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23/T 384-2023 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范

DB6523/T 384-2023 Standard for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Surface Water Monitoring Facilitie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523/T 384-2023
标准类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8-18
实施日期
2023-09-01
发布单位/组织
昌吉回族自治州
归口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任务、地表水监测点、数据档案管理和监督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北京润华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桥、武刚、周为民、万冬平、王小刚、刘杰、王玉红、加如拉、高洁、吴岩峰、朱伟。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CCSP98

6523

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标准

DB6523/T384—2023

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范

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surfacewatermeteringand

monitoringfacilities

2023-08-18发布2023-09-01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523/T38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北京润华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桥、武刚、周为民、万冬平、王小刚、刘杰、王玉红、加如拉、高洁、吴岩

峰、朱伟。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昌吉市建设路460号)、昌吉回族

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昌吉市建设路460号)、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

康西路交汇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联系电话:0994-2345036;传真:0994-2345036;邮政编码:831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94-2338840;传真:0994-2338840;邮政编码:831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4-2329097;传真:0994-2381050;邮政编码:831199。

I

DB6523/T384—2023

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任务、地表水监测点、数据档案管理和监督管理

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4405.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第1部分:规范

GB/T28714—2012取水计量技术导则

JJG1030超声流量计检定规程

JJG1033电磁流量计检定规程

SL651—2014水文监测数据传输规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表水监测设施surfacewatermonitoringequipment

对地表水的水量进行监测的设施。

注:地表水计量监测主要包括水位计、流量计、量水堰、视频监控设备、数据采集和遥测终端(RTU)、供电设备

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2

管理机构managementagency

负责计量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昌吉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3

运行维护operationandmaintenance

运行维护单位对辖区运行的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设备系统运行正常,确保计量准确

的过程。

3.4

运行维护单位operationandmaintenanceunit

负责对地表水计量监测设施故障排除、保养、维修(护)、软件升级等运行维护的企事业单位。

3.5

上线率on-linerate

某周期内上线的监测点数与应上线的监测点数之比。

1

DB6523/T384—2023

3.6

报送率reportingrate

某周期内已上报监测数据的监测点数与应报监测点数之比。

3.7

完整率integrityrate

某周期内上报监测数据的记录数与应报监测点数乘以24之比。

注:24表示每天每个监测点应上报24条监测数据,即每小时上报一笔监测数据。

3.8

及时率timelinessrate

每日每次报送时间不超过正负15min的监测记录数与监测点数乘以24之比。

注:24表示每天每个监测点上报24条监测数据,即每小时上报一笔监测数据。

3.9

故障恢复时间failurerecoverytime

从故障发生至故障解决或采取临时措施解决所花费的时间。

3.10

一般故障generalfault

站点设备性能异常、数据异常、工作状态异常但不影响站点设备工作。

3.11

重大故障majorfailure

站点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数据不能采集或传输。

3.12

灌溉期irrigationperiod

每年的3月至11月。

4基本任务

根据GB/T24405.1的相关规定,运行维护基本任务包括:

a)保障地表水监测设施结构完整、牢固可靠、安全运行;

b)保障地表水监测设施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c)保障地表水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d)保证运行服务质量达到管理机构和用户的需求;

e)加强监测设施的预检预修,排除各类隐患故障;

f)保证监测系统数据的上报率和准确率;

g)建立计量设施监测点的档案(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数,主要包括:站点名称及编号、

RTU编号、IP及端口号、物联网卡号及缴费时间、站点坐标、设备类型、测量断面类型、断

面参数等。

5地表水监测点

5.1运行维护对象

地表水监测设备设施包括:

2

DB6523/T384—2023

a)明渠(河道)监测点设施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浮子水位计、超声波水位计、雷达水位计、

压力式水位计、电子水尺、雷达流量计、明渠流量计、流速仪及视频监控设备)、遥测终端

(RTU)、供电设备(蓄电池、太阳能板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仪器安装基础、支架、水尺、

测井及蓄电池井、避雷装置等);

b)管道监测点设施主要包括:监测仪器(管道流量计、压力传感器、遥测终端(RTU)、供电设

备(市电及太阳能供电设备等)以及其他辅助设施(仪器安装基础、支架、仪器井、避雷装

置等)。

5.2一般要求

5.2.1监测点外观检查

5.2.1.1监测设施、终端箱体以及支架外观良好、箱体及支架安装牢固,无松动,高架、旁升设备无

晃动,表面无严重脱漆、无锈蚀,无严重变形、裂纹等现象,箱体封闭良好,无进水现象。

5.2.1.2保证监测设施可视仪表所显示的所有信息应清晰、完整、准确。

5.2.1.3保证监测设施的读数显示功能正常,无妨碍读数产生歧义的现象。

5.2.2监测设备检查

5.2.2.1数据采集设施

地表水监测设施应按下列要求检查:

a)地表水监测设备流量计、流速仪、水位计等设备的探头应定期清理,表面清洁无污染物,线

缆连接正常,无松动、缺损、老化等现象,传感器参数设置准确;

b)管道流量计安装稳定牢固,线缆连接正常,紧固件无松动、缺损、老化等现象,传感器参数

设置准确;

c)确保仪表显示及功能正常,仪表按键和按钮可正常切换使用,如能正常切换显示瞬时流速、

累计水量等内容。

5.2.2.2数据传输及存储设备

应满足以下要求:

a)数据传输应满足SL651—2014的规定;

b)遥测终端(RTU)应有整洁的运行环境,设备周围、卡槽内无杂物及灰尘,各类线缆连接情

况良好,各类板卡、器件运行正常,数据存储、报送正常;

c)无线通讯设备与终端连接良好,信号正常,信号天线周围的环境无遮挡、无屏蔽,数据报送

正常;

d)供电线路与数据传输线路不并行,抗干扰防护措施完好,接头插件无老化或锈蚀。

5.2.2.3辅助设施

应满足以下要求:

a)供电设备的电源线缆应连接良好,有市电供电的,确保市电稳定;

b)太阳能板应表面清洁无杂草或树枝遮挡,无破损现象;

c)蓄电池运行状态良好,电池无鼓胀、变形、漏液等现象;

d)保证设备与人工接地体可靠连接;

e)地表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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