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5.7-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 5135.7-2003 Automatic sprinkler system—Part 7:Water flow indicato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 5135.7-2018 |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135.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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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10-08
实施日期
2004-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
杨震铭、张少禹、罗宗军、白殿涛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5135.7-2003

前言

本部分第5章、第7章的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GB513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目前拟分为15部分:

—第1部分:洒水喷头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第3部分:水雾喷头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第5部分:雨淋报替阀

—第6部分:通用阀门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第8部分:加速器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第n部分:沟槽式管接头及组件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本部分为GB5135的第7部分。

本部分在GA32-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基础上制定。

本部分与GA3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技术内容没有改变,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1.1-2000进行了

修改.

—增加了对产品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GA32-1992同时废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CSBTS/TC113/SC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震铭、张少禹、罗宗军、白殿涛。

GB5135.7-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范围

GB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叶片型水流指示器,其他类型的水流指示器亦应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13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842聚乙烯环境应力开裂试验方法

GB/T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5720O形橡胶密封圈试验方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5135的本部分。

水流指示器waterflowindicator

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将水流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一种报警装置

3.2

延迟时(E]retardtime

由水的流动引起的传动部件开始发出报警信号的时间。

3.3

灵敏度sensitivity

驱动水流指示器发出报警信号的最小水流量。

4规格

水流指示器公称直径为25mm,50mm,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

5要求

5.1最大工作压力

水流指示器的最大工作压力为I.ZMPa,

5.2延迟性能

5.2.1具有延迟功能的水流指示器的延迟时间应可以调节。

5.2.2水流指示器按照6.2进行试验,所测得的延迟时间应在2s-90s范围内。

5.3工作循环

5.3.1水流指示器按照6.3进行试验,经500周期动作,试验中应动作灵敏、复位迅速。

5.3.2试验后应经过6.8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s规定

GB5135.7-2003

54耐腐蚀性能

水流指示器按6.4进行腐蚀试验,试验后其任何部件不能出现影响性能的裂纹等腐蚀损坏。试验

后应经过6.8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5.5刚性非金月材料

5.5.1水流指示器的部件如果采用刚性非金属材料.则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应按65.1进行空气老化

试验。

5.5.2刚性非金属材料部件经空气老化试验后,试件不得出现弯曲、蠕变、裂纹或其他影响水流指示器

功能的损坏。

5.5.3如果叶片采用聚乙烯材料,则聚乙烯叶片应按6.5.2进行试验,测定其耐环境应力开裂能力,试

验后叶片应无裂纹。

56抗冲击性能

5.6.1水流指示器应按照6.6进行冲击试验,经三次6.8J能量的冲击后,不得有零件松动而妨碍水

流指示器动作。试验后,应按6.8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规定。

5.6.2试验后应检查水流指示器的外壳,如果外壳出现断裂而不影响水流指示器的动作,则为合格。

如果外壳用于防尘或防潮,而外壳断裂,水流指示器则为不合格。

5.7弹性非金属密封垫抗水老化性能

弹性非金属密封垫应按6.7进行水老化试验,O形圈除外。试验后应检查密封垫与夹具之间,不得

出现松动、粘结及密封垫变脆、变软现象。

5.8灵敏度

5.8.1水流指示器应按6.8进行灵敏度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a)流量小于、等于15.0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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