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425-2013 水稻联合收割机 通用技术条件

DB37/T 2425-2013 Rice combine harvester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2425-2013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10-22
实施日期
2013-11-20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山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联合收割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联合收割机)。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波、栗慧卿、王永建、吴修文、潘科峰、张自振、陈淑娣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60.50

B9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425—2013

水稻联合收割机通用技术条件

2013-10-22发布2013-11-20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42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泰安市农

业机械科学研究所、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波、栗慧卿、王永建、吴修文、潘科峰、张自振、陈淑娣。

I

DB37/T2425—2013

水稻联合收割机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联合收割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联合收割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09(所有部分)农业机械切割器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6235农业拖拉机驾驶员座位装置尺寸

GB/T6979.1收获机械联合收割机及功能部件第1部分:词汇

GB/T9239.1—2006机械振动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要求第1部分:规范与平衡允差的检

GB/T9480农业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10395.1农林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

GB10395.7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7部分:联合收割机、饲料和棉花收获机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4248收获机械制动性能测定方法

GB16151.12—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

GB19997谷物联合收割机噪声限值

GB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JB/T5673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3—1991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6268自走式收获机械噪声测定方法

JB/T6287谷物联合收割机可靠性评定试验方法

JB/T7316谷物联合收割机液压系统试验方法

NY/T498—2002水稻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

NY2188联合收割机号牌座设置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1

DB37/T2425—2013

GB/T6979.1及NY/T49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技术要求

4.1性能要求

地块条件应符合联合收割机的作业技术要求,收获应在水稻的蜡熟期或完熟期及时进行,地块中应

无自然落粒。在标定持续喂入量、切割线以上无杂草、作物不倒伏、籽粒含水率在15%~28%、茎杆含

水率在20%~60%的条件下,其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主要性能指标

指标

项目

全喂入半喂入

生产率/(hm2/h)达到使用说明书最高值80%的规定

总损失率/%≤3.0≤2.5

破碎率/%≤1.5≤0.5

含杂率/%≤2.0≤1.0

4.2可靠性

联合收割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不小于50h,有效度应不小于93%。

4.3通过能力

4.3.1最小离地间隙:轮式联合收割机应不小于250mm,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应不小于180mm。

4.3.2履带式机型对土壤单位面积上接地压力不大于24kPa。

4.4整机要求

4.4.1联合收割机的机构应能按作业地块的条件和水稻生长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4.4.2发动机、割台、脱粒机在额定转速下,不应有异常声音。

4.4.3脱粒、割台离合器手柄应操纵灵活、准确可靠;各类离合器要求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

4.4.4输送系统及粮箱应严密,无漏粮;采用卸粮螺旋自动卸粮的联合收割机卸粮时间不大于2.5min。

采用装袋卸粮的联合收割机粮袋挂架应能保证无漏粮并能轻松装卸。

4.4.5工作部件在结合的状态下,发动机应无法启动。

4.4.6联合收割机应装有发动机机油压力、转速、水温、蓄电池充电电流等指示装置,并应便于驾驶

员观察。宜装堵塞报警等监视装置,信号应可靠,响应应及时。

4.4.7承受交变载荷的滚筒纹杆螺栓或齿杆与辐盘连接螺栓、滚筒轴承座螺栓、输送螺旋轴承座螺栓、

轮辋螺栓、刀杆曲柄螺栓、发动机固定螺栓等强度等级应不低于8.8级,螺母不低于8级。

4.4.8机罩、驾驶室等其他装饰保护性部件的油漆涂层应符合JB/T5673中TQ-1-2-DM的规定,其他

外露表面的油漆涂层应符合JB/T5673中TQ-2-2-DM的规定。

4.4.9焊接件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JB/T5943—1991中表17的规定。

4.4.10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应符合GB/T9480的规定。

4.4.11驾驶室应具有良好的视野和舒适的操作条件,便于驾驶员完成各项操作。

4.5主要零部件要求

2

DB37/T2425—2013

4.5.1割台

4.5.1.1割台升降应灵活、平稳、可靠,不应有卡阻现象;提升速度应不低于0.2m/s,下降速度应

不低于0.15m/s;割台静置30min后,静沉降量应不大于10mm。割台升降锁定开关锁定后,在运输

状态下,割台应保持长时间不沉降。

4.5.1.2切割器应符合GB/T1209(所有部分)的规定。

4.5.1.3拨禾轮的高低位置和前后位置应能方便地调整。

4.5.1.4夹持输送链条、扶禾指链条应灵活、无卡阻;扶禾指在轨道中应运动顺畅,不应发生卡阻。

4.5.1.5喂入深度调节装置应能方便灵活、可靠,调节量应能满足联合收割机的适用范围。

4.5.2输送槽

输送部件应保证作物整齐、流畅地输送,交接过渡处应可靠,不应发生干扰、卡阻等现象。

4.5.3脱粒装置

4.5.3.1脱粒滚筒应进行动平衡检测,其平衡品质应不低于GB/T9239.1—2006中G6.3级的规定。

4.5.3.2风扇(包括带轮)应进行静平衡,其平衡品质应不低于GB/T9239.1—2006中G16级的规定。

4.5.3.3脱粒室凹板组装后工作面面轮廓度应不大于3.0mm。

4.5.3.4风扇叶片与风机壳蜗壳的最小间隙应不小于5mm,应允许适当调整且不得出现干涉现象。

4.5.3.5筛面应平整、无扭曲现象,装配后振动筛应运转灵活,无卡滞现象。

4.5.3.6筛箱前挡板、侧挡板密封良好,不应有间隙,不应漏粮。

4.5.3.7筛箱两侧壁与机体两侧壁的间隙差应不大于3mm。

4.5.3.8各搅龙转动应灵活,无卡滞、轴向无窜动,搅龙与搅龙筒间隙应均匀。

4.5.4行走部分

4.5.4.1变速箱、传动箱不应有异常声响、脱档及乱档现象。

4.5.4.2左右履带与联合收割机纵向中心线应平行,驱动轮与履带导轨不应有顶齿及脱轨现象。

4.5.5发动机

4.5.5.1发动机按规定磨合后,标定功率应符合标牌的规定,允差为±5%。

4.5.5.2启动应顺利平稳,在气温-5℃~35℃下,每次起动时间应不大于30s。怠速和最高空转转

速下,运转平稳,无异响,熄火彻底可靠,在正常工作负荷下,排气烟色正常。

4.5.5.3散热器外侧应设有网罩等防护装置,防止散热芯被杂物堵塞。

4.5.6传动部分

4.5.6.1链传动和皮带传动应设置张紧装置,调整应灵活方便。

4.5.6.2轴承润滑应操作方便、可靠。

4.5.7液压系统

4.5.7.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液压操纵系统应轻便、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

4.5.7.2液压管路连接应正确,油管不得被扭转、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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