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536-2023 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DB32/T 4536-2023 Automatic Monitoring Station Operating and Maintena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Water Quality (Surface Water)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536-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9-22
实施日期
2023-10-22
发布单位/组织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60.01

CCS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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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536—2023

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operationandmanagementof

surfacewaterqualityautomaticmonitoringsystem

2023⁃09⁃22发布2023⁃10⁃22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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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536—2023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运行维护……………………2

4.1远程维护………………2

4.2现场巡检维护…………………………2

4.3保养维护………………4

4.4应急维护………………4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5

5.1质量保证………………5

5.2质量控制………………5

6数据质量管理………………6

6.1运维数据审核…………………………6

6.2数据有效性评价………………………7

6.3数据修约规则…………………………7

6.4数据有效率计算………………………7

6.5数据备份………………8

7运维记录与档案……………8

7.1运维记录………………8

7.2运维档案………………8

附录A(规范性)水质自动监测站质量控制及结果计算方法……………9

附录B(规范性)水质自动监测站质量控制方法实施频次和技术要求…………………13

参考文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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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文文、曹军、张然、王劲龄、王晨波、郭仁庆、向一铭、汤云高、孙康、邓宇、尤佳艺、

司玮、袁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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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质量管理、运维

记录与档案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50179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HJ915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HJ9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floatingtypeautomaticmonitoringsystem

以单体舱式浮船为载体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注:简称浮船站。

3.2

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buoytypeautomaticmonitoringsystem

以浮标体为载体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注:简称浮标站。

3.3

跨度span

根据监测项目的水质类别要求监测仪器需满足的测量范围。

3.4

标准溶液核查standardsolutioncheck

监测仪器测试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以此判断仪器可靠性的措施。

3.5

零点漂移zerodrift

监测仪器以24h为周期,测试浓度为参数方法检出限3倍的标准溶液,仪器指示值在24h前后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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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3.6

跨度漂移spandrift

监测仪器以24h为周期,测试浓度为跨度值50%~80%的标准溶液,仪器指示值在24h前后的

变化。

3.7

多点线性核查multipointlinearverification

水质自动分析仪依次测试均匀覆盖跨度范围内的四个浓度的标准溶液,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线性拟

合,以此判断仪器可靠性的措施。

3.8

集成干预检查integratedinterferencetest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开始采水时在采水口处人工采集水样,经预处理后取上清液摇匀直接经自动监测

仪器测试,与系统自动监测的结果进行比对,用于检查系统集成对水样代表性的影响。

3.9

消解率检查digestionratetest

平行测定相同浓度的两种标准溶液,一种为无需消解可直接测定的标准溶液,一种为需经过消解后

方可测定的标准溶液,两者的测定结果比值即为消解率,以此对仪器的消解能力进行评估。

4运行维护

4.1远程维护

远程维护应每日开展,运维单位应安排人员通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平台数据查看、视频监控

等手段远程查看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同时可远

程启动校时、复位、核查、校准和清洗等工作。每日工作应包括:

a)查看站点在线状态,检查数据传输是否正常,数据是否存在缺失;

b)查看站点数据质量,确认是否存在数据异常预警和故障报警等信息;

c)通过视频监控查看采水口、仪器间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d)查看浮船、浮标站是否存在移位报警,电池电压和湿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e)查看流量计发射声波回波强度、分层流速、姿态、水位、电池电量等重要参数和工况信息是否

正常。

4.2现场巡检维护

4.2.1站房及辅助设施

现场巡检维护频次应不低于每周一次(浮船和浮标站应不低于两周一次),对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

监测站站房及辅助设施现场巡检时应做到以下要求:

a)查看站房有无雨水渗漏、地基塌陷等情况,站房周围的杂草、积水和垃圾应及时清除,保持站房

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b)查看站房温控设备及保温措施是否正常运行;

c)检查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是否正常;

d)查看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空压机、纯水机、除藻装置等辅助设施运行状态,及时更换耗

材,并排空空压机积水;

e)检查留样器功能是否正常,与系统控制单元通信是否正常,管路和采样瓶是否干净,及时清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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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对低温冷藏模块进行检查,异常时进行人工除冰;

f)检查浮船和浮标的太阳能供电系统、浮船船体、浮标标体、支架、航标灯等设施是否正常;

g)检查流量计安装支架是否牢固,电源供电是否正常。

4.2.2采配水及预处理单元

对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采配水及预处理单元现场巡检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a)检查采水口水体颜色、嗅味、水位变化,及时清理漂浮物及杂草,检查采水口周边是否存在人为

干扰监测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上报;

b)检查栈桥、浮筒、采水泵、增压泵、电动球阀等设备工作是否正常,检查采配水管路是否有漏液或

堵塞现象,及时维护或更换;

c)检查五参数池、沉沙池、样水杯、液位计、相关管路是否干净,及时清洗和维护;

d)检查过滤器、过滤网或精密过滤装置的滤膜、滤棉等预处理设施,及时清洗或更换;

e)检查采配水系统反清洗功能是否正常,异常时对清洗水压力和清洗时间进行调整,以保证清洗

效果。

4.2.3分析单元

4.2.3.1常规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叶绿素a、蓝绿藻密度

对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分析单元中常规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叶绿素

a、蓝绿藻密度监测仪器进行现场巡检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a)查看各监测仪器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查看仪器是否存在报警信息

并进行故障排除,及时更换相关备品备件,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b)检查仪器管路是否存在气泡,接头是否存在漏液,对进样管路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对于无法清

洗干净的应立即更换。

c)对常规五参数、叶绿素a及蓝绿藻密度监测仪器电极进行清洗和维护,发现电极老化或损坏应

及时校准或更换。

d)检查试剂状况,根据试剂有效期及时进行更换。每次更换试剂后应重新对仪器进行校准并做好

记录。试剂瓶应张贴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e)检查废液收集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对废液进行收集并储存在站房指定区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合法处置。

4.2.3.2挥发性有机物、流量

分析单元挥发性有机物、流量监测仪器现场巡检维护频次应不低于两周一次,每次应进行下列工作。

a)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器样水杯进行清洗,检查仪器采集水样是否达到液位要求,检查载气压

力及钢瓶固定情况;检查仪器各部件升温及降温情况,同时对仪器触发信号进行检查;查看仪器

内置标准物质运行图谱和报告,查看色谱图是否正常,保留时间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b)当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器原理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时,还应核查仪器真空度是否达到仪器设

定要求,查阅调谐报告,确认四极杆或同类质谱分析模块是否达到仪器设定要求。

c)检查流量计安装位置、水尺状态、线缆走线及接头连接是否正常,对仪器表面进行清洁,读取标

准水尺读数,对仪器水位进行校准。

4.2.4控制及通信单元

对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控制及通信单元现场巡检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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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有无软件病毒,有无报警信息记录;定期使用专用存储设备对监测数据备

份,频次不低于每季度一次;及时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

b)检查通信单元工作是否正常,对光纤(无线信号)接入的终端设备、交换机、VPN工作状态进行

检查,确保水站通信正常。

c)采用无线传输的设备,应对无线传输设备(RTU)和太阳能供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传输

及供电正常。

4.3保养维护

根据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情况,对站房、监测仪器及相关附属设施应定期开展保养维

护,频次不低于每年一次,每次应进行下列工作:

a)对站房主体、浮船船体、浮标标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养护;

b)对温控设备和保温设施进行一次专业保养维护;

c)委托专业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年检,并出具相关报告;

d)对采配水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保温材料是否破损,管路是否老化,接头是否漏水,出现破损、

老化或漏水应及时对管路和保温材料进行更换;

e)对检测器光源、电极、计量装置传感器以及加热装置和温控装置等仪器关键零部件工作状态进

行检查,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重新对仪器进行校准并做好记录;

f)对流量计安装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4应急维护

4.4.1异常情况维护

发现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中断、监测数据长时间不变、短时间突变以及水质类别

发生明显变化时(偏离考核目标),运维人员应前往现场进行下列应急维护工作。

a)检查现场仪器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确定为仪器或系统故障时,应在48h内排除故障或使用备机,

恢复水站正常运行。48h内无法排除故障或使用备机的应及时报备,同时开展人工补测。

b)现场核实确认为水质异常时,应及时向数据审核员反馈,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4.2停站维护

因自然灾害、供电故障、水位过低、河道整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正常

运行的,可申请停运。通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平台提交停运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停运期间应

进行下列工作:

a)现场应放置停运标识牌,并做好停运期间仪器设备及站房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b)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检维护;当现场条件满足运行要求时,应及时恢复站点运行。

4.4.3人工补测

开展人工补测时,每周应完成至少两次人工补测,间隔时间48h以上,人工补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常规五参数、叶绿素a和蓝绿藻密度应使用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的便携式仪器在现场补测;高

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和挥发性有机物可使用现场满足质控要求的仪器进行补测,也可

送具有CMA资质的实验室进行补测;

b)补测尽量在采水口原位取水,因客观原因无法采水口原位补测的,应注明取水地点;

c)瞬时流速和流向应使用符合水文测验规范要求的设备进行补测;

d)因不可抗力无法到达现场,或因河道断流无法采样时,可不进行人工补测,应通过地表水水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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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监测数据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e)补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平台,并完成审核。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1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应满足下列要求。

a)运维单位应制定并完善运维管理制度、运维作业指导书及质控程序文件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b)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取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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