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T 0034-2012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WW/T 0034-2012 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Code

行业标准-文物保护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5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W/T 0034-2012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文物保护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12-07-31
实施日期
2012-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文物局
归口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
起草人:
牛宁、孙红梅、郭绍卿、高中明、薛俊卿、杜文厚、李守业
出版信息:
页数:5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A16

备案号:37258-2012WW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

WW/T0034—2012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Thecodeofconstructionsupervisionforancientarchitectureconservationprojects

(报批稿)

2012-07-31发布2012-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发布

WW/T0034—2012

目次

前言III

引言Ⅴ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监理工作的一般规定2

3.1监理单位的确定和监理工作依据2

3.2工程施工监理阶段的划分与工作内容2

3.3监理组织与监理人员3

3.4监理人员的职责3

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

4.1监理规划5

4.2监理实施细则5

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6

5.1施工前监理的工作准备6

5.2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理6

5.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6

6施工阶段的监理6

6.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的一般规定7

6.2拆卸工序的监理7

6.3修缮工序的监理8

6.4异地迁建工程的监理8

6.5归安工序的监理8

6.6工程质量的控制9

6.7工程进度的控制10

6.8工程费用的控制10

6.9费用索赔11

7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11

7.1工程初步验收11

7.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2

7.3竣工验收12

8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12

8.1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12

8.2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内容12

8.3工程质量缺陷责任划分12

9施工安全的监理12

9.1安全组织与安全制度12

I

WW/T0034—2012

9.2施工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12

9.3重要阶段与部位的安全监理12

9.4安全工作的交接班制度12

9.5文物消防安全13

10工程暂停与变更13

10.1工程暂停及复工13

10.2工程变更的监理13

10.3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14

10.4合同争议处理14

11工地会议与监理资料15

11.1工地会议的形式和内容15

11.2监理资料16

11.3资料整理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所用基本表格式18

附录B(规范性附录)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所用基本表格式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施工阶段业主、施工及监理单位通用的基本表格式43

参考文献48

II

WW/T003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东方文物建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宁、孙红梅、郭绍卿、高中明、薛俊卿、杜文厚、李守业。

III

WW/T0034—2012

引言

本标准是借鉴建设工程监理的经验,依据国家文物局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文

化遗产保护的特点,将监理制度引入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中,目的在于使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在科

学的、有序的监督管理下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提高文物保护质量,监督管理文物保护资金的合理使

用,有效地保护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保护行业通过建立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用于指

导古建筑保护工程全面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专业化监督管理,提高我国古建筑保护工程质量,确

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本标准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古建筑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与工作方式,共十一章,其中第5、

6、7、8、9、10、11章内容包括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验收阶段、工程保修

期阶段、施工安全、工程暂停与变更、工地会议与监理资料,是本标准的核心部分;另一部分为业主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各阶段所使用的表格。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的古建筑保护监理行业规范,有关规范细则和标准将在今后陆续制定和修订。

V

WW/T0034—2012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程序、内容、原则及职责,定义了古建筑保护工

程监理工作的各类术语,提供了适合监理工作各阶段常用表格。

本标准适用于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具有文物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

监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项目监理机构projectsupervisionunit

监理单位派驻文物保护工程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组织机构。

2.2

施工监理constructionsupervision

在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期阶段,对工程质

量、进度、费用控制、文物安全、信息收集进行监督和管理。

2.3

总监理工程师chiefsupervisionengineer

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

权,全面负责履行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2.4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authorizedrepresentativeofchiefsupervisionengineer

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代表总

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权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人员。

2.5

监理工程师supervisionengineer

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监理人员。

2.6

监理员supervisor

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资格证书,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

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2.7

旁站supervisioninsite

监理人员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督的监理行为。

2.8

巡视makeaninspection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经常性检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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