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4/T 459-2024 锅炉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指南

DB1304/T 459-2024 Boiler safety hazard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guideline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04/T 459-2024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12
实施日期
2024-06-20
发布单位/组织
邯郸市
归口单位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邯郸分院
起草人:
赵庆新、邢洪杰、王晓宁、石娇、潘勇、许广、韩培、王武杰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10

N20

DB1304

邯郸市地方标准

DB1304/T459—2024

锅炉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指南

2024-06-12发布2024-06-20实施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04/T45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邯郸分院提出,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邯郸分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庆新、邢洪杰、王晓宁、石娇、潘勇、许广、韩培、王武杰。

I

DB1304/T459—2024

锅炉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锅炉安全隐患分类分级、安全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査的项目、内容与周

期的指导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中在用锅炉的安全隐患分类分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GB/T42535-2024锅炉定期检验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11-2020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DB13/T2092-2014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

3术语和定义

TSG11-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锅炉安全隐患potentialsafetyhazardsofboiler

在锅炉使用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

的危险。

4锅炉安全隐患分类分级

4.1分类分级原则

(1)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隐患级别;

(2)对于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隐患级别;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高隐患级别。

4.2分类

4.2.1锅炉安全隐患分为设备类隐患、管理类隐患、人员类隐患、环境类隐患4个类别。

4.2.3因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陷、缺失或失效所导致的隐患为设备类隐患。

4.2.4因锅炉管理缺失所产生的隐患为管理类隐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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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因锅炉操作、使用等人员自身或人为因素所产生的隐患为人员类隐患。

4.2.6因锅炉使用环境变化导致的隐患为环境类隐患。

4.3分级

4.3.1锅炉安全隐患分级分为重大隐患(等同于《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两个

级别。

4.3.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隐患:

(1)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应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为。

(2)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可能导致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3)风险管控缺失、失效,可能导致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4)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政治理方能排除的隐

患。

(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使用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3.3除上述重大隐患外的其它锅炉安全隐患均为一般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行为。

(2)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隐患。

(3)风险管控缺失或失效,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隐患。

(4)违反使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或状态。

(5)风险易于管控,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锅炉安全重大隐患

5.1设备类

5.1.1锅炉的承重装置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2锅炉本体、锅炉范围内管道泄漏。

5.1.3安全阀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4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5锅筒的腐蚀、结垢等宏观检验情况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6锅筒的无损检测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7集箱的腐蚀、结垢、异物堆集情况、排污管孔的堵塞等宏观检验情况不符合规范要求。

5.1.8集箱的无损检测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9水冷壁管、省煤器管、过热器管、和再热器管的过热、变形、磨损、鼓包、开裂等宏观情况不符

合规范要求。

5.1.10锅炉范围内管道和主要连接管道的氧化、腐蚀、皱褶、机械损伤、变形等宏观检验情况不符合

相关规范要求。

5.1.11锅炉范围内管道和主要连接管道的无损检测、材料分析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12主蒸汽管道、再热器管道的蠕变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13减温器系统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1.14耐压试验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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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管理类

5.2.1采购和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5.2.2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

5.2.3未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运行。

5.2.4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5.2.5未按要求对燃烧器进行检查。

5.2.6未按要求做好锅炉水(介)质处理工作。

5.3人员类

5.3.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无证上岗的。

5.3.2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

5.4环境类

5.4.1户外使用的锅炉,遇到极端自然灾害(洪水、泥石流、地震等)。

5.4.2附近存在火源、易燃易爆品等。

5.4.3大气腐蚀,附近有酸性或碱性气体。

6锅炉安全一般隐患

6.1设备类

6.1.1锅炉铭牌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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