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949-2024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DB13/T 5949-2024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equipment and management of carbon measuring instruments for flat glass production enterprise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949-2024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24
实施日期
2024-07-24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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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81.040.30

CCSY22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949—2024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

配备与管理要求

2024-06-24发布2024-07-24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94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河北省电子学会、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

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河北大学、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康检测

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义海、陈建斌、高俊令、姚雪敏、王新凯、陈丽芳、赵世甫、方立德、高

卫东、王少华、杨洋。

I

DB13/T5949—2024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与碳排放相关的碳计量种类及范围、碳计量器具的配备、碳计

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8603-2014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171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碳计量carbonmeasuring

碳计量是直接碳排放、间接碳排放和与碳排放相关量的计量。

碳计量器具measuringinstrumentofcarbon

测量对象为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等)、含碳原辅料材和直排

的玻璃熔窑烟气的计量器具。

碳排放单位organizationofcarbonemissionforflatglass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具有独立结算能力的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次级碳排放单位sub-organizationofcarbonemissionfororganizationofcarbon

emission

碳排放单位的二级核算单位。

主要碳排放设备mainequipmentofcarbonemission

与碳排放相关的主要用能设备、含碳原辅料材消耗设备和含碳玻璃熔窑烟气排放设备。

碳计量器具配备率equippingrateofcarbonmeasuringinstrument

碳计量器具实际的装配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

注:碳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碳排放量及其相关量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载能工质energy-consumedmedium

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

工作物质。

[来源:JJF1356,3.7]

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测量系统fluegasCO2continuousemissionmeasuringsystem;

CO2-CEM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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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连续测量玻璃熔窑烟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

4碳计量的种类及范围

碳计量的种类

4.1.1能源类: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天然气、煤气、煤炭、重油、渣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

电力、蒸汽、热水等)。

4.1.2物料类:含碳原辅材料(方解石、白云石、石灰石、纯碱、碳粉等)。

4.1.3含碳烟气类: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等。

碳计量的范围

4.2.1输入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含碳原辅料。

4.2.2输出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玻璃熔窑烟气。

4.2.3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使用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含碳原辅料。

4.2.4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自产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玻璃熔窑烟气。

4.2.5碳排放单位、次级碳排放单位、碳排放设备回收利用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和玻璃熔窑烟气。

5碳计量器具的配备

配备原则

5.1.1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

5.1.2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碳分类、分级和分项统计和核算的要求。

5.1.3碳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的性能应满足被测介质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5.1.4碳排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能源、碳排放检测仪表,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

碳计量器具的配备要求

5.2.1碳计量器具配备率按式(1)计算:

Rp=(Ns/Nl)×100%………………(1)

式中:

Rp—碳计量器具配备率,%;

Ns—碳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

Nl—碳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

5.2.2碳排放单位应按与碳排放相关的能源、含碳原辅材料、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要求加装碳计量

器具。

5.2.3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包括与碳排放相关的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与其相同边界的二级核算碳

使用单位。

用能量(产能量或输运能量))不小于表1中一种、多种能源的消耗量限定值为主要次级用能单

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二级核算碳使用单位的含碳原辅材料和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表1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碳的固态成品油、重油、煤气、蒸汽

电力水其他

种类能源石油液化气渣油天然气热水

单位kWt/at/at/am3/aGJ/at/aGJ/a

限定值10100408010000500050002931

注1:表中a是法定计量单位中“年”的符号。

注2:表中m3指在标准状态下,表2同;标准状态为:20℃;101.325kPa

注3:2931GJ相当于100t标准煤。其他能源应按等价热值折算,表2类推。

2

DB13/T5949—2024

5.2.4主要碳排放设备包括与碳排放相关的主要用能设备、含碳原辅料材消耗设备和含碳的玻璃熔

窑烟气排放设备。

单台设备能源消耗量不小于表2中一种、多种能源的消耗量限定值的为主要用能设备;主要用能

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含碳原辅料消耗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含碳的玻璃熔窑烟气排放设备应按表3要求加装碳计量器具。

表2主要碳排放设备能源消耗量(或功率)限定值

碳的固态成品油重油、煤气、蒸汽

电力水其他

种类能源石油液化气渣油天然气热水

单位kWt/ht/ht/hm3/hMWt/hGJ/h

限定值10010.511007129.31

注1:对于集中管理同类碳排放设备的碳排放单元(空气压缩机站、泵房等),如果碳排放单元已配置了碳计量

器具,碳排放单元的主要碳排放设备可以不再单独配置碳计量器具。

5.2.5碳计量器具配备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碳计量器具配备率要求单位:%

碳的种类进出碳排放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进出主要碳排放设备

电力10010095

固态能源煤炭10010090

成品油、

10095

石油液化气100

液态能源

重油、渣油10010090

煤气、天然气10010090

气态能源

蒸汽10010090

水1009590

载能压缩空气-10090

工质

氮气10010090

氧气10010090

可回收利

烟气余热9090

用的余能-

方解石10010090

白云石10010090

含碳原辅

石灰石10010090

材料

纯碱10010090

碳粉10010090

玻璃熔窑烟气10010090

5.2.6进出碳排放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碳排放单位、进出主要碳排放设备碳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应不低于表4的要求。

3

DB13/T5949—2024

表4碳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准确度等级要求

计量器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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