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469-2018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

DB22/T 469-2018 The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Health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s Archives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469-2018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13
实施日期
2018-12-30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40.30

C01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469—2018

DB22/T469-2009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

Archivesmanagementregulationofhealthadministrativepenalty

2018-12-13发布2018-12-3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22/T469—200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469-2009《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与DB22/T469-2009相比,除编辑性

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引用文件修改为最新版本;

——修改了章标题“归档案卷范围”和内容,部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名称和种类按《卫生行政

执法文书规范》最新版本修改和增删;

——修改了章标题“档案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内容;

——5.4项下按“不能随文书、材料立卷的视听证据”和“不能随文书、材料立卷的物证或材料”

两方面详细要求;

——修改了章标题“档案的整理方法与归档要求”和内容;

——原6.1.3删除,内容并入6.1.1;

——原6.2.2.1和6.3.2.1“填写时应使用墨汁、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计算机打印。”合并为一

条,设为6.2;

——修改了“归档案卷保存期限”部分内容;

——修改了“归档案卷移交”部分内容;

——修改了附录A。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冮森林、张旭宏、林丰全、霍烽、陈光伟、舒畅。

本标准代替了DB22/T469-2009。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469-2009。

I

DB22/T469—2009

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的归档案卷的整理方法和归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处罚档案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7号

《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归档案卷filesfiled

立档单位在其卫生行政处罚活动中形成的卫生行政处罚文书(以下简称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

文书、材料。

3.2

归档案卷整理processingofarchivalvolumes

将归档案卷以卷为单位进行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订、装盒的过程。

3.3

卷volumes

归档案卷的整理单位。

4归档案卷类别

4.1依据材料

a)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应作为立案的文件、材料;

b)检举揭发申诉材料;

c)上级批件;

d)会议决定。

4.2立案材料

a)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受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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