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353-202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DB32/T 4353-2022 Recor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353-2022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9-16
实施日期
2023-04-01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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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10

CCSP00/09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353—2022

代替DGJ32/TJ143-20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资料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forprojectarchivedocumentmanagementof

buildingandmunicipalinfrastructureengineering

(报批稿)

2022-09-16发布2023-04-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DB32/T4353—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工程文件管理..........................................................................3

5.1建设单位.........................................................................3

5.2勘察、设计单位...................................................................4

5.3监理单位.........................................................................4

5.4施工单位.........................................................................4

6工程文件形成与归档....................................................................4

6.1工程文件形成.....................................................................4

6.2工程文件分类与编号...............................................................8

6.3竣工图的编制.....................................................................9

6.4工程文件组卷与归档..............................................................10

附录A(规范性)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12

附录B(规范性)监理文件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14

附录C(规范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16

附录D(规范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101

I

DB32/T4353—2022

前言

本规程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DGJ32/TJ143-20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与DGJ32/TJ

143-2012相比,结构未有大的改动,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新增“提前指导服务”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术语;

——增加建筑信息模型(BIM)的相关要求;

——调整竣工图的编制相关要求;

——按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现行地方标准对组卷与归档移交目录进行更新;

——对原规范第3章基本规定的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

——原规范第4章调整为“工程文件管理”,第5章调整为“工程文件形成与归档”;

——删除原规范“工程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章节内容,新增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要求。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南京市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苏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陈文志、李新忠、袁玉恒、李勇智、沈中标、李懋、时贤龙、丁志成、顾春龙、

周健民、徐悦、樊雨云、陈亮、陈克荣、李平、任康平。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11月19日首次发布为DGJ32/TJ143-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32/T4353—202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工程文件管

理、工程文件形成与归档。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和工程档案

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程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程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规范,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不注日期的引用规范,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

程。

GB/T10609.3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

GB/T24422信息与文献档案纸耐久性和耐用性要求

GB/T32004信息与文献纸张上书写、打印和复印字迹的耐久性和耐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130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CJJ/T11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87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

JGJ/T250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

DA/T2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A/T31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B32/T402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建设工程文件project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

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工程文件。

3.2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

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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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documen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3.4

监理文件projectsupervision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document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6

竣工图as-built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3.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over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3.8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electronic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硬盘、闪存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可

通过云技术访问,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上传送的文件,简

称电子文件。

3.9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projectelectronicarchive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加盖可靠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等技术手段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

存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简称电子档案。

3.10

提前指导服务advanceguidanceservice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在工程开工后对工程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报送

等业务提供的指导、咨询、培训活动。

3.11

报送submit

建设单位将整理组卷完毕的工程档案送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过程。

3.12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acceptanceofengineeringarchive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档案进行查验和接收的过程。

4基本规定

4.1工程文件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关人员的职责

范围。工程文件管理的职责范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的要求。

2

DB32/T4353—2022

4.2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4.3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文件,应各负其

责。

4.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并按规定年

限有效保存,便于调阅。

4.5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宜建立有关业务系统,系统应具备记录电子文件处理、审批、分发等过程元数据的

功能。

4.6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程序和记录的形成应符合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现行标准的规定。其中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a)原始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均应有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b)原始记录应在施工现场形成,纸质版原始记录应使用不易褪色墨水书写,电子文件原始记录的数

据形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要求;

c)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依据原始记录填写。

4.7房屋建筑工程应按本规程附录A、附录B、附录C的要求组卷归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本规程附

录A、附录B、附录D的要求组卷归档。

4.8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档案应为原件。数字化成果应同纸质档案一并报送;形成符合归档要求的

电子档案的,可不报送纸质档案。

4.9运用BIM技术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BIM模型文件。

4.10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a)建设单位向本单位归档保存的工程文件,保管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等使用的

需要;

b)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分别向本单位归档保存的工程文件,保管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追溯的需要;

c)施工单位向本单位归档保存的工程文件,保管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质量追溯的需要;

d)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保存的工程档案,保管期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A/T28的要求;

e)电子档案及数字化成果宜永久保管。

5工程文件管理

5.1建设单位

5.1.1建设单位是工程档案质量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工程文件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

5.1.2建设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各参建单位工程文件形成

的内容、质量要求、竣工图的编制、套数、费用和归档时间等。

5.1.3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文

件,原始文件应真实、准确、齐全。

5.1.4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质量

证明文件。

5.1.5建设单位应在需要建设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5.1.6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整理,并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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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管理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5.1.7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登记,并可根据需要申请提前指导服务。

5.1.8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收集齐全、整理完毕的工程档案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并申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5.2勘察、设计单位

5.2.1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5.2.2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需要勘察、设计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5.2.3工程竣工验收前,勘察、设计单位应分别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和工程设计质量检

查报告。

5.2.4勘察、设计单位应按规定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材料,并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整理组卷后,按

照协议或合同约定时间向建设单位归档。

5.3监理单位

5.3.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进行监理;并协助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的

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进行监理。

5.3.2监理单位应负责竣工图编制的检查工作。

5.3.3监理单位应在需要监理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5.3.4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3.5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

整理组卷后向建设单位归档。

5.4施工单位

5.4.1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工程总承包单

位应负责建设、设计、施工、分包等所有规定范围内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4.2分包单位应收集和整理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文件,并应在分包工程完成后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

承包单位移交施工文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按要求向建设单位归档。

5.4.3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施工单位承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施工文件,并按

要求向建设单位归档。

5.4.4施工单位应在需要施工单位签认的工程文件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5.4.5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

及合同要求后,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4.6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

件整理组卷后向建设单位归档。

6工程文件形成与归档

6.1工程文件形成

6.1.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图1流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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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

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形成

可行性研究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形成建设用地批准书

征地手续、拨地测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及其附件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及验线合格文件

形成勘察招投标文件

勘察招投标

勘察合同

形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组织现场勘察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形成设计招投标文件

设计招投标

设计合同

形成初步设计文件(说明书,含消防)

编制设计文件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形成

建设规划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形成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及审查意见

形成监理招投标文件

监理招投标

监理合同

形成施工招投标文件

施工招投标

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形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文件

办理开工手续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任命书)

图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形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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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监理文件可按图2的流程形成。

形成中标通知书

监理中标

监理合同

施监理规划

工图纸会审记录

准形成设计交底记录

监理进场

备施工组织设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阶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段监理实施细则

形成工程开工报审表

开工申请

工程开工令

形成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月报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

形成混凝土浇筑报审表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报验表

监理通知单(质量控制类)

旁站记录表

工程开工报审表

形成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联系单

监理通知单(进度控制类)

工程计量报审表

形成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款支付证书

监理通知单(造价控制类)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工程暂停令

施形成

合同信息管理费用索赔报审表

工程复工报审表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工程联系单

形成监理备忘录

现场协调监理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

往来函件

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表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监理通知单(安全控制类)

履行安全生产法定形成暂停令

职责备忘录

监理报告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卸报审表

混凝土浇筑报审表

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

图2监理文件形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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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

工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形成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移交

验监理工作总结

形成

段监理文件移交监理文件移交书

续图2监理文件形成流程

6.1.3施工文件可按图3的流程形成。

形成施工投标文件

施工投标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任命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形成项目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特殊工种名单及岗位证书

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

图纸会审记录

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概况表

形成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开工申请

工程开工报告

管理资料

形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施工过程管理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质量验收资料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竣工预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工

程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形成

工程移交竣工移交证书

形成

施工文件移交施工文件移交书

图3施工文件形成流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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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竣工验收文件可按图4流程形成。

管理资料

形成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施工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质量验收资料

形成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形成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竣工预验收质量检查质量检查消防查验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消防查验报告

形成

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形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国土、规划、消防、人防、

环保等验收备案文件

图4竣工验收文件形成流程

6.2工程文件分类与编号

6.2.1工程文件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

6.2.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

工程造价文件,工程建设基本信息,其他文件等。其类别编号、组卷顺序和归档保存单位应符合本规程附

录A的要求。

6.2.3监理文件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工

程竣工验收资料。其类别编号、组卷顺序和归档保存单位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要求。

6.2.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文件可分为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质量验收

资料。其类别编号、组卷顺序和归档保存单位应符合本规程表C.1~表C.10的要求。

6.2.5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的类别编号、组卷顺序和归档保存单位应符合本规程表C.11

的要求。

6.2.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的类别代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土建工程,代号为TJ;

b)桩基工程,代号为ZJ;

c)钢结构工程,代号为GJ;

d)幕墙工程,代号为MQ;

e)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代号为SN;

f)建筑电气工程,代号为DQ;

g)智能建筑工程,代号为ZN;

h)通风与空调工程,代号为KT;

i)建筑节能工程,代号为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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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电梯工程,代号为DT;

k)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代号为JG。

6.2.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的类别编号、组卷顺序和归档保存单位应符合

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其类别和代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a)城镇道路工程,代号为DL;

b)市政管道工程,代号为GD;

c)城市桥梁工程,代号为QL。

6.2.8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文件的类别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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