收纳等功能,应根据套型定位及一般使用频率和生活习惯进行合理布
局,其布局模式及尺寸宜符合JG/T183的规定,并符合当地居住者使用习惯。卫生间尚应符合下列规
定:
a)独立卫生间宜采用分离式布局;
b)卫生间宜采用不降板的同层排水设计。
6.2.2.6工业化住宅建筑套型模块包括的厨房模块与其它套内空间隔墙间宜采用非承重墙。厨房模块
应包括收纳、洗涤、操作、烹饪等功能,冰箱、电器等设施根据套型定位合理布局。厨房常用布局模式
及尺寸宜符合JG/T184的规定,并符合当地居住者使用习惯。厨房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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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厨房模块宜配合生活阳台灵活布局;
b)管道井应集中布置并预留检修口,同时管井宜与主体结构分离设计。
6.2.2.7工业化住宅建筑厨房、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给排水竖向立管宜布置于主体结构外,并宜与结构
分离,竖向立管宜通过每层挑板并结合装饰百叶等进行遮蔽美化。
6.2.2.8工业化住宅建筑阳台模块宜结合客厅开间尺寸进行设计,开敞式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用适宜的防水与排水做法,并在与室内开口部位形成可靠的构造连接;
b)开敞阳台宜结合空调板进行标准化设计,应能实现整体生产与装配,并满足利于立面标准化的
设计要求。
6.2.3立面标准化设计
6.2.3.1外墙、阳台、空调机板等构件和门窗、栏杆、遮阳、百叶等部件宜运用模数协调原则进行标
准化设计,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模块,模块之间可通过色彩变化,肌理变化,光影变化,组合变化,
结合构件本身的造型设计,实现立面标准化与多样化的有机统一。
6.2.3.2工业化建筑立面应遵循集成设计理念来实现立面形式的标准化与多样化的统一,外墙集成设
计方法实现立面多样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通过飘窗、虚实、比例以及窗框分格形式等变化产生一定的灵活性,其中建筑外墙装饰构件
宜结合外墙板整体设计,独立的装饰构件与外墙板连接处的构造,应满足安全、防水及热工设
计等的要求;
b)宜合理利用外墙预制板、外门窗、幕墙、阳台板、空调板、遮阳设施等标准化部品部件通过多
样化的组合与韵律控制的方法形成有秩序的变化和有规律的重复,实现韵律美感,可结合装饰
构件色彩、光影、质感、纹理、凹凸等因素设计立面的个性化、多样化;
c)宜建立与材料特性和建筑特色相适应的立面美学体系,通过统筹外墙的色彩、光影、质感、纹
理、组合及建构方式和叠合顺序等“集成要素”进行再创作,设计多样化的立面形式。
6.2.3.3工业化建筑立面可通过饰面多样实现标准化与多样化的统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预制外墙板的饰面宜采用装饰混凝土、涂料、面砖、石材等耐久、不易污染,且高耐久性和耐
候性的建筑材料,同时考虑外立面分格、饰面颜色与材料质感等细部设计要求,体现工业化建
筑立面造型的特点;
b)宜通过预制外墙板不同饰面材料(装饰混凝土、清水混凝土、不同肌理的涂料、面砖、干挂石
材或石材反打)的不同肌理与色彩变化和不同外墙构件的灵活组合、基本装饰部品可变组合,
实现符合建筑审美原则和地域性建筑特征的立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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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4在满足采光、通风、窗墙比等指标的设计逻辑控制下,工业化建筑立面可通过立面分格和门
窗的排列组合实现多样化。可通过调节立面分格、门窗尺寸、饰面颜色、排列方式、韵律特征,呈现标
准化、多样化的立面设计。
6.2.3.5工业化建筑预制外墙板之间、板与主体结构、板与板之间接口做法应实现标准化,立面板缝
尺寸应实现标准化。
6.2.4构件标准化设计
6.2.4.1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的标准化设计应充分考虑预制构件生产工艺、模板利用,依据少规格、
多组合的原则进行构件和部品的组合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宜通过户型模块标准化设计以减少预制构件规格,提高构件标准化程度,并可基于模数化延展
理念进行预制构件系列化设计,提高预制构件的通用性;
b)构件基本规格宜选用大尺寸规格,并提高重复率,便于工厂大规模生产;
c)构件尺寸需要变化时,宜实现构件尺寸系列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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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现浇节点宜实现标准化;
e)竖向非承重部分的外墙宜通过结构优化设计,结合生产工艺将其做成标准件、通用件,并宜避
免二次砌筑、抹灰;
f)构件应根据模数化延展设计原则形成系列构件,并可通过可变模板技术实现构件产品的系列
化,工业化住宅建筑常用构件延展设计原则及其模数协调常用尺寸可按表4取值;
表4构件常用尺寸系列
构件种类优先模数最小尺寸(mm)可变尺寸系列(mm)
预制外墙板(高度)1M20002000~3200
预制外墙板(长度)1M10001000~6600
预制内墙板(高度)0.5M20002000~3050
预制内墙板(长度)1M10001000~6000
板式预制阳台(宽度)2M700900、1100、1300、1500
预制楼梯(宽度)1M12001500、1800
叠合楼板(宽度)0.5M12001200~3300
g)阳台、飘窗、楼梯梯段等预制构件,应确定优选模数形成定型的通用构件产品,可结合部分“非
标”产品进行模块化组合,在保证标准化设计的同时满足多样化设计需求。
6.2.4.2构件连接区域应以模数协调、最大公约数原理为依据,并应结合结构的平面尺寸、构件模数
尺寸的要求,综合分析规范要求的最小现浇段长度、现浇段铝模的模数、相连构件的标准化等因素对现
浇节点进行标准化设计。
6.2.4.3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确定制作尺寸时应在标志尺寸的基础上考虑其边界条件、制作和安装公差及其接口的性能和
净距,对标志尺寸进行适量的扣减,并应实现预制构件在制作与安装过程尺寸的协调;
b)构件的制作公差、安装公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构件连接节点和接口应进行标准
化设计,形式及尺寸设计要点可参考JGJ/T445相关规定;
c)应利用基于BIM的参数化设计技术,实现构件的外观、钢筋笼、模具一体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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