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824-2024 地质标本登记著录规范
DB34/T 4824-2024 Geological specimen registration standardization record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7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4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D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824—2024
地质标本登记著录规范
Specificationforgeologicalspecimensregistration
2024-07-30发布2024-08-30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DB34/T4824—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5登记...............................................................................2
6鉴定...............................................................................2
7入库与入账.........................................................................2
8编目...............................................................................3
9提用和归还.........................................................................3
10损坏处置与注销....................................................................4
附录A(资料性)《地质标本信息登记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5
附录B(资料性)《野外采集初鉴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8
附录C(资料性)《化石标本鉴定单》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10
附录D(资料性)《矿物、岩石、矿石标本鉴定单》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12
附录E(资料性)《征集标本入库单》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15
附录F(资料性)《地质标本账簿》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17
附录G(资料性)《地质标本编目卡》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19
附录H(资料性)《地质标本提用申请单》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22
附录I(资料性)《地质标本点交单》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24
附录J(资料性)《展览情况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26
附录K(资料性)《科普活动情况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28
附录L(资料性)《科学研究情况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30
附录M(资料性)《地质标本复制记录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32
附录N(资料性)《地质标本保护(修复)记录表》的信息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34
附录O(资料性)《地质标本损坏记录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36
附录P(资料性)《地质标本注销记录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38
参考文献.............................................................................40
I
DB34/T482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地质博物馆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
中心)、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安徽省地质资料馆)、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徽省
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晓宇、张晶晶、胡彬、于露、葛家昆、张广成、刘俊、方懿、左锐、王枫、
齐飞、徐艳艳、张蕾、张愉飞。
II
DB34/T4824—2024
地质标本登记著录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标本登记著录的内容、要求以及所需相关文档(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本文件适用于地质标本登记著录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958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7408.1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9649.9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第9部分:结晶学及矿物学
GB/T9649.10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第10部分:岩石学
GB/T9649.16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第16部分:矿床学
GB/T28226地名信息交换格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质标本geologicalspecimens
可用于研究、鉴定、展览、教育等方面工作的矿物、岩石、化石、矿石等实物。
地质标本登记著录geologicalspecimenregistration
对地质标本基本信息和管理信息进行登记的过程。
注1:地质标本基本信息是指标本本体信息,如名称、尺寸、数量、产地、时代层位等。
注2:地质标本管理信息是指在管理标本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如鉴定信息、研究信息、展览信息、科普活动信息等。
地质标本账簿geologicalspecimenaccount
记录地质标本的标本号、名称、类型、时代层位、产地、数量、尺寸等信息的账册。
地质标本编目geologicalspecimencatalog
对地质标本基本信息和管理信息进行归类、排序、形成目录索引的过程。
地质标本档案geologicalspecimenarchive
1
DB34/T4824—2024
地质标本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标本本体属性、保护与使用过程、档案管理和其他相关事项的历
史记录、历史账册等文字信息及电子信息。
4总体要求
地质标本管理工作中应建立账册,设专人管理,永久保存。
登记账册时应逐件、逐项登记,字迹工整清晰;如有订正,用红墨水划双线,由经办人在订正处
盖章。
标本实物应放置独立库房,设专人管理,库房环境应满足标本安全需求;管理标本库房人员不可
兼管标本账册。
地质标本登记著录工作应自标本征集之时起直至标本注销的全过程,完整、准确、有序地记录标
本基本信息、管理信息,包括登记、鉴定、入库、入账、编目、提用、归还、损坏处置、注销环节。
地质标本管理工作应建立管理制度,规定标本提用、归还等出入库情况应履行的流程和审批手续。
本规范中的时间填写应符合GB/T7408.1的要求,地点填写应符合GB/T28226的要求,地质标本
术语应符合GB/T9649.9、GB/T9649.10、GB/T9649.16的要求,地层及时代表示方法应符合GB/T958
的要求。
5登记
地质标本征集工作环节,应及时登记标本本体信息,登记内容包括征集方式、标本来源、登记日
期、登记号、登记名称、产地、数量、尺寸/质量、完残状况、现存放位置,并附标本图片或视频,登
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可参考附录A。
征集方式为采集时,除应登记标本本体信息,还应登记野外采集信息,包括野外编号、采集地点、
野外名称、时代层位、规格尺寸、描述、采集人、采集日期和野外特征照片或视频,登记著录文档及登
记项目参见附录B。
6鉴定
可由省级及以上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证书或意见,或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职称及以上)进行准确鉴定,登记著录标本鉴定信息;根据需要,同一件标本在管理、利用过程
中可进行多次鉴定;古生物标本相关研究论文,可作为标本鉴定单附件。
化石标本鉴定信息应登记著录标本号、登记号、原有名称、鉴定名称、拉丁学名、详细分类及分
级、产地、时代层位、尺寸、完残状况、鉴定描述、鉴定人(单位)、鉴定日期、标本照片或视频,登
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C。
矿物、岩石、矿石标本鉴定信息应登记著录标本号、登记号、原有名称、鉴定名称、英文名称、
类型、标本分类、产地、时代层位、尺寸或质量、完残状况、鉴定描述、鉴定人(单位)、鉴定日期、
标本照片或视频,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D。
7入库与入账
完成地质标本准确鉴定工作后,对确定征集并纳入长期保存的标本,应办理入库和入账手续。
2
DB34/T4824—2024
办理入库时应登记标本征集方式、标本来源、标本号、登记号、鉴定名称、类别、产地、数量、
尺寸或质量、完残状况、库存位置、入库点交人、入库点收人、入库审批人、入库日期,登记著录文档
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E。
办理入账手续时应登记账簿,包括标本号、标本名称、类型、时代层位、产地、数量、尺寸或质
量、征集方式、标本来源、征集经费、保存状况、入库日期、登记人、入账日期、审批人,化石标本还
应登记级别,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F。
8编目
完成地质标本入库和入账手续后,应完成地质标本编目工作,并制作编目卡,编目卡上应登记标
本号、登记号、原有名称、标本名称、数量、尺寸或质量、入库日期、库存位置、产地、时代层位、级
别、保存状况、鉴定记录、流传经历、制卡人、复核人、制卡日期,并附标本照片,登记著录文档及登
记项目参见附录G。
完成编目卡制作、登记后,应在地质标本上书写标本号;标本号可用小字清晰地标写在地质标本
上,书写位置以不破坏标本主体、不妨碍观瞻和不易摩擦为宜;无法直接书写的地质标本,应贴、挂编
号标签或在标本外包装上进行书写编号,标签贴挂应确保牢固,避免遗失,外包装应做好封口。
9提用和归还
地质标本出库前应完成出库审批,应登记申请人、申请部门、申请日期、提用用途、提用地点、
计划提用时间、计划归还时间、提用标本、实物管理员意见、账簿管理员意见、负责人意见,登记著录
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H。
地质标本出库和归库时应完成点交,应登记申请人、申请提用数量、实际出库数量、标本号、标
本名称、类型、数量、尺寸或质量、级别、完残状况、点交人、提用人、移交地点、归还人、归口接收
人、归还地点、归还时间,并拍摄标本照片作为附件,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I。
用于修复、保护、复制原因提用时应同时提交修复、保护、复制方案。
用于展览、科普、科研、复制、修复或保护工作提用标本,在归还时应提供相应情况记录,根据
提用用途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因展览工作提用结束归还时应提供展览情况记录,应记录登记展览名称、展览起止日期、提
用标本及所在展项、展陈说明、文创开发内容。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J。
——因科普工作提用结束归还时应提供科普活动情况记录,应记录登记科普活动名称、科普活动
日期及地点、标本使用情况、科普活动内容和相关影像资料。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
附录K。
——因科研工作提用结束归还时应提供科学研究情况记录,应记录登记研究标本编号及名称、研
究人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和相关影像资料。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L。
——因复制工作提用结束归还时应提供地质标本复制记录,应记录登记复制工作单位或部门、复
制工作负责人、复制工作参与人、复制起止日期、复制标本号及名称、复制理由及用途、复
制数量、复制地点、复制方案。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M。
——因修复、保护工作提用结束归还时应提供地质标本保护(修复)记录,应记录登记保护(修
复)工作单位或部门、保护(修复)工作负责人、保护(修复)工作参与人、保护(修复)
起止日期、保护(修复)标本号及名称、保护(修复)方案、保护(修复)前后对比图。登
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N。
3
DB34/T4824—2024
10损坏处置与注销
发生地质标本损坏事故,应及时、如实记录事故和损坏情况,应登记标本号、标本名称、事发地
点、事发时间、损坏情况、损坏原因、处理记录、见证人。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O。
注销地质标本时,应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登记标本号、标本名称、注销原因、实物管理
员意见、账簿管理员意见、部门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登记著录文档及登记项目参见附录P。
4
DB34/T4824—2024
附录A
(资料性)
《地质标本信息登记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
A.1说明
A.1.1征集方式
常见的征集方式有购买、采集、受赠、调拨、交换、移交等。
A.1.2标本来源
获得地质标本的来源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具体填写规定见表A.1。
表A.1标本来源填写规定
序号征集方式标本来源
1购买以有偿形式取得所有权的标本原所有权单位或所有权人
2采集地质标本管理单位依法自行发掘采集的标本本单位
3受赠指以无偿或奖励形式取得所有权的标本原捐赠单位或捐赠人
4调拨通过行政手段变更所有权或保管权的标本原调拨单位
5交换标本收藏单位之间依据相关程序交换的标本与标本收藏单位交换标本的单位
6移交公安、海关、工商等执法部门移交罚没的标本移交部门
A.1.3登记号
A.1.3.1在对地质标本进行信息登记时给予的编号,登记号应具有一定识别度,避免重复。
A.1.3.2征集方式为采集时,登记号为野外编号,即在野外采集地质标本时给予的编号。其他征集方
式,可由三位大写字母(+罗马数字)+阿拉伯数字表示。三位大写字母可分别为标本所有者所在省份首
字母、城市首字母、标本所有者姓名首字母。如在同一标本所有者处征集多批,则以罗马数字区分批次。
示例1:安徽省合肥市张XX第一批第1件AHZ-1
示例2:安徽省合肥市刘XX第二批第4件AHLⅡ-4
A.1.4登记名称
A.1.4.1征集方式为采集时,标本名称为野外名称,即在野外采集时,初步确定的地质标本名称。
A.1.4.2其他征集方式时,采用征集时初步确定的名称。
A.1.5产地
按国-省-市-县-村-组的顺序尽量详细地描述产地。
A.1.6数量
A.1.6.1组成地质标本的单体的数量。单件地质标本的数量为“1”。
示例3:名称数量
水晶晶簇1
5
DB34/T4824—2024
A.1.6.2由多个单体组成的地质标本,标本数量为组成该地质标本的单体数量。
示例1:名称数量
贵州龙(正负模)2
示例2:名称数量
碧玉雕件标本(一对)2
A.1.6.3地质标本的部件或附属物等,不计入地质标本数量。
示例:名称数量
方解石(带底座)1
A.1.7尺寸/质量
A.1.7.1对地质标本进行测量或称重所得到的数据,标本尺寸适用于所有地质标本,标本质量仅适用
于宝玉石标本或微体标本。
A.1.7.2尺寸以厘米(cm)作为计量基本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质量以克(g)作为计量单位,
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A.1.7.3依地质标本形态和构成不同,标本尺寸分别采取以下测量、取值方法:
a)平面地质标本
——形状规则的:方形的应测量长(地质标本的上下或经向尺寸)和宽(地质标本的左右或纬向
尺寸);圆形的应测量直径。
——形状不规则的:测量最大的长和宽。
b)立体地质标本
——形状规则的:方形的应测量长(标本水平面的经向尺寸)、宽(标本水平面的纬向尺寸)和
高(标本垂直面的尺寸);圆柱形的应测量高、直径。
——形状不规则的:按照陈列状态测量最大的长、宽、高。
注:标本尺寸不含底座等外包装。
A.1.8完残状况
对地质标本完残情况的具体描述可以分为完整、裂纹(裂缝未裂开)、裂口(裂缝已裂开)、断裂
(标本不为一体、彻底断开)、已碎(破碎到难以看出标本原貌)、缺损(部分遗失)。
A.1.9现存放位置
标本当前的存放地的具体位置。
A.1.10图片/视频编号
地质标本的图片编号,可对应登记号。
示例:登记号图片编号
AHLⅡ-4AHLⅡ-4-1、AHLⅡ-4-2……
图片应作为附件附后,应完整清晰地反映标本整体,包含比例尺。
A.2表格样式
见表A.2。
6
DB34/T4824—2024
表A.2地质标本信息登记表
征集方式:标本来源:
登记日期:年月日
序号登记号登记名称产地数量尺寸/质量完残状况现存放位置图片编号备注
注:表格可横向使用。
7
DB34/T4824—2024
附录B
(资料性)
《野外采集初鉴表》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
B.1说明
B.1.1野外编号
见A.1.3。
B.1.2采集地点
B.1.2.1地质标本采集地点所在的行政区位或经纬度坐标。
B.1.2.2采用行政区位形式记录采集地点时,应按国-省-市-县-村-组的顺序尽量详细地描述产地;采
用经纬度坐标记录采集地点时,应以“XXX°XX′X.XX″”形式进行记录,可标明坐标系。
示例1: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王家村-三组
示例2:N31°50'54.8124″;E117°16'36.4188"(CGCS2000)。
B.1.3野外名称
见A.1.4。
B.1.4时代层位
地质标本所处的沉积岩地层时代、岩浆岩年代、变质岩年代。
示例1:巢湖鱼龙下三叠统南陵湖组T1n
2
示例2:花岗岩燕山早期γ5
B.1.5规格尺寸
野外鉴定时对标本测量所得到的数据,尺寸以厘米(cm)作为计量基本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B.1.6描述
描述内容包含标本颜色、结构、构造、矿物组成、蚀变、矿化、岩相,和层理、片理、片麻理的产
状,以及化石产出情况等内容。
B.1.7特征照片
野外鉴定地质标本的特征照片;如照片缩小导致不清晰或多张照片,可另附页或填写电子照片、视
频编号。
B.1.8采集人
采集地质标本的自然人的姓名或组织机构的名称;采集人项应填写采集人全名;采集人为外籍的,
应填写外文姓名并在其后括号内注明国籍。
B.1.9备注
地质标本其他需要记录的信息。
8
DB34/T4824—2024
B.2表格样式
见表B.1。
表B.1野外采集初鉴表
野外编号野外名称
采集地点
时代层位规格尺寸
描述
特征照片
采集人采集日期
备注
9
DB34/T4824—2024
附录C
(资料性)
《化石标本鉴定单》的信息项目著录说明及表格样式
C.1说明
C.1.1标本号
C.1.1.1地质标本管理单位给地质标本的编号,编号应一件一号,不得重复编号。
C.1.1.2标本号一经确定即永久使用,不能更改和重复使用。
C.1.1.3地质标本注销后原标本号应永久封存,不再启用。
C.1.1.4标本号可由地质标本保管单位名称缩写+阿拉伯数字组成,若一个地质标本号有多件单独存
在的个体标本,应给予子编号(-1…),若地质标本为正负模,应给予子编号((A)…),若地质标本由
多块或多处不同部位组成,应给予子编号((1)…),分别示例如表C.1:
表C.1标本号示例
序号标本情况标本号示例
1天府峨嵋龙安徽省地质博物馆1号标本AGB1
2无洞贝一批数量为500件子编号为AGB2150-1至AGB2150-500
子编号为AGB4923(A)近鸟龙正模和
3近鸟龙正负模
AGB4923(B)近鸟龙负模
尺骨AGB5822(1)
4黄山龙桡骨AGB5822(2)
肱骨AGB5822(3)
C.1.2登记号
见A.1.3。
C.1.3原有名称
地质标本在此次鉴定工作之前所具有的名称。
C.1.4鉴定名称
由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地质标本进行准确鉴定工
作后给予的名称。
C.1.5拉丁学名
化石标本的拉丁文学名。
C.1.6详细分类
化石标本在古生物学中的详细分类,分类应尽量详细。
化石标本的分类原则和方法,参考国家岩矿化石资源库《描述标准》。
10
DB34/T4824—2024
C.1.7产地
见A.1.5。
C.1.8时代层位
见B.1.4。
C.1.9尺寸
见A.1.7。
C.1.10完残状况
见A.1.8。
C.1.11鉴定描述
化石标本的鉴定特征及不能进一步详细定名的原因。
C.1.12标本照片
如照片缩小导致不清晰或多张照片,可另附页或填写电子照片、视频编号。
C.1.13鉴定人(单位)
C.1.13.1鉴定化石标本的自然人的姓名及所属组织机构的名称。
C.1.13.2鉴定人项应填写鉴定人全名;鉴定人为外籍的,应填写外文姓名并在其后括号内注明国籍。
C.2表格样式
见表C.2。
表C.2化石标本鉴定单
标本号登记号
原有名称
鉴定名称拉丁学名
门纲
详细分类目
推荐标准
- DB2308/T 182-2023 稻瘟病菌无毒基因检测PCR法技术规范 2023-12-11
- DB2308/T 183-2023 佳木斯水稻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2023-12-11
- DB2302/T 065-2023 苏打盐碱地水田芦苇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2023-12-05
- DB2302/T 066-2023 免耕玉米田杂草防治技术规程 2023-12-05
- DB2302/T 068-2023 坡耕地玉米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种植技术规程 2023-12-05
- DB2308/T 185-2023 佳木斯水稻品种(系)稻瘟病抗性离体叶片鉴定技术规范 2023-12-11
- DB2302/T 067-2023 富硒谷子生产技术规程 2023-12-05
- DB2308/T 187-2023 早熟优质高产抗倒广适水稻新品种龙粳1718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023-12-11
- DB2308/T 181-2023 佳木斯市水田改种大豆操作技术规程 2023-12-11
- DB2308/T 184-2023 稻瘟病病菌单孢分离培养技术操作规范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