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637-2022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
DB61/T 1637-2022 The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dual prevention mechanism for safety production in rural hydropower st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陕西省水利水电发展中心、陕西省小水电行业协会、陕西省水务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杨颖刚、夏建军、周鹏、刘承、申景涛、任建军、李真、刘侠、周炜、弋西汉、马小文、杨志刚、吴国庆、陈飞、廉晓风。
- 出版信息:
- 页数:4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CCSP59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1637—2022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
Ruralhydropowerstationsafetyproductiondoublepreventionmechanism
constructionstandard
2022-12-07发布2023-01-07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T1637—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3
5风险分级管控..............................................................................................................................................3
6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7
7应急处置......................................................................................................................................................9
8文件管理......................................................................................................................................................9
9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及持续改进..................................................................................................9
附录A(资料性)风险点排查表..................................................................................................................10
附录B(资料性)重大危险源清单...............................................................................................................11
附录C(资料性)一般危险源辨识方法......................................................................................................12
附录D(资料性)危险源评价方法..............................................................................................................16
附录E(资料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25
附录F(资料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26
附录G(资料性)事故隐患排查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7
参考文献..........................................................................................................................................................39
I
DB61/T163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陕西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水利水电发展中心、陕西省小水电行业协会、陕西省水务清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颖刚、夏建军、周鹏、刘承、申景涛、任建军、李真、刘侠、周炜、弋西汉、
马小文、杨志刚、吴国庆、陈飞、廉晓风。
本文件由陕西省水利水电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本文件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水利水电发展中心
电话:029-61835130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71000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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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水电站(下文简称水电站)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文件管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及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单站总装机容量0.5MW~50MW(不含)的水电站双重预防机制建设,0.5MW以下的
水电站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
GB/T24353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AQ/T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AQ/T90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236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双重预防机制doubleprevention
为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所构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机制。风险分级管控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前提和基础,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强化与
深入。
3.2
风险risk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
损失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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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风险评估riskassessment
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该事件给人们
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确定其严重程度;以及对现
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
影响或损失可能程度的过程。
3.4
危险源hazard
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
的根源或状态。由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三个要素构成。危险源分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
源两个级别。
3.5
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危险源辨识是指对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包括辨识出危险源
以及判定危险源类别与级别。
3.6
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
是指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健康严重损害、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
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重大危险源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危险物品重大
危险源。
3.7
风险分级管控riskhierarchicalcontrol
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
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和管控工作。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
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
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
规定。
3.8
事故隐患accidentpotential
是指运行管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
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
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
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9
一般事故隐患generalaccidenthiddendanger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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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重大事故隐患majoraccidentpotential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运行管理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investigationandmanagementofpotentialaccidenthazards
对各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物体、物质、场所,人的行为,以及对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遵循情况和管理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
患进行评估、分级,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治理,从而消除或降低其风险。
4基本要求
4.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
划分职责与分工,统筹、协调、指导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4.2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按照公司、
电站(部门)、班组和岗位四个层级落实建设责任,采用“一岗一清单”的方式,落实职责任务。
4.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制度,明确危险源辨识、风险管控、隐患排
查治理的工作流程、标准、周期以及动态管理、结果应用、信息报送等规定。
4.4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双重预防机制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要求全员结合电站实际,分层级、分时
段开展培训,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掌握本单位危险源及其等级分布、风
险管控措施、隐患及应急处置措施。
4.5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开展覆盖水电站各场所、各岗位、各作业环节和管理活动的双
重预防机制工作,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应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
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4.6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考核奖惩制度。
5风险分级管控
5.1危险源辨识
5.1.1区域及单元划分
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明晰”的原则,根据GB/T13861、GB/T23694,
结合水电站开发方式、厂房布置、机组类型,划分评估区域,在区域内划分风险单元。对规模较小的水
电站,可直接划分风险单元。
5.1.2危险源类别
根据单元划分,对单元内危险源进行分类。分别为构(建)筑物类、金属结构类、设备设施类、作
业活动类、管理类和环境类,各类的辨识与评价对象主要有:
a)构(建)筑物类: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输)水建筑物,桥梁,坝基,近坝岸坡水电
站平压建筑物,尾水建筑物,厂房,升压站,管理房、交通桥等;
b)金属结构类:闸门、阀组、拦污与清污设备、启闭机械、压力钢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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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设备设施类:机组及附属设备、电气设备、辅助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设施等;
d)作业活动类:作业活动、检修、试验检验等;
e)管理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等;
f)环境类:自然环境、工作环境等。
5.2危险源辨识
5.2.1辨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a)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
b)生产设备设施、现场作业流程、作业过程;
c)作业场所的材料工器具、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d)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e)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相关的管理和其它管理活动;
f)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g)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等;
h)其他,下列情况应开展专项危险源辨识:
1)设备设施变更、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大修、技改项目实施后;
2)非常规作业活动;
3)汛期前后、暴雨、地震、冰冻等极端自然灾害发生后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
5.2.2辨识方法
5.2.2.1危险源辨识方法主要有直接判定法、安全检查表法(简称SCL)、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
因果分析法等。危险源辨识应优先采用直接判定法,不能用直接判定法辨识的,应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判
定,且应符合GB/T13861规定,并应充分考虑人、机、环、管四大要素,注意追溯其危害因素的根源
和性质。(见附录C)
5.2.2.2凡符合水利部《水利水电运行(水电站、泵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
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见附录B)及GB18218-2018中的任何一条重大危险源要素的,可直
接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5.2.3危险源风险评价
5.2.3.1危险源风险评价是对危险源在一定触发因素作用下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进行调
查、分析、论证等,以判断危险源风险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从危险源风险可能性与严重程度两
个方面,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对控制措施的充分性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进行评价,确定风险级别。
5.2.3.2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如下:
a)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直接评定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风险矩阵法(LS
法)等;
b)对于重大危险源,其风险等级应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对于一般危险源,其风险等级应结合实
际选取适当的评价方法确定;
c)对于工程维修养护等作业活动或工程管理范围内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一般危险源,评价方法推
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d)对于可能影响工程正常运行或导致工程破坏的一般危险源,应由管理单位不同管理层级以及多
个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方法推荐采用风险矩阵法(LS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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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一般危险源的L、E、C值(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或L、S值(风险矩阵法)参考取值范
围及风险等级范围见《水电站工程运行一般危险源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见附录D)。
5.2.3.3根据风险危险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低四个风险级别,分别
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a)重大风险(红色):极其危险;
b)较大风险(橙色):高度危险;
c)一般风险(黄色):中度(一般)危险;
d)低风险(蓝色):轻度(低)危险。
5.2.3.4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风险单元的级别,对于重大危险源,其风险等级应直接评定为重
大风险。
5.3风险分级管控
5.3.1措施类别及主要内容
应符合GB/T24353的规定,且采取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
应急处置措施等。
a)工程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除或控制,通过对装置、设备设施、工艺等的设计来消除、控制危险源;
2)替代,用低危害物质替代或降低系统能量,如较低的动力、电流、电压、温度等;
3)封闭,对产生或导致危害的设施或场所进行封闭;
4)隔离,通过隔离带、栅栏、警戒绳等把人与危险区域隔开;
5)移开或改变方向,如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口。
b)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实施作业程序、安全许可、安全操作规程等;
2)制定实施运行调度规划、计划;
3)检查、巡查,尤其是汛期前后、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供水期前后或持续高水位以及
冰冻期等情况;
4)预警和警示标识;
5)轮班制以减少暴露时间;
6)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评估及鉴定。
c)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意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认识的培训;
2)有效识别危害因素及掌握危害分析评价方法培训;
3)职工岗位安全风险和防控方法培训。
d)个体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常见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救生衣、防护服、呼吸器、听力防
护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绝缘鞋等;
2)当工程控制措施不能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3)当处置异常或紧急情况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5.3.2措施选择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主要考虑以下内容:
a)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先进性、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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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c)不应产生新的风险;
d)应选定最佳解决方案。
5.3.3分级管控
5.3.3.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5.3.3.2根据危险源风险级别,按照所需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
管控层级:
a)分级管控原则:
1)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
导致严重后果的风险,应重点进行管控;
2)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3)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合并或提级。当该等级风险不属于对应管控层级职能范围时,应当
提级至单位管控层级。
b)风险管控层级:
1)重大风险(红色),由单位负责管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较大风险(橙色),由单位负责管控,单位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一般风险(黄色),由部门负责管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低风险(蓝色),由班组、岗位负责管控,班组长、岗位员工为第一责任人。
c)重大危险源管控:
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
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d)生产经营单位应按GB/T45001的要求,将安全生产风险与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一体化管控,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e)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完善管控措施,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管理制度或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
2)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
3)发生事故、事件后;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5)新辨识出的危险源;
6)风险程度变化后,应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调整。
5.3.4联防联控
流域梯级水电站实施重大风险联防联控。
5.4风险告知
5.4.1评价报告
应在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见附录E)、危险源
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见附录F),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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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应建立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风险空间分布四色图、安全风险公告栏、岗
位风险告知卡,标明风险等级、危害因素、危害后果、信息报告方式、监测管控措施及紧急情况下的应
急处置措施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使其认识风险危害,掌握避险自
救知识和技能。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4.3沟通机制
应建立不同职能、层级间的内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以及与监管部门、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
机制。建立流域梯级水电站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管控信息,提升风险管控效果。
6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
6.1排查及治理要求
6.1.1排查治理原则
坚持全员全过程参与、全面排查、科学分析、重在整改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排查仔
细、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有效控制。涵盖与生产相关的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等环节,
与安全专项检查、可靠性管理、设备缺陷管理、安全性评价、安全文明生产等工作有机结合。
6.1.2制定排查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隐患排查计划,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时间、
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类型、排查范围、组织级别、资金保障等,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6.1.3排查实施
6.1.3.1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隐患排查方案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
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
6.1.3.2如需安全鉴定的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或工程实际委托相关单位或专家进行。
6.2事故隐患排查
6.2.1隐患排查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管理要求,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包括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
单和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a)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至少应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
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b)应依据标准、规程要求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逐项编制。内容至少应包括:排查范围(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隐患等级等信息。排查内容(见附录
G)。
6.2.2排查方式及级别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应包括单位、部门(水电站)、班组
和岗位四个级别,常用的隐患排查有以下方式:
a)日常隐患排查。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班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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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定期隐患排查。定期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c)特别隐患排查。特别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d)综合性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e)专项隐患排查。专项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f)季节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g)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
h)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单位、部门;
i)专业诊断性检查(安全鉴定)。专业诊断性检查(安全鉴定)的组织级别为单位。
6.2.3排查周期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管理特点,确定各类型隐患排查周期,必要时
可增加隐患排查频次。隐患排查频次如下:
a)日常隐患排查根据相关规程、管理制度及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b)定期隐患排查,每年汛前、汛中、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期前后;
c)特别隐患排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和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时;
d)综合性隐患排查,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
e)专项隐患排查,每月开展一次;
f)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开展;
g)事故类比隐患排查,应在同类单位或项目发生伤亡及险情等事故后;
h)专业诊断性检查(安全鉴定),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或工程实际需要开展;
i)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不同排查类型结合进行。
6.2.4事故隐患判定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判定标准确定隐患级别:
a)凡符合水利部《水电站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附录B表B.1)中的
任何一条要素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b)除重大事故隐患外的均为一般事故隐患。
6.3隐患治理
6.3.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
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
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6.3.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
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
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6.3.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
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报告。
6.3.4一般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产整改。
6.3.5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要制定专项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
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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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
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3.6隐患治理应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6.3.7应明确隐患治理流程。
6.3.8治理结束后,有条件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不具备条件的可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7应急处置
7.1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结果,并按照GB/T29639的规定制定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7.2建立应急组织,配备物资、装备。
7.3应按照AQ/T9007的规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且按照AQ/T9011的规定对演练进行评估
和完善。
7.4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文件管理
8.1生产经营单位应完整保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的文字、图像、表册、影像等资料。
8.2重大风险的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8.3隐患排查治理应建立档案,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治理
方案、验收等记录表格。
9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及持续改进
9.1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按照GB/T33000和SL/T789的规定编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9.2应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按照PDCA(计划、实施、检查、总结)模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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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
风险点排查表
表A.1设备设施清单
单位:序号:
序号设备设施名称类别型号位号/所在部位是否特种设备备注
排查人:排查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表A.2作业活动清单
单位:序号:
序号作业活动名称作业活动内容岗位/地点活动频率备注
排查人:排查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表A.3场所区域清单
单位:序号:
序号场所区域名称类别场所区域内容所在位置备注
排查人:排查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表A.4风险点登记台账
单位:序号:
序号风险点名称类型可能导致的主要事故类型区域位置责任部门备注
排查人: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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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资料性)
重大危险源清单
表B.1水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清单
序号类别项目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的后果
1调压设施爆管、水淹厂房
构(建)筑物类引水建筑物
2压力管道、镇支墩失稳、爆管
3爆管、水淹厂房
金属结构类压力钢管压力钢管
4设备设施破坏
5设施设备类特种设备起重设备起重伤害
6高空作业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7作业活动类作业活动有限空间作业淹溺、中毒、坍塌
8水下观测与检查作业淹溺
工程及设备严重损(破)坏、人员
9管理类运行管理两票、三制制度执行
重大伤亡
工程及设备严重损(破)坏、
10自然灾害
环境类自然环境人员重大伤亡
11洪水位超防洪标准水淹厂房
注:表B1.B2选自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
知(办监督函〔2020〕1114号)
11
DB61/T1637—2022
CC
附录C
(资料性)
一般危险源辨识方法
C.1安全检查表法(SCL)
C.1.1方法概述
C.1.1.1对于水电站设备设施和场所区域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简称SCL),辩识每个子系统或部件中
危险源;检查的项目是静态物,而非活动;分析步骤和要求参见附录B;对设备设施、场所区域等进行
危险源辨识,应按功能或结构划分为若干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
逐项检查,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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